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一、 总则
**** 1#地下车库工程已由招标方获得总承包施工,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安装工程分包队伍。
二、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传邮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组成:
2.2.1本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2.2.2施工图纸(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复印)
2.2.3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文件解释:投标单位获得招标文件后请认真清点,如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补足。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应于领取招标文件并勘察现场后,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书面予以解释,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无效。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将发给所有投标单位,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2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
2.5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后返还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三、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1、招标范围 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动力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信息通信系统、弱电系统(指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埋管穿带线及预留箱盒,以及其他需安装配合的内容、室外工程安装部分。
2、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业主组织分包需投标单位配合的项目:
1) 消防及安防监控系统(包括水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
2) 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及交通标志设施安装工程;
3) 热力工程。
3、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除合同中约定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外,在任何情况下中标单位通过工程量清单所报并为招标单位所接受的价格是固定的、不可调整的;图纸范围内任何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与中标单位在报价时计算和填报的工程量之间的任何差异都不能构成修改合同价格的理由。
四、 投标须知
4.1投标人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资质等级与标的物及有关规定要求相符,具备完成招标工程范围内施工任务的管理、技术、装备、劳力等实力,投标单位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和经验;
4.2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3投标文件组成:
4.3.1投标书
4.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3综合说明[含对需要招标单位提供的条件和其他事项说明(如有)];
4.3.4投标报价表;
4.3.4.1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4.3.4.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3.4.3综合单价分析表
4.3.4.4主要材料设备报价表
4.3.4.5所需临建的建筑面积及价格
4.3.5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业绩;
4.3.6投标企业资料(含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概况表、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情况、获奖和受罚情况。不限于此);
4.3.7施工组织设计;
4.3.8投标书修改、补充函件及询标答复均属投标文件内容。
4.4相关说明
4.4.1评标、定标情况,招标方不向任何投标单位解释。所有或部分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招标方有权决定招标无效,并重新招标。
4.5投标人必须认真熟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图纸资料,了解现场情况,经过详细测算和研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旦递交将具有法律效力。
五、《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的部分规定
(一)、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 工作内容为从施工准备到完成满足设计要求工程项目成品的全部工序和成品保护、现场清理、工程交付及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保修等全过程。包括甲供材料现场卸车、整理、保管、搬运等全部工作;
2、 费用内容为完成承包范围以内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甲供材料现场卸车、整理、保管、运输费用及检验实验费,施工费用,检验实验费、安全、文明及各项措施费用,工具用具费用、管理费,调遣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利润和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建管费、暂住户口费、治安费、卫生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有关调整与风险等全部费用。但不含由甲方统一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劳保费与定额编制管理费。
3、 与乙方施工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施工中不给予任何签证,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需进行的所有工作,乙方必须及时安排,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价款中扣除。
(二)、合同价款调整
1、 合同价款调整范围:
(1) 设计变更及洽商引起的变更(每份变更洽商及经济签证中的费用总额±3000以内的只做技术洽商;超过±3000元(含3000元)均做工程价款的调整)。
(2) 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按实调整。
(3) 暂估价材料及设备按招标人的确认价格据实调整。
2、 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1) 投标报价中有相应或相似子目,按其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 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相似子目,按合同价款确定的办法和同等水平,由乙方提出变更价款,甲方审核确定。
(三)、临时设施
乙方的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因现场条件有限,甲方不提供,乙方自理;加工棚、仓库、配电房等临建设施,乙方报价中考虑并写明所需临建的建筑面积及价格,由甲方统一规划,费用乙方承担。
(四)、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无。
2、工程进度款:每月初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上月实际完成产值的70%支付,付至合同价款80%,停止支付。
3、竣工结算款:施工项目全部完成并办理完交工验收并质量达到合同的约定等级付至完成产值的85%,结算定案、结清往来帐务后付至90%,余款除保修金外在一年内付清。
(五)、物资供应和管理
1、工程所需材料(除甲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必要时业主、甲方参与材料的选定),但其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满足工程需要,并提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采购前应得到甲方认可并完善相关试验(检测部门由甲方指定,材料、设备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否则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所采购材料、设备按施工图纸,执行《2001北京市建筑安装预算定额》含量提供材料设备,最终以甲方审定的工程量为准,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按当时甲方的供应价加5%的采保费从工程款中扣除),节余部分50%奖励给乙方(按甲方供给的价格)。现场材料采用招议标双管双控的办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验收其质量、数量,并签字盖章确认,无故不签,甲方视为默认。甲方与业主审定工程量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双方受益,如乙方不配合,其工程量以甲方确认量为准。
3、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每月的20日前提出下月的材料用量计划,每月10日前提出当月的补充材料用量计划并上报甲方。
4、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自负盈亏,但其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满足工程
需要。采购前应得到甲方认可并完善相关试验(检测部门由甲方指定,乙方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否则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正常施工、质量、安全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水电费
施工与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按照乙方结算价款的4%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在施工中发现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加倍扣除。
(七)、竣工结算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理竣工结算。
(八)、其他
工程管理中,出现违章罚款现象,由甲方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签署后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不需乙方确认。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1)、投标书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2)、投标书一律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用黑色碳素墨水认真填写。
(3)、投标书中需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位置,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2、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由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如不填写单价和合价,则认为该项的报价已含在其他项目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应注意甲供材料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甲方确认价格据实调整 。
(3)、需说明电气工程中:
1. 所有配管均执行镀锌钢管
2. 进户电缆不计入报价
3. JK控制箱不计入报价
4. 换热站只计入配电箱(柜),其出线部分计入甲方指定分包得热交换系统
3、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5日内退还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七、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证明。
八、定标与授予合同
1、招标人按投标人的投标情况与投标人洽谈,洽谈后确定中标单位。
2、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七日内签订劳务施工合同,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与未中标的理由。
九、附件
附件一:投标书(格式)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
附件三:甲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主材报价清单(除甲供材料外)
附件4
主 材 报 价 清 单
序号
材料名称型号
工程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生产厂家
品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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