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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述
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
一、 监理工作的依据
二、 相关技术规范
第三章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监理服务的范围
二、监理服务的内容
第四章 监理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监理组织机构
三、监理工作准则
四、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五、监理工作制度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六章 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内容
二、质量控制的目标
三、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四、检测设备配置情况
五、主要施工项目质量监控要点
第七章 投资控制
一、投资控制的内容
二、投资控制的目标
三、投资控制的程序
四、投资控制的原则
五、投资控制的方法
六、投资控制的措施:
第八章 进度控制
一、进度控制的内容
二、进度控制的目标
三、进度控制的程序
四、进度控制的方法
五、进度控制的措施
第九章 安全控制
一、安全控制的内容
二、安全控制的目标
三、本工程安全风险评估
四、安全控制的依据
五、安全控制的程序
六、安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第十章 环保控制
一、环保控制的内容
二、环保控制的目标
三、环保控制的依据
四、环保控制的程序
五、环保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六、本工程环保控制的要点
第十一章 节能管理
第十二章 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二、合同管理的程序
三、合同管理的方法
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
一、信息管理的内容
二、信息管理的程序
三、信息管理的方法
四、向承包人提出的资料要求
五、向业主提供的监理报告
第十四章 组织协调
一、组织协调的内容
二、监理协调会议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五章 竣工验收期监理
第十六章 合理化建议
一、进度控制方面
二、施工工艺方面
三、质量控制方面
四、投资控制方面
五、安全环保方面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工程名称:漳州市xx港口陆域和加工物流区(Ⅰ区A、B地块)填海造地工程
2、工程地点:漳州港xx港区xx作业区Ⅰ区A、B地块
3、业 主:福建xx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4、工程投资:概算约2.325亿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约1.56亿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监理工期: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壹年(从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起)。
7、工程规模:填海造地约50×104m2(含开山5.8×104m2)。
8、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漳州港xx港区xx作业区,招标范围为Ⅰ区A地块(南2#码头后方,含山体开挖部分)填海造地、Ⅰ区B地块(南9#、南10#、南11#码头后方)填海造地,本工程将按现场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和地方政府等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范、技术规程等为依据,认真、积极地开展工作。
一、 监理工作的依据
1、 国家、福建省和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⑥《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等。
2、 工程建设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
4、 各阶段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测合同、廉政合同;
5、交通部、福建省和漳州市缔结的其他工程监理行为规范和公约
6、交通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
7、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发布〈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闽交政法[2006]14号);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9、委托人下发的有关环评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等文件。
二、 相关技术规范
(一)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所指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
(二)工程建设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相关国家规范及相关强制标准;
2、相关的专业技术规范、规程或标准:主要有(但不限于):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海港水文规范》(JTJ213-98)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J215-98)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
《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水运工程检验评定标准》(JTS257-2008)
《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S258-2008)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6)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86-90)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等。
当规范及技术文件,在执行中如有新的办法颁布代替时,即按新颁发版本执行。
第三章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监理服务的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漳州港xx港口陆域和加工物流区(I区A、B地块)填海造地工程的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的监理。(本工程将按现场实际情况分期实施,且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A地块与南9#、南10#、南11#码头主体之间填海造地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二、监理服务的内容
依据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
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中规定的工作内容;
2、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在工程建设期间,定期向业主报告施工各阶段情况并提交月、季、年监理工作报告;
(4)做好完整监理记录,建立监理资料档案,接受业主检查;
(5)组织或参加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6)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控制点并核验承包人设置的测量控制网点或基线;
(7)检查施工人员、机械、材料的进场情况,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
签署工程开工令;
(8)主持或参加工地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并进行有关协调;
(9)控制施工质量,检查或检验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检查施工原始记录及报告;
(10)对隐蔽、分项和分部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11)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协助审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12)监督检查工程进度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3)审查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拟备变更通知及变更令,提交业主;
(14)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交工申请,组织初验合格后及时向业主转报;
(16)进行合同管理,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
(17)提交相应的施工质量评价意见和监理工作报告;
(18)审核竣工结算,提交业主;
(19)审核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情况。
