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
项 目 名 称:**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09年 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第四部分 承包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镇人民政府决定把 **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 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编号:诚实施招莆字(2009)第(042)号
二、项目及数量:见附件一。
三、项目服务预算经费为:1039554元/2年,本项目下浮率为 18 %,发包金额为 852434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 9 月 14 日至2009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七、本项目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 整(¥ 20000 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账户名称:****************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
或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市城厢支行,账号:*****************
九、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十、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俞先生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1.2建设地点:***********
1.3建设规模: **路(**段)日山饲料厂桥至农科所桥约167670平方米。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小额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施工图纸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2007年以来承包过同等及以上同类环卫作业项目的业绩。
3.3、具有《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的企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3.4、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
3.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3.6、良好的资金、财力状况。
3.7、没有违反政府法规、政策的记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 本文件依据市政府莆政综[2007]224号文制定。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莆政综[2007]224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招标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附件、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 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 2009 年 9 月 19 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09 年 9 月 22 日17:30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2 项目服务预算经费为:1039554元/2年。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贰 年。承包金额含税、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标管理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4 项目发包价
项目发包价=项目服务预算经费×(1-下浮率),为 852434 元(人民币)。本项目下浮率为 18 %。
15 项目承包价
招投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价即为合同承包价 。
16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 20000 元),投标人必
须按规定时间交纳,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银行账户名称:************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
或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行,账号:************
16.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是否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提供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为准。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16.3、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的可以给予开标,资格后审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仍作为无效标。
16.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5、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次日退还至其基本账户。
16.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16.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投标人串标经查实的。
(4)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证明,骗取中标的。
(5)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7.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须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表(须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从事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员简介
(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承包合同)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应由二个内包封组成:一是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二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份数
19.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9.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
2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6)相关业绩承包合同书原件
21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 9 年 9 月 23 日 8:30 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
21.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1.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指定银行对帐单上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投标项目名称)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22 开标
22.1开标会定于2009年 9 月 23 日 8:30 时在 *****************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2.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3 评标
