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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展厅屋面电动天窗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6629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332.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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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某工程B展厅屋面电动天窗工程设计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河北某公司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 工程规范 第四章 合同条件 第五章 招标图纸 某工程B展厅 屋面电动天窗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 开标 (六) 评标 (七) 合同的授予 三、 评标办法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主 要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某工程B展厅 项目地点:某市胜芳镇 招 标 人:河北某公司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 招标方式:邀请投标。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范围:屋面电动天窗深化设计及施工; 现场情况:结构工程施工阶段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6月24日,总工期28日历天 2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深化设计及施工能力及相应资质。 3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已完成) 4 4.1 发标回标时间以及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招标人于2011年3月24日发标,2011年3月31日回标。 招标人于2011年3月29日10:00时召开现场踏勘以及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书面问题不得晚于2011年3月28日12时分别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传真提交; 1、传真: 2 5 10.4-10.8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图纸对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逐一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深度应达到加工制作的程度,必要时可附效果图。 2. 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材料制作样板,包括型材、玻璃、结构胶、密封胶以及五金件等重要材料,以便招标人进行认定和选择。 6 11.6 商务文件: 投标人应用打印形式编制由招标人随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商务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并按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商务文件的正本,投标人如提供手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商务文件须单面复印填写(即1张A4纸为1页),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及文件中有要求的地方请加盖公章。 投标商务文件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应严格遵循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提供的格式编制,并按相关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 全套投标商务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须修改投标人因填写报价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或增加)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 11.7 技术文件格式要求: 1、技术文件为明标 2、投标技术文件排版制作要求如下: 按招标文件技术标规定格式编制第一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深化设计,全部采用A4纸张(如纸张大于A4幅面,可折叠成A4大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格式: 全文采用WORD和DWG打印;装订位置:页面左侧短边; 纸张:A4白色复印纸(如纸张大于A4幅面,可折叠成A4大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行距:1.5倍行距;字体:宋体; 字号: (1)标题:三号 (2)其他:小四号 8 12 计量计价模式: 1. 本次招标报价采取实物量报价,即图纸设计的工程量乘以对应的综合单价。 2. 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3. 投标单位提供电子版完整的投标书。 9 14.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天 10 15.1 投标保证金: 1、 金额:1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 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天 11 16.1 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其中商务文件应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文件1份。 12 18.1及19.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河北某公司开发有限公司 地 点:某市胜芳家具博览城一楼103室 时 间:2011年3月31日10时回标。 13 28.4 综合评估法 详见本投标须知 14 34.1 1、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用以保证承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 15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件》提供的合同文本为合同草本,最终以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协商后确定的签订版为准。 16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500元和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供。 17 招标人议标阶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解释,并回答招标人关于施工组织的提问。 18 招标人联系方式: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和适用范围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 定义 2.1 “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专指河北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指已通过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的合格施工单位。 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获中标通知书的单位。 2.4 “设计单位”指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 5 “总承包单位”南通大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6 “监理单位”建研凯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本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方的资格预审并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4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第3.1至3.3款的资质要求,且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5 在第3.1至3.4款所述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 4.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4.1 招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根据踏勘的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进行报价。一旦投标人中标,不得再以现场条件复杂、不清楚、报价时未考虑等各种理由要求调整。 4.2 招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时间举行现场答疑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施工现场等影响报价和施工的相关问题进行当面答复,同时并根据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书面发给所有投标人,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4.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作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施工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工程规范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 第五部分 招标图纸(含电子版图纸)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可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该等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有残缺等 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更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要求发生重大偏离,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6.5 本招标文件除特殊说明外,“日”均指日历日,“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会前至少提前1天将传真件及电子版投标疑问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电子接收系统中。之后投标人为保证投标的准确性亦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补充澄清要求。招标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2日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及时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补充文件后1日内给予确认。各补充文件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其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通知、函件、文件和有关的资料(包括图纸、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中国有关规范执行。 9.2 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技术文件、深化设计图纸以及材料样板四部分组成,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技术文件和深化设计图纸应分册装订。 (一) 第一部分 投标商务文件的组成 第一册 A. 投标书; B. 工程投标报价书,包括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等,具体见投标格式; C. 