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开发区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招标文件
编制单位:广州××××××局
广州××××××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00八年七月
总 目 录
第I卷
第0篇 投标邀请函…………………………………………………………0-1
第1篇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1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2-1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3-1
第II卷
第4篇 技术规范……………………………………………………………另卷
第III卷
第5篇 招标函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格式、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格式…………………………………………………………………5-1
第6篇 工程量清单…………………………………………………………6-1
第7篇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7-1
第8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和中标通知书格式………………………………8-1
第9篇 保证金格式…………………………………………………………9-1
格式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9-3
格式2: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无条件)…………………9-4
格式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9-5
第IV卷
第10篇 图纸………………………………………………………………另卷
第I卷
第0篇
投标邀请函
投 标 邀 请 函
1、 广州**开发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代表业主广州××××××局,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为上述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
2、 被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内以书面(传真)回复是否参加投标,参加者须携带以下资料在下述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的);
(2)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是被委托人前来购买,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以购买;
(3) 本邀请函原件(如我方以传真形式送达的,持复印件)。
发售招标文件 日期:2004年 月 日
单位:**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路**大厦4楼
3、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应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的)和数额为5万元(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 建设单位将于北京时间2004年 月 日9:00分在**监理有限公司举行标前会,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5、 投标文件必须在北京时间2004年 月 日8:30~9:30分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部。投标文件的接收单位为广州××××××有限公司。
6、 建设单位将于北京时间2004年 月 日9:30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部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出席。
业主名称:广州××××××局;
建设单位: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开发区**路93号**大楼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日 期:二00八年七月
第I卷
第1篇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第1章 总则…………………………………………………………………………1-7
1. 工程概况………………………………………………………………………1-9
2. 工期要求………………………………………………………………………1-9
3. 合格的投标人…………………………………………………………………1-9
4. 投标人的资格…………………………………………………………………1-9
5. 投标费用………………………………………………………………………1-10
6. 标前会与现场考察……………………………………………………………1-10
第2章 招标文件……………………………………………………………………1-11
8.招标文件的内容………………………………………………………………1-11
9.招标文件的澄清………………………………………………………………1-12
10.招标文件的修正……………………………………………………………1-13
第3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1-13
11.投标文件的语言……………………………………………………………1-13
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3
13.投标价格……………………………………………………………………1-14
1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16
15.投标有效期…………………………………………………………………1-16
16.投标保证金…………………………………………………………………1-17
17.投标人提出的替代方案……………………………………………………1-17
18.投标文件的格式、份数和签署……………………………………………1-17
第4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1-18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8
20.投标截止期…………………………………………………………………1-18
21.迟到的投标文件……………………………………………………………1-19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9
第5章 开标与评标………………………………………………………………1-19
23.开标…………………………………………………………………………1-19
24.评标原则……………………………………………………………………1-20
2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与业主的联系……………………………………………1-23
26.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1-23
27.投标报价的修正………………………………………………………………1-24
28.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25
第6章 授予合同……………………………………………………………………1-25
29.合同授予标准…………………………………………………………………1-26
30.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1-26
31.中标通知书……………………………………………………………………1-26
3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26
33.履约保证金……………………………………………………………………1-27
34.预付款…………………………………………………………………………1-27
35.调解员小组……………………………………………………………………1-27
36.无法从开工日期开始实施合同………………………………………………1-27
37.组织和保证人员稳定…………………………………………………………1-28
38.腐败或欺诈行为………………………………………………………………1-28
39.合同生效………………………………………………………………………1-2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工程项目
业 主:广州××××××局
建设单位:广州××××××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广州**开发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
4.3
最低资格标准: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并在业主、建设单位地任何隶属关系;
(2) 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相应交通产品生产能力和施工安装能力;
(3) 2001年—2003年以来完成过类似效能设施工程业绩,最近三年内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施工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4) 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的经验;
(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
5.2
购买招标文件
日期:2004年 月 日9:30~11:30、14:30~16:00
单位:**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路**大厦4楼
4
5.3
其它费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当天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向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其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5
6.1
标前会 日期:2004年 月 日
时间:9:00分
单位:**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路**大厦4楼
6
8
招标文件澄清:投标单位在 月 日上午8时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传真形式)送达建设单位,过期不予接受。
7
12.5
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位事同[如元/m、元/m2、元/m3、元/t、元/kg元/(根、个、宗、颗)等]。该单位不随时间和工程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8
14.1