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3.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3.2.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资格要求的。
23.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相关业绩承包合同书等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
23.2.3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3.2.4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23.2.5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3.2.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3.2.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23.2.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4 确定中标人
24.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4.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4.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4.1.3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4.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4.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5 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2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6 签订合同
2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6.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 履约担保
27.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作业项目年承包费的10%进行测算确定。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27.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一、项目要求
(一)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二)基本要求
1、清扫清运保洁时间:每天5:30——18:30。
2、中标人应保证有一定的机械清扫,同时须至少具备巡查车1部、垃圾专用运输车2部、清扫保洁三轮车20部。
3、清扫清运保洁作业范围:清扫清运保洁作业范围为**路(**段)日山饲料厂桥至农科所桥的所有公共面积(含工程施工运输中的泻漏物),道(公)路两侧无房屋的地方清扫至道路红线,有房屋的地方清扫至房屋墙体的地方。收集的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清运。
4、清扫清运保洁作业标准:每天至少二次清扫清运,晨间清扫清运工作在7:30时前完成,下午清扫清运工作在14:30完成,其他的时间为保洁时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蛋壳、煤渣、稻草、建筑垃圾(含滴、撒、漏)等在路面停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重要节日(以甲方通知为准)不超过5分钟。清扫保洁时,须扫至交界线以外3米。
(1)清扫清运必须按时完成。
(2)路面上无果皮、纸屑、石头、沙土及其它废弃物。
(3)主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含未成形人行道路面)、绿化带及**路沿街的企业、店面、民宅门前必须清扫干净,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4)路牙、交通隔离栏下及绿化带脚(含中间绿化带脚)无淤泥沙土、无杂草。
(5)**路沿街的企业(含标段道路外**镇所辖的企业及东郊门)、店面、民宅及道路范围内电杆、电话亭、停靠站和路牌上无野广告。
(6)道路范围内无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煤渣、蛋壳及稻草等废弃物。
(7)垃圾池维护完好,垃圾池内垃圾及时清运。
(8)**路范围内的绿化带(不含市园林处所辖的绿化带)上无杂草,修剪整齐。
(9)垃圾不准倒在绿化带上,更不能焚烧。
(10)收集的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清运。
辖区内设立的所有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必须在上午7:30前、中午13:00~14:00各清一次,至少清理两次。
5、中标人应对保洁区域内垃圾收集点及垃圾收集点的外墙每周清洗二次,废物箱要按位摆放、按班清掏、每天按时清洗;
6、垃圾收集车辆必须采用密闭的,不会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送
至垃圾中转站或收集点,并配合做好垃圾中转站工作。
7、承包期间内,清扫保洁面积(含作业时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的实际面积按中标单价核算费用予以增减。
8、如遇重大活动时,中标人应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临时任务,增加工作量的经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补助。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承包金额为(含税):承包金额 [含税、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标管理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为 852434 元/2年。
a、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标管理收费标准:
中标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200以下
2000
200-300(含)
3500
300-400(含)
4500
400-500(含)
5500
500-600(含)
6500
b、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a、b两笔费用均按中标人的总承包额为基数进行计费。
(四)服务方式:承包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中标人的投标承诺,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五)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详见《**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考评标准》(附件二)、《**路(**段)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考评标准》(附件三)。
(六)对中标人的考核办法
1、考核制度:分为两级考核制度,一级考核组为甲方组成的督查组。两级考核组为甲方组成的日常管理考评组。
2、考核次数:一级考核组每月不少于二次,二级考核组对乙方作业组的考核为每周不少于三次,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考核。
3、检查内容:一级、二级考核组根据《**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考评标准》及《**路(**段)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考评标准》的项目和扣分标准对乙方进行督查、考核,每次的考核应分别对清扫保洁的面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同时检查乙方制度执行情况并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如乙方拒绝签字,由考核人员现场拍照或摄像后送甲方主管部门认定。
4、计分方法:(1)月督查平均得分=月各次督查得分之和÷督查次数;(2)月考核平均得分=月各次督查考核得分之和÷考核次数;(3)月考评得分=月督查平均得分×50%+月考核平均得分×50%(月督查平均得分,月考评平均得分各占月考评分50%);月考评分作为当月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费拨付的依据之一。
5、奖惩办法
经双方同意,甲方从每月承包金中提取10%作为当月考评奖惩金,并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
(1)月平均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全部返还奖惩金。
(2)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至95分以下为良好,返还当月奖惩金的50%。
