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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渠支管完善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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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花山镇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整治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年 9月 招标文件号: 广花施公招字[2019]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1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5 第二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30 方法一:综合评估法 30 第三章 合同条款 51 (另册) 51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 52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52 二、投标报价说明 52 三、其他说明 52 四、工程量清单 52 第五章 图纸(招标图纸) 53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5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一卷:商务部分 ........................................................................................................55 第二卷:技术部分 .......................................................................................................... 65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花山镇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整治工程根据花水字 [2018]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 2.2项目规模:改工程整治起点在花山镇九湾潭西干渠重点出106国道以西,整治终点为花山镇福源水库旁红群南村,承域范围面积1.22km²,排涝设计流量8.7m³/s,整治长度997m。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排涝标准十年一遇,主要渠系建筑物级别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713.385133万元。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招标内容:本工程对现状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进行改造,改造渠道总长为997m,拆除重建人行桥涵2坐,机耕桥涵2座,理顺会水口10座。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75万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注: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3.5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75万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1)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6年度~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8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非电子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登记第1天(备注: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登记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诚信评价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权重20%。 8.投诉处理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9.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9年 9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2019年 10 月 18 日 10 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1.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第2 开标室)。 11.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11 时 00 分(项目负责人签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第2 开标室)。 11.3开标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11 时 0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2 开标室)。 1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2.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投标登记申请表》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投标登记申请表单独提交,不需密封。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2.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由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收据。 12.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 地 址:广州市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F座4层 邮 编: 510800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行贿。我公司承诺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原则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自愿放弃参加市水务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没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七、本公司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八、本公司的本次投标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十、没有出现本公告第4点所述情况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推广技术站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4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花都区花山镇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整治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是对现状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进行改造,改造渠道总长为997m,拆除重建人行桥涵2坐,机耕桥涵2座,理顺会水口10座。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个月。.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价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非电子资审)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第3点的相关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时间: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 ; 1.11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 1.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2 招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 日;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招标人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为713.385133万元,具体费用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填写)。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未按招标控制价规定的金额填报非竞争性费用的,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保证金额度: 2 万元。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3.4款。 4.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 份,副本 4份,电子文件1 份(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须用纸质信封独立封好,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扫描件或复印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2层) 开标室。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5.2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委员会成员应技术方面专家和工程经济方面专家组成,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由中标单位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花山镇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整治工程。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 1.1.6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133851.337元(具体费用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填写)。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对现状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进行改造,改造渠道总长为997m,拆除重建人行桥涵2坐,机耕桥涵2座,理顺会水口10座。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个月。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合格。 1.3.4 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价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本招标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招标公告为准。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通过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须澄清的问题。 1.11 偏离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2.2招标答疑 2.2.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6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声明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5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4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人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18]937号)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广州市建委《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设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的围蔽方案实施,相关费用按实计量和结算。如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围蔽施工的,业主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围蔽,所需费用从本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减。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形式,收取办法如下: (1)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三年(指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 3.5.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离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3.5.3“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应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社保证明材料(离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所附资料应准备原件供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备查。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投标人需在评标委员会发出核查通知后提交原件核对。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4.1.1投标文件的份数与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与包封要求包封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光盘(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先用纸质信封独立封好)一起密封于一个包封内并加盖公章,封套面上均必须写明: (1)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2)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3)项目名称:花都区花山镇九湾潭西干渠城西村段整治工程 (4)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5)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盖投标人公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4.2.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收标书人核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后一小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具体地点见交易中心场地安排)进行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签到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4.2.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2.3.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内容填写的; 4.2.3.3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4.2.3.4没有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的投标文件。 4.2.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4.2.5如投标文件不能在接收标书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再从交易中心封标室解封、取出。 4.2.6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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