第四章 监理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及“诚信、公正、严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福建省、漳州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以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的标准规范为依据,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监理工作纪律,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以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境保护为目标,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手段,全面完成业主委托的监理任务,确保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对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的要求,我们对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和监理人员配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选派从事水运工程多年、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选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各类专业监理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所有监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并适应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特别是许多监理工程师长期从事水运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有丰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造价控制经验,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有很大作用。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制的组织形式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按工作职责分别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并配备其他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人员配置和资历情况详见商务标。
三、监理工作准则
1、总则
监理部将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服务宗旨,通过内抓管理、外塑形象,不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监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做好“四控、两管、一协调”,实行“机制控制”和“旁站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运用专业技能,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开展监理服务,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保、安保、环保和创建文明工地制度, 将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2、监理人员行为准则
(1) 遵照“规范监理、有效监督、严格控制、廉洁自律”的工作守则,坚持“诚信、守法、科学、公正”的工作准则;
(2) 努力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学习监理业务知识,熟悉设计文件的各种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 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与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的职业道德办事,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工作,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完成承诺的全部任务;
(4) 认真贯彻“严格监理、一丝不苟、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十六字方针,站在公正立场上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现场监理组织各类人员的职责”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坚守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5) 严格监理,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查,接到请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对质量评定要以规范为准则,实事求是,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
(6) 工作认真仔细,把严格监理与热情服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要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按期填报各种报表,疏通信息流通渠道,每天
写好“监理日报”,每月写好“监理月报”;
(7) 认真履行我所与业主签订的廉政建设合同,自觉抵制建筑市场的不良风气,反对一切腐败现象;
(8) 不准在本监理范围内的建设、施工、物资、产品制造等单位任顾问、兼职、推销员等职务,不准给承包人介绍施工队伍;
(9) 不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不与承包人及其包工队伍发生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尤其不准与承包人串通一气,损坏国家利益,时时处处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立场和威信;
(10) 经常巡视工地,及时口头或书面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防患于未然,时时处处注意工作现场的安全,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 监理工程师应成为业主的顾问,在处理业主与承包人的矛盾时,要依据法规、合同文件,公正、客观地协调合同各方,努力促成问题的解决。
四、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我司在本工程的全权代表,领导和组织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全权处理现场一切监理业务,对业主负责。
(1) 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协助业主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
(2) 在工地现场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并指导项目监理部各管理小组的工作,同时协调项目监理部各管理小组之间的工作;
(3) 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细则》,并报业主同意后组织实施;
(4) 确定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并监督实施,审定签发监理机构对外文件;
(5) 主持有业主代表参加的工地例会和监理组织会议,负责就重大问题与业主和承包人的联系;
(6)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分包合同,向业主建议选择或清退分包单位或其承包人(包括其负责人);
(7) 签认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8)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确认,签认分部工程质量;
(9) 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督促处理方案的实施;
(10) 经业主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11) 审核索赔和调解合同纠纷;
(12)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验,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3)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的图纸会审;
(14) 经业主确认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15) 经业主确认后签认月工程量和月工程进度款;
(16) 审查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调整,督促其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17) 组织编写签发工程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并提交业主备案;
(18) 协助业主办理其他委托事项。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各项工作,并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1) 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某些职责和权力。
(2) 参与制订监理工作规划,主持制订本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导、
检查、监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3) 每天主持监理人员调度会。妥善安排监理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环境;
(4) 组织、协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每天巡视工程现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5) 保持与业主密切联系,同时保持与政府质监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
(6) 负责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文件的审查及中间验收报表的签署;
(7) 负责审查施工工序和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事先未经批准的施工工序、工艺予以拒绝;
(8) 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现场协调处理急需解决的有关质量、进度、和安全环保等问题,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10)负责检查承包人对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细则及安全措施;
(11)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有权会签会议纪要;
(12)负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审核项目的竣工资料、竣工报告,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和质量评定;
(13)负责审查承包人提供的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纸。
3、造价工程师的职责
