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1 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令,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正确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2 严格履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3 不得参与和监理项目有关的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试验检测等承包商的经营活动和宴请,不得在上述单位任职和兼职。严禁收取各承包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补贴、分成、额外津贴和奖金等。4 不允许泄露与所监理项目有关的需要保密的事项,若发表涉及所监理项目有关的资料或论文时,应征得项目法人及承包商的同意。5 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建设监理程序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报告所监理工程的动态
2、和情况。在监理工作中,因监理方过错造成重大的事故及损失,本人应承担一定的行政和经济处罚。6 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7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登载承担监理业务的广告,不允许发表贬低同行、吹嘘自己的文字和讲话。8 必须坚持科学态度,对自己的建议、判断负责,不唯项目法人和上级意图是从。当自己的建议、判断被项目法人和上级否定时,应向其充分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第二章 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派往受监理工程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
3、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1.3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工作;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1.6 组织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1.7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8 主持或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9 协调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与承包商的关系、处理索赔与反索赔;1.10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11 组织审核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
4、验评定资料、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初检,参与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1.12 组织审核承包商的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申请并签署监理意见;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2.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3.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3.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2.3.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2.3.4 调解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2.3.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开展本专业的监理工作。3.1 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3.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3.4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3.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3.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3.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3
6、.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3.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3.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 监理员职责4.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4.2 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4.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有关凭证;4.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
7、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4.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4.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第三章 工程安全控制1 安全职责1.1 总监理工作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建设部及原国电公司颁布的监理规范、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1.1.2 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
8、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1.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1.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1.5 对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1.1.6 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兼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
9、题,并督促整改;1.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部署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1.1.1O 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1.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2.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1.2.2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编写安全监理简报并下发有关单位;
10、1.2.3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1.2.4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1.2.5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合格后,恢复施工;1.2.6 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1.2.7 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1.2.8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
11、施工承包商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1.2.9 审查施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1.2.10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每周的安全活动,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1.2.11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3 监理员安全职责1.3.1 在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监督者;1.3.2 监理员应熟悉施工承包
12、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了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责任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组织机构,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1.3.3 检查施工设备、工器具的定检情况,无合格证和超检验周期的机具严禁使用;1.3.4 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止违章行为,特别注意制止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1.3.5 监理员在现场安全控制中,应随时注意施工人员的操作情况、机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工器具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等;1.3.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可先指令暂停施工并及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意见。2
13、 安全管理内容2.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杜绝“三违”(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操作性违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2.2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实行监督、检查,对安全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2.3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分部工程开工前,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安全组织机构及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等;2.4 检查施工工器具、设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对无合格证明和超出检验周期的不准用于施工
