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市XXXXX集体山林等产权项目发包经营
招标文件(参考范本)
招标项目编号: 号
招标项目名称:XXXXXX
招 标 单 位:xx市XXXX村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
备案时间:2010年 月 日
xx市XXXX集体山林等产权转让项目发包经营
招标公告
xx市XXX集体山林转让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xx市XXX等山林总面积约 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山林清单。山林转让包括对上述山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转让。转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1.2允许承包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旅游业开发等。不得从事采矿及污染环境项目。
二、转让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凡具有对承包山场经营管理、有经济投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
4.1报名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上班工作时间)。
4.2报名地点: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资料
(1)单位报名资料为:营业法人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报名资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5.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报名时在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售后不退。
5.2投标保证金XXXX元。报名时交纳到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地点: 年 月 日 时,在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市 村
年 月 日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基本情况说明: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3、合格投标人的确定: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资料、内容、方法及合格投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山林所有权证清单;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7.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遇重大事项的处理
招标人如遇重大事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及镇(乡/街道)广播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页);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自然人投标的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报名时交纳到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0.2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向XX镇公共资源交交易中心办备案后七日内,由招标人向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汇入招标人帐户内。
10.3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
(3)中标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1、投标报价
11.1参加投标的企业或个人,可根据本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经营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报价参加竞标。投标报价即为该项目的最终报价。
11.2投标报价为在经营期限内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的一切费用。
11.3本项目招标人设有保留价,最低限价为 万元。
12、投标文件签署、装订和密封
12.1 投标按本须知9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12.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全称;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4、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的退还
14.1 开标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
14.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份交由招标人保存,一份交xx市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存档。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四)开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
16、开标
16.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XX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已经报名的投标人参加。
16.2投标人(企事业法定代表人随带法人证、身份证;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应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开标。如开标时以上人员有迟到、缺席或者不带规定证件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回给投标人。
16.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步骤如下: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及携带的证件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6.2款规定;
(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开标会议结束。
17、评标
17.1排名 招标人将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时如遇投标报价相同的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次序);取排名在前的三名投标人(不足3名的,全部审查)进入下一步评审(如下一步评审有一名或甚至全部废标时,按投标人排名顺序依次增补进行评审)
17.2资格审查
17.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7.2.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17.3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审查投标文件时,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未按要求(即:一式二份)提供;
(2)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9.1条中规定内容提交的;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5)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
(6)投标人名称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
(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保留价(最低限价);
17.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招标人将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后通过的前三名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五)公示、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18、评标结果公示
18.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评标结果按规定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
19、定标
19.1招标人按评标结果及公示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二名与第一名的投标报价之差高于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三与第一的投标报价之差高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按前款处理。
20、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经XX镇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准,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合同的签订
2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2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中标通知书核准发出后,拟将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帐户,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时足额提交于招标人,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合同结束时返还。
三、合同主要条款
23、承包范围 本项目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24、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5承包款项支付
25.1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天内向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支付总承包款的 %计 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以分期形式支付,(具体为):
25.2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相应期限内的承包款,逾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6双方的义务
26.1林地改造期间的林木砍伐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在必要时给予尺力协助。
26.2乙方因经营开发需要用水、用电等事宜时,甲方应尽可能提供方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6.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前得下,自主进行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旅游、清洁能源等项目的经营与开发,但不得从事采矿及污染环境项
目。
26.4国家给予本项目的有关政策性补助、奖励等扶持款项归乙方使用,专款专用。但属于永久性的国家土地征用款项,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配
。
26.5本协议一经生效,在 年承包期间,乙方在经营范围内拥有经营权、财产权和收益权,乙方有转让和继承的权利,但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
26.6为体现双方互惠共赢的目的,不使甲方村民因林地转让而至使收入降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甲方人员,并保证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及时发放。
26.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护林防火法规,因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及其乱砍滥伐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26.8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防护器械。
26.9乙方承包期满后应将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林树、果木、作物、道路、水电设施、房屋及其它不动产无偿交付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转移损毁。
26.10承包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乙方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26.11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政策性变化和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
27、本招标文件是签订合同的基本依据,并与合同一并执行,合同对本招标文件内容,不能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8、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
xx市XX镇 村
年月日
xx市XXX等集体山林转让项目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XXXX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和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总价为 元。承包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规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15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承包合同,并递交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30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4、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事业单位用)或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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