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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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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xxx小学装饰工程及设施设备配置-xxx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xxx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xxx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 4 月 文 件 号: xxx[2018] 号 目录 目录 1 投标邀请书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6 (一)总则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15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7 (一)总则 17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1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3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43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4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45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46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市xxx小学装饰工程及设施设备配置-xxx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注意: 1.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xxxxxx交易部××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xxxxxx交易部××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州市xxx小学 地 址:xxx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xxx 招标代理:广东xxx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xxx区xxx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xxx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xxx小学 招标代理: 广东xxx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xxx区xxx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xxx小学装饰工程及设施设备配置-xxx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xxx区 4 2.2 建设规模 主要对xxx小学运动场、跑道、围墙等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3900平方米。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本项目按增值税计算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方法按照粤建市函[2016]1113号、穗建造价[2016]31号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收取方式:由广州xxx代收。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xxx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广州市xxx小学 地点:广州xxxxxx交易部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5 月 29 日 15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 6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州xxxxxx交易部。(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开始时间前半小时内亲自到场签到,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选取方法(适合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总价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控制价,招标总价控制价为人民币 2284412.93元;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附表三的综合单价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2597.77元,暂列金额为 0 元,暂估价为 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55623.58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9]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9的)。 27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95%,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5%。 注: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技术分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28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 1、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总分=【技术标得分×权重(20%)+经济标得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 总得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 工程成本警戒价 施工费成本警戒价为施工费控制价的90%; 31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4 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xxx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xxx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答疑纪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xxx网站发布。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xxx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xxx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xxx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xxx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xxx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原件放在正本内,副本可用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8)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安全员为准); 11.2.3企业相关资料(见“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表四的要求,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4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xxx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6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 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ü 工程总价; ü 编制说明; ü 工程概况; ü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ü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ü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ü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ü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ü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ü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ü 暂列金额明细表; ü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ü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ü 计日工计价表; ü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ü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ü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3 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xxx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xxx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实际施工期间xxx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计算,缺项部分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综合价格中没有的材料单价凭业主及监理审核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套取施工期间正在施行的相关定额,以此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xxx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缺项部分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费程序执行粤建市函[2016]1113号 (计费程序表出现上下限的,按其平均值计)。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3.10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xxx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xxx。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17.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18.1.1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经济标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2经济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3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技术标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4技术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8.3.1 招标人的名称; 18.3.2 “[工程名称]项目[技术或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xxx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2.4没有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的投标文件; 19.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4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xxx封标室里,开标前在广州xxx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投标文件。 19.5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无效。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技术、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xxx公示五天。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xxx确认。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29.履约担保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9.3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要求,(1)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自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扣诚信分15分。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xxx交纳交易服务费。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施工招标资格后审项目综合评分法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 33.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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