造价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 编写项目投资控制流程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
(2) 熟悉设计文件、准确计算工程量,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文件,及时审核施工概(预)算;
(3) 经常巡视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审核工程月度支付报表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4) 及时分析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计划使用情况进行比较,提出相应的投资控制措施;
(5) 认真审核工程的结算和项目决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 酌情参与工程的分部、单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4、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测量监理工程师是质量控制的核心,其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 负责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交接点工作,对所交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文件,发现偏差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反映,并提出调整方案,供有关方面参考;
(2) 根据测量要求精度,复核承包人已完成的三级放样以及复核后的加密桩和临时水准点,对使用时限较长的点、线、高度进行定期复核,做好记录;
(3) 复核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工程竣工后会同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按抽检频率要求复核施工放样;
(4) 每项复核工作展开前,认真做好复核方案和内业计算,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共同进行复核工作;
(5) 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和度量工具,定期检查监理自备仪器、度量工具,定期保管、保养、监理自备仪器;
(6) 汇总各项测量复核成果,以便随时查询,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测量复核情况。
5、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
(1)全面负责本工程所有涉及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
(2)编制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审批;
(3)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环保工作方案;
(4)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环保组织体系,批准承包人的安全环保专职管理
人员的任用;
(5)检查施工设备的性能及安全保障程度;
(6)全面检查工程施工中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7)检查承包人安全环保奖罚制度的实施;
(8)参与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编写月度安全环保月报,做好安全环保日记。
6、港航专业监理工程师
(1)全面负责码头水工结构现场施工监理工作。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为预制、现场水工结构施工管理组。
(3)预制组的职责是沉箱预制的现场施工监理。
(4)现场水工结构施工管理组的职责是负责现场码头主体结构的施工监理。
(5)编制沉箱预制和水工结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审批。
(6)初审承包人施工工艺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7)检查承包人进场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责令不合格设备退场。
(8)协助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
(9)完成《监理规范》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
(10)审核签发承包人隐蔽资料和验评资料。
7、监理员的职责
(1)熟悉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工作程序,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2)跟踪施工的全过程,及时在现场制止违规作业,按监理工程师的要
求进行旁站监理,每天如实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施工现状和认真填写旁站记录;
(3)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安全施工,及时在现场制止违章作业和汇报安全隐患;
(4)收集索赔事件的原始记录,参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
(5)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隐蔽验收前的检查、检测,如实填报检测记录;
(6)负责分类整理监理工作的文件、资料、档案。
8、信息文档管理员的职责
(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2)制定信息、文档管理流程,建立信息文档管理体系。
(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和汇编工作。
(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起草工地会议纪要。
(5)负责收集和编制各类报表。
(6)督促、协助承包人做好工程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汇编工作。
五、监理工作制度
我司对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一切事宜;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广泛听取业主等各方意见,对派出监理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进行有效督促。
1、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熟悉设计文件、图纸,并对设计文件、图纸检查核对,将所发现的问
题报告业主,并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研究处理;
(2)组织承包人主要技术人员阅读图纸和设计文件,将疑问和建议汇总,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并转发给设计单位;
(3)协助业主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向承包人进行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注意事项等),并当场澄清各方提出的疑问,回答有关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分发给各与会单位。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工程开工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必须完成并向监理部提交本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附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批复。关键工序还要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更为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内容是否齐全;项目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的分析是否符合实际;施工计划的编制能否依据合同工期提前并分析保证工期措施是否可靠;建筑材料是否满足施工生产要求;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是否足够、进场时间是否落实;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从组织上落实;工地试验室是否合格并经计量认可;组织结构和人员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是否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管理;
(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能随意变动;如有充分理由需作变动,则由承包人书面提出,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报业主批复;
(5)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
鉴定书。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按业主或监理规范提供的表式,向监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的审查和核实,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
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填写的隐蔽工程报验单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可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5、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先组织自检,由专职质量员填写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单,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报监理验收;
(2)监理使用检查、试验、测量等手段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不漏检;
(3)验收不合格不签发下道工序开工申请,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予计量。
6、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当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向监理部提出中间验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是否具备中间验收条件,并组织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
