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偿维修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乙 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 服务期限及范围1、 本合同以北京市特检部门发证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为壹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 建筑物名称: 3、 建筑物设置地点:4、 电梯规格型号: 数量:二、 服务形式1、 乙方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维修服务。接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2、 乙方维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易损件和低值易耗品,因不适当使用损坏的配件除外.3、 保养为每月两次,并且每次服务都由业主认可签字。三、 甲方责任1、 甲方安排专人负责电梯维修合同实施,发现电梯不正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乙方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上的方便,并在工作报告单上签字,包括更换零部件签单。2、 对于因甲方人为损坏、错误使用、浸水等任何非正常磨损导致设备部件损坏,由乙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件,费用由甲方负责,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及零配件更换,乙方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更换,完工后再向甲方结算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费用单后15日内付款。3、 自到货之日起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电梯进行装饰、翻新、修理、更改增加功能,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擅自进行上述装饰、翻新、修理、更改增加功能,视为甲方同意解除无偿保修保养合同.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质量责任。4、 甲方向
3、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电梯档案、合格证等),年检时用。5、 甲方负责对乘梯人员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四、 乙方责任1、 电梯维修工必须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的市房业字(83)第518号和市房企(83)第140号及市房经管字第(86)第288号文件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发的(2002)278号及市政府13号令的各项规章守则进行工作,认真填写运行维修记录。2、 乙方必须定期对维修工进行技术培训并加强劳动服务态度和责任心的教育,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定期对机房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证电梯的24小时正常运行和设备完好,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甲方承
4、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字承诺后实施服务。4、 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 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倍向甲方索取违约金。6、 电梯维修人员实施规范化服务,服务质量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7、 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性检查;保证甲方的电梯完全符合北京市劳动局对电梯安全许可证的验收标准.8、 合同期内对正在进行维修施工中的电梯未经乙方负责人或维修人员书面同意,甲方任何人不得启动电梯,否则发生事故甲方负责。9、 合同期内凡政府部门对电梯的随机性检查,其管理费用支出均
5、由甲方支付。10、 如发生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以及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或人身事故均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五、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1、 本合同所述的附属设备(如井道内周围墙、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火、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2、 下列的翻新、涂装、更新;A、轿厢(含轿底面) B、各层厅门 C、门框 D、地坎E、呼梯按钮盒面板 F、方向灯及表示灯面 G、操纵盘面板3、 用户外加装潢;4、 为了适应国家检测等有关部门对电梯法规和变更,需对电梯实施必须要的完全改修工程.六、 违约处理1、 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 如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七、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彼此间达不成协议,可将协议提交仲裁.八、 其它1、 本合同自双方经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乙 方名 称: 名 称: 代 表 人: 代 表 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日 期: 日 期:盖 章: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