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采购物品及报销制度
一、 采购
1、先填报采购申请单
2、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
3、主管校长签字审核
4、校长审批
5、审批后由后勤装备科采购或经后勤装备科授权方可自行采购
二、 报销
1、在采购物品的发票上签好经手人、证明人
2、主管校长签字审核
3、校长签字同意开支
4、将采购物品交校产保管员(万老师)验收登记入库
5、手续齐全后交财务室报销
备注:1、所购物品必须有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2、采购的物品要有明细清单(附件)。3、金额超过1000元的不能直接付现金,只能由财务室转账,并提供转账所需的单位或个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如果收款方为个体经营户,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收款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无法开具发票的,只能往代开发票的单位转账,收款方需与代开发票单位签订协议委托代收,确保不引起财务纠纷。
株洲市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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