投标截止期:北京时间2004年 月 日9:30分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90天
9
15.1
投标保证金额: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三十(30)天。可以以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若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其必须在中国注册并在中国经营的银行出具。
10
17.1
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共计五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使用。每套投标文件分成二本单独装订,“商务部分”内容为一本,“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一本,并同时一起递交。
11
19.1
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部
递交时间:2004年 月 日8:30~9:30
业主名称:广州××××××局
建设单位:广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12
22.1
开标时间:
技术部分开标日期:2004年 月 日
时间: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部
商务部分开标日期:2004年 月 日
时间: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上
13
23.2
专家库—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
14
31.1(2)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后七(7)天内授权代表到广州××××××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15
33.1
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格的10%。
第1章 总 则
工程概况
1. 1工程简介
1) 工程概况
**路位于**地区中部,为南北走向道路,北起黄沙快速干线,南至**环岛路,全长约7.5公里,根据规划,本段道路按城市Ι级主干道进行改造设计,规划路宽为60米,设计车速60Km/h。主要内容为:道路标线、交通标志、信号灯等。
1. 2设计要点
1.2.1道路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平面布设计,严格按照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有关规范进行,力求做到标志齐全,功能完整。通过对驾驶人员适时、准确的诱导,将道路快速舒适、安全的产能充分发挥出来。在标志布设中,主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 以完全不熟悉本快速路及其周围路网体系的外地司机为设计对象。
(2) 在标志布设中注意与环境及其它沿线设施系统的协调配合。
(3) 标志的版面设计以驾驶人员在高速行驶时能及时辨认标志信息为基本原则,同时力求使标志版面美观醒目。
(4) 标志结构设计应掌握“充分满足功能要求,尽量降低造价并适当考虑美观”的原则。
1.2.2标线
标线工程包括各种地面标线、箭头等,设置情况如下:
(1)标准路段及各类桥梁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5厘米,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线宽15厘米,实线长6米,间距9米,实虚比为2:3。
(2)标线还包括公交车路标线及交叉口处重复设置的路面导向箭头,导向车道线、渠化岛端部的导流线、减速让行标线等。
1. 3主要工程项目
交通设施工程一标志、标线和护栏等有关的所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格的投标人
3.1本投标邀请函发送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改名称,否则业主和建设单位有术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所有投标人应在第7篇“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提交一份声明,说明投标人(包括分包人)不管现在还是过去,也不管是直接或是间接地与曾为本项目做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及其他招标文件的咨询人员或单位,以及现正被推荐担任本合同项目监理的个人或单位都无隶属关系或合作关系。受业主和建设单位聘用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3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按商
业法律经营并与业主和建设单位无任何隶属关系。
3.4根据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广州市政府或业主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的资格
4.1如果已经对投标人做了资格预审,则合同只能授予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原先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再次确认,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并允许更新或补充,至少包含第7篇的内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所反映的内容作为评标的依据。若一经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材料,业主和建设单位,视情节严重性,有权立即取消该公司参加投标的权利或处罚、警告等。这种发现和取消的权力一直保留到整个工程的实施建设。若在投标阶段时发现,建设前段时间有权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在工程合同签署、建设实施期间发现,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施工的资格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视为欺诈行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4.2建设单位不接受以联营体形式参与投标。
4.3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本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最低资格标准。投标人在2001年~2003年(以下简称过去三(3))年中如有诉讼或仲裁败诉的记录,则可能使该投标人失去投标资格。
4.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4.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在任何情况下业主和建设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5.2投标人应于前附表中所述的日期、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3中标人应根据广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当天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人总金额0.9‰。
6.标前会与现场考察
6.1标前会。
6.1.1投标人或其正式代表应于前附表中所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标前会。
6.1.2标前会的目的是澄清招标文件中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工程的各类问题。
6.1.3投标人提出任何问题须在标前会召开的两天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建设单位。
6.1.4招标文件问题澄清,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出席标前会的投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的问题澄清以书面形式为准。标前会后,由于标前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8条的修改和由业主和建设单位按照本须知第9、10条的规定,以问题澄清或补遗书的方式发送,不用会议纪要的形式。投标人在收到问题澄清或补遗书后,应立即以
传真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确认收到,此确认函必须盖有公章。
6.2现场考察
6.2.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实施工程的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由何种原因所造成,业主或建设单位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2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现场考察,充分调理及考虑施工期间发生发一切额外费用,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第2章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本须知第25.3条款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7.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10条发出的补遗书:
第I卷: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第0篇 投标邀请函
第1篇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II卷:技术规范
第4篇 技术规范
第III卷:投标函格式、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表
第5篇 投标函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格式、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第6篇 工程量清单
第7篇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第8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和中标通知书格式
第9篇 保证金格式
格式1:投标保证金格式
格式2: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无条件)
格式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第IV卷 图纸
第10篇 图纸
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
