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山县环境保护局管理制度汇编31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英 山 县 环 境 保 护 局管理制度汇编二零零九年二月总 则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保护和改进我县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使英山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全面完成环保局职能范围内各项政治、经济任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责、权结合,奖惩分明,程序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要达到的目标是:一切工作、学习、生活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程序步骤,有监督措施,有据可查,有奖有惩,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规范意
2、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切实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保护服务,树立更好更强的环保执法队伍新形象。本管理制度是在我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订,经全局职工多年工作学习生活实践检验,经过多次修改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英山县环境保护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九年二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爱岗位 忠诚环保事业 建设锦绣英山守纪律 遵守规章制度 服从工作安排讲廉洁 不卡不拿不要 自重自省自律转作风 办实事重实效 说实话报实情求团结 识大致顾大局 多协作互尊重比奉献 踏实肯干为民
3、恪尽职守奉公严执法 讲文明讲程序 秉公道守原则勇创新 锐意开拓进取 坚持与时俱进工 作 人 员 守 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3、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忠诚积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6、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加强请示报告,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反对自由主义。7、识大致,顾大局,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搞好各自本职工作。8、谦虚谨慎,热情耐心,平等待人,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9、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工 作 制 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坚持上班签到制度,一班一签,不得代签。2、坚持请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须由局长批准,机关科室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事请假,须经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其它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批假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3、上班时间不得串室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本局
5、公务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亮证执法,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尽职履责。5、坚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得做有损环保局形象的事。6、在法定工作日或局确定的工作日内,中午一般不得饮酒,因工作陪客也不得过量饮酒。7、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应按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后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政令畅通。8、脱产学习人员或外借外调人员,除遵守局各项制度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所在单位规章制度。9、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10、节假日,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学 习 制 度 1、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七大及各届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2、坚持学习时事政治,关心国家
6、大事,学习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3、坚持学习环境保护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4、坚持学习环保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应用文写作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5、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平时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每周半天的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学习时有笔记,要适时组织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6、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的考核、考试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考核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学习时间缺席达1/3以上或考核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评为当年的先进,不得提拔使用,考核考试成绩予以记载归档。7、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力戒空谈和形式主义
7、。 “六项禁令”、“六不准”为规范环保工作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推动环保系统的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六条禁令”及“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特作如下规定:1、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2、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3、严禁乱收费、乱罚款。4、严禁在监测、统计、验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数据。5、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采购环保产品设备等。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单位的礼金,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7、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8、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9、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10、不准参加被检查者的营销
8、活动。11、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12、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全局人员必须共同遵守上述“六条禁令”和“六不准”,对于违反者,一经查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强化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严格监督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升我局整体形象,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各单位在工作中出具的对全局工作有影响的重要文书,包括证明、文件、执法文书、监测报告以及各种工作函和相关证照等,都必须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2、对服务对象以及向其它部门出具文书,同一事项内容前后要一致,有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3、接到外来单位
