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篇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工程质量责任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地质情况核实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试验检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4、技术创新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5、工程质量举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6、试验室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7、工艺试验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8、成品、半成品防护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9、标识和可追述性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0、工程控制重点(关键)保证措施审核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1、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2、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3、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2、14、关键工程质量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5、特殊过程质量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6、不合格品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7、纠正、预防控制质量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8、示范段标准化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9、样板工程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0、验工计价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1、投资计划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2、统计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篇 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安全生产监督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错误!未定
3、义书签。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7、安全交底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9、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0、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1、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处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2、应急预案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4、安全生产分析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5、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6、重大(重要)技术安全措施编制审核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7、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8、跨河道、航道、等级公路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4、19、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1、轨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2、四电接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6、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27、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检测、验收、登记错误!未定义书签。28、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9、班组安全活动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0、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登、消记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1、驻地办公区文明卫生管理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2、*设备安全操
5、作规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篇 水土保持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水土保持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篇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文物保护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篇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施工技术交底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学习培训考核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人员配备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4、工程例会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5、设备、构配件进厂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6、原材料质量动态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7、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8、
6、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9、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0、特殊季节质量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1、商品砼质量控制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13、施工营地管理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14、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5、开工报告上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6、变更设计上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7、现场物资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8、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9、现场设备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20、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1、级配碎石拌和站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2、沥青拌和站
7、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3、改良土拌和站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4、梁场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5、轨道板厂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6、铺轨基地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7、施工便道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8、施工计划编制、上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9、施工资料保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0、节约用地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1、沉降观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2、隧道监控量测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3、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4、质量记录控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篇 测量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交接桩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测量仪器、