以便补齐。若建设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期前十天内收到投标人的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已完整。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书面”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传真,本文件下同)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投标邀请函中的地址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10)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建设单位的答复将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问题澄清或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确认收悉。
9.招标文件的修正
9.1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如有必要,建设单位有权可以用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9.2据此发出的补遗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该补遗书将书面方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建设单位确认收到每一份补遗书。
9.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遗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9.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第3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投标人可以提交使用其他语言的书面文件,但应附有相应的汉语译文,一旦出现差异或矛盾,应以汉语文件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述条件:
11.1.1技术部分:
(1) 技术标投标表(按照第5篇的格式一)
(2) 技术标投标函(按照第5篇的格式二)及其附录;
(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授权书、项目经理委任书(原件应放在正本);
(4) 投标保证金(若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附上收据的复印件);
(5)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或交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以及其他证明公司实力资料
(6) 施工组织设计;
(7) 资格审查(按照第7篇的格式);
11.1.2商务部分:
(8) 经济标投标函(按照第5篇的格式三);
(9)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授权书(原件应放在正本);
(10)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计日工清单);
(11) 单价分析表;
(12) Excel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
以及根据本须知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他资料。
11.2所有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上述文件格式和表格。但如果需要表格可以按同样方式扩展。
11.3业主和建设单位只接受投标人投标函(即招标文件第5篇的格式)中最终报价,不再接受投标人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条件等形式的补充报价。投标函中的最终报价应与工程清单汇总表的投标总计相一致。
12.投标价格
12.1本工程合同是为本须知第1.1款中所述的全部工程而制定的,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2.2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标有数量的所有细目(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和费用。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位和合价细目(分部分项工程)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费用之中。
12.3投标人无法在各工程细目(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包含的其他费用,如:税费、保险费、道路占用费、场地围蔽费、地面交通维护措施费、雨季施工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农田及水系措施费、维护环境保护措施费、生产安全措施费(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穗建筑[2003]106号文规定)以及其它风险费等,均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总则费用中单独列出金额,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该部分费用是固定不变的(除税费以外)。如未在总则费用中列出,则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工程细目中。对该部分费用要做出详细价格分析,以作为评标时,对该部分报价专门评审的依据。
12.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截止到投标截止期前二十八(28)天,由投标人支付的关税、税金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单位、费用及投标价格中。
12.5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投标人所报的细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包含用于本合同工程所在地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检验费、材料费、安装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临时工程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劳保金、规费(按广州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
务等,是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偿付。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等动以及工程量变化而做任何调整
12.6合同总价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故合同总价可以按本招标文件中合同通用条款第46.2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调整(除非另有规定)。
12.7综合单价分析
投标人除按工程量清单填报所有工程细目(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外,还应提交至少按工、机、料组成的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格式自定),单价分析的编号和单价必须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号及总价相一致,以便建设单位评标时审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综合单价应考试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所有的工程内容并考虑工期因素及在广州地区施工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因素。单价分析仅供评标时参考。
12.8材料供应:
(1)建设单位不提供材料,由承建商提供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承建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建商提供合格的材料,其费用由承建商负责。
(2)承建商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材料供应,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不能因货物供应紧张、价格变动、资金紧缺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将其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若建设单位发现承建商由于材料供应缓慢而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建商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材料单价由建设单位审核确定,所发生的材料价差均由承建商承担。
12.9在投标报价表中,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报价,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的增减以及数量的改变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10投标人应全面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合同义务和费用,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结合自身企业的条件进行报价。
12.1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12.12投标单位报价时,应使单价水平保持平衡,若在报价清单中有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在其中标后业主有权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平衡各工程项目单价,并以调整后的单价计量支付结算。
1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3.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费用,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14.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
人的答复应以上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除本第14.3款的规定外,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期内,应满足本须知第15条的全部规定。
