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的详细说明
词语定义:
发包人直接分包(采购):发包人采用招标、战略合作等方式确定分包(采购)企业,并且由建设单位直接与该企业签订某项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并支付工程(材料)款。
发包人指定分包(采购):发包人采用招标、议价等方式确定分包(采购)企业及相应价格,由总包企业与该企业根据已确定的价格、产品、付款比例等条件签定某项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并由总包企业全面负责质量、进度、安全等,发包人可视情况决定由总包企业向该企业支付工程(材料)款,或签定三方付款协议后由发包人直接向该企业支付工程(材料)款。
1.土建工程
1.1:地基处理工程
除发包人已直接分包的工程外(3#车库支护降水工程、9#.10#.11#.13#.14#楼桩基工程),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护坡、降水、基坑土方挖运、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工程施工阶段的护坡监测等。地基处理工程由发包人提供地勘报告,投标人自行深化设计,以经发包人认可的价格完成该项工程。
另外,土方工程为发包人指定分包项目,但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协调、管理责任,以经发包人认可的价格完成该项工程。
1.2:钢筋混凝土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汽车坡道、人防疏散通道、通风井、人防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如果有)、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有)、设备基础、圈梁、过梁、构造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理解为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以及与它们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后浇带、止水带、沉降缝、施工缝以及定义在总包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基础、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
1.3:砌筑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砌筑工程,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等的砌筑工作。
砌筑工程应理解为包括浇注混凝土带、砌块砌筑、砌体墙内附加钢筋、混凝土圈梁、混凝土构造柱、顶部填充等工作,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
1.5:屋面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屋面工程,包括屋面板结构层以上的所有屋面做法以及相关配套工作。
1.6:防水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含防水保护层)。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任何必要的检测以及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其中防水材料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1.7: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外墙、铁件、机房以及合同图纸中注明或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需要做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的部分的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工作(含必要的保护层)。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材料、施工、任何必要的检测以及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其中外墙保温工程为发包人指定分包。
1.8: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外立面及其附属物的供应和安装工作均由总承包商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其中外墙涂料、外墙镶贴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承包人负责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专业分包人或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1,9: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室内装饰装修工作。其中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工程为发包人指定分包,厨卫间墙地砖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1.10:门窗工程
总承包商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的除铝合金门窗、单元对讲门及户门以外的全部门、窗工作,其中铝合金门窗、单元对讲门、户门为发包人指定采购及施工。
此外,承包人还应负责上述专业分包人或专项供应商工作的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补洞、开洞、堵洞、修补门窗洞口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专业分包人和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与其他专业的现场协调配合工作。
1.11:其它零星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属于上述1.1-1.10项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零星土建工程。
2.给排水工程
2.1:给水、排水系统
除下文中列明的以专业分包或专项供应方式实施的系统或设备以外,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建筑物内全部给水系统、中水系统、生活热水系统、污水系统、废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等的全部设备(其中水泵为专项供应项目)、材料的供应、安装及调试的工作。上述各系统与室外的大市政工程存在接驳时,一律由承包人负责将相关的管路实施到:
a) 当图纸上标有管井时,做至室外第一个管井(不含管井本身);
b) 当图纸上没有标注管井时,做至出建筑物外墙外2米处封堵。
c) 如有对1.9项所列需要二次深化装修设计的房间、区域或部位,如卫生间等,承包人负责根据二次深化装修设计将给水管道(包括冷热水、中水)做到卫生洁具的冲洗阀、角阀(但不包括)为止,排水管安装按施工图要求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并完成(包括地漏和扫除口)。
2.2:卫生洁具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卫生洁具(包括洗面器、混合水龙头、淋浴器、坐便器、小便器等)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3.消防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中的设备、管道、阀门等的供应、安装和调试工作(除消防泵、喷洒泵 、消防系统稳压泵等及相应配电柜外)。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中的设备、管道、线缆等的供应、安装和调试工作全部为发包人直接分包。
承包人负责按照图纸实施并完成消防报警系统中所有墙体及建筑结构内暗埋管路供应和安装。