(3)月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减扣当月奖惩金100%。
(4)月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减扣当月奖惩金100%,另再扣月承包费3%,承包期同一会计年度内有三个月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
(5)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的扣发当月承包金总额30%。
(6)在上级检查评比中一年绿旗得数不能超出二次,被评一次绿旗扣履约保证金6000元,被评二次绿旗扣履约保证金的12000元,连续二个月被评为绿旗履约保证金全扣,并无条件解除合同。
(七)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合理服务金额区间内能过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施工单位。
承包金额为: 852434 元/2年,投标人不按规定报价的为废标。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项目管理班子、员工配备情况、服务承诺、拟投入设备的清单。
2、本项目管理人员应准时到位,承包期间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在承包期间本项目管理人员需更换,必须经招标人同意。
3、承包期间若招标人召开重要会议,中标单位必须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其签订合同时确定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也不得违规收取沿街单位、店铺的任何费用,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按违规所收款额的10倍予以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九) 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10日内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由中标人送一份给招标代理人备案。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作业项目年承包费的10%进行测算确定,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一)承包费付款方式:
根据当月考评结果,第二个月10天内结算并兑现上个月承包费。
(十二)附件
《**路(**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附件一)、《**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考评标准》(附件二)、《**路(**段)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考评标准》(附件三)、《**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及野广告清理考核细则》(附件四),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四部分 承包合同书(格式)
**路(**镇)道路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路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创建洁净、优美、有序的人居环境,推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及野广告清理市场化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候选人作为乙方,与招标人(甲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l、《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
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
3、履约保证金凭证;
4、中标通知书。
二、环卫作业内容
1、对标段道路的主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不包括道路中间七米宽的隔离带)及**路沿街的企业、店面、民宅门前的所有垃圾开展日常清扫、保洁;
2、对道路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垃圾屋的垃圾进行清理及清洗;
3、对**路沿街的企业(含标段道路外**镇所辖的企业及东郊门)、店面、民宅及道路范围内的电杆、电话亭、停靠站和路牌上的所有野广告进行清洗。
4、对道路范围内的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煤渣、蛋壳、稻草等废弃物的清扫。
5、垃圾池的维修维护。
6、对标段道路范围的绿化带(不含市园林处所辖的绿化带)上杂草清除、修剪。
7、因突发情况导致道路污染的要及时清扫,无主土堆、建筑材料的清除及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保洁任务的完成等。
8、对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9、对产生的垃圾运至太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三、承包期限:贰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额和履约保证金:
l、总承包金额: 元,每月承包金额: 元。
2、承包方式实行经费包干制,承包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劳保、社保、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承包费根据各级考核组考核结果分别按比例实行奖罚制。详见附件《**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考评标准》、《**路(**段)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及野广告清理考核细则》。
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万元),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权利:
l、对乙方承包作业的道路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作业及野广告清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考核。
2、下列情况之一,有权利取消乙方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
(1)、在市、区级红绿旗评比活动中因乙方清扫保洁不到位被评为绿旗的,对乙方当月考核成绩直接定为不合格,同一会计年度内3次被市、区评为绿旗,或连续2次被市、区评为绿旗的;
(2)在承包作业第一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
(3)、承包期同一会计年度内有3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
(4)、合同期间内有六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
(5)、在创卫生城市(区)、文明城市(区)等重大活动期间因乙方清扫不到位造成的重大影响的。
3、对承包道路的环卫作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
义务:
1、 于乙方作业的第二个月十天内结算并兑现第一个月的承包费,以此类推。
2、 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间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乙方:
权利:
1、依据国家用工有关规定,自主聘用或解雇工人。
2、依据制度开展企业管理。
3、根据当月考评结果,获得承包费。
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工人签定用工劳务合同,为工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障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手续,并报送甲方备案。如果出险,除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外,其它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及雇用的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作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对招聘的工作进行审核,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保洁作业的要求作业,按时按质量完成保洁任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
5、乙方配置的垃圾收集车必须是密闭的,不会造成“滴、撒、漏”。