9、文书、通知、申请等应迅速稳妥处理,重大事项及外商来函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示。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涉及外商和大项目需按有关规定作特殊情况处理的,应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5、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行为投诉受理实行大队长负责制,应安排人员及时按规定处理。如遇突发重大污染事故,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6、对重点敏感单位的数额较大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和行政处罚文书应经分管领导核定并报告主要领导后方可对外公布。7、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并报告局主要领导。8、在环境监测工
10、作中发现有违反工作程序,导致监测数据失实,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可能对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应迅速请示分管领导,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9、遵守环评业务程序,对重大敏感项目及受外商委托进行服务,应拿出具体方案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10、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对受理重点敏感项目的环保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承担重大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报告主要领导。11、其它涉及全局利益和单位整体形象以及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的,均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备案。12、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本局相关规章制度处理。信 访 工 作 制 度 1、全局干部职工必
11、须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法令,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处理群众来信,认真听取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或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应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2、人民来信由办公室负责综合登记、编号、归档,领导批阅后,按涉及的业务范围由有关科室站受理,办公室负责催办、督办,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必须将全部材料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规定立卷存档。各业务部门将受理完毕的信函返回办公室,一般来信应在15日内处理完毕,重要来信应及时办理。一般性问题在5日内办复;较大的问题在7日内办复;特大的问题在30日内办复,并将办理结果答
12、复信访人;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信访人解释清楚,争取信访人的谅解。3、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应按业务范围由有关科室、队、站负责接待,同时做好记录,调解工作,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拖延、应付或受而不理。4、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个别反映有出入的来访者做好调解、说服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纪守法。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交给被检举人。对来信来访人员要求保密的,应予以尊重。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必须认真调查,对主要事实、情节进行核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5、严格保密制度,对来访
13、人员(信函)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不允许以认可借口进行散步、传播、议论,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6、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打击报复来信来访者,一经发现应严肃处理。7、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重要的信函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一般的信函应定期汇报,经常了解信访工作,便于信访部门和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8、坚持分析制度,每半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妥善解决信访难题。环保执法错案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检查经常化,监督机制完善化。2、错案是指环保执法
14、人员在立案调查取证查处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以及其它原因,承办的案件与事实不符,引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者不按办案程序,给当事人处罚造成侵害的案件。3、错案的认定:(1)经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全部撤销的行政案件;(2)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确认错案的行政案件;(3)经审判监督程序裁判全部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4、执法过错指环保执法人员在环保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1)擅自减免国家和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的;(2)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3)收费罚款不开票据或打白条,收据存根与发票不一致的;(4)失落收据不及时上报或自毁收据不按期结算票据的;(5)以权谋私,擅自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造成投诉
15、引起不良影响的;(6)向当事人索要或者接受礼品、礼金、损公肥私的;(7)不文明执法,礼貌收费,强拿恶要,打人骂人的;(8)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职,造成一定后果或不良影响的。5、对发生错案和执法过错的行为,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指派局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局案件审委会报告。6、错案与执法过错行为认定后,追究责任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上报上级纪委监察局进行处理,对违纪严重的人员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对于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已予赔偿的错案,应当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由责任人承担,多个责任人的根据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按比例分担。7、对造成错案
16、与执法过错者,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 务 管 理 制 度(暂 行)为加强环保局系统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积极组织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防范各种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相关财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1、财务管理体制(1)全系统财务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环保局一个银行帐户,所有资金统一入该帐户。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单独做收支帐,各二级单位设立报帐员一名,由局财务统一记帐做帐。(2)环保系统的一切财务收支,统一由财会人员负责办理,其它部门(人员)不得自收自支,不得设立帐户和私设小金库,不得发生坐收坐支行
17、为。2、收入管理(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规定取得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该罚则罚。(2)收入的票据必须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规定的专用收据。填写收据的交款单位、交款日期、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征收起止日期、收款人、收款单位、大小写金额,公章等要素必须符合规范要求。(3)纳入财政的预算外、预算内资金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3、支出管理(1)坚持民主理财,一支笔审批管理。支出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费用报销审批“一支笔”的原则,重大费用开支须先预算后请示,经分管领导或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固定资产购置须事先提出购置申请,1000元以上须经局长审批,1000元以下经分管
