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10kV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2006年2月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41 定义42 工程概况43 招标范围44 投标人资质45 招标文件46 投标文件47 开标48 评标49 资格审查410 定标411 授予合同412 纪律与保密413 招标投标费用4第二卷 合同条款41定义42合同标的43供货范围44合同价格45付款46交货和运输47包装与标记48技术服务和联络49质量保证与检验4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411 保证与索赔412 保险413 税费414 分包与外购4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
2、和终止416 不可抗力417 合同争议的解决418 合同生效419 其它4第三卷 附件4附件1 技术规范书4附件2 供货范围4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4附件4 交货进度4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4附件6 价格表4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4附件8 分包与外购4附件9 履约保函(格式)4附件10 投标保函(格式)4附件1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4附件12 差异表4附件13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4附件14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4附件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投 标 邀 请*风电场10kV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日 期:2006年2月20日招标编号:*1.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
3、*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54台10kV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6年2月21日9:00时至17:00时(*时间)在*市*区*路二条一号综合楼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40元人民币)。外地投标人请提供准确的E-mail信箱我们将在寄送书面招标文件的同时发出电子版。4. 所有投标书应于2006年3月7日9:00时(*时间)之前递交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
4、开标时间:定于2006年3月7日9:00时(*时间),在*市*区*路二条一号综合楼13层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市*区*路二条一号邮 编:*联 系 人:*、*、*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工商行*路分理处帐 号:*第一卷 投标须知1 定义1.1 项目业主:*风电有限责任公司。1.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称为招标人。1.3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1.4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1.5 中 标 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1.6 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7 评标小组: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1.8 买方:*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招标人为买方。1.9 卖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投标人为卖方。2 工程概况见本招标书第三卷附件。3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设备为供货范围表内开列的设备及备品备件,专用工
6、具和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三卷。4 投标人资质4.1 合格的投标人规定为接到招标邀请的制造厂。4.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4.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4.2.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4.2.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4.2.4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4.2.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 招标文件
7、5.1 招标文件的组成5.1.1 招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附件组成。5.1.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5.2.2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完成。5.2.3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6 投标文件6.1 投标文件的组成6.1.1 投标文件由三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
8、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卷1 投标人承诺函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 2004、2005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7) 银行资信证明; 8)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 其它文件和资料。 4 投标保证金第二卷 合同条款本卷不需投标人重新打字印刷。投标人只需表明认同与否,若有差异在附
9、件12差异表中说明。 1 定义 2 合同标的 3 供货范围 4 合同价格 5 付款 6 交货与运输 7 包装与标记 8 技术服务与联络 9 质量保证与检验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1 保证与索赔 12 保险 13 税费 14 分包与外购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6 不可抗力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的生效 19 其它第三卷 附件附件1 技术规范书附件2 供货范围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附件4 交货进度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附件6 价格表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附件8 分包与外购附件9 履约保函(格式)附件10 投标保函(格式)附件1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附
10、件12 差异表(格式)附件13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附件14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附件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6.2 投标文件的编制6.2.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2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
11、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买方提供的图纸例外)。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6.2.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如延长期超过3个月,招标人应对投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适应补偿。6.2.4 投标保证金6.2.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2、为招标设备总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保函格式见附件10。收款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行*路分理处帐 号:*请在提供投标保证金时同时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地址、联系人等相关内容。6.2.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6.2.4.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4.3.3 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
13、订合同)。6.2.4.3.4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6.2.4.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6.2.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且在中标通知书发生后予以退还。6.2.5 投标人建议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3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6.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2.6.1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其中,附件6价格表及报价说明,一式二份(一正一副);附件10投标人银行保函二份(一正一副)。6.2.6.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
14、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6.3 投标报价6.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6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6.3.2 投标人的报价为买方现场落地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6.3.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6.3.4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6.4 投标文件的递交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6.4.1.1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
15、名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6.4.1.2 投标保函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银行保函”、“保密”字样。6.4.1.3 附件6价格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分项价格”和“保密”字样。6.4.2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7日9:00,投标文件应于2006年3月7日9:00前送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
16、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6.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5 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6.5.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6.5.2 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6.5.3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6.5.4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6.5.5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7 开标7.1 开标时间: 2006年3月
17、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 *市*区*路二条一号综合楼13层会议室。7.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记录等人员组成。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人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8 评标8.1评标对象和依据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18、);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8.2 评标因素详见本卷8.3.4.1和8.3.4.28.3 评标程序8.3.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评标小组各专业组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8.3.2 投标文件的澄清开标以后,招标人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3.3 初评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9、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本卷6.5判断)。8.3.4 详评标书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采用打分的办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技术评分50分,商务评分50分。各个评标因子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8.3.4.1 技术评标8.3.4.1.1 技术评标因素容量/能力;经济性能;质量保证;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等);可靠性;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特点(含材质、配置);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业绩。8.3.4.1.2 技术评分8.3.4.1.3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清
20、单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8.3.4.2 商务评标8.3.4.2.1 商务评标因素:对标书的响应情况;投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商务条款;供货范围;运输、仓储、保险、税费等;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交货时间;比较报价。8.3.4.2.2 商务评分8.3.4.2.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9 资格审查9.1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发标以前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9.2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10 定标评标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顺序,由招标领导小组定标。11 授予合
21、同11.1 预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人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预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经招标领导小组核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11.3 履约保证金11.3.1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预付款前按合同条款第二卷5.3.1款规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1.3.2 履约保证金为
22、合同总价的10%,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9。11.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11.3.4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11.4 合同生效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12 纪律与保密12.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12.2 参与
23、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12.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12.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12.5 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12.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2.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13 招标投标费用13.1 投标费用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13.2 中标服务费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由中标人向招标机构支付金额为合