8、人员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测量人员培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4、控制测量的自检、报检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5、内业资料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6、站前工程施工放样 自检 报验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7、结构物变形观测自检、报检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8、沉降观测自检、报检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9、测量资料保管与保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0、测量误差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篇 档案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质量信息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2、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3、工程质量月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4、质量记录控制制度错误
9、!未定义书签。5、竣工验收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6、设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7、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8、会议档案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9、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0、工区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篇 调度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1、调度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篇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目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集团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质量行为,使本标段内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质量职责,加强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特制订和
10、实施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及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质量管理自控体系(以下简称:“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编制而成,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集团项目部技术质量部。第二章 管理方针和目标第三条 质量管理方针:科学管理,保证质量;城信守法,安全环保;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第四条 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为:确保京沪土建工程三标段整体质量达到世界一流标准,经得起运营的考验和历史的检验。具体指标为:(一)杜绝施工质量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
11、(二)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桥梁隧道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年,无砟轨道使用寿命不低于60年,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三)基础设施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要求,确保一次开通成功。(四)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接合格。第四条 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路基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一)路基地基处理规范、稳定;路堤填料、压实度及工后沉降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路基标高、宽度、线形及边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路基面排水坡正确、表面平整,边坡平顺稳定。(二)砌体砂浆饱满,勾缝平顺、坚实美观;混凝土内实外光,无蜂窝、麻面;沉降缝、泄水孔设置规范,功能良好。(三)侧
12、沟、天沟、截水沟、吊沟等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淤泥。(四)接触网支座、电缆槽、声屏障、防护栅栏材质合格,安装牢固,涂装均匀,平顺美观。第五条 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桥涵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一)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二)墩台、梁体混凝土配筋正确,强度达标,尺寸正确,表面无蜂窝麻面,颜色一致,内实外美。(三)接触网支座、电缆槽、声屏障、防护栅栏、桥面系材质合格,安装牢固,涂装均匀,平顺美观。(四)涵洞主体稳定,结构尺寸准确,进出口与上下游沟槽连接顺直,排水畅通,无积水淤泥。(五)防水层、桥涵过渡段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13、标准要求。第六条 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隧道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一)隧道开挖爆破炮眼残留率要求硬岩达到80%以上、中硬岩达到60%以上。软弱破碎围岩地段支护及早封闭成环。(二)隧道衬砌内实外光,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衬砌混凝土不渗不漏不裂,衬砌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三)岩溶处理、径向注浆、超前帷幕注浆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洞内外防排水系统配套,排水畅通,无堵塞淤积。(四)对以往隧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总结,吸取经验,制定措施,坚决杜绝施工质量通病的出现。第七条 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轨道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一)各种轨道部件符合国家/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并具有
14、产品检验合格证,当采用国外部件时,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技术条件的规定。(二)线路基桩标识齐全、清晰;各种标志的数量、位置、高度及标识的方向符合设计要求,设置牢固,道床断面正确,边坡整齐美观。(三)道床状态参数指标,钢轨焊接接头,轨道平顺度铺设精度,轨面高程、中线和线间距允许偏差,钢轨伸缩调节器的种类、型号和方向等质量指标均符合设计与技术条件的规定。(四)施工现场整洁,环保措施落实,做到文明施工。(五)轨道工程全线竣工后,开通前经线路动态性能检测各项指标满足稳定性和高平顺性的要求,确保列车高速行驶安全和旅客乘座舒适。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 中国*集团*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实行集团项目
15、部工区作业处作业队作业人员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集团项目部、工区、作业处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管理程序。第九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管理者和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项目部总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区主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工区作业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和技术责任。在全标段实行作业人员作业处工区集团项目部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管理体系。第十条 集团项目部质量管理责任制体系(一) 组织机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主管领导责任人:项目部常务副总经理及质量副总经理
16、技术领导责任人: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管理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中心试验室、综合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安全环保部、调度处、精测队。(二) 职责分工1、对全标段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3、定期召开项目部有关质量会议,总结和部署质量工作。4、制定和下发集团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质量监控方案,监督检查工区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5、组织工区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检查和考核工区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6、对工区的质量行为、过程控制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的正常运行。8、集团项目部部门和人员质量
