1、又启某事古代公文写作趣闻杂谈 又启某事古代公文写作趣闻杂谈口眭达明司空侯安都恃功骄横,数聚文武之士骑射赋诗,斋中宾客,动至千人。部下将帅,多不遵法度,检问收摄,辄奔归安都。上性严整,内衔之,安都弗之觉。每有表启,封讫,有事未尽,开封自书之云:“又启某事。”及侍宴,酒酣,或箕踞倾倚。常(尝)陪乐游园禊饮,谓上日:“何如作临川王时?”上不应。安都再三言之。上日:“此虽天命,抑亦明公之力。”宴讫,启借供帐水饰,欲载妻妾于御堂宴饮。上虽许之,意甚不怿。明日,安都坐于御座,宾客居群臣位,称觞上寿。会重云殿灾,安都帅将士带甲入殿,上甚恶之,阴为之备。乃下诏暴其罪恶,明日,赐死。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九,中华书
2、局1956年6月第1版第5233页永定三年(559年)六月,陈武帝陈霸先去世。当时皇太子陈昌被北周拘押在长安,名将侯安都等人便拥立陈霸先的侄子临川王陈蓓做了皇帝,是为陈文帝。第二年北周为了挑动陈朝内部的争斗,故意把陈昌送回陈朝。陈昌在回来的途中,写了一封信给陈蒨,措辞很不谦虚,陈蓓看后一肚子不高兴。他把侯安都召来,故作平静地说:“太子就要回来了,我应该让位,另找一个藩国作为自己养老的地方。”侯安都听了,非常不安,急切地说:“自古以来哪有被替代的天子!我这个人很愚笨,只知道忠于陛下,因此不敢接受这个命令。”说完,毛遂自荐要求由他去“迎接”陈昌。在渡江时,侯安都把陈昌推到水里淹死,回来后却报告说陈
3、昌不小心失水而死,以掩人耳目。因这一“功劳”,侯安都不仅被封为清远公,朝廷还特意立碑颂扬他的功绩。此后,侯安都自恃功高过人,越来越横行骄奢,渐无人臣之礼。他经常聚集文武官员骑马射箭,吟诗作赋,然后亲自排列好坏次序,给予各种奖赏。部下很多将领不遵守法纪,有些要被查问收捕的人就常常逃到侯安都那儿寻求庇护。有一次,重云殿失火,侯安都竟然擅自带领将士披挂铠甲冲入殿内。陈文帝性格内向、作风严谨,对侯安都的所作所为,表面上虽然没有表示过什么,内心其实很有看法。侯安都不但没有察觉,而且越发放肆起来,在陪陈文帝喝酒时,为图一时愉快和舒服,竟然傲慢地伸开双脚,用手据膝,倾斜偏倚,毫无坐相,一点规矩和礼节都不讲。
4、有一次喝得兴奋,侯安都还放肆地对陈文帝说:“现在的生活跟你做临川王比起来怎么样?”陈文帝没有吱声。侯安都再三追问,陈文帝才冷冷地说:“我登上皇位,虽说是天命,但也是依靠你将军的力量。”宴会结束后,侯安都又向陈文帝开口借用宫中供设的帷帐及游览船上的装饰,准备带着他的妻妾和家人一起游览,并在皇宫的大厅里开设宴会。陈文帝虽然答应了他,但心里很不高兴。第二天,侯安都就坐在陈文帝的御座上,宾客坐在群臣的位子上,举杯向他祝寿。陈文帝知道后,非常生气。更让陈文帝恼火的是,侯安都行为毫不检点,对皇帝一点都不尊重,每逢有事向皇帝报告或请示,公函已经封好,想到要加上什么,()又拆开信封补写上“又启奏某某事”。把正
5、式公文当成了文书草稿,随意添加,任意涂改,真是太不像话!陈文帝忍无可忍,终于在天嘉四年(563年)五月把侯安都给杀了。他的死,原因虽然很多,但他写作公文时的“傲慢不恭”,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公文写作是件非常严肃认真之事,任何情况、任何条件下都应郑重对待,侯安都却随意为之,如此倨傲不恭,确实少见。他由此得祸,只能说是咎由自取。由此,我想起了宋朝魏泰在炼轩笔录中记载的一件事。宋仁宗景祜年间,有个叫陆东的朝官被派到苏州做通判官,并代理知州。有一次他判了一个人的流放罪。古时被判流放的犯人,要在脸上刺字,陆东就命人在这个犯人的脸上刺上“特刺配某州牢城”的字样。刺完之后,下属人员相互议论说:“凡是说特的,都是罪没有那么重,而由于朝廷一时的旨意才判刑的。如今这个人本来就该发配,再用特字,就不符合官府行文的通例了。”陆东听了这话后非常害怕,赶紧把“特刺”二字改成“准条”,并下令在犯人脸上重新刺。此事传出之后,人们都笑话他。后来,有人向朝廷中书省和枢密院推荐陆东,说他有才能,建议提拔。参知政事石中立听到后,说:“我知道此人。不就是代理苏州知州时在犯人脸上打草稿的那位先生吗?!”因而坚决主张不用此人。(东轩笔录卷之十)侯安都之死,岂不也是在报给皇帝的公文上打草稿所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