18、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其余一切费用1000元以上须经局长同意,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2)年初各单位根据与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在保证职工工资发放,足额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的前提下,逐月按比例报销各项费用。(3)发放工资须按人事部门审批的标准审核,局办公室复审,对于工资中无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4)按国家规定发放各种福利补贴,即:降温费、烤火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5)职工住院,由单位领导或工会组织统一看望,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亡故每次慰问不超过400元,不得重复进行。(6)电话费补助标准按局制订的规定执行,按月随工
19、资发放,不再另行报销费用。(7)县内下乡和县外出差在途补助或住宿费报销标准按财政规定执行。(8)进入医保中心后,各单位不再补助门诊药费和报销医疗住院费。女职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小孩,统一报销住院费500元,在所在单位费用中列支。(9)严格开支审批程序,明确管理权限。各二级单位在年初预算费用指标之内,单项费用1000元以下的开支,由单位负责人签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先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开支。各单位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签字说明事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属实,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方可报销。财务人员(报帐员)对原始发票不合格,内容不完整、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发票予以退
20、回。使用发票报销坚持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属当事人没有把好入口关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属财会人员没有把好监审关的,由财会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开支,按规定办理。(11)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所需经费应编写预算,写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遵循“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12)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原则上不准招待同级以下业务往来客户,上级来客确需招待的,须报局长同意后,方可接待,否则不予报销。(13)小车费用管理。经批准出车、修车的小车用油、过境费、修理费等费用据实报销。局干部职工个人因特殊情况需私人用车,经分管领导批
21、准,按市场租车价值的60%收取出车费,过境费、行车费等自理。司机出车补助实行按月定补,标准为150元/月,全年安全行车,年终发给安全奖400元。4、资金管理(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资金管理实行出纳员和报帐员负责制,各项收入资金当日要及时交存银行,库存现金当日不得超过100元。凡超过限额库存现金,如有丢失、被盗,全部由责任人自己负责。严禁公款私存侵吞利息。非财务人员一律不得保管或经管公用现金。(2)凡因公需预支款项的,必须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待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帐员方可支付。公事结束后10日内应及时报帐结清,无故逾期者,所借款项从个人工资中扣还。(3)实行备用金制度,
22、年初各单位一次性借备用金 元,用于单位资金周转。5、票据管理(1)票据管理坚持“统一领取,专人管理,规范使用,销旧领新,按时结票,票款两清”的原则。(2)严禁自行印制、购买或使用其它单位票据和本系统过期的票据,违者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并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3)严禁白条收费,“吃、拿、要”抵费抵罚或在票据上作弊,违者一经查实,所收款额全部没收,处以违纪金额2倍以上的罚款,并按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处理。(4)票据遗失的管理。确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而引起的丢失,经证明,确无失职原因,其损失部分可报销核销;因个人原因丢失票据的,应及时查找,查无下落者,登报申明作废,并作赔偿10000元
23、或下岗两年的处理。(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1、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已建和在建补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由监测站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工作完成后,由管理股和生态股按类别进行审批,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制度,属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敏感性项目,必须组织集中审批,并形成审批意见。2、监察大队在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时,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书(表)的建设单位,应先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和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手续的,依法予以处罚。3、监测站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收
24、取环评费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在委托书规定时间内完成环评工作,将环评报告书(表)送交建设单位,并告之审批程序。4、建设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由监测站组织验收监测,验收文书完成后由污控股审批生效。5、管理股定期将已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名单交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能够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逾期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继续生产的建设单位依法查处。公文处理、文印管理制度 1、外来文件、公函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文件管理的同志拆封、登记,其它人不得私自拆公文、信函。2、来文从收到之日起,传阅办理不得超过五天,急件不超过一天,查阅文件不超过半天。3、根据公文的内容及要求由分管机关局长拟定传阅范围,然后送请局领
25、导及有关部门传阅,阅文者要在文卡上签署姓名、阅文时间并视情批示。4、经领导批示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急需办理的应在要求时间内办理,防止延误时间。5、各科室以环保局名义制发的文件,须填写环保局发文稿纸,连同交稿交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主管领导签发,再由办公室编号、印发,向上级的请示文件须由局长签发。6、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她人不得随便上机使用。7、所有打印、复印工作均实行收费(收费标准见附件),并进行登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打印、复印工作任务,文印员有权拒绝。8、为延长打印机、复印机的使用寿命,减少开机次数,降低打印机、复印机的损耗,对于需要打印、复印的,必
26、须集中时间,统一安排,时间定为:每天上午的8:3010:00,下午的3:004:30,除其它特殊紧急情况外,均严格按此时间执行。9、打印机、复印机管理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机器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清洁。发现故障不会处理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以便及时修理,保障正常使用。附:收 费 标 准打 印复 印A4、16K单面5元/张A4、16K单面0.50元/张A4、16K双面8元/张A4、16K双面1.00元/张A3、8K单面8元/张A3、8K单面1.00元/张A3、8K双面14元/张A3、8K双面2.00元/张A4、8K彩色复印纸1.00元/张A3、8K彩色复印纸2.00元/张A4、16K硬壳封面纸2
27、.00元/张A3、8K硬壳封面纸4.00元/张印 章 管 理 制 度 1、局印章(含行政印章和局党支部印章、局办公室印章)、二级单位印章指定专人管理,每次用印必须登记。2、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信签、白纸上加盖公章。3、因工作需要使用局行政公章及局支部印章,须经局长、局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用印,二级单位印章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加盖。4、下发文件须经公文办理程序规定的签发人签字后方能盖章,否则,不予盖章。5、因印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对单位造成损失的,由管理人员、办理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同时追究批准盖章领导的责任。车 辆 管 理 制 度(暂 行)为保障日常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行车安全,减