投标承诺; D. 上述B项内容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文件一份。 第二册 A.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B. 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认证文件。 C.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及人员资历证明文件(见投标格式); D. 投标人认为可证明其实力的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投标商务文件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循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提供的格式编制。 (二) 第二部分 投标技术文件的组成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应提交的内容”提供,包括: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劳动力计划及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冬季施工措施、抢工措施等。 10.2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 的而与其他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10.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 (三)第三部分 深化设计图纸 10.4 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进行天窗以及控制布线招标内容的深化设计。如果有不明点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在预定时间内进行统一回复。深化设计图应与设计院和招标单位进行充分沟通,认真领会设计院和招标单位意图,要求在深化图中标明材料规格、使用部位等; 10.5 防雷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GB50057的有关规定; 10.6 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由招标人审核再次深化的图纸,15日内主动协调设计单位、招标人共同签认深化图; 10.7 投标单位在技术标中需把有关检测项目列明。 (四) 第四部分 材料展板 10.8 开标时,投标人除提交上述书面文件外,还应详细制作一套材料展示板,将决定在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样品置于展板上,同时还需在每种材料的下方标明材料的名称、产地和规格等信息。(主要包括开窗器、控制箱) 10.9 投标人所用的材料质量是评标系统中的一部分。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遵照采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1.2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11.3 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文件应复印清晰并加盖法人公章。 11.4 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11.5 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11.6 投标商务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 分提供的标准格式。 11.7 投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提供的标准格式。 11.8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简历放入“商务文件第二册”中。 11.9 投标书要求统一规范,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明细表中的总金额应与投标书中投标报价金额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为准。 12. 投标报价 12.1 本工程计量计价模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2.2 分项工程的投标价格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进行计算,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其它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内容,同时还包括完成本分项工程需要发生的其它相关成本支出。 12.3 综合单价还应包括施工期间发生的人工、材料的价格涨跌风险以及其它招标范围内约定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中标的投标综合单价(除招标文件规定可以调整的外)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任何可能影响合同价格的风险和因素应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价格中予以充分考虑并报价。 12.4 投标价格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5 投标人不应以低于成本价填报任何项目单价或采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清标时一旦查证,可能会影响投标人最终是否中标。 12.6 投标人应认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详细而准确的计算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并综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综合确定人工、机械、材料价格以及相应的取费费率。 12.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内容,当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赶工或拖延时,承包人必须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人、机、料,保证赶工期并不再索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所发生的增加费用应摊入各门窗项目的报价中。 12.8 有关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其他任何相关费用,不管招标人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说明,但根据招标文件的前后相关内容可推断出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不管此费用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投标人都应充 分细致阅读本招标文件后予以充分考虑并包含进报价中。 13. 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该等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1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函后5日内予以退还。 15.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 b)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函。 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文件为准。 16.3 投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及投标商务文件封面、投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投标商务文件须严格参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投标技术文件须严格参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的要求。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应按照商务标、技术标和深化设计图纸分别装订: 17.2 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如下: 17.2.1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必须密封提交,密封袋由投标人自备,不统一规格,当一个密封袋不能满足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时,允许投标人使用多个密封袋进行封装。 17.2.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7.2.3 投标文件封装后,必须在文件袋的开口处用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的粘贴接缝处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7. 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包装上,均应贴上用A4白纸打印的封面,并注明下列内容: a) 投标人名称; b) 投标工程名称。 17. 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装 订、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份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该通知必须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该等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除此等修改、补充是应招标人的要求。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 开 标 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由招标单位组织的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以不超过3人为宜; 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2.3 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及评审。 四、 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由招标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完成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前先进行清标工作。清标小组由招标人组织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清标小组应对评标委员会负责,但在清标过程中不能行使依法应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力。 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3.4所有评标委员均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评比、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标阶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及其认为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并 根据澄清或说明进行补充报价。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6.投标文件的评审 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6.2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c) 符合性审查 d) 技术标评审 e) 算术性复核 f) 投标报价评审 g) 推荐中标候选人,形成评标报告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7.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依序推荐前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27.4评标方法和标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为本次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即在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后,以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者为中标人。