(2)验收合格后,签发《中间验收证书》。
7、工程变更制度
(1)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各类变更应根据不同的变更主体,严格按程序执行;
(2)所有设计变更应有设计人员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业主批准,由监理部审核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指令;
(3)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计量申报表后,对变更项目重点进行计量,审查确认该项目的最终变更工程量、单价、总价,报业主批准。
8、会议制度
(1)工地例会制度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② 周例会:主要讨论一周来的工作和计划,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相关监理人员;承包人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施工人员,设计单位参加人员为现场设计代表;业主参加人员为业主现场代表。承包人在会前提交周报;
③ 月例会:主要讨论质量、进度、投资,时间定为每月一次,业主参加人员为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相关监理人员;承包人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施工人员;设计单位参加人员为设计负责人及现场设计代表;
(2)临时会议制度:当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由监理部会同业主商定后发出书面通知召集开会,临时召开的施工协调会、专题讨论会议、高级别的施工现场协调会,时间由现场监理部和业主代表协商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参加会议的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要认真准备,并准时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3)整理会议纪要并签发给有关单位、部门;
(4)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9、工程暂停施工令签发制度
(1)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指令或整改措施不力等事宜,总监理工程师在报请业主同意后,可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承包人整改,监理复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令;
(2)由于特殊情况,业主认为有必要停止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总监理工程师针对以上事宜应签发施工备忘录,并报业主和有关部门;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凡造成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超出验评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作返工处理时,不论何种原因所致,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2)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并按程序上报书面材料,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监理部应立即报告业主;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计量支付,待整改合格后,再行补办;
(4)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交《质量事故报告》,并抄报业主。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承包人报监理并做好影象纪录后可自行研究处理,报监理复验;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厂家研究处理方案,方案经业主批准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完毕,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工程计量支付制度
(1)承包人每月按规定的格式向监理部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报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实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所有
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明,并上报业主批准;
(2)监理只对设计图纸上明示的、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计量;
(3)合同外的新增费用,承包人应以“费用签证单”的形式报监理审批,经业主审定后计入当月进度款支付;
(4)每月工程量统计至当月20日,承包人必须于当月24日前报监理审核。
12、工程索赔制度
(1)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部提交一份详细的“工程索赔报告”和“工程索赔费用报审表”,承包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资料;
(2)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包括费用和工期),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合理地按照索赔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审核索赔报告,报业主批准;
(3)经业主核准的索赔工期计入总工期,索赔费用作为追加工程款并入进度款支付。
13、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监理部配备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汛、防盗、生产工人规范操作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3)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班组评比活动;
(4)监理部每月提交安全环保工作月报,总结当月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14、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部指派专职的信息文档管理员从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信息、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由信息文档管理员负责与业主、承包人的信息、文件传递;
(2)信息的传递应及时正确,资料的收编应保持与工程进度同步;
(3)负责向资料填报人说明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并进行统一管理,资料借阅后应及时收回;
(4)按业主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和汇编施工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后提交业主归档(按合同约定的份数);
(5)协助承包人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加强督促,并进行审查。
15、监理记录和报告制度
(1)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照各自分工和岗位记号好个人工作日记,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还需填写巡视旁站记录;
(2)定期由各专业组监理工程师以质量、进度、费用情况编制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
16、监理日记和业务学习制度
(1)项目监理部由指定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填写监理日记,逐日将各监理人员所从事的监理工作汇总后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当天自然情况和主要工作,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整改的项目应详细作出记录,交总监理工程师签阅;
(2)监理部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监理工作,沟通情况,互相交流业务,商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17、监理月报和总结制度
(1)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编写监理月报,用具体数字和图表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费用支付、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签证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每月26日提交业主;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编写监理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年末提交业主。
18、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包括工程变更),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2)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将按合同文件和业主要求编制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监理部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由监理单位审查,并组织现场预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
(4)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需整改项目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由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各种常规检测仪器等设备