24、同金额0.6%的中标服务费。第二卷 合同条款1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买方”是指*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2“卖方”是指 (卖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4“合同价格”是指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工程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等),和本合同附件3规
25、定的用于合同工程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和规定。1.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的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9“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1.10“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2“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
26、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服务。1.13“现场”是指*风电场,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14“备品备件”是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设备备用部件。1.15“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设备在调试和工程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1.16“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17“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1.18“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7、2合同标的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风电场。2.1设备名称、数量设备名称:900kVA全封闭美式箱式变压器(S11-900/10)数 量:54台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2.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2.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2.7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3供货范围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定不是卖方供货
28、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短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4合同价格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含运费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托收或汇票。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5.3.1合同生效日期起30日内,买方在收到
29、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价格10%的履约保函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10%( 万元)作为预付款。卖方收到款项3日内将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预付款收据以可靠的方式提供给买方。5.3.2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买卖双方签署交货验收证书后30天内,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40 %( 万元)。卖方收到款项3日内将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40%的预付款收据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可靠的方式提供给买方。5.3.3产品投入试运行240小时、买卖双方签署初步验收证书后30天内,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40 %。卖方收到款项3日内将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0%的商业发票以可靠的方式提供给买方。5.3.3
30、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且没有问题,买方在30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 万元),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5.4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若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5款计算迟交违约金。6交货和运输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件的完整性。6.2交货时间及地点:要求卖方2006年7月15日前完成合同所有设备制造并最多二批次运至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风电场现场,确切地点由买方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全部设备及附件必须在约定时间之前运到现场,且配套专用工具、
31、吊具等同时或先到现场,每批次首尾车辆不得超过48小时。6.3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应按本合同附件1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名称、总重量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在货物预计启动3天前,卖方以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买方。6.4合同设备的交货日期以全部合同设备运到买方交货地点,双方在货物清单上签字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1.10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6.5卖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卖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6.6在每批货物备妥24小时内卖方应以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1) 合同号;(2) 货物备妥发运
32、日;(3) 货物名称及编号;(4) 货物总毛重量;(5) 货物总体积;(6) 总包装件数;(7)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6.7卖方应按附件1技术规范规定,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试验、检验、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技术规范和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10套,并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合同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规定的交付进度。6.8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
33、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等以传真通知买方。6.9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6.10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6. 11因买方原因要求卖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买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卖方已交货)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6.12卖方必须派专人随车押送货物到交货地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现场验货。路途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7包装与标记7.1卖方交
34、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及防磨损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设备装货和包装前,卖方负责对其进行检查和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7.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7.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设备名称、编号、图号;(4)箱号/件号;(5)数量;(6
35、)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7.4对裸装货物应在金属标签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并要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7.6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3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并按7.3款注明上述内容。7.7各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
36、采用良好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随整车发送。7.8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7.9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防雨、防潮和防磨损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毛重;(4)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7.10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遇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发现货物损坏和丢失
37、时,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不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8技术服务和联络8.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8.2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8.3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以邮寄方式向买方提交执行8.1款和8.2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二份。8.4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
38、与卖方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8.5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8.6各次会议及其联络方式双方均应作会议纪要,并以双方签字为准。所签纪要双方必须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且以签字后的修改本为准。8.7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8.8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
39、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8.9对盖有“密件”印章卖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8.10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卖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买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8.11卖方(包括分包)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8.12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8.13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卖方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提交买方予以确认。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
40、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8.14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15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技术服务和联络。9质量保证与检验9.1卖方应按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管理。9.1.1卖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保证并负责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货、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9.1.2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卖方应建立建全工厂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ISO9001认证),认真进行产
41、品的质量检查。产品质量自检报告应抄送买方,或买方有权进行抽查。9.2工厂检验9.2.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产品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一部分邮寄给买方存档。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9.2.2买方将在所供设备的生产厂对所有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应在工厂检验开始前提供所有合同设备的工厂测试记录。9.2.3工厂检验不能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二卷中11款规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
42、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9.3现场开箱检验9.3.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3天前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仍不开箱,产生
43、的后果由买方承担。9.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缺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损坏或缺陷,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提供或更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承担。9.3.3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提出,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卖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9.3.4如双方代
44、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9.3.5卖方在接到买方按本合同9.3.1至9.3.2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3.6款的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风机安装延误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少发电费和相关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买方从付款或保证金中扣除。9.3.6由于卖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风力发电工程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15天,否则按11.11款处理。9.3.7买方对到货检验的货
45、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风力发电场施工现场之日起的3个月。9.3.8上述9.3.1至9.3.7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10.1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卖方承担责任。10.2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的问题。10.3试运行时间为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连续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期间若发生与本合同不符的情况时,双方要进行协商,商洽试运行期间的问题如何解决,否则买方不予性能初步验收。10.4试运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