28、少车辆运行费用,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小车使用管理制度:1、局机关和监察大队、监测站车辆实行分级负责,各自管理,由局长、大队长、站长直接负责。2、各单位工作用车按“先公后私、先急后缓、先正职后副职、先远后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为减少车辆费用,无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除工作之外应尽量控制使用小车。3、局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通知出车,私人用车须事先经局长同意,再由办公室通知出车。4、大队、站专用车辆应服从局统一调度,局领导因工作用车,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5、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车辆费用,车辆用油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专用加油卡专车专用,除卡上购油外,其余加油发票一律不准报销,车辆维修需经领导同意
29、,到指定修理厂修理,否则一律不准报销,保险费、通行费等其它费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核,及时入帐。6、休息日和节假日原则上不能动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出车。7、严禁公车私用、私自出车。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否则按私自用车收取费用。私自用车处以用车费用的两倍罚款。8、外单位或私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9、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违章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非指定驾驶员使用,做到安全行车。驾驶员违章罚款,由本人承担。10、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行车记录,要爱护车辆,注意清洁卫生,节约油料,保持车况良好,管好随车维修工具和备件。每次用车后要
30、对车辆进行保洁,始终保持车辆整洁。11、小车专业驾驶员补助,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12、办公室应加强对小车使用和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驾驶员每违规一次罚款伍拾元,从当月补助中扣除。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 休 假 制 度 1、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办公室或二级单位记入考勤表。(1)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二天由分管局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2)科室负责人及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局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3)病假须持县人民医院病休证明,请假证明应附于考勤表上。2、请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须先按国家政策规定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单位负责人
31、签署意见后报局办公室,假期休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3、病、事假及病、事假期间有关待遇:(1)机关工作人员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局办备案。(2)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5)工作
32、人员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基本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但未经准假而自行休病假的,应以旷工论处。(6)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假,应由本人申请,经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7)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经批准后,请假累计天数在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中抵扣,在规定的假期期限内原工资照发,超过规定假期的,要扣发基本工资,具体扣发办法按月基本工资除以每月二十一天半的日工资进行扣发。(8)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假由局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原则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5、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以上的记半天旷工,旷工一天扣款30元,
33、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6、机关全员的考勤与经济利益相挂钩,不定期进行抽查。凡考勤抽查时迟到(半小时以内),以及局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公务活动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者,每次在工资中扣款10元,值班不到者视同旷工处理。来客接待(招待)制度(暂 行)为做好各项来客接待(招待)等服务性工作,本着热情、好客、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现制定如下制度。1、来客招待实行统一审批制。从六月十五日起,凡确需因公招待的来客,由对口接待人员到办公室领取进餐审批单,填写好相关内容送局长统一审批,批准后,凭审批单到指定地点就餐,餐馆拿审批单和发票结帐。凡未经事前审批的招待费用局一律不予报销,谁招待谁负责。2、严格控制接待的规格
34、,外单位来我局的一般性的会议,检查(视察)、评比、验收、座谈、调查、表彰等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进餐。3、严格控制进餐招待范围、人数、标准:(1)省局来我县检查工作,一般情况下,标准控制在500600元/桌。(2)黄冈市局、兄弟县市局客人及县主要领导来我局联系工作,一般情况下,标准控制在400500元/桌。(3)本县各乡、镇、委、办、局来我局联系工作,确需进餐,一般情况下,标准控制在300元/桌。(4)局内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召开的各种会议,原则上不安排进餐,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标准控制在300元/桌。(5)工作人员下乡工作用餐按10元/人的标准执行。4、在接待工作中,禁止高档娱乐(消费)活动。5
35、、在接待工作中,确需超越本制度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接待(招待)的,需经局长批准后执行。6、严格控制接待工作中的陪餐人员。一般情况下,谁分管谁陪同,主要接待科室的陪同人员不超过二人。7、局属各二级单位来客接待,按照本制度执行。 值 班 制 度 1、局机关实行值班制度,值班实行轮流制,确保全天候有人值班。公休日值班、夜间值班按办公室安排执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值班临时安排。2、白天值班起止时间与上下班时间同步,夜间值班时间为19:0021:00。3、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1)负责做好电话的接传和记录;(2)负责接待来访人员;(3)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重大事情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局长请示汇
36、报,妥善处理;(4)负责做好当天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场所的卫生清扫;(5)负责当天其它临时性工作。4、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值班人员要安排到位,落实到人。5、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的自行调整,未值班者每天扣款30元,夜间扣10元,因未值班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纪律处分和相应的经济赔偿。卫 生 管 理 制 度 1、按科室及二级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域,即: 办公室:局长办公室、书记室、小会议室、所属办公室、文印室 管理股、污控股:所属办公室 监察大队:所属办公室、化验室、一至二楼楼梯间、二楼走廊、卫生间 监测站:所属办公室、二至三楼楼梯间、三楼走廊、卫生间、大会议室。2、所属卫生区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3、保持卫生区域内无杂物、纸屑、果皮。4、责任区内门框应经常擦洗,保持整洁明亮。5、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凡多次不合格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