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 目的1.1规范财务收支审批流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1.2根据公司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结合经营单元实际情况,对具体操作予以明确。2 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财务收支审批活动。2.2本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单元是指分子公司及直属部门。2.3本制度所称的总经理、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除特别说明外均限定在经营单元范围内,部门负责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经营单元部门正职负责人,无正职的为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负责人。2.4在本制度范围内,公司对内部单位另有授权的,按授权的规定执行,如经营单元对下属经营单元和模拟经营商的授权。2.5凡经
2、营单元其他规章制度涉及到财务收支审批事项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3 职责3.1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营单元年度预算的审批。3.2 审计部门负责合同、协议、工程进度等方面的审计。3.3二级机构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负责按本制度所赋予审批权限进行财务收支审批。3.4 业务经办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应按公司、经营单元管理制度办理各项业务,负责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业务收支单据合法性、有效性,并按规定报相关领导或公司审批。3.5财务管理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严格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预算、标准与审批程序,及时办理各项财务收支。4内容与要求4.1资
3、金流入货款(如:主机回款、配件回款、大修回款和按揭回款等)、代收款(如:代垫运输回款、按揭费用回款等款项)均应及时转入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经营单元可以收取其他款项,如:材料让售款、对外协作款、废品处理款、员工还款、安全罚款、质量罚款、上交水电费、招标保证金、银行利息、其他扣款等。营销人员按经营单元制定的销售价格实行销售,销售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货款。其他业务收入、大修收入视同主机销售收入,按销售收入的管理办法执行。废品处理款项按招标结果或经营单元职能部门确定的价款取得,财务管理部复核该价款。罚款、上交水电费、招标保证金、其他扣款按公司、经营单元的处理决定或管理规定取得。经营单元
4、向公司借款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批准。银行利息收入按内部结算中心规定计算取得。4.2 固定资产(含外购的各类软件,下同)的审批4.2.1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仪器、工具和其他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和物品。经营单元回购产品导致新增设备,视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由营销公司、客户协商定价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不作为固定资产进行采购与处置审批。4.2.2计划和请购年初经营单元应向公司申报当年固定资产购置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由经营单元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注明固定资产
5、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由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分管总裁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董事长批准。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购置年度计划分解、制定季度计划总经理审批每季初报公司分管总裁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董事长批准。计划外确需购置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单价在1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董事长批准后实施。计划外确需购置的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由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
6、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分管总裁批准后实施;单价在5万元(含)以上的,由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分管总裁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董事长批准后实施。以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是指:生产设备由研究院审核;办公设备由行政部审核;车辆由营销公司审核;计算机、外设设备由信息化部审核。以上“公司分管总裁审核”是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含配电设施、水电气设备安装、材料等基础设施)由分管技改的高级总裁审核。办公设备、办公配套设施、车辆类资产由分管资产的高级总裁审核。计算机及外设设备(离开电脑不能单独使用的打印机、扫描仪等)由分管信息化的总监审核。驻外
7、合署办公室购置上述资产,由分管市场部门的总监审核。4.2.3招标、合同签订和采购应予招标或审计的固定资产,按公司、经营单元的招标管理规定、审计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或审计。应由公司招标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向营运部提出,经招标工作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招标委员会进行招标;应由经营单元招标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向营运部提出,营运部组织招标。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应由采购的分管领导签定,各采购部门需严格按中标单位、规格型号和招标价格进行采购。生产设备、货运交通工具、仪器及工具,由物流管理部采购;办公设备由行政部采购;客运交通工具由营销公司采购。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软件由信息化部采购。 各营销驻外办事处、海外驻外
8、办事处需购买家俱和生活电器的,由营销公司、海外经营单元提出申请,经分管营销、海外市场的的领导审批可就地购买;各驻外合署办公机构需购买家俱和生活电器的,由营销公司向公司市场部门申请,报公司分管市场部门的总监审批。4.2.4验收、入账采购人员收到发票,应办理固定资产验收表,将发票和固定资产验收表及时交给财务管理部入账。固定资产验收表须有资产使用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营运部有关人员签字,发票上须有采购部门经办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4.2.5付款采购人员根据合同付款条件,填制付款申请单,并附季度计划或计划外采购呈批件,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分管采购的领导审批,付款后财务管理部应每月与公司结算。