14、;2.5 以安全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为依据,监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和安全隐患时,指令先行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2.6 施工阶段的停工通知单,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2.7 监理人员在现场安全控制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2.8 监理单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馈;2.9 审查重大施工项目、特殊危险作业、特殊跨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15、2.10 检查施工承包商爆炸物品管理情况,爆炸物品管理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2.11 审定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考核,防止以“包”代管;2.12 在月度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施工安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预测、预控;2.13 督促施工承包商开好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及施工队(班)周安全活动,要求安全活动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2.14 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承包商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6、,争取早日恢复施工;2.15 施工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备案:(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3)经承包商主管领导审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及事故报告。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条款,在委托范围内,实施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目标。1 制定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质量控制要点、方法和手段。2 受理施工承包商的开工报审,核查确认开工条件,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发布开工令。3 当承包商对已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
17、理工程师签认,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4 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试验室资质和能力进行核查,确保工程试验的有效性。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书面通知承包商限期整改或撤出现场。6 监理单位参与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线,并对其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确认。7 工程中拟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监理单位要参加为其组织的专题论证会,经审定后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8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根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要求,采用巡视、检查、旁站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承包商报送的隐蔽工程报审表和
18、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时予以确认。9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暂停令,责令停工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施工承包商办理复工手续恢复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时,宜事先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报告。10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商报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1 工程经监理单位验评合格具备申报质监验评条件后,按质监管理程序,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工程质监检查申请,并配合开展质监工作。12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依据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现
19、行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会同承包商进行分析、处理,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备案。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师应及时上报项目法人,并组织有关方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向项目法人提交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13 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所需的质量标准、文件、资料、记录的传递、保管和有效性。审查、核对设计文件各专业接口。14 承包商按工程合同施工完毕三级自检合格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工程初检,初检合格后由总监理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的申请。第五章 工程进度控制1 根据里程碑进度计划,编制一级进度计划。一级进度计划采用网络图和横道图形式,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审查、批准后
20、,颁发给相关承包商。2 负责管理一级进度计划,包括颁布、变更、调整和贯彻实施。3 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商编制的二级进度计划,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实施。4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开工条件,向项目管理单位呈报开工报告。正确启用停工、复工程序,正确管理工期索赔程序。5 监理单位依据设计合同,按设计出版计划进行施工图的催交、领取,发放、保管。6 监理单位依据物资供应合同,按物资供应计划的要求,对工程的物资供应情况进行全面的协调、监督管理。7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二级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书面通知承包商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其实施。8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月报中向
21、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汇报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9 监理单位组织、主持工程调度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并负责会务工作。第六章 工程投资控制1 监理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1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1.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1.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2 监理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2.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22、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2.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3 监理单位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从投资、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在工程变更的方案实施前与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5 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
23、分析,制定调整措施。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8 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价款与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申请。第七章 工程合同管理对项目法人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各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跟踪管理。l 工程暂停及复工1.1 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时,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根据停工原因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1.2 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
24、致工程暂停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复工令。1.3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根据承包商的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令,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事宜由承包商负责。2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2.1 由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由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2.2 监理单位应在项目法人项目
25、管理单位授权的范围内,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并签署监理意见,超出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授权的范围的工程变更应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2.3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包商的实施。2.4 未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或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监理单位不得予以计量。3 索赔的处理3.1 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合同文件及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等处理工程索赔。3.2 监理单位受理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应满足以下条件3.2.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直接经济损失;3.2.2 索赔事件是非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3.2.3 承包商已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索赔申请,并附有索赔凭证资