对于上述消防工程中的所有系统,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协调、组织整个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消防电以及土建工程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防通道等)的验收工作以及任何可能的防火枕、设备基础、预埋件(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埋管、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专业分包人和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4. 燃气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燃气工程中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等的供应、安装和调试工作均为发包人直接分包。
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专业分包人和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5.通风和空调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为发包人直接分包。
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专业分包人和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6.采暖工程
除下文中列明的以专项供应方式实施的系统或设备以外,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采暖工程中的各系统的所有材料、设备、管道、阀部件的供应、安装和调试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暖气片、地暖管及户内各种附件(如分水器、温控阀等)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7.电气工程
7.1:变配电工程
从高压电缆分界室开关柜到变配电室低压开关柜的所有设备安装工作,包括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规定的全部高压电缆、电缆桥架的敷设、分界室内开关柜、主、附配电室内的高压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直流屏的供应和安装(含全套设备安装、电力管线预埋和电缆桥架的敷设)以及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的电缆、母线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等工作纳入发包人直接分包范围。
除上述以直接分包方式实施的工作以外,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规定的以下工作:
(1) 变配电室内低压柜出线压接(含)以下全部工作。
(2) 室内电缆沟内的电缆支架和电缆沟盖板的供应、安装。
(3) 负责各变配电系统(含分界室)的设备基础、接地、预留洞(包括安装就位所需的洞口)、预埋件、预埋管、砌筑墙体内的管道预埋穿带线、补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专业分包人和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责任和义务,并负责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4) 按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在变配电室设置的办公、生活设施等的供应及安装工作。
7.2:防雷接地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防雷接地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及调试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地装置的供应及安装、接地母线敷设、避雷针、网制作安装及均压环焊接、避雷引下线敷设、等电位连接等,分界室、变配电室按照供电局审核的图纸预留接地点规格、位置及数量,并负责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8.3:低压配电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低压配电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由变配电室内低压柜出线(含压接线)连接螺栓至楼内的所有主干管线、分支管线、线槽、配电箱、柜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其中配电箱、柜由发包人指定采购。
(2) 对于专业分包工程的设备(如消防报警等),承包人只负责全部工程的桥架、线槽、预埋管、预留盒、预留洞口、引线、提供设备电源点等工作,并且配合调试。设备安装、线缆压接、调试等其余的所有工作均由专业分包人负责实施并完成。
(3) 其余设备和用电末端,如灯具、开关插座、防火卷帘门等,电气接驳工作即电源柜至设备和用电末端本体的桥架、线槽、钢管、电缆电线的敷设、压接并配合完成设备和用电末端调试均由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开关插座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4) 对于景观照明工程和室外工程,由相关的直接分包人负责电缆和室外全部电气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和调试,承包人负责实施并完成建筑物内的配电柜或预留景观照明负荷开关、、线槽、管道并实施至:
a) 当图纸上标有管井时,做至第一个出室内的管井(不含管井本身);
b) 当图纸上没有标注管井时,做至出建筑物外墙外1.5米处封堵。
7.4:照明工程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
(1) 全部照明的支、干线系统,并负责各区域照明配电箱的安装、调试;
(2) 应急照明系统,完成诱导灯、出口指示标志灯、蓄光型自发光疏散指示装置的供货、配管配线、灯具安装及调试;
(3) 除二次精装部分外,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均由承包人进行安装,开关插座为发包人指定采购。
(4) 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分专业分包人和专项供应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7.5:弱电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信号传输分配系统、有线电视信号传输分配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门禁对讲系统、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车库及出入口管理系统等为发包人直接分包。承包人均按图纸及工程规范技术说明要求做预留洞口、预埋管、预留盒、引线、线槽、桥架安装及供应。
承包人负责按合同图纸实施并完成设备基础、预留洞(包括安装就位所需的洞口)、预埋件、结构预埋管及盒(含穿带线)、砌筑墙体内的预埋管及盒(含穿带线)、出墙套管、补洞、堵洞、防火封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直接发包人实施工作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管理和服务工作、责任和义务,并负责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7.6:电梯工程
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电梯工程为发包人直接分包范围,以直接分包方式实施。
但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以下工作:
(1) 电梯井道和机房的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
(2) 提供电梯门框用的调直和调平的数据;
(3) 提供混凝土填料材料,用于框缘、厅门框、地基和底坑的填充和灌浆;
(4) 提供在机房内的提升吊钩、承重梁;
(5) 按照图纸要求完成至电梯机房内的配电柜以及机房内照明和插座;
(6) (如果有)按照图纸要求完成电梯井道内(永久)照明;
