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孟子的法律思想 众所周知,孟子上承孔子之术,是儒家人物中地位仅次于孔子的主要代表,并被宋明理学家奉为“亚圣”。 孟子是孔子学术的忠实继承者,其在儒学上的成就也为后人仰止,“孔孟之道”也被后世看做是儒家的正宗之道。今天,我也试着来学习和分析一下孟子法律思想。首先,还是简单地介绍孟子。孟子名轲,战国时邹国(今山东邹县东南)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公元前372年),死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89年)。约30岁时,收徒讲学。学生先后共有数百人。中年以后,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晚年回到故乡,著书立说,编定孟子七篇。孟子的法律思想主要有以下内容:一、举民主政治,倡开明贵族政体在君与民的关系问题上,
2、孟子宣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在这里,他排出了这样的顺序:丘民-天子-诸侯-大夫。把丘民从大夫之后放到天子之前,这不能不说是个创举。他还提出:“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孟子尽心下). 按此推论,那么,“天子危天下,则变置”是理所当然的。孟子的“民贵君轻”论应该是他最为众人熟悉的法律思想,这是对原始民主之风的总结,也是他的开明贵族政体主张的理论基石。孟子集中宣传原始民主之风,并与当时政治相联系,批评集权专制。而借推崇原始民主为其政治主张服务,这是孟子思想的一大特点。二、“以德服人”、“制民之产”的“仁政”学说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德治”
3、思想并把它发展成“仁政”学说。孟子“仁政”学说的核心是“重民”思想,这同他的“民贵君轻”论是完全一致的。作为一名深刻的思想家,他较为冷静地看到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相互依存、互相转化的辩证关系,认识到民心向背对统治的决定性作用。孟子认为,当时的战国是“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国君为了自己的安乐而压迫百姓,给人民带来深深的苦难。他批判道:“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反对“以力服人”,主张“以德服人”: “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4、(孟子公孙丑上)三、“人性善”与“谨庠序之教”孟子非常重视道德伦理的价值。他说:“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孟子离娄上)。可见,是否明于人伦,不仅是区别人与禽兽,而且还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他认为,士君子“有恒心”,即具有牢固的道德伦理观念,而小人则“无恒产则无恒心”,故试图“制民之产”来使小人获得“恒心”。孟子的“制民之产”就在于为统治者推行教化创造条件。以下着重介绍孟子的“性善论”。(一)性善论孟子不仅通过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来为推行教化创造前提,而且还从人性论的角度论证教化的可能性。与当时的法家和后来的荀子不同,他高举“人性善”的旗帜来劝说当时的统治者致力于
5、教化。孟子认为道德伦理观念是人人皆有与生俱来的先天素质。孟子公孙丑上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孟子告子上批评了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的观点后强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
6、,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按照孟子的理论,人人都天生俱有仁义礼智四种道德的萌芽,但有人注意自我修养而发扬它,便成为君子。有人放松思想改造而丢弃它,便成为小人。孟子告子上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下还说: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二)“谨庠序之教”孟子还从人的同一性即共同性来论证教化的可能性。他说:“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
7、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上)教化的方法是推行民间教育,并明确提出要对劳动人民进行教育,这样的思想在当时是很具有前卫性和开创性的。教化的核心内容是“孝悌”。 正因为重视孝道,所以当法律与孝道矛盾时,孟子主张牺牲法律来维护孝道。有一次,弟子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杀人而被法官捉住,舜应当怎么办?孟子说:“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孟子尽心上)四、“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思想在“法”与“人”的关系问
8、题上,孟子和孔子一样,都强调“人”的作用是第一位的。他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因此,他主张选拔贤者:“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 (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贤人政治”论在一定程度上松动了贵族政体的根基,淡化了宗法血缘纽带,与战国新兴地主阶级的官僚政体有某些暗通之处。但是,他的“贤人政治”论有两大特征:一是渴望“圣贤”,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从而陷入英雄史观;二是强调“仁人”,“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从而又坚持贵族政体。这就使他的“贤人政治”和法家的“以法治国”基本上仍是对立的。总之,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法律思想,成为战国时期孔子思想的忠实保卫者。孟子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仁政”,其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他的“民贵君轻”和“诛暴君”带有反对专制集权政治的民主色彩,对后世曾起过积极作用。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和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都曾受到孟子思想的影响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