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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大江林场老员工单身宿舍楼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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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大江林场老员工单身宿舍楼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QYCX2014-1107 招 标 人:祁阳县大江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 总则 B 招标文件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 开标、评标和定标 F 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部分 建设工程技术部分 A 工程条件 B 技术规范 C 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A 评标大纲 第七部分 工程量清单 第八部分 图纸(另册)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大江林场老员工单身宿舍楼工程已由“祁发改基字[201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大江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大江林场老员工单身宿舍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大江林场场部院内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41㎡ 总投资约139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财政审核的预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并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提供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开标时法定代表和建造师必须到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2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招标答疑专区以公告形式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祁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县大江林场 地 址:祁阳县大江林场塘岭村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浯溪镇民生南路21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 标 人:祁阳县大江林场 地 址:祁阳县大江林场塘岭村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浯溪镇民生南路21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3 项目名称 祁阳县大江林场老员工单身宿舍楼工程 4 建设地点 祁阳县大江林场场部院内 5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241㎡ 总投资约139万元 6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财政审核的预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9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 天(日历日) 10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 (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其他岗位职责可兼任;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房屋建筑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 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 安全员 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其它资格要求:无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2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1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4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及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9)投标保证金和预交规费银行回单及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说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5 投标保证金、预交规费 1、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的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与预交规费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祁阳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祁阳村镇银行民生支行 银行账号:807 联系电话: 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4、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祁阳县大江林场老员工单身宿舍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 投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叁 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18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祁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祁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规划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2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 (2)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 22 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3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1 合理价 合理价 合理价为:1389796.72元 24.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身份验证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建造师),并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按废标处理。 24.3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捌仟元整,由中标人承担,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24.4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 1、 付款方式:该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完成基础工程后,付款10万元;之后,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付款10万元;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总造价的95%(包含已付的工程款在内),其余5%留作质保金,保修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待本工程主体部分完工后,一次性退付完。 A 总则 1 招标项目说明 1.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工程概况 2.1本工程位于祁阳县大江林场场部院内,建筑面积约1241㎡,总投资约139万元。 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4.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7 转包及分包 7.1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7.2未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分包。 8 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工程投标有关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引导介绍工作。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B 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第12、13条发出的澄清和补遗: ㈠ 招标公告 ㈡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㈢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㈣ 工程技术部分 A工程条件 B技术规范 C技术要求 ㈤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㈥ 评标办法 ㈦ 图纸(另册) ㈧ 工程合理价 10.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应包括: 13.1.1投标函标书,(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4.1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4.2投标文件除特别说明外全部采用A4纸张按统一格式,用黑墨水打印并装订成册,装订必须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废标。 14.3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4.4所有投标文件要求编页码号,统一编在正中下方。 15 投标报价 15.1以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合理合同价为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报价。 15.2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人事前确定的合理合同价(该合理合同价中已包括施工设备、人工工资、材料、安装、维护、规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5.3合同价格采用的方式及工程结算方法: 15.3.1投标报价(合理合同价)即为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合同价; 15.3.2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可以调整合同总造价,价格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1)根据变更工程适用消耗量标准范畴的,分别套用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变更工程取费及人工工资按报价(即合理合同价)清单取费标准计取,但最终以招标方确定的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15.3.3材料选用标准如有调整,按招标人认可的材料单价进行调差。 15.4工程计价依据和取费标准; 15.4.1定额执行 (1)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15.4.2工程取费标准: 本工程取费按祁阳县财政投资项目相关计价标准及相关计价文件取费标准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费。 15.4.3材料价格:以永州市2014年第五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整,部分无发布价的材料按市场价格计算。 15.5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只以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合理合同价报价。 16 工期、质量 16.1工程应在开工后按中标工期如期完工。 16.2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检验规范按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施工规范执行。 16.3确保工期和质量,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有详尽的、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组织计划措施及经济处罚措施,并提供与承诺工期相应的工期计划图。 16.4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17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 17.1投标方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的投标,招标方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在交完规费后无息退还。 17.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5.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7.5.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2条签约; 17.5.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处罚规定的。 18 投标有效期 1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8.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要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代签署。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 19.3投标文件的份数: 19.3.1投标函标书壹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应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并由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人代表印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 19.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胶装成册的投标函标书投标文件(即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都要加贴密封条,封套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且密封袋上相应注明: 投标函标书 收 件 人: 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北京时间9:30 (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0.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人自行送达。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应签收并署明时间。 21.2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提出修改投标文件,则其提交的修改文件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开标 23.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将请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公证。 23.2投标人必须要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和本条款规定的有关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 23.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4 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 24.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4.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24.3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4.4评标委员会所采取的做法不对投标人作原因解释。 2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被拒绝接收和废标: 25.1拒绝接收的情况: 25.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5.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5.2废标的情况: 25.2.1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25.2.2投标文件没按招标文件第20.1和20.2条要求签字并加盖印章的; 25.2.3投标文件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辨认不清,或者有涂改的; 25.2.4投标人未按23.2条款要求参加开标仪式的; 25.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25.2.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没承诺招标人确定的合理定价的; 25.2.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 25.2.8投标文件没有胶装成册的; 25.2.9未按第18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的; 25.2.10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有误的; 25.2.11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规定的; 25.2.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26评标过程保密 26.1开标之后,直到与中标人签署合同之前,凡是属于审查、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决定中标人的信息等,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6.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说明和澄清。 27.2必要时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附在评标报告之中。 2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实质性内容。 28中标 28.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28.2招标人根据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从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29中标通知 29.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当中标方按第31、32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公司将通知其他投标人未中标。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F 签订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工程主体部分完工后,一次性退付完。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 31.2当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没收前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1.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2.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2.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略) 第四部分 建设工程技术部分 A 工程条件 一、现场自然条件:略 二、现场施工条件 1、本工程位于祁阳县大江林场场部院内。 2、水、电:施工用水、用电能满足生产、生活要求。 三、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4条 B 技术规范和标准 适用的规范、标准、规程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C 技术要求 一、设计: 1、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图纸,设计变更详见变更资料。 二、技术要求: 1、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及验收。 三、质量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要求: 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务必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若承包人为外地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发包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五、技术资料: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肆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竣工资料含: 1、开工报告 2、隐蔽工程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4、安装工程验收记录 5、主要材料试验报告 6、主要材料检验报告 7、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8、竣工验收单 9、业主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A:投标函标书 A1 封面 A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 A3 开标一览表(格式) A4 营业执照(复印件) A5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A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 A7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后附各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A8 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情况表(格式) A9 投标单位企业简历(格式) A10 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A11 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A12 承诺书 A13 其他 1、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和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的复印件,及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A1: 封面 工程施工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函标书)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A2: 投 标 函(格式) 致: 1、根据贵方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按招标人提供的价填 元的总价来承包本工程,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的要求承包此工程的材料供应、工程施工、安装、测试、直到竣工验收和保修维护。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自开工之日起,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规定和承诺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内我方的投标将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根据投标人须知的条款,我方同意如下: (1)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 质量标准: 。 (2)投标书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 身份证号码: ; 施工员: ,岗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 专职安全员: ,岗位证书编号 , 身份证号码: ; 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特殊情况下经业主方批准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和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的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如果在开标规定时间和日期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章) (签字、盖章) 投 标 书 附 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履约保证金 元 2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 3 延误工期赔偿费金额 4 延误工期赔偿费限额 5 保留金金额 6 全部工程完工时间 天(日历日) 7 保修期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A3: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天) (日历日) 质量等级 保修承诺 1 2 投标总价(大写): 投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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