(7) 电梯设备进场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井道内搭设完成合格的电梯安装脚手架,井道垃圾、污水清理干净。
b)保障电梯机房内电梯施工用电。
C)属承包人施工部分电梯机房全部完工,工作面移交安装单位。
(8) 为所有电梯底坑提供排水设施;
(9) 为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前按照电梯分包人要求进行成品保护设置;
(10) 设备基础(如果有)、预埋件、预埋管(包括地脚螺栓,如果有)、预留洞、补洞、开洞、堵洞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本部直接发包人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8.室外工程(包括管线、道路等)、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和室外照明
合同图纸和说明中标明的全部室外工程(包括各种市政管线、道路等)、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以及室外照明均纳入发包人直接分包范围,以直接分包方式实施。
承包人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专业分包人的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包括根据室外进度提供工作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9.总包服务(配合)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
9.1 总包服务(配合)费按发包人列出的分包(指定分包或直接分包)专业工程内容,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提供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各项费率规定如下:
(1)承包范围中以下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完成或直接分包单位完成,承包人按指定分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计取总包服务费,并且总包服务费已包含在分包工程造价中,由分包企业直接向承包人(总包企业)支付(支付时间由双方自行商定)。
1)发包人指定分包:
幕墙工程(含铝合金门窗);
钢结构工程(如有);
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2)发包人直接分包:
基坑支护工程;
空调工程;
电梯工程;
消防工程(分包部分);
燃气工程(楼内部分);
楼体照明工程;
弱电工程(分包部分);
3)发、承包人另行约定的其它工程。
(2)上述范围之外的分包工程(材料),发包人或分包企业无义务向承包人支付总包服务费。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部分分包项目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在三方付款协议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直接向发包人开具发票。结算时根据总分包双方已确认的材料实供量由承包人工程总造价中全额扣回。
(3)发包人要求总承包单位对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室外的变供配电、电信、燃气、自来水、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发包人不必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包服务(配合)费;
(4)由总承包单位签定合同并付款的“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材料),结算时除按要求计取规费和税金外,不再另行计取管理费利润等其他费用。
9.2总承包单位提供各专业分包单位服务的工作内容如下:
根据现场条件,总承包统一协调,对于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进行布局;
提供专业分包单位必要的办公室及材料堆放场地;
总承包与专业分包施工单位联系协调及各专业分包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了解他们关于所需设施的详细内容,并提供配合;
施工总进度的协调、安排;
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负责向专业分包单位做好专业分包单位使用水、电的协调工作及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专业分包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与协调;
协助专业分包报监等政府部门手续等;
组织对专业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资料转接;
督促专业分包做好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对已完成的专业分包工程督促专业分包单位进行保护以防损坏;
对专业分包进场材料的部分管理;
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负责向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标高和定位的基本点、线,核对相关预留孔洞的尺寸形状,给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作为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
提供工地内通道共同使用,提供施工场地;
按工程施工承包范围设置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等,在施工组织中要明确脚手架的搭设方式和部位,专业分包单位可免费使用现有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等;
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接口,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支付,支付方式由总分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门窗安装等项目的粉刷收头工作;
提供食堂和卫生设施共同使用,费用由总分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提供电话共同使用,电话费由使用方自理;
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火、防盗(贵重的、精密的物件除外),确保施工现场及本工程的安全;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及工程竣工维修阶,段督促专业分包队伍完成工作的工程废料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当无法划分工程废料的责任单位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清运,否则发包人有权代清运,产生的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工程、材料分包(采购)方式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包采购方式
1
桩基、支护
甲方直接分包
2
土方开挖工程
甲方指定分包
3
外墙保温工程
甲方指定分包
4
外门窗
甲方指定分包
5
地下室窗
6
防水材料(SBS)
甲方指定采购
7
防水涂料(聚氨酯)
8
电梯
甲方直接分包
9
地暖管
甲方指定采购
10
暖气片(卫生间)
甲方指定采购
11
外墙面砖
甲方指定采购
12
外墙涂料
甲方指定采购
14
厨卫内墙砖、地面砖
甲方指定采购
15
公共部位精装修
甲方指定分包
16
卫生洁具
甲方指定采购
17
开关插座
甲方指定采购
18
配电箱(强、弱电)
甲方指定采购
19
弱电(智能化)
甲方直接分包
20
室内外栏杆
甲方指定采购(分包)
21
采暖热量表
甲方指定采购
22
防火门
甲方指定采购
23
单元对讲门
甲方指定采购
24
消防(分包部分)、通风系统
甲方直接分包
25
分户防盗(防火)门
甲方指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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