26、料。3.3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并签署监理意见。3.4由承包商的原因造成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的额外损失,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时,监理单位应公正地与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调。4 工程延期与延误4.1 按合同观定,如果出现下述由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延期和补偿费用: 4.1.1 额外或附加工作数量的增加和性质的变化;4.1.2 合同条款中所指的任何其它延误,如:图纸、指令、通知的延误等;4.1.3 发生其它特殊情况。4.2 延期的审批4.2.1 当承包商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
27、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4.2.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项目法人。当承包商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并通报项目法人。4.2.3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或工程最终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项目法人和承包商进行协商。4.2.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28、。4.3 当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规定从承包商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第八章 工程信息管理1 监理单位设立工程信息管理员,负责工程的信息管理。2 监理部信息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会议纪要,有关合同和协议,各参建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责、管理制度,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竣工、系统调试和启动运行文件、工程总结等。3 监理单位负责对设计、施工承包商等上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定期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相应的工程信息。4 监理单位日常传递给有关单位的主要信息
29、有:监理月报、工程各阶段质检报告、计划统计报表等。5 确保工程信息的有效性5.1 监理单位的工程信息要及时、准确,以便能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5.2 监理单位要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定期报表制度,按时编报、积极收集、整理与工程有关的信息资料,进入信息系统。6 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性6.1 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对于限制传播范围的信息内容不得泄密。6.2 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程序,严防人为损坏和病毒侵害,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和信息的安全性。6.3 设立专人、专机,并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加强对计算机的维护,积极主动地响应公安部定期颁布的各类病毒公告,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运
30、行安全。6.4 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使用没经查毒的光盘和磁盘。6.5 监理单位要求各承包商上报的电子资料应先查毒,不准传送带有病毒的资料。7 信息管理员必须认真作好信息管理日志存档工作,并建立信息档案。信息档案包括:信息名称、来源、时间、信息提供者、接受者、接受形式、信息类型和处理结论。8 监理人员每天应填写监理日志,如实地反映工程监理信息。第九章 工程组织与协调1 现场协调会由监理单位组织或主持,按一定程序定期召开。研究协调施工现场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2 参加单位及人员2.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主要成员;2.2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它
31、有关人员;2.3 项目法人代表;2.4 设计代表;2.5 物资代表;2.6 需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人员参加。3 会议主要议题3.1 检查上次会议纪要的落实执行情况;3.2 与会各单位书面向会议汇报上月工程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包括施工、设计、物资供应、监理等);3.3 制定有关措施,协调处理各单位提出的问题;3.4 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及要求;3.5 工程款的支付与索赔;3.6 其它未尽事宜。4 会议纪要与签发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形成,经与会各方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分发给有关单位,发文要有记录。会议纪要主要内容:4.1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4.2 参加单位及
32、人员;4.3 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4.4 决议事项。第十章 输变电工程施工阶段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1 变电站土建施工监理基本程序1.1 工程开工前1.1.1 接到施工监理任务通知书后,总监理工程师按公司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监理部。1.1.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认真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进行认真的、全面的、详细的审核,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1.1.3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参加或受业主委托主持施工图会审及交底,提出监理意见。主要注意内容如下:1 施工图的设计原则是否与初设审查批复文件一致,并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及反措要求,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批;2 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提供勘察资
33、料,勘察和设计资料是否一致;3 施工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施工条件能否满足施工设计图要求,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是否经国家批准并通过试验合格;4 设计图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是否存在土建和电气不便配合的问题;5 施工安全、环境有无保证等。1.1.4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包括: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2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施工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3 施工组织设计的操作性: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
34、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4 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实用,技术是否成熟;5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6 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是否满足业主要求工期。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以确定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正确体现施工的总体部署、流向顺序及工艺关系;7 施工方案与现场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施工平面图的静态布置内容,如临时施工供水、供电、供气、施工道路、临时办公用房、物资仓库等,以及动态布置内容,如施工材料模板、工器具等,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于各阶段施工方案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并由
35、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1.1.5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1.1.6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各专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纪要:1组织监理部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相关合同及其他有关工程协议等文件。针对工程项目提出主要控制目标,进行安全危险点的分析和提出控制措施;
36、2 介绍本工程项目概况,针对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明确监理工作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提出预控措施;3 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职责范围;4 介绍本监理部有关的管理制度及办法;5 统一监理部在工程监理中使用的规范及标准。1.1.7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审查内容:1 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2 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材料、技术实力、企业的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 3 分包协议草案,包括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责、权、利;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如果
