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已经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3]127号、鲁交规划[2003]128号文批准建设,列入2004年山东省交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现决定对本项目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至**高速公路工程***段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工程的投标,有关事宜如下:
1.合同段划分:**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全长153.9公里,起于**市长清区平安店镇的潘村北,途经**市市中区、长清区、平阴县,泰安市东平县、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市郓城县、巨野县,止于**市巨野县王官屯,全线共设服务区3处。
本次招标合同段划分如下:
序号
合同号
工程名称
备注
1
JHJZX01
***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
未开工(预计2007年9月达到装修条件)
2
JHJZX02
***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
两侧主体已完工,达到装修条件
3
JHJZX03
***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
主体未完工(预计2007年7月达到装修条件)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任意两个,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所有合同段投标人均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贵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07年 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山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山东省**市**路288号****办公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500元,投标结束后,若无损坏,全额退回。
4.现场考察时间:不统一进行现场考察,各投标单位自行考察。
5.标前会议问题提问截止时间:2007年 3 月 26 日10:30,以书面形式交至山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市**路288号****办公楼5楼)。
6.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 3月26日下午14:00,地点:山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市**路288号****办公楼5楼)。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4 月 2 日11: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大酒店(**市**路99号)。
8.开标会议定于2007年 4 月 2 日14:00在****大酒店(**市**路99号)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所送的标书及附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每个文件格式合同段递交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另交密封后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Excel2000以上格式,注有投标单位名称光盘>一份)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限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现金)。
10.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
招 标 人
:
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
山东省**市**路288号****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2007年3 月10日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市**路288号****办公楼5楼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1.1
工程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工程***段服务区精装修工程
1.2
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
1.3
预期工期:预期工期为2个月
2
资金来源:本项目经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山东省交通厅批准立项,已列入山东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业主筹集。
3.2
应更新的资格预审资料:除本须知3.2(1)……(7)外,还应更新:本项目不适用
5.1
现场考察:详见投标邀请书
5.2
取得《参考资料》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
每套《参考资料》收费: 元 (本项目不适用)
6.1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
11.6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合同期内不调价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90天
13.1
投标担保的金额:详见投标邀请书
13.2(2)
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级别:(本项目不适用)
14.1
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无
如有,写明技术性选择方案的工程部分的名称:(本项目不适用)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另附密封后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注投标单位名称的光盘、Excel 2000以上格式)1份
16.3(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详见投标邀请书
16.3(2)
济(南)广(州)高速公路***段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工程 合同段投标文件
16.3(3)
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
17.1
投标截止期:详见投标邀请书
17.2
投标截止期4天前
20.1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
28
招标人将按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32.1
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提交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8天内
34.4
监督机构:山东省交通厅 鲁能建设集团 公证机构:**市公证处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的《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 条 款
修改后的条款
3.3
投标人一般应独自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总工程量的50%
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5
“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主体……(4)通过资格预审后……
改为:“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3.6
原文
每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5
原文
删除原文代之以:不统一进行现场考察,各投标单位自行考察。
增加6.4
6.4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介绍、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1
……
第10篇 履约担保格式
附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第四卷
第11篇 图纸
……
……
第10篇 履约担保格式
第11篇 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
附 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
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简要叙述施工安排的要点及保证质量和进度的措施,对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质保措施,以及对特殊气候条件下(如雨季等)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的措施,要做出详细说明。
增加10.3
10.3临时用地应根据投标书附表中的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表4)填写,并绘出详图。
增加10.4
10.4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表2),表后须附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不能采用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11.2
“招标人应认真填写……,其投标将被拒绝。”
改为:工程量清单应由投标人根据图纸及相应定额自行编制。
11.3(1)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商自行投保。含在报价中不单独支付。
11.4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费税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承包人按照现行规定应缴纳的费税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由业主统一代扣代交。
11.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合同专用条款第70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需调整,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三卷第8篇附表中的价格指数(3)和权重系数。
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均应把涨价因素影响计入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
11.8(2)
“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否则,投标人的调价无效,仍按原报价进行评标。”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调价函。
13.2
投标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投标担保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
投标人必须选择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现金作为投标担保形式。
13.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担保,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
增加13.6(4)
13.6(4)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者。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0.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0.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两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1份为正本,5份副本。在封面右上方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如由授权人签署,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书”,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
16.2
