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武汉绿地XXXX项目XXX栋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武汉绿地XX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 武汉绿地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签约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武汉绿地XXXX项目 2) 工程地点: 武汉市 3) 建筑面积:约 平方4) 结构形式: 结构二、 工程内容:XX栋图纸范围内XXX保温工程。三、 承包范围:1) 工程界面:按甲方确认的
2、施工界面图进行0.000以上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及楼地面保温工程施工。其中外墙保温部分,若为外保温工艺,则总包单位在二次结构砌筑结束后将结构面移交乙方,由乙方进行外墙抹灰及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若为内保温工艺,则总包单位进行内墙抹灰后移交乙方。楼板保温部分,总包单位将结构面直接移交乙方。若乙方认为交接面平整度、垂直度等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而影响后续施工质量,需在接收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经甲方协调总包单位整改后进行工作面接收。一旦接收工作面,则不得提出由于界面平整度、垂直度不符规范而要求增加费用的诉求。(由于目前保温工艺的多样性,各项目结合具体做法,在此界面约定上予以明确。)2) 本工程属于包工包
3、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施工相关手续办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竣工资料按武汉市档案馆备案要求整理报送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汇总移交政府相关部门。本工程必须满足设计说明和要求,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武汉市现行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的要求。四、 开工、竣工时间开工时间:暂定2014年 月 日,竣工时间:2014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五、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外墙外保温建
4、筑构造(一) 02J121-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 144-200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411-2007及国家和武汉市其他相关法规和规定。六、 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序号项目名称XXX栋工程量(m2)单位固定综合单价 (元/m2)金额备注1外墙保温m22楼板保温m23架空层保温及首层地面保温m24外墙抹灰m25合计七、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5、中标通知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4、 本合同通用条款5、 招标文件及答疑6、 投标文件7、 国家、地方及企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 图纸9、 工程量清单八、 图纸1、 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壹份,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公司有关人员查阅。2、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3、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一节 定义一、 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1、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 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3、 图纸: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4、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 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
7、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6、 实际竣工日期:本合同中指甲方验收合格、正式接受钥匙移交的日期;7、 变更签证:变更签证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变更签证的内容完成后,须办理工程签证单;变更签证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8、 甲方限价:甲方限价是指由甲方限定材料单价、设备单价或施工单价,由乙方进行施工的方式。第二节 合同价款、结算、支付一、 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固定 综合单价 合同。二、 乙方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
8、、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含临建、吊篮等)、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因素。如合同签订后乙方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因采取技术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考虑。三、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四、 其它1、 由于施工质量问题或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重新检测的费用及工期均由专业分包负责。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无法预见的施工阻碍,合同综合单价中已包干考虑这些风险因素,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3、 本工程须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9、否则无效。4、 施工图中有未涉及但是属于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内容、工艺、措施等,均属承包内容,合同价格均已包含。发包单位不接受任何以分项内容有遗漏、缺失、计算错误等为由提出的综合单价任何费用增加。除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等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的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如有错漏,损失由专业分包自行承担。五、 计价方式1、 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以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计价,固定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也不因市场价格上涨而调整。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1)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各种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交叉施工中可能对外
10、墙保温层造成的破坏,发生的相关成品保护及修复等所有费用,确保外墙保温一次性合格交接给涂料或石材外墙单位施工;由于外墙面垂直度、平整度的偏差,导致保温层厚度调整及基层处理的相关费用;阴阳角、线条、窗台板、外墙面分隔条、门窗洞口的收口、门窗洞口侧壁等部位的施工难度费用。2) 各种措施费用(包括施工用脚手架或吊篮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二次及二次以上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垃圾清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外围关系协调配合、专项验收、专项检测(或第三方检测)费。或者2) 各种措施费用(包括施工用脚手架或吊篮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
11、工费、材料二次及二次以上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垃圾清理、外围关系协调配合、专项验收、专项检测(或第三方检测)费。水、电费用由甲方统一缴纳,专业分包无需承担相关费用.3) 分隔条和外墙门窗洞口的侧边收口,费用包含在外墙保温单价中,工程量不单独计算;无需做保温的外墙门窗洞口施工需要的抗裂砂浆和网格布,该部分费用包括在外墙保温综合单价中,工程量不另计算。4) 自行安排施工所需的现场办公、工人住宿、材料堆场、平整施工场地及铺设施工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 垃圾清理、保证工期、质量及缺陷保修等的费用。6) 总包负责提供和协调现有脚手架的使用,若因现有脚手架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而发生的各项脚手
12、架费用。7)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发包单位、总包及其他专业分包的整体进度需求对工期作相应调整(提前或延期),则专业分包单位应做出相应调整,且有关(赶工或窝工)的费用应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会另外向专业分包单位支付任何性质的费用或提前完工奖励等。8) 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及保修期内的补货、维修、更换过程中,不随原材料价格、人工、机械成本、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9)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专业分包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2、 工程量计算原则:按设计图示尺寸(结合甲方确认的保温界面图,按保温层内侧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
13、体工程量。3、 变更签证计价:如属合同清单已有的子目,按合同清单单价;如有类似的子目,单价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如合同清单中无相同、相似的项目,则建筑工程按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鄂建2008214号文)、安装工程按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8(鄂建2008214号文)计算直接费,取13%综合费率,除此外不另计任何其他费用或税金。4、 非合同清单项目变更签证结算价定额直接费(1+13%)+主材价差3.69%,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1180号和201285号)不予以执行。5、 材料限价:变更签证
14、涉及到合同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正式变更签证后1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报送本指令范围内所用装饰及安装主要材料采购清单及样品,经甲方确认样品后封样。如双方对报送材料价格有异议,则由甲方直接与材料供应商确定价格,在材料价格基础上给乙方另加5%的采保费,进行主材调差后计取综合税、费。6、 发出招标文件后政府颁布的政策性调价文件均不执行。六、 工程结算:1、竣工结算:i、 乙方需在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30日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送达甲方,每延迟1日,则按结算审定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以及造价咨询公司,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
15、后90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单位签章确认。ii、 如乙方报送的需审计的工程结算造价高出需审计的工程结算审定价的5%,则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违约金(即造价咨询审减费):违约金(乙方报送的结算造价结算工程审定价1.05)5%,该违约金(用于支付造价咨询公司审价费)在甲方对乙方付款中或甲方对乙方结算时扣除。iii、 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iv、 本工程不计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按“专业分包工程”结算造价的1.5%计取,由甲方在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统一
