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
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详勘]
委托人:XXXXXXXXXXXXXXX
勘察人:XXXX规划勘测设计院
合同编号: XXXXX007号
日 期: 2014年9月
XXXXXXXX工程
地质勘察合同
[详勘]
委托人: XXXXX公司
勘察人: XXXX规划勘测设计院
委托人委托勘察人承担“遂溪森禾花园” 规划路(观山路)工程项目地质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委托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XXXX勘察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XXXX遂海路
1.3.工程规模、特征:详见图纸说明(勘察平面布置图)
1.4承接方式:地质勘察工程承包(按综合单价包干)。
1.5 预计勘察工作量:钻孔设计144孔(其中塔楼布置钻孔85个,孔深50米,幼儿园及地下室布置钻孔51个,孔深25米,售楼部布置钻孔8个,孔深15米),预计勘察工作量为5645米,土层剪切波速测试 11个,(按设计同时满足规范要求)。
第二条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2.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及“技术标准”规范与要求执行、按国家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
2.2勘察技术要求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0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公路工程地质勘查规范》JTGC20-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土工实验方法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
2.3勘察须满足附件“详细勘察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要求,且须保证地质勘察报告及各基础数据准确可靠,并保证“图审中心”审查通过。
2.4勘探工作保证在每孔进入强风化不少于3M。
2.5地质勘探报告:
2.5.1要对地基的稳定性做出评估,判明地基土的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2.5.2按钻孔位置图提供各钻孔地质剖面图、标贯试验、土层试验等。
2.5.3根据道路场地的地质情况,提出经济合理的基础设计方案,并按现行城市道路规范要求提出有关基础设计的承载力指标。
2.5.4提供路基设计所需的各项技术参数,并提出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2.5.5地质勘查报告力求真实反映场地的实际地质状况,文字、图表详尽,数据可靠。
2.6勘察人如期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2.7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八份,委托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三条:委托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3.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3.2提供工作范围的地形图、道路总平面布置图。
3.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3.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合同签订后 XX 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XX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在第 XX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委托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以委托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的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暂定总价为¥XXXX元 (大写:XXXX)。其中:详勘钻孔设计19孔,预计勘察工作量为XXX米,综合单价为每米90.00计价,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钻探总进尺深度以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包含:勘察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钻孔、取样、标贯测试、重动探、抽水试验、地下水质分析、土工试验、岩石饱和单轴抗压试验等费用及管理费、利润、税金与风险费和保证“图审中心”审查通过等所有勘察等工作内容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4.2.2钻探进尺深度以委托人确认的现场施工记录为准。确认方法按工程勘察钻孔进尺深度确认单,每天确认一次。
4.2.3付款方式按: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勘察费于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后15天内,发包人付至工程结算费用总价的80%,根据勘察提交勘察资料成果,设计单位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含配合施工图备案),且勘察人完成本工程路基施工期间的所有配合服务工作后(路基工程验收合格)15天内付至工程结算费用总价的100%,勘察人应于每次收款提前交有效的工程发票。
第五条:委托人、勘察人责任
5.1委托人责任
5.1.1委托人应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下障碍物,及时协调施工拢民及影响正常施工出现的有关问题,施工场地要平整到一定程度。
5.1.2勘察过程中属于合同外的任何变更,委托人都要给予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1.3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委托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
5.1.4委托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存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委托人应负责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人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及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委托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程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书,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勘察人提供勘察成果前,应与委托人进行技术上的沟通,并应取得委托人的认可。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应最大限度的充分体现其经济合理性,符合委托人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委托人原因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委托人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的50%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的,委托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80%的勘察费,完成超过80%时,则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在勘察过程中,委托人发现勘察人将合同转包给第三方,或勘察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时,有权及时停止勘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6.5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6如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的工期提交勘察成果时每超过一日,按1000元赔偿委托人。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勘察人应提供合格完整的勘察成果资料八份并保证图审中心审查通过,若因勘察原因而引起结构设计出现问题均由勘察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委托人、勘察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委托人、勘察人签订盖章后生效,委托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委托人肆份,勘察人肆 份。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这所有附件和招标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规划勘测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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