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名称:***国际项目
工程名称:供电工程施工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 机电005
“***国际”项目供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草稿)
“***国际”项目供电施工合同
甲方:***置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省***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权利,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国际”项目供电施工、供电事项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国际”项目供电工程。
工程地点:沿江中大道以东,抚生路以西地块(西湖区政府西侧)。
二、供电容量及供电方式
本工程总用电容量约为19010KVA(其中住宅8750KVA,公建10260KVA),其中保证负荷为9000KVA。小区住宅、公寓、临街商铺采用单相一户一表计量到户;公建专用、消防等其它用电均采用变电站高压总表计费。
三、工程内容
“***国际”项目供电工程内容包括:
1、从供电局变电站到本工程的开闭所或高压配电室的高压线路及设备施工安装;
2、变压器至低压柜的线路及设备施工安装(线路至低压柜出线端止);
3、高低压设备的后台管理系统的施工安装;
4、住宅T1-T9、 SOHO及临街商铺的户表工程(从电缆分支箱到户表)。
四、承包方式及材料要求
1、向供电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图纸方案审批;
2、按工程内容的图纸包工包料施工安装(不含设备采购,不含地下室公共线槽采购及安装、但含高压电缆安装);
3、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包调试检验、包供电的交钥匙工程。
5、住宅T1-T9、 SOHO及临街商铺的户表工程中所用的电能表要求采用IC
卡智能电能表。
6、乙方采购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证明,并经甲方确认、限价后方可进场施工。
7、甲供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约定付给乙方设备总价 %的保管配合费。
五、工程价款、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造价按现在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室外电缆部分套用2004年市政定额,室内部分套用2004年安装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按一类取费标准取费用,计人工费调增按赣建价---[2007]6号文执行。让利为安装定额价款的5%(不含主材费用)。
2、工程价款:工程暂定总价为(大写) 。此费用含材料费、定额直接费、各种有关文件规定的管理费等费用、税金全部费用。除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或现场实际施工必须的变更可办理签证外,其余不增加任何经济签证,所有变价签证须遵守甲方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否则签证无效。
3、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5%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保函形式)。
4、工程款的支付:按暂定合同总价支付 %的工程备料款;进度款按月结算,以当月25日乙方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的预算书,交甲方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结算支付80%;已付工程备料款在第一个月付进度款时开始逐月扣回,直到工程备料款全额扣回后,继续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累计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并送电后十个工作日内再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95%;5%的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并送电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竣工及送电时间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住宅确保在2008年12月底确保全部送电;公建确保在2009年8月底确保全部送电。
七、甲方的责任及工作
1、负责配电房的土建工作。
2、甲方将委派现场工程师代表甲方行使甲方监督管理权利,履行合同条款;
3、及时组织进行施工检查,协调乙方与土建单位配合问题并审查乙方工程量,协助乙方组织验收。
八、乙方的责任及工作
1、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计划。
2、乙方作为本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全面履行承包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全面负责。凡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规范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假如工地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组织验收,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
5、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整洁、卫生,安全措施要到位。
6、工程完工未移交甲方使用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的保护。
7、负责设备的起重、搬运、就位(包括酒店避难层变压器及高低压设备的吊装工作)。
8、参加甲方组织的例会及各种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的内容。
9、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验收手续、供电手续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电。
10、施工期间水电费由乙方向土建总包方支付。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及进度安排。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
3、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如地震、战争、强台风),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十、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以《最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物手册》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确保合格。
2、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第九条第三款
除外)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因延误工期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赔款,赔偿金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若工程款不足罚金数额由乙方采用现金支付。
十一、保修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质量等。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保修期为一年。
2、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在24小时内必须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另请施工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其他
1、工程如有变更双方友好协商,但必须有设计变更依据,乙方按图施工。
2、工程送电后乙方应交甲方工程验收竣工图,验收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各贰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置业(江西)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省***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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