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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见证员”和“取样员”培训班的通知
资料仅供参考
关于举办 建设工程“见证员”和“取样员”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 ]192)的文件要求,为了迎接 省市;地市州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见证员和取样员业务水平,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和取样行为,加强见证员和取样员队伍建设,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建设、监理单位中拟从事见证工作,但尚未取得“见证员”证书的人员;
2、施工单位中拟从事取样工作,但尚未取得“取样员”证书的人员;
3、持有 1月1日及以前年度取得的“见证/取样员”证书;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初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建设类中专(含职高)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1、采用自学与面授相结合方式,面授由省内建设行业知名专家授课;
2、经考试合格,统一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颁发资格证书。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 3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30日培训考试。
29日上午(9:00—11:50),下午(13:00—16:00)
30日上午(8:30—10:30),考试(10:30—12:00)
地点:武汉市城建委教育培训中心(江岸区台北路60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6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办证费、学习用具、中餐费)。
六、相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1寸登记照叁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原岗位证书复印件。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联系人:廖工,监督联系电话:。
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系人:蔡工,监督联系电话:。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到见证、抽样员会务组。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杜道元
QQ:
附件一、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登记表。
附件二、 建设工程“见证员”和“取样员”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湖北省建设工程“见证员”岗位培训登记表(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两张)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岗位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申报单位(个人)意见
年 月 日
发证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贴)
填表说明:
1、此表需归档,请认真填写;
2、表中 “岗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二栏由培训中心填写。
湖北省建设工程 “取样员”岗位培训登记表(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两张)
身份证
号 码
联系
电话
岗位证书编 号
发证
日期
申报单位(个人)意见
年 月 日
发证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贴)
填表说明:
1、此表需归档,请认真填写;
2、表中 “岗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二栏由培训中心填写。
度建设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岗位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岗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备注
制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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