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道路延伸段(**路~**路)工程
**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盖章):****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工程咨询有限**
法定代表人(签章):
编 制 时 间:二00九年七月
审核单位: 备案单位:
2009年7月29日 2009年7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2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3
三、前附表一、前附表二、前附表三
四、总则…………………………………………………………… 7
五、投标人资格…………………………………………………… 8
六、招标文件……………………………………………………… 8
七、投标报价……………………………………………………… 9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10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1
十、开标………………………………………………………… 12
十一、评标…………………………………………………………13
十二、授予合同……………………………………………………15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16
第二章 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一、协议书格式……………………………………………… …18
二、通用条款…………………………………………………… 20
三、专用条款…………………………………………………… 20
第三章 技术规范…………………………………………………2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27
二、技术投标文件格式………………………………………………48
三、资信投标文件格式………………………………………………50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58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58
第七章 附件 ………………………………………………………59
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59
附件二、评标办法 ……………………………………………… 60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一、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
一、****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的建设项目**县**道路延伸段 (**路~**路) 工程批复文号 景发改投资{2009}54号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工程咨询有限**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路-**路)
(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 格
(4)、工程规模及概况:**县**道路延伸段工程为一条Ⅱ级次干道,本次实施范围为**路到**路路口,施工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0+440,道路全长440米。路面结构为:20cm厚4.5Mpa水泥混凝土+50cm厚5%水泥碎石稳定基层。预算造价约1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允许注册地在**市的企业的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3)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网上下载:时间:2009年7月29日起,网址:
3、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六、招标人将于2009年8月17日9:30时在****县招标投标中心(鹤溪镇**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站及**日报上发布。
八、其他规定:
1、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有限**
地 址:**县**南路998号 地 址:**市**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F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
2009年7月29日
二 招标重要事项表
前附表一
工程名称
**县**道路延伸段 (**路~**路)工程
建设地点
团结路以东,分别与团结东路、**路相交,终点与**北路连结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允许注册地在**市的企业的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440米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三类工程
招标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币贰万元整(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递交
递交至: ****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2025
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以中心开户银行对帐单为准)。
工程审定预算价
1242204万元
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
8%-15%(含本数)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壹套正本,四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县鹤溪镇**北路75号**县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2009 年8月17日 9:30时
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县鹤溪镇**北路75号**县招标投标中心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前附表一续页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投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
中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1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到场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1 %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竣工验收前报送结算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其它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1 %
2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后 3 天内
3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1000元/天
4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1000元/天
5
工期延误赔偿(提前奖励)限额
合同总价的 2 %
6
名 称
道路
雨水
污水
排水渠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5.6%
5.6%
5.6%
5.6%
检验试验费
2.4%
2.4%
2.4%
2.4%
规 费
3.30%
3.30%
3.30%
3.30%
税 金
3.448%
3.448%
3.448%
3.448%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
0.132%
0.132%
0.132%
0.132%
7
其他项目费用
见工程量清单
8
工程保修金
结算总价的 5 %
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年7月29日
发布媒介:1、**日报
2、**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com/)
3、县招标投标中心信息栏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http://**.com/
2、书面索取:**工程咨询有限**
3
现场踏勘
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
**道路延伸段 (**路~**路)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2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2152625
2、书面递交:**工程咨询有限**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http://**.com/
2、书面索取:**工程咨询有限**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县招标投标中心
8
开标时间
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一
****县招标投标中心
9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com/)
10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com/)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注:后面内容与前附表一有矛盾的以前附表一为准。
前附表三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参加开标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交纳证明);
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参加。
注:①、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不为同一人;
②、投标前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e、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职书或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截止时间:见前附表一;
2、收款单位名称:****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 0003 9238 025
3、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帐户直接转到**县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以中心银行对帐单为准)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不计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招标人帐户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公示结束并确认中标人后直接退回投标人**帐户。
6
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
交纳注意事项:
1、交易席位费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招投标中心财务室。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在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交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10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县监察局 邮编:
地 址:**县政府大院内 电话:**
监督机构:**县招投标市场管理 邮编:
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县**北路75号 电话:**
监督机构:**县建设局 邮编:
地 址:**县建设路1号 电话:**
四、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2)施工用水、电 已接到施工现场 ;
3、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等工程
5、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审定预算价
1、本工程设立 工程审定预算价,设立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2、工程审定预算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本工程预算价经有关审计部门审定后得出工程审定预算价。
投标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为废标。
五、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允许注册地在**市的企业的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
(六)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至少包括以下二点内容:
①、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
②、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
(七)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或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情况表中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证原件,不需提交评委,中标后备用。)
(八)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 标 文 件
(九)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文件第十、十一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通过**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二)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以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 标 报 价
(十三)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重要事项表给定的费率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⑴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中标后将不作调整。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
⑶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保留到元,如出现小数位将去除小数部份直接按报价整数计算得分。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四)投标文件组成
1、1、投标文件由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组成。
(1)本工程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投标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标”或“商务标”或“技术标”,再将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标或商务标或技术标、在开标以前不得开封,所有封袋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十七)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 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八)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开 标
(十九)开标
1、开标会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开标时需到场的人员及需携带的证件原件见前附表三。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密封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职书、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
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密封袋外注明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情况表中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证原件,不需提交评委,中标后备用。)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6、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字和加盖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的证明或委托书(原件)的;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5)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 招标文件要求到场的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评 标
(二十)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抽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一)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五)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或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6、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最高限价或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7、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8、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的,其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材料暂定价等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9、 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
10、 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4、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6、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按第(二十二)条原则修正,绝对值累计超过其报价3%的;
17、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表决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该资料的权力,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如该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该投标人不为预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十七)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十二、授 予 合 同
(二十八)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九)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招标人帐户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直接退回投标人**帐户。
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本工程结算采用下列方式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系招标人提供的估算,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确定的价格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招标文件(三十三)条规定进行调整,单价按招标文件(三十四)条规定结算。
(三十三)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确认的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等计量。
(三十四)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
1、工程量变化占本项10%以内的,结算单价仍按中标报价结算;
2、工程量变化占本项大于10%的,变化部分的结算单价由业主和承包商重新议定,但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浙江省及**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3、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其结算单价应采取类似套用原则,套用中标报价中类似项目单价组成;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业主和承包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中标价的下浮率(计算下浮率时均应扣除其他项目清单)确定。但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单价不能高于浙江省和**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4、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改变,除材料价格允许按实际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调整外,其余不得变动。
5、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措施费应按定额规定进行调整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清单计价费用按现场落实情况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签认后支付。
第二章 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根据投标报价) 元(**币) ¥ :(根据投标报价)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双方签字盖章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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