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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活动场所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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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编号:皖M4120209 招标人:天长市**镇**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7 2. 招标文件 9 3. 投标文件 12 4. 投标 14 5. 开标 15 6. 评标 16 7. 合同授予 16 8. 纪律和监督 17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10.电子招标投标 18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2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1.审查资料 22 2.审查办法 23 3.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23 4.审查结果 2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1. 评标方法 27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27 3.评标程序 27 4.评审内容 27 5.废标条款 29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9 7.评分标准 29 8.评审结果 30 9.其他 3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31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32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32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34 第七章 图 纸 34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4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36 投标文件二:商务标目录 39 投标文件三:技术标目录 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M4120209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天长市**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 2、招标人:天长市**镇**村民委员会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天长市**镇**村 2、建设规模: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投资约80万元。 3、计划工期:不高于15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到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临时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入库详情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会员入库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招标采购管理局**室,联系人:王工,电话**)。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开标时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人于2012年11月2日17:00后,自行登录天长市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控制价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长市**镇**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天长市**镇**村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南路**社区办公楼二楼 邮编: 239300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盖章) 2012年10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天长市**镇**村民委员会 地址:天长市**镇**村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南路**社区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天长市**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天长市**镇**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政府投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不高于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2月1日 1.3.3 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1.4.1 投标人 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财务要求:无 业绩要求:无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到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临时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入库详情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会员入库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大道**号招标采购管理局**室,联系人:王工,电话**)。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2年11月7日16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12年11月8日17时后;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补遗、答疑”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将于2012年11月8日17时前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发布修改、补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控制价×0.85+(暂定价项目合价金额+预留金)×1.0015×1.03475×0.15 最高投标限价=860544.94×0.85+(126160.14+40000)×1.0015×1.03475×0.15 = 757292.01元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日17时后; 提出异议时间:2012年11月7日16时前 澄清时间:2012年11月8日17时后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4 投标(信用)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信用保证金的金额:7.5万元 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公司、支公司、分支机构及他人账户、投标人一般账户均无效)转入下列账户之一;不受理银行汇票、本票。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账户一)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 (账户三)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安徽天长农村合作银行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 ** (账户四)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滁州天长支行 银行帐号: ** (账户五)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天长市支行 银行帐号: ** (账户六)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可以选择上述其中一个账户交纳两项保证金,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交纳时间:2012 年11月16日15时前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投标人已按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天招管[2010]29号、天招管[2010]35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5.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5.8 装订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均须分别装订。 4.1.1 具体密封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建造师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后,由投标人自行另装袋; ②投标人应提交四个密封袋,其中,资信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标袋内;商务标正本、副本、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以及详细评审内容所需报告和证明材料密封于商务标袋内;技术标正本、副本、相关人员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凭证复印件密封于技术标袋内;资信证明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以外)密封于原件袋内。 ③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天长市**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皖M4120209)(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在2012年11月16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提交时间:2012年11月16日14:30起 截止时间:2012 年11月16日15:00止 地 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2.2 开标后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除外) 4.2.5 投标费用及其他费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100元/次的新点智慧评标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中经济类专家应不少于3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天长市招标采购网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天长招标采购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天长招标采购 网发布,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2.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4.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现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调整负责。 (4)“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5)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措施费等,在工程量清单编码后以“*”标注。 (6)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4.3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工程控制价应当本章按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格式计算。 2.4.4规范及定额: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3)《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6)省、市截止2012 年9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2.4.5 取费标准: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规费构成及费率、税金构成及税率为建筑工程 叁 类,装饰工程 叁 类,安装工程 叁 类,具体见本章附表一。 (1)《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中的排污费暂不计列,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文件中费率取0%。 (2)材料价格: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9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 2.4.6预留金和暂定价 2.4.6.1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预留金额为4万元 2.4.6.2本工程暂定价项目合价金额126160.14元。(具体见附表三)。 2.4.7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公布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 ‘资料下载’一栏中,投标人可在此栏中下载。投标人必须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下载中心’一栏中下载‘滁州市招投标标准化工具’自行选择光盘进行刻录。 2.4.8光盘刻录注意事项 (1) 招(投)标文件刻录时,使用一般的CD刻录机,不能使用DVD刻录机。 光盘中必须使用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中下载的‘滁州市招投标标准化工具’刻录软件,不能使用其他刻录软件,以免损坏光盘。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刻录在可正常运行的光盘中。 (2)投标单位在做好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要将电子版投标文件(TB001.ETB格式)刻录到准备好的投标光盘中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并密封。 (3)同一标段的多个单位工程只能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刻录到同一张光盘中。 (4)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5)因光盘中不能直接刻录Excel文件,所有采用Excel格式录入的数据,首先必须经光盘中的转换工具转换成标准的招(投)标文件后,再进行刻录。 (6)为保持Excel数据转换的正确性,Excel报表格式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一致。 (7)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 招标文件内容自动生成在光盘的招标(ZB)目录下。 投标文件内容自动生成在光盘的投标(TB)目录下。 刻完后必须先退出光盘,再插入光盘才能够看到所刻文件,以便于检查数据是否刻进光盘。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取费基数都只能是数字,不能出现计算公式。 措施项目清单(一),措施清单(二)中的合计行务必要删除,不能导入。 刻录完以后,务必要再自动播放光盘,点击“查看数据”按钮,检查数据是否已经刻录到光盘中,如能看到所有的报表,且和文本数据一致,说明就已经刻录成功了;否则就没有刻录成功,需要重新刻录。 光盘刻录不成功,后果各投标人自负。如还有疑问,请致电新点(智慧)软件滁州市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技术支持。 2.4.9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招标人根据控制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最高投标限价,视为合理有效。 2.4.10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发出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应当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接受) (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①-⑧项目材料的复印件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有效身份证; 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建造师目前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须注明有效期及工程名称); 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⑨业绩证明材料及评标办法规定的可以评分的有关证明材料(本工程不需要) 3.1.2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商务标电子标书(光盘) (6)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3.1.3技术标部分: (1)项目管理机构 (2)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人员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在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表中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且提供 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凭证原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九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信用)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信用)保证金,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局监管人员宣布。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4.3投标人已按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天招管[2010]29号、天招管[2010]35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 3.4.4本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3)在交纳投标(信用)保证金后,非因不可抗力不递交投标文件的。 (4)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5)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资信证明文件应当在授权委托书等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其余所有页均需加盖公章。 3.5.5商务标中的授权书、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6技术标封面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应位置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按“不合格”处理。 3.5.7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8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收到投标文件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签收。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投标人须交纳的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5.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5.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2 招标文件中第3.1.1(3)①款和3.1.1(3)⑤款所要求的证件及证明原件需由投标人手持,携带至开标会现场,以便监督检查人员核对检查。 5.3.3凡是已被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按天招管[2012]5号文件规定列入投标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按天招管[2012]5号文件执行。 5.3.4未进入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诚信档案的投标人在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须知第3.1.1款所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5.3.5在开标会现场,由监督部门先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到场情况进行确认,未到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开标。 5.4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4.1由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5.4.2由招标局监管人员宣布两项保证金交纳情况; 5.4.3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4.4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确认;并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滁州市会员资格; 5.4.5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同时将投标人及建造师名单传真至市检察院,查验其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5.4.6宣读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4.7宣读技术标评审结果后由主持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 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将商务标中的电子文本(光盘)导入评标系统; 5.4.8进行商务标评委评审阶段; 5.4.9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标评审结果,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 5.4.10评定各投标人得分; 5.4.11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5.4.12由招标局监督管理人员讲话。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5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3天。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5.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非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7.6 重新招标的情形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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