1、在监理合同签署的7天内向业主提交监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组成和进场计划,经业主确认后按计划组织监理人员进场;
2、监理机构进驻后,我们将根据监理合同和业主的要求,配备各种常规检测仪器等设备,并保证所有的仪器设备均已按规定进行标定认证。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理制度,熟悉各项文件及掌握现场条件
监理人员进场后,我们将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理规章制度。同时,我们将组织全体监理人员熟悉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另外,对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掌握现场地形、水文、地质及周边等情况。
三、审查施工设计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将立即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进行详细审查,仔细研究地质报告,同时对图纸进行校对,提出书面监理意见供业主参考。
四、组织或参加图纸会审,参加技术交底会
监理工程师将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纪要进行签认。
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1、承包人对工程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描述是否正确;对工程的地质情况是否有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对工程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是否作深入的调查;对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充分的了解;对工程施工的客观影响因
素是否有准确的估计;
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临时设施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
3、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方案设计是否安全、可靠并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4、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能满足总工期的要求;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考虑了自然条件、现场条件和季节性的影响;对工程关键线路进行重点研究和分析,审查其线路是否准确、符合实际,各项目工期是否合理;
6、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和安排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
7、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可靠、切实可行。
六、协助业主审查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承诺和要求协助业主对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检查项目经理、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实际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是否及时到位。
七、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质量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1、审查承包人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施工投标文件的承诺;
2、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有效。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和质量检查程序是否完整、可行,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岗位责任制、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等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审查承包人质量体系中质量负责人、专职质量员和各级技术管理人员
及专业操作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保证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八、检查承包人的现场临时设施
1、施工临时设施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来进行,是否能保证满足主体工程的施工要求,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
2、生活设施是否满足文明生产和环保的要求。
九、检查、核验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1、业主提供测量基准点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下对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复检无误后,予以验收签认;
2、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承包人进行工程测量基点、基线布设工作。并在布设工作完成后,独立对测量基点、基线进行复检;
3、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进行审核,复核承包人的工程测量计算成果及图表。最终经监理工程师核验确认并给予书面批复同意后,承包人方可使用;
4、所有仪器、设备在使用前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只有按规定经检测单位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十、检查、核实承包人人员进场
1、监理工程师将督促和检查承包人人员按规定进场,对照施工投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诺和要求,检查核实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操作人员的到位情况;
2、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将逐个对号检查其资格证书和实际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3、当发现人员未按计划到位或到位人员资质和数量不符合要求时,督促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到位,同时要求上岗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质。
十一、检查、核实承包人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设备
1、监理工程师将按工程开工的要求检查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设备是否按计划时间进场;
2、检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及完好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投标书相符;
3、审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设备的进场计划是否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特别是关键线路的工序施工的要求。若设备的类型和数量不足,则要求承包人补充进场,对不合格的设备,责令承包人限期撤离工地;
4、对已经通过审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远离工地;如果承包人要求更换和替代施工机械设备设备,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
十二、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人员包括:业主、监理单位、承包人及有关设计人员,必要时,可邀请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1、明确有关各方的授权、职责分工及组织机构;
2、明确监理工作的有关程序及要求;
3、业主介绍单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落实相应措施;
6、明确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信息传递程序及联络方式;
7、明确周工程例会的参加人员、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及确认方式。
十三、检查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1、监理工程师将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确认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2、开工条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是否已办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审批;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测量控制网点和基线是否已核验合格;
3、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将报业主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第六章 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内容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或参加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
3、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控制点,核验承包人的测量控制网点或基线;
4、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条件,签署开工令,根据合同规定发布停工令;
5、巡视和旁站;
6、典型施工的确认;
7、检测结果的审查;
8、施工记录和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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