16、结算及支付给总承包单位。v、 本工程结算造价竣工工程量合同包干综合单价工程签证单结算价减少项目奖励违约金。1、 水电费结算:i、 乙方承担并按月缴纳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水损、电损由各施工单位按用量分摊;ii、 水、电费单价按市场价执行(以总包提供的电力、自来水收费部门开具的电费、水费收据单价为准)。iii、 结算时如未提供总包单位的相关扣款证明则按结算总价的1.5%计取,在付款中扣除(总包单位需向专业分包提供相关扣款依据)。或者i、水、电费用由甲方统一缴纳,专业分包无需承担相关费用.2、 乙方结算资料经工程部工程师审核后转交成本合约部项目负责人复核。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当以下资
17、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况时,还可参照招标及投标文件的内容等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i、 结算资料接收登记表。ii、 结算审批表原件。iii、 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iv、 工程质量验收单原件。v、 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vi、 手续齐全的设计变更单原件。vii、 手续齐全的工程签证单原件。 viii、 工程签证单预算书(一份确认单对应一份预算书)。ix、 合同、补充协议复印件。x、 竣工图纸或相关结论成果(需有相关人员签字)。xi、 材料设备供应商(绿地集团控购及合格供应商)提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原件。 xii、 其它与结算有关的资料(与造价有关的会议纪要、备忘录、
18、价格确认单等经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七、 工程款支付1、 具体付款方式详专用条款。 2、 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得到甲方确认以前,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的工程款。3、 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第三节 工期一、 进度计划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监理公司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3
19、、 乙方须按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公司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公司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进度计划,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二、 开工及延期开工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即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三、 工期延误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i、 甲方未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通道、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ii、 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
20、、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iii、 不可抗力。iv、 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乙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3、 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第四节 甲方责任一、 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二、 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三、 甲方不负责
21、提供红线内(外)施工人员生活区用地,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四、 组织有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五、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变更签证的办理、工程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六、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七、 如乙方不按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八、 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关系,承担总包配合管理费用。第五节 乙方责任一、 必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变更签证、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二、 完善
22、劳务用工手续,按附件3承诺函(V1.0)的内容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资,保障现场人员、施工现场及生活设施安全,购买相关保险。三、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派专业人员到工地现场对门洞尺寸、标高等现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否则视为乙方认可土建施工质量。四、 从总包或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用。五、 负责本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工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依法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下发准许运行文件,整理相关竣工资料报送总包,由总包汇总后提交政府工程资料管理机构。六、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
23、要。七、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八、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变更签证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九、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两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可能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索赔的权利。十、
24、 安全文明施工a)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对高空作业有严格的安全防护组织措施,施工过程杜绝高空坠人事故及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中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同时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费用及伤亡指标;若由此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赔偿第三方的经济损失)。b) 乙方应负责自身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责任及费用,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 乙方负责办理各种施工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必须接受所在地区政府安全监督部门
25、的执法,承担及支付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十二、 按附件7的要求填报产值月报表。如不按时间节点填报,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时,甲方将根据监理单位及现场工程部的反映情况延后付款时间,同时甲方将产值月报表的填报作为考核“优秀合作单位”的重要依据。第六节 质量与检验一、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达到甲方制定的相关质量标准。详细要求见附件14技术标要求。二、 主要材料1、 本工程主要材料一律以技术标要求为准。2、 一旦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价值10倍的违约金处罚。三、 检查
26、和返工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公司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公司的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四、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公司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
27、格,监理公司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公司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 甲方、监理公司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公司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公司应承认验收记录。3、 经监理公司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公司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公司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 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5、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
28、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五、 重新检验1、 当甲方、监理公司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 设备调试 1、 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公司。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
29、、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公司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3、 甲方、监理公司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设备调试,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 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5、 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计是否经过甲方、监理公司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承担设计责任
30、,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6、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公司批准,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 7、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公司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的费用。 8、 设备调试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承担
31、。 9、 监理公司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不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设备调试结束24小时后,视为监理公司已经认可设备调试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七节 现场管理一、 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二、 安全防护1、 乙
