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合作开发合同甲方(土地入股方): 登封商贸有限公司土地所有人:乙方(项目投资方): 河南宇通能源供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甲方拥有位于新郑市宇通世纪大道与神州路交叉口拐角处地块,该地块面积约为7.3亩,四角点坐标分别为:A.(X=38160,Y=4813.874);B.(X=38193.260,Y=4834.155);C.(X-=386593.925,Y=481470.920);D.(X=36669.775,Y=481479.449)。甲乙双方拟在此成立合作公司,公司名称为,共同投资建设加油(气)站一座。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开展,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形式甲方以该
2、地块土地出让作为资金入股,乙方以货币以及技术等形式出资入股,负责全部开发项目资金。甲乙双方按各自所占股份承担盈亏。二、股权的分配1.甲乙双方共同找有权威的评估机构对该地块的价值进行评估,将评估价作为参考依据,把土地转化为现金的形式参与入股。2.乙方负责项目开发所有资金,预算投资人民币万元(以实际投资为准)。3.甲乙双方按投资多少,来分配股权,经双方协商:甲方占百分之( )的股份,乙方占百分之( )的股份。三、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全部地价款。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
3、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3、甲方为负责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4、甲方负责该地块三通一平(即在建设中道路、用水、用电畅通,土地平整)工作。(二)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2、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尽快拿出本项目方案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3、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包括选择施工
4、单位、监理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4、乙方负责组织工程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5、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三、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由乙方负责投入前期运营资金,并负责该公司的日常运营
5、,双方按股份分配盈亏。2、每年核算一次;3、自投入运营后至同年12月31日为一个核算周期;4、以后按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核算周期。5、甲方对该项目全程拥有监督权和知情权。四、双方特别约定、甲方提供的土地必须是没有抵押、没有争议纠纷的,如果开发过程因土地问题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由于合作公司暂未成立,前期手续以乙方名义展开。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通过法院解决。六、其他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不足的地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形式体现,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登封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宇通能源供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