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救援协议 救 援 方: 简称甲方 需救援方: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巫山分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为建立医疗应急救援体系,以便在甲方各类事故发生时,乙方能及时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所致人身伤害(亡)损失。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发生的工伤、道路交通事故等,均交由甲方进行医疗。甲方在接到乙方救援需求电话后,必须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及相应设施赶赴现场,及时开展医疗救援。二、 甲方因实施对乙方医疗救援所产生的医护等费用,按甲方经物价部门审核公示的收费标准优惠 %结算,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员支付。甲乙双方结算方式:三、如因甲方救援不及时导致乙方事故人身伤害损失加剧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因病情严重或者医疗技术条件不及需转院治疗的,甲方应配合协助。五、甲方指定 同志(电话: )负责与乙方安全或者人事部门就医疗救援进行联系。六、 其他约定事项:1、2、 3、七、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起至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协议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 五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