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旅差费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自有资源的利用效率,控制旅差费的支出,集团公司对旅差费的管理提出以下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除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亿利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乘坐飞机,必须经总裁或常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将按同样理程的火车硬卧票给予报支。
第三条:报支市内交通费,北京每天30元,省会城市每天25元,地级市每15元,县级市每天5元。
第四条:外地员工到东胜出差,在亿利集团专家公寓住宿,(家在东胜的除外)并且专家公寓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二楼每个床位15元,三楼、四楼每个床位25元;每个房间50元。
第五条:东胜地区的市内交通费不得列入旅差费报销单,要求单独列支,计入部门交通费内,进行考核。
第六条:旅差费报支标准:(见下表)
差旅费核定标准
地区
职务
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
特别费用
杭锦旗成员企业
全体员工
实支
30
审支
其他旗市成员企业(包括杭锦旗)
全体员工
实支
50
审支
鄂尔多斯市外、区内(含呼市)
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助理级(行政总监、项目总监、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实支
90
30
审支
部门经理、副经理
实支
80
30
审支
其他职员
实支
70
30
审支
区外、国内(不含呼市)
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助理级(行政总监、项目总监、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实支
130
50
审支
部门经理、副经理
实支
120
50
审支
其他职员
实支
110
50
审支
国外
全体员工
实支
实支
85
审支
备注
1、总裁住宿实报实销、伙食补助按副总裁标准执行。
2、到呼市出差必须在呼办住宿,按呼市的差旅费标准交款,如果呼办无法住由呼办负责人签字证明方可到外住宿并按规定报支。
3、到北京出差必须在北办住宿,执行原标准。
4、对外合资合作、洽谈业务出差可特事特办,但须特批。
5、伙食补助:事业集团不得高于集团公司标准
6、住宿费:精细化工事业集团、基础产业事业集团不得高于集团公司标准,中蒙药现代化事业集团执行销售提成人员,旅差标准不得超出本标准的30%,其他人员(不包括北京营销中心)按此标准执行,否则在年底从总额中扣回。
xx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业务费用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降低业务费的支出,xx集团公司财务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东胜地区进行业务接待时,先到办公室领取按待通知单,各部门填好接待通知单后,住宿地点、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到亿利专家公寓或福城大酒店,需在其他地方进行业务接待的,需常务副总特批。
第三条:在化工区、呼市、北京进行业务接待,住宿地点、用餐地点原则安排到化工区综合楼、呼市办事处、北京办事处,需到其他地点安排的,集团公司各部室需常务副总批准,各事业集团需各事业集团的常务经理批准。
第四条:融资发生的业务费用,由财务副总总体把握,在融资提成费用中列支,单独考核。
第五条:亿利专家公寓、福城大酒店在进行业务接时,收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出具的接待通知单的,由接待人签字后及时到集团财务报支入账。没收到集团公司办公室接待通知单的,所发生的业务支出亿利专家公寓、福城大酒店必须现金结算,否则造成的呆账、坏账由亿利专家公寓负责人、福城大酒店负责人承担,并在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一次性招待费突破2000元的,由财务副总审核费用报销,一次性招待费突破3000元的,由常务总裁审核费用报销单。一次性招待费突破5000元的,由总裁审核费用报销单。
第七条:需赠送名贵药材、贵重物品的,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由常务副总批条后,方可执行,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需总裁批条后方可执行,否则集团财务不予报支该费用。各事业集团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亿利中药材公司要严格履行该规定。
第八条:需支出的礼金,由常务副总把关,并确定支出的金额。各事业集团由总经理或常务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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