投标人提交基本报价之外,同时提交技术性选择报价时(如果征询),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投标标文件上标明“基本报价”或“技术性选择报价”,以示区别。
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性选择报价不予考虑。
增加19.5
投标书一经开标,将不再退还。
20.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时,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6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在本合同段开标后立即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现场未及时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其开标结果。
22、23、24、25、26、27、28
原文
见“附件3 评标办法”。
30.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31.1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的总价(即合同价格)。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交由预期中标人确认,然后再发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2.1
“……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
……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额度为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
33.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开标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程说明
1.工程概况
1.1**至**高速公路工程***段
**至**高速公路是山东省交通“十五”发展计划及2010年发展规划目标“五纵连四横、一环绕山东”公路网主骨架的重要路段,同时也是交通部规划的国家重点干线公路网布局中**至**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北接京沪(京福)、**绕城及济青高速公路,南连日照至东明高速公路。它的建设将为鲁西南地区与省会**和东部沿海地区之间提供一条快速、安全、畅通、经济的通道,较大地改善该地区的交通条件及投资环境,有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2**至**高速公路工程***段服务区精装修工程
**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全长153.9公里,起点**市长清区平安店镇的潘村北,途经**市市中区、长清区、平阴县,泰安市东平县、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市郓城县、巨野县,止于**市巨野县王官屯,全线共设服务区3处。本次实施的服务区精装修工程包括:一层门厅、一层快餐厅、一层超市、二层餐厅、会议室、多功能室、办公室等
1.3房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有关情况
序号
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1
***服务区
**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
***服务区
山东**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服务区
**建筑工程公司
**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合同段划分
**至**高速公路工程***段服务区精装修工程共设3个合同段,分别是:
序号
合同号
工程名称
备注
1
JHJZX01
***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
未开工(综合楼主体预计2007年10月完工)
2
JHJZX02
***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
两侧主体已完工
3
JHJZX03
***服务区综合楼精装修
一侧主体已完工
3.计划工期
房建工程计划工期为2个月。
4.沿线自然地理情况
4.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黄河下游东岸,泰山西麓,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º30'~116º45',北纬35º10'~36º40'之间。路线从东北向西南延伸,北接省城**,东靠泰安、济宁,南接**。
4.2地形、地貌
拟建公路位于鲁西南地区,潘村至大羊段位于鲁中南山地丘陵区西端,为侵蚀、剥蚀构造低山丘陵,海拔70~240米,相对高差170米,地面起伏较大,山体走向一般为北西~南东向或东西向,山体较为陡峻,基岩出露,风化剥蚀强烈,有丰富的基岩裂隙岩溶水,发育有岩溶。土质主要为粘土、亚粘土、亚砂土等,基岩以石灰岩为主,间杂有砂岩及泥岩层。
大羊至王官屯段除起点一部分丘陵外,所经地带大部分为黄泛冲积平原,地面起伏不大,标高在37.0~49.0米之间,地势平坦、开阔,南高北低,由于该区域属黄河水系灌溉区,其间沟渠纵横、村庄密集,土质主要为粘土、亚粘土、亚砂土等。
4.3气象
项目所在地东部受鲁中南山区的阻隔,境内受季风的影响,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温和、少雨,冬季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集中,并常伴有春旱。
4.4气温:
历年平均气温为13.70C。最热月份为7月,平均气温26.80C,极端最高气温41.70C;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为-1.90C,极端最低气温为-19.10C。年平均温差28.70C,无霜期年平均215天。
4.5雨量:
所经区域历年平均降雨量为644.4毫米,历年最大降雨量为1116.1毫米,历年最小降雨量为292毫米。因受季风影响,降水量极不均匀。3月~5月,约占年降水量的12.6%~15.5%;6月~9月,约占年降水量的65.5%~72.4%。 由于降雨年际、年内变化较大,且分布不均,形成春旱夏涝、连年旱涝的自然特点。
4.6风:
风向随季节而变化,冬季以偏北风,夏季以偏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为3米/秒,历年最大风速为24米/秒,大风日数平均每年14.2天。
4.7雾:
历年平均为14天,冬季最多,秋季次之,夏季最少。
4.8湿度和蒸发: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9%,最大为76%;最小为65%。一年中7~8月份最大,为85%;2月份最小,为13%。
年蒸发量平均为1796毫米,月蒸发量平均为150毫米,一年内夏季蒸发量最多,平均698毫米,占全年蒸发量的39%。
4.9冰冻:
冰冻一般于11月份开始,3月份结束,最大冻土深度为45厘米。
4.10日照:
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98.5小时,最多为2897.9小时,最少为2254.2小时。
5.施工水电
施工用水由业主在场区内打一水井来解决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施工用电引入场区内。
附件2:
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略)
附件3
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 评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 评标组织及工作程序
评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建清标工作组;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初步评审;
(四)详细评审;
(五)撰写评标报告。
第六条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专家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七条 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
(一)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
(三)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的人员。
第八条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二)根据招标文件,汇总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要求,以及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全部因素;
(三)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四)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评标工作使用的表格和评标内容必须注明依据和出处,招标文件未规定的事项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九条 清标工作应全面、客观、准确,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民主推荐一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量和工程特点,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交叉审核,确保评标质量。
第三章 初步评审
第十一条 投标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方可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要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三)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
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
第十四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要求;
(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六)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七)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八)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如果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若满足符合性审查条件,但在其他方面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补正或者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标量化,但不得对该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第十六条 符合性审查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清标工作组做出的算术校核结果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复核后方可采用。算术性修正后,投标人的报价排序与开标时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修正的内容作详细说明。
第十七条 对算术性修正结果,评价委员会应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可参加详细评审。
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算术性修正结果。如果确认算术性修正无误,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如果发现算术性修正存在差错,应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一个标段少于3个投标人(不含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由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将重新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有修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一并备案。
第四章 详细评审
第十九条 初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投标报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第二十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件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二)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三)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四)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五)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