14.3对于固定价格的合同,如果建设单位要求并经投标人同意对投标有效期已经做了延长,而延长的期限累计超过了五十六(56)天,那么,对从原投标有效期终止后第五十六(56)天直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这段时间,应延长通知中规定的实际价格变动系数对应向中标人支付的全部款额进行调整。评标时,仍根据投标报价评定而不计入上述调整。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由在中国注册并在中国经营的分行级或以上银行所开出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9篇的格式要求或应采用建设单位可接受的其他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15.3建设单位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5.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二十八(28)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如有下列情况,建设单位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不接受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的修正;
(3) 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1) 签署合同协议书;或
2) 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16.投标人提出的替代方案
16.1将不予考虑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
17.投标文件的格式、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1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并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副本,牢固装订并相应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凡是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必须签署。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由签署人签证,凡投
标文件(含引用资料)字迹不清,以致无法辨认而影响评标的,业主和建设单位不承担责任。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业主和建设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署证明才能有效。
第4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分别装订,分别标识密封,每一部分的封面分别注明“正本”和“副本”的标记,在外封套上要加贴封条并加盖密封章。
18.2在外层封套上应:
(a) 写明收件人(业主和建设单位)的全称
名称:广州××××××局、广州××××××有限公司
(b) 标明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c) 外层封套上不应出现投标人名称以及反映投标人名称(如盖章等)
18.3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建设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8.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当面提交。
19.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
19.2建设单位根据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可以发出补遗书,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建设单位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0.迟到的投标文件
20.1建设单位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允许修改与撤回。
第5章 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业主和建设单位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1条递交的修改和/或撤回通知书。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其代表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人(授权人),并携带身份证出席。
22.2本次开标采取先开后唱原则,即先把所有标书开封,并由投标人确认;再统一唱标。如果投标人对唱标结果不确认,业主经过交易中心及有关监察部门检验后则视同确认;投标人将被取消最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3建设单位应做好开标记录,其中包括根据本须知第22.2款规定对出席开标仪式的人员宣读的内容。
22.4届时有监察部门人员监督开标时宣布的数据准确性以及整个开标活动的公开性。
22.5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自己投标文件公开宣布的项目和数据。若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2.6开标时,经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未加盖密封章密封;
(2)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无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4) 投标文件的份数未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7)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前24小时公布);
(8)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9) 其他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
23.评标原则
23.1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业主的评标过程或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2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供的专家库中的人员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3.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技术评审;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本阶段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第三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的商务标进行评分,并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报广州××××××局审查评标报告,并依法确定中标人。
(2)符合性审查
根据如下各项对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中的任何一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不通过,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第一阶段评审。
A. 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B. 投标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C. 技术部分投标函的签署和盖章;
D. 投标保证金;
E. 施工工期。
(3)第一阶段:技术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本次技术评审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评标委员会将分别对技术部分中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及临时工程,组织机构,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文明、环保保证措施等六项的每一项作出评审,对于技术部分的某一单项,如评标委员会5位以上专家(含5位)评定为合格的,则该项总评为合格,否则,该项总评为不合格;所有评审项目均为合格,则该投标人的评审最终评定为合格,否则,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审最终评定为不合格;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进入下一阶段的经济部分评审。
A. 组织机构:
机构组成合理,层级管理分明,具有项目负责人、交通设施采购与安装技术管理人员熟练技术操作人员、计量、资料等专项人员。
B.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及临时工程
① 施工便道、场内运输道路布置合理、可行。
② 生活用、办公用房等临设的布置合理、可行。
③ 施工临水临电设施布置合理、可行。
C. 施工技术
① 标志、标线的选型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② 标志、标线的安装措施合理、可行,符合规范要求;
③ 标志面反光材料的光学性能、色度及耐久、耐溶性能应满足标准要求,粘贴反光膜应无明显气泡、裂纹、颜色不均等缺陷。
④ 所有钢铁构件制作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在运输或架设进程中镀锌层如有损伤,按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维护;
⑤ 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或滑腻堆积,或其他有害物质;
⑥ 标线应顺直、圆滑、流畅和平顺;
⑦ 反光玻璃珠印应均匀足量撒布在刚敷设的热熔的标线上,其用量为0.3kg/m2。珠体一半嵌入标线,一半露出标线表面;
D. 施工进度计划
① 编制施工进度应以网络图为主,横道图为辅,以避免横道图中分部工程或工序的相互关系不明确,施工日期及施工地点只能用文字说明,工程量实际分布情况不具体等缺点。网络计划应采用双代号网络图编制,应规范、合理、可行。
② 关键项目的工期限制,绘制相应工程量、设备、工期对照表。
③ 劳动力工种、数量及劳动力曲线图,机械设备配备(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在施工过程中的安排与调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④ 材料、物资资金的使用计划。
E.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① 创目标(省优良样板工程)保证措施。
② 制度(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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