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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相关任务的实施细则地方司法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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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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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相关任务的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相关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平安淄博建设、服务于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意见》(淄发[ ]2号)和全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法律五进”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和谐淄博建设为目标,扎实做好劳教工作,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五进”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平安和谐淄博建设、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活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全市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牵头协调工作任务:
(一)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1.要巩固完善“法律五进”工作领导管理机制。要继续坚持“一三六”工作法,特别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协调,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管理机制。市司法局创办《淄博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法律五进”专刊》,建立工作指导平台。适时召开调度会、联席会,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听取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法律五进”牵头协调部门职责。
分管领导:朱兴禄、刘长江、吕成法、刘万岭、刘秉敏、尹玉法、成亮文、李洪锴、黄宗光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高校工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法制办
2.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培训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要多渠道开辟法制学习园地,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要继续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把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执法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分管领导:吕成法、黄宗光、刘长江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
3.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要针对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把农村法制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要结合农村实际,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教育机制。农业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要结合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等问题,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示和实现利益诉求。要切实抓好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结合“民主法治村”创立活动,进一步指导农村做好“四民主两公开”,推广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经验,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分管领导:李洪锴、刘长江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
4.要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社区是现代城市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等熟悉法律的特长,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实施“法律进社区”活动。要重点抓好居民、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围绕拆迁安置、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结合居民身边发生的事,利用社区法律学校、图书室、宣传栏等阵地,经过举办法制座谈会、法制论坛、法制文艺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分管领导:成亮文、刘长江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
5.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也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和课堂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党委宣传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的领导和指导。要积极指导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抓好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四落实”。要努力推进法律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要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继续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立活动,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经过坚持不懈的教育,使青少年学生掌握必备的法律常识,培养和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益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习惯,提高明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
分管领导:尹玉法、刘万岭、刘长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委宣传部
6.要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围绕企业改革,经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健全企业领导人、经营管理层和员工学习法律制度,完善和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使之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和管理。
分管领导:刘秉敏、刘长江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委宣传部
配合牵头协调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
(二)以组织建设为保障,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它承担着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重要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厅发( )18号文件要求,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好人员编制,努力实现“司法所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的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严细的管理目标和措施,确保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分管领导:徐长厚
责任单位:基层科、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
8.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高队伍素质,夯实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健全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进一步抓好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以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委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基础。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准入制度、登记备案制度,探索实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法律资源优势,逐步改进调解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定期分级培训制度,经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调解技巧。
分管领导:徐长厚
责任单位:基层科、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
9.坚持不懈地抓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理、联动联调、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使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市里每季度、区(县)每月、乡镇(街道)每周排查一次,在全国两会、全运会、建国六十周年大庆等重要活动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都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认真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民间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把劳务争议、农民工工资、返乡就业、土地承包经营以及企业改制、城乡建设、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统计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和挂销号制度,及时进行调处,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好,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系制度、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等衔接机制,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分管领导:徐长厚
责任单位:基层科、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
10.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和帮教安置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内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县全面推开,进一步提高矫正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力争不超过2%。扎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帮教率和安置率要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努力减少重新犯罪,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力争不超过2%。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法轮功”刑释解教人员,要逐一排查,逐一落实“包保”责任制;帮教工作向狱所延伸,超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刑释解教时突出抓好衔接管控,避免脱管漏管;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帮其融入社会。
分管领导:郑建业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办公室、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
(三)以“五化”(管理工作精细化、教育工作科学化、劳教生产习艺化、队伍建设规范化、所政设施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扎实做好劳教工作,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11.要按照“首要标准”要求加强教育转化工作。坚持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实现难改人员转化率85%,所内改好率达到95%以上,劳教人员所内违纪率不超过2%。深化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劳教人员解教后的生存能力;加强文化建设,在完善教育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和文体活动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场所文化建设平台,让劳教人员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接受熏陶、主动改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动劳教人员改造积极性;研究把握劳教人员的思想和心理特点,积极推进教育改造内容、手段和方式方法创新,切实提高教育转化质量。
分管领导:徐长厚、李延安
责任单位:劳教科、市劳教所
1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重大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人防,实行警察直接管理、带班值班、安全检查等精细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坚持场所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和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物防,健全生活卫生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完善硬件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完善各项物防安全设施。严格落实技防,建立电子巡更系统,完善安全防控指挥系统,添置血液分析仪和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劳教人员心理矫治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完善教育矫治和辅助教育硬件。
分管领导:徐长厚、李延安
责任单位:劳教科、市劳教所
(四)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民生、服务于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3.进一步做好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体系,组织律师配合各级信访部门做好涉法信访案件接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接访,及时安排律师陪同参与;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涉及企业经营破产、职工权益保障、为解决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涉及民生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妥善处理纠纷;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五进”活动,定期到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讲法、义务法律咨询,为进一步深化“法律五进”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组织律师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代理报告制度,对涉及邪教、事关政治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着力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经过设立业务部、结对子等形式,向乡镇、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力量。
分管领导:周黎明
责任单位:律师科、基层科、各区县司法局
14.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动公证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认真履行公证工作预防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以服务改进民生为己任,在预防纠纷、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和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针对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影响,积极探索推动全市公证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服务的新思路,积极参与国家有关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涉及公证的法律服务事项;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减免对企、事业单位的非税收费事项,以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公证”公益性公证法律服务竞赛活动,把优先、优质、优惠的公证服务拓展到新农村建设最需要的地方,体现党和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关心与关怀。
分管领导:孙发红
责任单位:公证科、各区县司法局
15.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诉讼活动的公平、公正服好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鉴定机构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执业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违规违纪、职业道德缺失等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的治理;依据省市《司法鉴定工作考核办法》,联合公、检、法按执业资格、业务工作、制度建设、设施建设、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百分年度考核,确保鉴定意见采信率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三个明显增强”,即:机构基础设施明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自律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分管领导:刘长军
责任单位:司法鉴定办公室
16.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做好服务民生的民心工程。要规范网络运作,在去年乡镇法律援助联络站30%规范化达标的基础上,今年力争乡镇法律援助联络站60%以上规范化达标;要继续做好向农村“五保户”、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法律援助直通卡”工作,为农村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继续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推广法律援助进村(居)、法律援助进工地模式,活动持有人凭卡享受对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经济条件可适当放宽,申请人为义务兵的,可不审查其经济困难的条件,申请人为军队干部、士官及其家属的,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条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审查完毕,特殊情况或特殊案件立即指派律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分管领导:张勤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司法局
(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17.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实质。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强化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实施决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落实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着力点,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领导能力、统筹能力、监督能力和服务能力。
分管领导:郑建业
责任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各直属单位
18.按照从优待警、从严治警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头脑,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二是加强执法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以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和专业素质为重点,加强劳教干警队伍建设;以提高诚信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为重点,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一岗双责”。大力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分管领导:郑建业
责任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各直属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是着眼淄博长远发展的社会工程,是惠及全市人民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工作是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重要内容,必须认真做好,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法律五进”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法律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市司法局固本强基维稳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及情况调度等工作。“法律五进”各具体责任单位都要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联系人员;由市司法局配合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保证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干事。
3.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法律五进”各具体责任单位要参照《关于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工作任务的实施细则》,制定体现行业特点和部门工作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也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使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步骤、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加强研究和督导,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促进固本强基维稳工作健康深入开展。三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实行局领导干部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工作联系点制度,健全工作学习制度、周情况调度制度、月例会制度、季工作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4.严格考核奖惩。在市委、市政府对固本强基维稳工作考核表彰的基础上,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法律五进”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表彰。把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工作任务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纳入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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