但需要说明的是,若招标人有理由认为投标人的低价可能低于施工成本或者在施工中存在较大成本风险时,招标人可将本工程授予合理低价的施工单位。 27.5招标人在授标时,企业的综合实力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在价格相等或者相近的条件下,企业实力强、项目班子配置合理且能够把本工程作为重点工程对待的投标的单位将会被选择为中标人。 27.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五、 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所确定的最低价或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投标人。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9.1招标人不承诺一定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9.2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中标通知书 30.1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最终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予以签字确认。 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0.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电话通知或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0.4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施工力量开始进场施工,尽管此时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若中标人以未签定正式施工合同为理由而不进场时,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施工单位中标,并没收起投标保证金。 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调整后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行为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32.预付款 32.1 本工程无预付款 3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 33.1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 3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34.1投标人应为其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人提供尽可能的安全防护,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为自有施工人员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八)招标范围 35.招标范围包含的内容: 35.1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屋顶的电动天窗制作、安装、综合布线及消防联动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衔接点的防水施工。由控制箱到电井的电源线的明配管及管内穿线施工。 35.2除上述图纸设计包含的内容外,招标范围还包括: a) 图纸的深化设计费; b) 施工所需的全部脚手架费用; c) 外租或自建临时生活设施的费用; d)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免于计量支付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费用; e) 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投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及其它措施项目费用; f) 按照规范必须的各项检测费用; g)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保险费; h) 施工所需的一切垂直及水平运输费用; i) 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 j) 赶工措施投入的费用;; k) 外地施工企业进冀施工所需办理的各种行政审批的费用; l) 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等物价的涨跌风险; m) 其他照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而需要发生的其它成本支出。 35.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上述范围,详细计算并认真填报承包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其投标报价一旦最终被招标人所接受,不管上述费用是否单独列出,招标人均认为上述费用综合包括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而无须单独列出。 36.招标、投标数量 投标人应清楚的知道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均应按照本工程招标图纸上的设计进行计算,计算的数量一旦中标,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图纸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无论投标的中标数量是大于实际数量还是小于实际数量,即统计数量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实际数量大于中标数量为理由的补偿要求。 37. 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 本工程招标不提供任何施工用材料。 (九)变更洽商的计价 38.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办理洽商,调整合同价款。 单份洽商单项内容(洽商数量不累计)中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引致的单项定额子目费用增减金额超过3000元人民币(不含3000元)时,可调整结算总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a) 单纯因材料代换而产生的变更洽商费用的调整原则是当且仅当代换的材料之间的材差含税金增减金额超过3000元(不含3000元)人民币时方可调整合同价款,且只在中标报价基础上调整材料差价,不对人工、机械费、 管理费和利润进行调整; b) 所指3000元仅指工程本身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对于包干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及其措施项目费用不再计取。并且本工程包干费、技措费、风险费及措施项目费用为一次包死价格,无论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多少均不调整此部分费用。 c) 合同承包范围外增加新的承包内容,按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增减金额不受3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但计价原则执行第40条的规定。 39. 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的费用计算依据下列原则进行: a) 本合同已有的预算价格,按该中标的预算价格进行计算; b) 本合同没有的预算价格,按该相近或相似的预算价格进行计算; 40. 当且仅当只有有效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方可按照上述38、39、40款的原则进 行计量和支付,有效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是指: a) 设计变更必须至少有发包人、设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如需要监理单位签字的,还须监理单位签字,方为有效; b) 工程洽商必须至少有发包人和承包人两方签字,如需要监理单位签字的,还须监理单位签字,方为有效; c) 业主指令、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不作为合同调整的内容,若其中涉及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的,中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就涉及的内容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否则结算时不予计量和支付。 (十)工程款支付 41. 预付款 a) 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进度款: a) 电动天窗整体到达工地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的30%; b) 电动天窗及综合布线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 c) 整体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尾款在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一年内分季度等额支付。 d) 5%的质量保修金,2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一)其他 43.与总包单位的配合 a) 安装前要求投标单位与总包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沟通,书面和总包单位进行技术确认,避免出现安装位置和总包单位或者各分包之间发生纠纷的问题,如果出现不合理的事件,由此而引起的返工由投标单位负责。 b) 电动天窗安装前投标单位应认真核实现场的洞口尺寸,核实准确后才可下料加工,如果洞口尺寸与图纸不符,投标单位有义务向招标单位、总包单位和设计院提出,并主动做变更进行调整,但中标价格不得调整。 c) 要求投标单位进行防雷引接的配合施工。 某工程B展厅 屋面电动天窗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商务文件《第一册》封面格式 格式1:投标书 格式2:主要材料价格表 二、投标商务文件《第二册》封面格式 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格式2-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格式2-2项目经理简历表 格式2-3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格式2-4项目主要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三、投标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封面格式 格式1 投 标 书 工程名称:某工程B栋展厅屋面电动天窗工程 建筑面积 (M2) 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总金额(大写) 大写: 小写: 质量标准 对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要求招标人的配合条件 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说明 自愿给予的优惠条件 对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单位: (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投标报价一览表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品牌产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计 格式3 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 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单价 合价 材料规格 材料品牌 1 综合单价 1.1 其中:人工费 1.2 材料费 1.3 机械费 1.4 综合取费 2 材料明细 小计 说明:投标单位须按照此表详细列明综合单价的构成,要求每一个综合单价均需填制此表。 投标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某工程B展厅屋面电动天窗工程 投标商务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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