32、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三、 事故处理 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公司,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 甲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33、四、 文明施工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2、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3、 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4、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向甲方支
34、付违约金1000元/次;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5、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八节 变更签证一、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格式见附件5、附件7模板;二、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变更签证的使用方法及审批程序,确保乙方明确变更签证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三、 甲方的变更签证由驻施工现场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下发,乙方签收后及时生效;四、 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12小时内向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
35、的书面报告,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12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将修改指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原指令不需要另发书面通知)。乙方及时指出指令不合理,使甲方避免或减少损失的,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五、 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乙方提出异议后仍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六、 对变更签证涉及到的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接到指令后3日内填报工程签证单,由监理公司、项目部、造价咨询公司确认,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监理公司、项目部、造价咨询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成并返回工程签
36、证单,否则视为认可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对于变更签证中涉及隐蔽工程的确认,同上述确认要求。七、 变更签证“一月一清”制度:乙方在当月发生的所有变更、签证最晚在次月10日之前必须向甲方工程部申报工程签证单,逾期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变更签证的费用主张,甲方对逾期的变更签证不予受理。八、 变更签证完成后,乙方应在3日内填写工程签证单申报,其中工程签证单经监理公司审核、以甲方项目部确认为准,乙方每延迟1日,则按该项变更签证结算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九、 变更签证结算价款在乙方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后与结算价款同比例支付。第九节 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一、 竣工验收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
37、关规定,提前15日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2、 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5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3、 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二、 工程移交1、 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2、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地
38、甲方将收取6元/日的租金,甲方并有权委托他人随时进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 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甲方交楼时间延误,相应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5、 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第十节 工程保修一、 见合同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约定。第十一节 转让与分包一、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二、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其他任何部分分包给其它单
39、位、个人或组织。三、 乙方应切实履行对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与服务职责,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全面承担责任。施工期间应每周组织分包供应商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各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与甲方及监理沟通,保证整体工程按合同要求的进度与质量竣工。第十二节 与总包的配合一、 本工程总包单位为 。二、 乙方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总包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1、 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2、 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乙方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三、 总包设置于现场已有的
40、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甲方分包单位可以在总包的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方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总包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各分包人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总包。四、 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成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照价赔偿。五、 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六、 乙方应向总包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七、 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总包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
41、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配合总包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八、 与总包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九、 乙方应服从总包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第十三节 销售配合一、 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以下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2、 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3、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十四节 不
42、可抗力一、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 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2、 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3、 持续24小时且降雨量为200mm以上/降雪量为10mm及以上。4、 40度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5、 -15度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公司,在可能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公司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向监理公司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
43、事件结束后14日内,乙方向监理公司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三、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非乙方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所有权属于甲方且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2、 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4、 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公司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五节 保险一、 甲方
44、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二、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六节 违约、争议一、 违约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i、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公司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延期在10个日历
45、天以内的(含10个日历天),每延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2万元的罚款;如延期超过10个日历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处罚。ii、 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iii、 乙方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 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日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
46、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全面接收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4、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二、 争议的解决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i、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ii、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iii、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十七节 合同解除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 当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