6、在承包期间,如乙方及其雇用人员在清扫保洁收集垃圾及野广告清洗等工作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致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7、学习宣传内容、环卫的有关规定。
六、清扫清运、保洁、野广告清理工作要求:
清扫清运保洁时间:每天的5:30—18:30。晨间清扫清运工作在7:30完成,下午清扫清运工作在14:30完成。
作业质量标准:
(1)清扫清运必须按时完成。
(2)路面上无果皮、纸屑、石头、沙土及其它废弃物。
(3)主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含未成形人行道路面)、绿化带及**路沿街的企业、店面、民宅门前必须清扫干净,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4)路牙、交通隔离栏下及绿化带脚(含中间绿化带脚)无淤泥沙土、无杂草。
(5)**路沿街的企业(含标段道路外**镇所辖的企业及东郊门)、店面、民宅及道路范围内电杆、电话亭、停靠站和路牌上无野广告。
(6)道路范围内无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煤渣、蛋壳及稻草等废弃物。
(7)垃圾池维护完好,垃圾池内垃圾及时清运。
(8)**路范围内的绿化带(不含市园林处所辖的绿化带)上无杂草,修剪整齐。
(9)垃圾不准倒在绿化带上,更不能焚烧。
(10)收集的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清运。
七、奖惩办法:
经双方同意,甲方从每月承包金中提取10%作为当月考评奖惩金,并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
(1)月平均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全部返还奖惩金。
(2)月平均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至95分以下为良好,返还当月奖惩金的50%。
(3)月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减扣当月奖惩金100%。
(4)月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减扣当月奖惩金100%,另再扣月承包费3%,承包期同一会计年度内有三个月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
(5)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的扣发当月承包总额30%。
(6)在上级检查评比中一年绿旗得数不能超出二次,被评一次绿旗扣履约保证金6000元,被评二次绿旗扣履约保证金的12000元,连续二个月被评为绿旗履约保证金全扣,并无条件解除合同。
八、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清扫保洁作业面积增加或减少,如有增、减,或双方对清扫保洁区域面积有异议的,以双方联合勘测的实际面积予以增减。其增、减部分的实际面积按中标单价的核算费用予以增减。
九、在承包期限内,如果镇垃圾转运站建成并投入使用,结合垃圾转运站运行情况,重新进行估算,相应核减垃圾清运费用。
十、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价格而影响月承包额超过±5%,按照调价机制予以调价。
十一、本合同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单位一份,区建设局备案一份。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合同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路(**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
2、《**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考评标准》
3、《**路(**段)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考评标准》
4、《**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及野广告清理考核细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路(**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
路段名称
始终点
长度
(M)
宽度
(M)
面积
(M2)
基本定额
M2/人日
拟定人员
(人)
预算经费
(元/年)
清扫保洁单价、时间
(元/年·M2,时/天)
**路(**段)
日山饲料厂桥至农科所桥
3645
46
167670
8000
20.96
519777
(3.10) 13
附件二 **路(**段)道路清扫清运保洁考评标准
项目
考 评 标 准
分值
人员10分
1、按项目要求的机械和满足项目需求的人员作业安排方案,落实人员到位到点。
(1)发现人员不足一位扣1分,不足二位扣2分,不足三位该项不得分。
(2)发现机械不到位一部扣1分,不足二部扣2分,不足三部该项不得分。
5
2、清扫时必须穿戴环卫专业服装,文明作业。
(1)上班时无穿标志服,每人扣1分。
(2)工作中有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经查实每例扣2分。
(3)不文明作业、故意扬尘污染别人,经查实每例扣2分,
5
道路
卫生50分
1、道路干净整洁,保洁率100%。
(1)10米以内漏扫,每处扣1分。
(2)10米一50米漏扫,每处扣3分。
(3)50米以上漏扫,该项不得分。
(4)10米以下扫不干净,每处扣1分。
(5)10米以上扫不干净,每处扣2分。
20
2、路面干净见本色
(1)、路沿浮土、污泥未扫清,10米以内每处扣1分:10米以上扣2分
(2)、路面扫不干净,发现有建筑垃圾、烟头、纸屑、瓜果皮渣、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头、粪便、呕吐物、动物尸体、废弃物,每处扣0.5分;如出现垃圾包,每处扣1分。
(3)、有成堆垃圾(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煤渣、蛋壳、杂草),每处扣2分。
(4)、道路隔离带扫不干净,20米以内的扣1分,20米以上的扣2分。
(5)、道路杂草清除不干净,20米内的扣1分,20米以上的扣2分
(6)把泥沙杂物倒入绿化带中,每发现一次(处)扣3分。
(7)无主的土堆、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每处扣1分。
(8)出现卫生死角每次(处)扣3分。
(9)绿化带(不含市园林处所辖绿化带)杂草清除不干净,每10米扣1分。
(10)焚烧垃圾每次(处)扣2分。
30
垃圾收集13分
清扫后的垃圾及时收集,收集率100%,不无故拖延和漏扫,做到垃圾收集点干净,车走地净。
(1) 漏收一堆垃圾,每处扣1分;
(2) 收集(转运)点地面不净,每处扣2分;
(3) 停车处地面不净,每处扣1分;
(4) 垃圾车行车时撒漏污染路面,每处扣1分;
(5) 收集作业完成后,可移动收集容器及时复位,发现不复位一次(处)扣1分
(6) 垃圾没有倒入收集池及散落在收集池外每处(次)扣2分。
13
设施卫生12分
1、果皮箱、垃圾池、垃圾桶按规定每班清掏一次,做到周围及箱底干净。
(1) 末按规定清理,每处扣1分:
(2) 末按规定清洗,每处扣0.5分;
(3) 周围及箱底不净,每处扣0.5分;
(4) 垃圾池破损末及时维护更换,每处扣2分;
4
2、保洁车干净整洁,性能好,安全有保障。
(1)保洁车不净,悬挂杂物,每次扣1分;
(2)保洁车性能差而引发事故,每例扣2分;
3
3、三根净(墙根、树根、电杆根),两沟口清(下水道口、明沟)。
(1) 墙根、电杆根、树穴扫不干净,每处扣0.5分。
(2) 明沟不净,10米以内扣0.5分;10米以上扣1分。
(3) 边沟或雨水井口不净,每次(处)扣0.5分。
(4) 将道路垃圾扫入边沟或雨水井口,每次(处)扣1分。
5
群众
投诉
10分
无群众投诉、上级批示。
(1) 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的,每处扣1分。
(2) 领导批办件每次(每件)扣2分。
(3) 受市区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以文件形式)每处(次)扣3分
(4) 在作业范围内受媒体曝光每次(处)扣3分
5
注:每分项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三 **路(**段)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考评标准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野广告清洗保洁作业10分
沿街两侧建筑物(包括店面大门)
在清洗范围内不得出现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
4分
各类公共建筑、设施无张贴广告(应全天候进行动态清洗)
每发现一处未清理扣0.2分
2分
在不适宜清洗的墙壁(如土墙、石灰涂料、布纸类、沙质混凝土)上的小广告,要先予以铲除,再使用颜色相近的涂料进行涂刷
每发现一处未清理扣0.2分
2分
原来使用涂料覆盖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或涂刷不整齐、掉色的,要按要求加以整改、清理。
每发现一处未整改扣0.2分
2分
注:每分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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