(六)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在算术性修正和扣除非竞争性因素后,以计算出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前,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价或主要单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单价构成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要投标人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作废标处理。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相应工程概算投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二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如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
(一)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
(三)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标量化,但不得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本工程所采用的综合评估法是对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主要因素逐项打分,总分100分,其中投标人的评标价占70分;财务能力5分;技术能力10分;管理水平10分;业绩与信誉5分。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五条 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分值确定
招标人将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按下述规定进行评分:
a.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A×0.95=D
式中A:①若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超过五家(不含五家) A为去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最高、最低标价后的平均值。
②若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不超过五家(含五家) A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b.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3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评标价所占的百分比权重;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3;若D1<D则E=2。
c.若本项目投标单位低于3家(不含3 家),则本项目需重新招标。
第二十六条 对各项内容的评分方法如下:
(一)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价得分;
(二)以投标人拟投入的财力资源情况,包括投标人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评价投标人的财务能力;
(三)以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
(四)以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五)以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类似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履约表现评价投标人以往施工业绩和履约信誉情况。
评标委员会应在充分讨论、沟通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且各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的工作步骤:
(一)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列表;
(二)对在符合性评审过程中拒绝澄清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其进行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评分;
(三)对不能满足第二十一条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计算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其中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应作废标处理;
(五)对投标文件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进行评分,对不能满足第二十三条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应进行澄清或量化评分;
(六)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拟定“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为后备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1、所有投标文件均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具备竞争性。
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评议,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章 评标报告
第二十九条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提交给招标人,并抄报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评标报告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
(二)招标过程(包括资格预审和开标记录);
(三)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及废标说明);
(四)评标结果;
(五)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在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评标报告(三)(四)(五)项的每一页上签字。招标人和由招标人组织成立的清标工作组应对其所提供的评标信息签字负责。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保留意见,但应以书面方式在评标报告中阐述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三十三条 评标工作结束后,如发现招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信息、数据有误或不完整,或者由于评标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会重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六章 纪律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自动解散。评标工作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同时归还招标人。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与投标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3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版第6次以后印刷版本)。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在“说明”原文后增加第五自然段: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增删、修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和款一起阅读和理解。二者如有不符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
专用条款数据表
序号
条款号
信息或数据
1
1.1(1)(a)
招标人名称: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市**路288号****办公楼5楼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2
1.1(1)(d)
驻地监理工程师:已招标确定
3
10.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出具履约保函银行级别: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县(区)级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5
14.1
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的28天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6
14.2
工程进度计划修订提交时间:未完成计划的,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个月修订一次,每月的25日前提交监理工程师。
7
14.4
提交工程用款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的28天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8
21.1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投标人自行考虑。
保险范围:通用条款第21.2所述。
9
41.1
发开工令期限: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期限内。
10
41.1
开工期:接到开工令之日算起15天内
11
42.3
临时用地:场区内
12
43.1
工期:预计工期为2个月
13
44.1(3)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山东省气象部门提供的5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的条件,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进行上述评定时,还应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14
47.1
拖期损失偿金:人民币1万元/天
15
47.1
拖期损失偿金限额:合同价的10%
16
49.1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17
50.2
本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
18
60.2
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的时限21天
期中支付证书最低限额:10万元
19
60.3
保留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
20
60.3
保留金限额:合同价的10%
21
60.5
开工预付款比例:合同价的7%
22
60.7
材料预付款比例:0
23
60.15
支付期限:
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21天内
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书后42天内
24
60.15
未付款额的利率:国有商业或股份制银行的同期短期贷款利率
25
67.3
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26
68.2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地址、邮编:同本表第1、2项
27
70.1
本合同按调价公式调价或合同期内不调价:合同期内不调价
定义和解释
定 义
1.1
(1)
a. 本项目的业主为: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b.在原文后增加
本合同的承包人是中标通知书列明的施工单位,本合同条款中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与本条款中的“承包人”同义。
(4)
a.合同价格
将原文中“应得到的”删除,并以“预计得到的”取代。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5.2
将原文(1)内容删除,代之以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补充资料和最终确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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