17、职责具体详见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主要领导、部门和人员质量职责。第十一条 工区质量管理责任制体系(一) 组织机构直接领导责任人:工区主任分管责任人:工区分管质量副主任技术责任人:工区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工区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工区试验室、综合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安全环保部、调度室、测量队。(二) 职责分工1、负责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组织实施,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2、组织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实施,执行集团项目部的有关质量方针和规章制度。3、定期召开工区有关质量会议,向集团项目部总结上报质量管理信息,制定工区质量工作计划,贯彻执行集团项
18、目部的有关决定、通知等质量管理文件精神。4、制定工区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质量监控方案,监督检查作业处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5、组织和检查工区范围内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6、对作业处的质量行为、过程控制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7、制定工区质量自控体系,确保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在工区的正常运行。8、工区部门和人员质量职责具体详见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主要领导、部门和人员质量职责。第十二条 作业处质量管理责任制体系(一) 组织机构直接实施责任人:作业处处长现场技术责任人:作业处总工现场“三检”责任人:质量管理科科长作业处责任部门:质量管理科、技术管理科、现场试验组、综合管理部、物资设备科、计划
19、经营科、安全环保科、调度室、现场测量队、作业队。(二) 职责分工1、对所承担的施工内容进行实施和生产,对工程质量负直接实施责任。2、具体落实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实施,执行工区和集团项目部有关质量方针和规章制度。3、定期召开作业处有关质量会议,参加工区有关质量会议,向工区上报质量管理信息,实施和落实集团项目部、工区的有关决定、通知等质量管理文件。4、完善作业处质量管理制度,具体落实集团项目部、工区有关规定、质量监控方案,确保质量责任制的落实。5、组织作业处日常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参加集团项目部、工区的质量教育培训。6、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过程检查和控制
20、。7、制定作业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区质量自控体系的正常运行。8、作业处人员质量职责具体详见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施工工序质量责任制。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责任制工作程序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必须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三检”质量责任制,工作程序具体详见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制度。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记录责任制工作程序施工质量的各项记录必须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能够反映工程的真实质量状况,并实行检查有记录、过程有审核、结果有批准的“三级确认”质量责任制,具体工作程序详见质量记录控制制度。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信息管理责任制工作程序工程质量信息必须保证上通下达,沟通顺
21、畅,确保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具体工作程序详见质量信息管理化制度。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工作程序铁路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工作程序详见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责任制管理工作程序工程质量责任制管理的核心是根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相关制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责任分解到个人,以“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工区技术质量部负责全工区质量责任到人的管理和实施,工区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责任到人的具体实
22、施。具体工作程序如下:第五章 过程控制及工作要求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工区和作业处必须逐级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工区和作业处必须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基层作业队,配备内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员),形成工程质量的监控网络。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工区和作业处三级专(兼)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各级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有效,确需变动时,应征得上一级管理部门的同意。第二十一条 工程开工前工区
23、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其责任部门:(一) 施工承包合同、原材料供货合同已签订,有关施工许可证、规划证、开工报告等文件已办理(责任部门:计划合同部)。(二) 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开工需要,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并有交底记录(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三) 施工调查及复测已完成(责任部门:测量队)。(四)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完成(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五) 采用“四新技术”之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教育培训(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六) 所有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责任部门
24、:技术质量部)。(七) 各级(项目部、工区、作业处)质量保证体系已按照规定建立(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八) 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已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并经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控制方批准,可投入使用(责任部门:工地试验室)。第二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及控制责任部门:(一) 施工测量放线精度满足规范要求(责任部门:测量队)。(二) 要按照施工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组织施工(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三) 工程质量检测方法和工器具要符合设计和验标要求,检测结果符合验标要求(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四)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25、设备等要按规定检验合格,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质保书,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投入使用(责任部门:物资设备部)。(五) 严格执行“三检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将整改、预防、结果验证责任到人,具体整改情况要予以记录备案(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六)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七)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要及时予以发布,并对变更的施工要点予以必要的说明;需要变更设计时要提前根据施工计划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八) 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施工监测数据、工序检查验收资
