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NXBF-2015-068 招 标 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8第六章 图 纸3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使用单位为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代建单位
2、(招标人)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工程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框剪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部分室内装修、给排水、采暖、强电等内容;2.3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纬十四路以北、宁安大街以东,宁夏儿童医院东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资质;有房建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3、施工能力。3.2省外企业须具备进宁备案登记证书。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1 日至2015年 5 月 28 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报名,同时上传“五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外地进宁备案登记证等复印件)。4.2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 5 月 29 日至2015年 6 月 4 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5.开标时间地点:5.1招标编号:NXBF-2015-068;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6 月 18 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
5、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银川市 地 址: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邮 编:750000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 安永录 联 系 人:王新 李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银川紫荆花支行 账 号: 账 号:2900884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安永录 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
6、602室联 系 人:王新 李强 电话:0951-电子邮件:1.1.4项目名称 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施工1.1.5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纬十四路以北、宁安大街以东,宁夏儿童医院东侧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框剪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部分室内装修、给排水、采暖、强电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5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 6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 12 月 30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
7、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提供审计过上年度财务报表;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房建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提供房建工程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信誉要求: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8、在针对本项目投标时或中标后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省外企业须具备进宁备案登记证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组织,踏勘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
9、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做出异议答复的时间在收到相应异议后3日内1.10.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5年 6 月 18 日 8 :30 时至 9 :00时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8 日 9:00时2.2
10、.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对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以及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问题所做出的书面澄清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由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的账户支付);交纳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至开标前(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开 户 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华支行;账 号:0144
11、06;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1 年,指 2014 年 1 月 1日起至2014 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2 年 1 月 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依招标文件格式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单位中标后补足招标人所需要的投标文件份数,且投标人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7.5装订及密封要求对于投标文件,其正本应单独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用另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这
12、些直接包封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封套称为内包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装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两个封套再一起装入并密封在另一个外封套中。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内层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外层包封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具有“密封”二字的密封章,外层包封不可出现任何与投标人名称相关的内容。如果内、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投标文件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按以下格式显著标志:1.外层包封标志:交:
13、(招标代理机构的全称)投标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编号: (按招标文件标志的招标编号写)2.内层包封标志:交: (招标代理机构的全称)投标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编号: (按招标文件标志的招标编号写)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5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5年 6 月 18 日上午 9:00时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现场由公证部门及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的逆序开标。6.1.1评标委
14、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3名排序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递交履约担保的时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一次性缴纳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 房建项目房建项目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10.2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招标控制价: 66206386.49 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0.3计算机辅助评标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电子标书与书面标书应一致;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采用不可擦写光盘和闪存盘各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好易电子投标书编制管理软件生成的电子版标书;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不能密封在纸质版投标文件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企业锁及法人锁,投标人所投书面标书与电子标书内容应一致,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标书为准。提供的电子标书不能打开和运行的(即电子标书为不合格标书),则
16、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应予以否决。本次评标采用宁夏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平台,所有投标单位需到好易公司进行投标锁的升级,因未升级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投标单位可以使用广联达、神机妙算、好易软件来制作投标报价。好易公司联系电话。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0.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17、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规定数量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同义词语构成
18、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投标人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仪式。2、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须携带以下文件(原始文件的副本):(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
19、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建造师证明原件(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外地施工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书原件;(7)行贿受贿档案查询证明(外地企业投标的须同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以及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8)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9)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以上验证内容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备注: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工程实行建造师押证制
20、度。10.1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3、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4、宁夏回族自治区计价定额安装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上册、下册)5、2015年宁夏建材价格指南(第二册)银川地区发布价或市场价格信息;企业类别一类工程类别一般建筑工程一类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
22、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
23、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
24、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25、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26、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或书面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
27、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计划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廉洁投标告知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
28、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3.2.4 投标人可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
29、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实行登记备案制投标人须向招投标监管机构登记本企业唯一的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的提交账户提交,从其他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需变更的,必须提前到招投标监管机构登记备案。3.4.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次
30、性足额从企业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中划转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提交时间以收退专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考虑一定的资金在不同银行间流转的时间,以保证资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写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3.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供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单,经备案后,予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中标候选人还须提供本项目签订合同的原件。招标失败项目,招标人
31、或代理机构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投标人拒绝延长,招标人应从拒绝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因发生质疑、投诉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案后,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32、、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
33、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34、。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
35、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包封格式及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5.1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
37、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现场由监督及公证部门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验;(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38、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9、。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一次性交清履约保证金,如不能
40、按要求交清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
41、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
43、、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商务标: 71 分;技术标: 15 分;综合业绩及工期: 14 分;2.2.2商务标71分1、 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