37、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具备分包条件,则应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1.1.8 监理工程师对建筑水准点及坐标位置复测的质量控制1 核查施工单位建筑水准点及坐标位置复测记录;2 审核施工建筑物及征地范围的复测。1.1.9 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水、电、通讯、临时设施等是否具备开工条件。1.1.10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主要审查内容:1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3 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方案措施以及安全文明措施等附合现场的要求
38、,并且已经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4 施工图已收到并已会审及交底;5 劳动力安排就绪,主要施工机械落实并已进场;6 材料应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7 开工许可手续已办妥。1.2 基础工程阶段1.2.1 监理工程师检查基础工程开工条件1 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己审批。2 核查施工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础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否满足要求。4 核查劳动力的配置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5 开工所需的主要材料、机具已进场,核查进入现场的材料(钢筋、水泥、砖、砂、石)能否满足施工进度需要,机具的配置是否合理、检验是否合格。1.2.2基础原材料的质量控制1 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场主要建筑原材料
39、的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保书,对运抵现场的主要材料进行外观抽查(质量、型号、规格)。2 监理工程师参加对主要材料及钢筋焊接的现场见证取样和检查施工用水的化验报告。3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材料报审表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审查合格,则在工程材料报审表上签署同意使用该批材料的意见;审查不合格,则退回施工单位重新报审。4 监理员应检查运抵现场的建筑原材料、周转性材料的堆放是否符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建筑原材料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清楚;存放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2.3 工程过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1 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实施。2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电源箱及
40、漏电保护装置可靠性及基坑(槽)围栏等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齐备。3 监理员检查人工挖孔桩安全监护与安全保障措施的到位情况。4 监理工程师检查基础工程动态进度是否符合分部计划进度,若不符合应及时调整。 5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及时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1.2.4 基础工程检查验收1 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坑(槽)、桩复测记录,核查现场基坑(槽)、桩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 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坑(槽)轴线、标高、断面尺寸、基坑(槽)底土质情况;监理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3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应进行三级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明资料报监理部。监理工
41、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设计人员、业主、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到现场对基坑(槽)进行检查,若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设计人员、业主也要签字确认;若不符合质量要求,则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 监理员应对砼浇灌、土方回填进行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表;对砼取样、土工试验进行见证。5 对基础部份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单报业主批准。 6 基础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设计、业主、质监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部形成记录。1.3 建筑主体
42、阶段1.3.1 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工程开工条件1 基础结构工程已通过验收;2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3 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满足总进度计划的要求;4 核查施工图是否己到齐,各相关专业施工图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问题;是否满足施工需要。1.3.2 主体原材料的质量控制1 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场主要建筑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保书,对运抵现场的主要材料进行外观抽查(质量、型号、规格);2 监理工程师参加对主要材料及钢筋焊接的现场见证取样;3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材料报审表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审查合格,则在工程材料报审表上签署同意使用该批材料的意见;审查不合格,则退回施工
43、单位重新报审;4 监理员应检查运抵现场的建筑原材料、周转性材料的堆放是否符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建筑原材料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清楚;存放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3.3 工程过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1 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实施;2 监理工程师检查内外脚手架塔设是否严格按脚手架塔设方案执行;3 监理工程师检查建筑结构工程的防火、防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 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工程动态进度是否符合分部计划进度,若不符合应及时调整; 5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及时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1.3.4 主体工程检查验收:1 监理工程师检查框架柱(构造柱
44、)、墙体、框架梁(梁)、板的轴线、高程复测记录,并对重要部位进行核测;2 监理员检查框架柱(构造柱)、墙体及梁的轴线、高程和开关场的构架组立方式及横平、竖直、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填写检查记录;3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应进行三级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隐蔽记录及材料证明资料等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若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隐蔽记录上签字确认;若不符合质量要求,则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 监理员应对砼浇灌、构架
45、吊装、防水进行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表;对砼取样、焊接取样进行见证;5 对主体部份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变更必要性,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单报业主批准; 6 主体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和施工、设计、业主、质监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部形成记录。 1.4 装饰工程阶段1.4.1 监理工程师检查开工条件1 主体结构工程已通过验收;2 核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3 核查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1.4.2 装饰材料检查:1 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场主要装饰材料、暖通、给排水及电气照明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保书,对运抵现场的主要材料进行外观抽查(质量、
46、型号、规格);2 监理工程师参加对主要材料的现场见证取样;3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材料报审表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审查合格,则在工程材料报审表上签署同意使用该批材料的意见;审查不合格,则退回施工单位重新报审;4 监理员应检查运抵现场的装饰材料的堆放是否符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存放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4.3 工程过程安全、质量、工期控制1 监理工程师检查内外装饰架子塔设是否符合规范;2 监理工程师检查建筑装饰工程的防火、防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 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实施;4 监理工程师检查装饰工程动态进度是否符合分部计划进度,如不符合应及时调整; 5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及时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1.4.4 装饰工程检查验收1 监理员对敷设在墙内的电线管、防水层的基层、建筑幕墙的龙骨系统、吊顶龙骨等隐蔽工程施工要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