26、料、施工日志等原始记录填写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责任部门:技术质量部)。第二十三条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要求:(一) 按照客运专线铁路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专业工程师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二) 隐蔽工程检查应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签证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三) 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四)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第二十四条 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对该单项工程每个工序的内容和环节落实到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字,该签字责任人对其签字认可的
27、内容负直接质量责任。具体要落实的责任人包括:(一) 工区技术准备责任人1、各技术文件(标准、设计文件等)适用版本确认工作的责任人,各技术文件落实责任人。2、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等的编制责任人、复核责任人、批准责任人,可在相应文件上签署,并在责任人签字表中抄录。3、技术交底责任人。4、检验、试验、测量、验收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责任人。5、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人。(二) 作业处工序质量责任人1、工序生产责任人,自检责任人。2、工序检验责任人,包括交接检验和验收检验。3、其他工作责任人。第二十五条 单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处负责现场的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质量专(兼)职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
28、守工序“三检制”,严肃施工纪律,严把质量关,经检验合格的项目应按要求在检查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必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制度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 施工过程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对反映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检,把好自检关。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其完成后应由其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个工序完成后形成一个检验批的,可以对这个检验批进行检验验收,而不需要另外进行交接检验。第六章 考核制度及评判标准第二十七条 推行全面工程质量责任制管理,要求施工
29、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履行各项质量职责,使责任落实到人,其目的是确保各级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二十八条 质量管理责任制考核对象(一) 工区各职能部门责任人。(二) 作业处各职能部门责任人。(三) 作业队、班组工序质量责任人。第二十九条 对工区质量责任制的考核由集团项目部技术质量部组织,集团项目部结合日常检查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和奖惩办法按照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的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进行。第三十条 对作业处质量责任制的考核由工区技术质量部组织,工区结合日常检查按照月度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和奖惩办法按照集团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的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和工序质量责任制进行。2、地质情况
30、核实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路施工阶段有关地质核查确认工作,根据铁道部有关客运专线铁路桥涵、路基、隧道工程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总指勘察设计管理及考核办法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第二条 施工单位对记录施工过程中地质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第三条 施工单位在审核施工图和设计文件时,应加强特殊地段的地质情况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做好地质情况记录(附表 1),发现与设计不符时,及时与监理和设计人员联系,到现场进行确认。如涉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第五条 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对地质核实结果发生分歧时,由指挥部组织勘察
31、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分析情况,并形成文件记录。第六条 施工单位邀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地质情况检查验收或确认时,必须按下列时间提前到达现场。基坑开挖、隧道开挖、钻孔等工序验收和确认提前 1 小时;其它工序的验收或确认提前半小时。第七条 地质确认内容和频率1、明挖基坑 1)基底为土层时采用标准贯入、触探仪核实。基底为岩层并现场观察可能存在不均匀风化的岩层基坑时,施工单位应采用风钻钻探 5m 核实。其中桥涵明挖基坑四角及中心各核实一处,挡土墙明挖基坑纵向每 10 米核实一处,且每个挡墙工点不少于 3 处(含隧道洞门墙)。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进行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
32、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2、挖孔桩基础1)通过施工挖孔观察,并记录确定桩底以上地质情况。 2)现场观察可能存在不均匀风化时,施工单位应在桥梁挖孔桩桩底风钻钻探 5m 进行地质核实。 3)抗滑桩、桩板墙、锚固桩、桩基承台挡墙等路基挖孔桩,施工单位应采用跳挖方式核查地质。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5)勘察设计单位每个墩台现场地质核实 1 根桩。地质情况有出入时,应扩大地质核实范围。 6)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3、钻孔桩(含路基 CFG 桩)1)通过施工钻孔出来的土质或岩层观察并记录确定桩底以上地质情况。 2)施工
33、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4、隧道 1)洞身开挖中,施工单位应对每一个开挖循环观察和记录一次(描述开挖面地层的层理、节理、裂隙结构状况、岩体的软硬程度、出水量大小等),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判别围岩稳定性。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5、 湿陷性黄土路堤基底 1)施工单位分工点、分段落或地貌单元沿线路纵向每隔50150在线路中心采用静力触探仪、探井取样化验核实地质情况(化验内容包括一般物理指标、湿陷性判定、轻型击实试验、以及压缩
34、模量和地基土强度指标)。施工过程中,对沿线两侧进行观察,判定路基范围有无黄土陷穴、窑洞、墓穴和坑洞等;若有发现,需及时通知设计单位。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6、 非湿陷性黄土路堤基底 1)施工单位分工点、分段落或地貌单元沿线路纵向每隔100200在线路中心采用静力触探仪、探井取样化验核实地质情况(化验内容包括一般物理指标、湿陷性判定、轻型击实试验、以及压缩模量和地基土强度指标)。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7、 湿陷性黄
35、土路堑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沿线两侧进行调查,判定路基范围有无黄土陷穴、窑洞、墓穴和坑洞等;若有发现,需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分工点、段落或地貌单元沿线路纵向每隔 50150在线路中心采用静力触探仪、探井取样化验核实地质情况(化验内容包括一般物理指标、湿陷性判定、轻型击实试验、以及压缩模量和地基土强度指标)。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8、 非湿陷性黄土路堑 1)施工单位观察或地质素描、取样(土、水、石)试验;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核对路基基床和边坡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情况。
36、施工单位每 100200m 范围选一处核实地质情况。一般采用风钻、挖探进行核实,土层软弱时采用静力触探核实。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9、 陡坡路基 1)土层软弱时采用静力触探、探井取样化验核实。施工单位每 20范围内选一处核实地质情况。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应进行补充勘察。 10、 取土场填料 1)施工单位采用探井取样化验核实填料类型。每个取土场不少于五处核实点。试验内容包括一般物理指标、重型击实试验、强度指标以及改良土重型击
37、实试验、改良土的强度指标)。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实际填料情况与设计填料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重新化验填料料源。 11、 地表水水质侵蚀性 1)沿线河道、水渠、排污沟、大型鱼塘的地表水在基础施工前取样化验,做水对混凝土结构的侵蚀性分析。每处取水样间距 100m,且不少于 2 组。 2) 实际水质情况与设计情况出入较大时,施工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应进行重新化验水质。第八条 确认记录施工单位派专业人员按附表1 格式和内容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地质情况,监理人员全部签认,设计人员按上述规定频率进行签认。第九条 本制度由水总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3、试验检测制度 第一条
