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造价咨询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造价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造价咨询程序,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造价咨询范围内相关人员。
(二)管理部门
公司成本控制部、直属主管领导及公司相关领导。
二、造价咨询管理规定
(一)造价咨询公司选择要求
1、资质要求:甲级
2、组织要求:专业配备土建及装饰、水电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
3、人员配备:6名左右全部为造价咨询公司合同员工,各专业不能兼
职
4、造价咨询公司总监要求:10年以上造价控制经验,能控制和协调项目造价人员的工作。
5、造价咨询公司选择要求:选择规模大,实力强公司,避免挂靠公司和
分公司。造价咨询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不选择低价中标。
(二)造价咨询公司选择程序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造价咨询人。
1、投标
(一)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工程造价咨询招标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②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③有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能力;
④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二)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三)招标人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①成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小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②编制招标文件;
③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④实行资格预审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
⑤发售招标文件;
⑥成立评标委员会;
⑦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
⑧签发中标通知书;
⑨与中标人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四)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①资格预审申请函;
②授权委托书;
③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工商和税务登记号、银行帐号及开户行、经济类型、联系电话等。附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④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⑤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绩和资信情况(附有关证明);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咨询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⑦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五)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须知;
②评标办法;
③合同条款;
(六)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应参照本规则附件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定。招标文件的工本费一般不超过300元。
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也可采用价格单因素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参照本规则附件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分细则》制定。
2、投标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函;
②授权委托书;
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④投标报价;
⑤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咨询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工商和税务登记号、银行帐号及开户行、经济类型、联系电话等。附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⑦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绩和资信情况(附有关证明);
⑧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①、②、④、⑦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①、②、④项还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二)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元。
(三)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密封后盖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需更正和补充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文件同样的签署和密封要求送达招标人。
3、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二)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予以记录。
(三)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评标程序:
①熟悉招标文件;
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③资信、业绩评审;
④咨询服务方案评审;
⑤商务评审;
⑥询标及澄清;
⑦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⑧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文件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②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
②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④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咨询任务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⑦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⑧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
⑨投标人的报价超出广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浮动幅度。
⑩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六)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天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签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招标人同时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应当采用国家或省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七)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赔偿损失。投标人在开标后自行退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投标保证金,并应当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三)造价咨询公司咨询内容
(一)工程造价编制:
1、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2、标底(含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措施项目费分析,各项合价、总价等,完成清单标底所需的全部费用。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结算:根据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资编制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5、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7、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9、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10、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三)工程造价审核
1、审核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复核工程量并进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
2、审核预算、标底:根据施工图或施工技术规范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
析,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
或标底审核报告。
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根据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综合单价、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真实性、合理
性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四)工程造价争议鉴定:调查取证,最终做出独立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报告。
(四)造价咨询公司互审单位的选择
造价咨询公司互审单位的选择,甲方考虑项目工程的保密性,应从中标各咨询单位中挑选互审单位。其中,如此单位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确定为两个,则选为互审单位;如此单位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确定为三个或三个以上时,由于考虑到地质及施工结构设计相类似的情况下,则由完成后标段项目造价咨询单位与前一标段造价咨询单位为互审单位,更有利于此项目的造价审核工作。
(五)造价咨询公司互审内容
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造价咨询单位对本工程建设审计作复审,并完全
认可委托人指定的造价咨询单位的复审报告,复审报告内容包括: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核查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编制提交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5、结算审计均包含钢筋翻样
6、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人归档
7、在工程造价复审完成后,由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复审报告。
8、咨询人派驻具有造价审计专业资质的人员,(配齐各专业审计人员、并将审计人员的业绩表提供给委托单位),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复审严防高估冒算不合理的提高造价,对不合格的审计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
附件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附件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分细则》
附件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报告》
成本控制部
20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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