38、 试验检测均应执行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标准、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第二条 进场前及时收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以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作为进场初步验收的依据。第三条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经过自检、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合格并经驻地监理站同意后方可使用,坚持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各项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必须经过驻地监理机构验证试验,并签发配合比报告审批单后使用。 第五条 严格施工计量工作,混凝土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有磅称计量,杜绝使用体积比。 第六条 根据砂、石含水量认真计算施工配合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条 对仪
39、器设备要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送检和自校,确保性能良好,精度可靠。 第八条 严格按试验规程控制工作间温度、湿度;仪器设备摆放有序,保持工作间整洁。 第九条 定期和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树立“质量第一,质量负责终身制”的观念。 第十条 对于进入的材料必须按批次检测,砂、石料场检验各项指标(尤其是碱骨料反应性能、坚固性、有机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等)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试验,确保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第十一条 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思想,按规范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为施工生产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做好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 坚持“工艺试验先行,
40、逐步推广”的原则,在CFG桩、灌注桩、路基填筑、简支箱梁预制等施工项目大面积开展前,应通过工艺试验积累施工参数和经验,提高工艺水平,确定标准化生产程序和掌握施工工艺各项参数。第十三条 在做好最终检验的同时,更要做好过程控制,控制施工质量从源头抓起,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不合格的工序、部位不予验收。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次,并做好记录;按规范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第十五条 加强土工试验工作,加强路基压实度检测和路基无损检测(K30、Ev2、Evd等),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六条 路基压实度检测以灌砂法为主,如果使用核子湿度密度仪,必须和灌砂法进行对
41、比试验,报驻地监理机构审批后使用。 第十七条 认真填定各种试验检测记录;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应真实完整,有确切的试验检测意见,结论公证;建立各种试验检测台帐;完成试验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发。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 负责自检试验检测资料、见证试验检测资料、外委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4、技术创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解决*路项目施工中具有创新性的关键技术难题,推动创新发展,加强*三标段项目部技术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推动*路技术进步,促进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效益等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科研立项审批管理办法、
42、科研项目中间检查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工作考核办法、公司技术开发费管理办法、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京沪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技术创新工作包括: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和信息技术的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新技术推广应用、试验研究等。第三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创新工作,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负责技术创新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路项目。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五条 *三标段项目部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管理机构设置如下:组 长:副组长: 组 员: 第六条 管理机构职能 项目部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
43、对全项目的技术创新工作进行部署和管理;对各参建单位的科技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在科技立项方面、过程控制、科技成果等方面开展管理工作和上报工作。第七条 项目部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在技术质量部设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项目的技术创新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科技立项、管理立项等收集汇总。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各工区成立相应的技术创新小组,组长由工区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工区常务副主任和总工担任,组员由工区各职能部门主任及相关的专业工程师担任。第三章 创新规划第九条 技术
44、创新的规划依据是*路三标段施工及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需求,能使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效益等各方面工作等有明显的提高,能为实现集团公司的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做出一点贡献。第十条 编制创新规划的原则是:1、以各参建单位为主体,鼓励各参建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所联合,跨行业协作,积极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提高技术开发的起点和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封闭式发展;2、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第四章 科研管理第十一条 项目的立项每年4月由项目部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科研立项工作。各参建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
45、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立项。第十二条 项目的评审 评审从以下方面进行: 1、立项的必要性; 2、项目的创新性; 3、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4、目标与任务的可实现性; 5、管理与机制的保障性; 6、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项目规模化生产的经济效益预测。 第十三条 项目的实施 1、凡经项目部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2、项目部每一年度组织一次科研项目中间检查。3、凡经集团公司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按集团公司的相应办法执行。第五章 资金管理第十四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对课题组的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及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课题财务管理,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得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第十五条 课题经费必须由课题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归口管理,按照预算和项目进展情况适当拨款;严禁在财务部门以外另设账户;严禁将课题经费转移到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非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不得以提取管理费的方式将科研课题转包给其他单位;课题经费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第十六条 课题实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