9、 4.3基本建设投资(含施工、安装)4.3.1年初经营单元应向公司申报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技改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技改工作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公司分管总裁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董事长批准。技改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年度计划分解季度计划、制定季度计划技改工作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每季初报公司分管总裁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4.3.2计划外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技改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技改工作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公司分管总裁审批财务总经理会签董事长批准。4.3.3基本建设合同应按公司、经营单元的招标管理、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10、进行招标或审计。基本建设合同由分管基本建设的领导签订,基本建设由制造管理部组织实施和进行项目管理。4.3.4支付工程进度款,由制造管理部按合同条款和完工进度提出付款金额并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审计部审核财务部进行复核后付款。合同最后一次进度款及工程结算付款,除按前述流程外,制造管理部应将已经公司审计部或经营单元审计部审核的基建预算、基建合同、基建决算或基建结算等资料作为附件。4.3.5经营单元垫付的技改资金每月与公司结算一次。4.4 生产物资、外协劳务采购的审批生产物资、外协劳务采购需按采购计划批准、招标与合同签订、付款等流程办理。采购计划批准:营运部制定年度生产大纲,报经营单元办公会批准,并根据年
11、度生产大纲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物流管理部根据当前已批准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上期物资库存、预计本期期末库存、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编制当前进口件、采购件、外协劳务采购计划及资金计划,经分管物流的经营单元领导审批后实施。招标与合同签订:应予招标的生产物资、外协劳务,按公司、经营单元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应由公司招标的,由物流管理部向营运部提出,经招标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招标委员会进行招标。应由经营单元招标的,由物流部向营运部提出,营运部组织招标。未纳入招标范围的物资采购价格、外协劳务价格按审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生产物资、外协劳务合同按经营单元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分管领导
12、或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定,其中直接进口件合同须由分管领导签订。付款:物流管理部在已批准的月度资金计划内使用资金,填制付款申请单,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支付,其他月度计划外的付款由分管领导审批;涉及押汇、锁汇等外汇操作的,按公司财务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4.5费用的审批4.5.1基本原则所有费用按照标准、制度所赋予的权限实行预算控制和分级审批控制。营运部会同各部门制定或调整年度费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财务管理部执行年度费用计划,将各项实际费用支出控制在计划之内。各部门超标准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书面说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管理部经办人对超标准报
13、销的报销人、批准人、金额应逐一说明登记,按月报送总经理审阅,并由公司审计部门、公司督察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超过年度预算的费用,由责任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的申请营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管理部按调整后的费用限额控制、报销。需要招标或审计的合同,按公司、经营单元的招标管理办法、审计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或审计。项目费用预算或计划应详细、明确,实际执行与已审批预算、计划一致且在预算额度之内的,实际报销入账或支付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4.5.2人力成本人力成本包括月度工资、绩效、项目奖等工资性支出以及福利、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制定经营单元的薪酬体系。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人力成本预算,由
14、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人力资源的经营单元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经营单元工资性总支出限额由公司财务、公司审计、公司营运等部门共同核准。管理类、营销类、技术类人员的月度工资审批发放流程:各部门考勤记录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造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财务管理部发放。车间计时、计件工人的月度工资审批发放流程:制造管理部提出营运部审核制造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财务管理部发放。年中预发绩效流程:、管理类人员(含三级及以上机构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营运部按经营单元绩效考核体系进行部门考核,提出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拟定发放明细各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发放。、销
15、售人员、服务人员、驻外管理团队成员等营销公司驻外人员:由驻外分公司提出营销公司审核财务管理部发放,计入营销驻外分公司的费用。、海外营销人员、法务人员、清欠人员、按揭人员:由海外经营单元、信用管理部提出,经海外经营单元、信用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营运部、财务部复核后发放。年终绩效发放流程:、由营运部提交年终绩效发放方案和各部门绩效总额,报经营单元办公会审议通过。、管理类人员年终绩效:各部门依据发放总额拟定发放明细表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财务管理部发放。营销驻外分公司年终盈余分配、驻外管理团队成员年终绩效发放,由驻外分公司结算提出营销公司审核营运部审核总额分管领导复审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发放。
16、车间计件、计时类人员绩效发放流程:由营运部提出发放方案人力资源部核算当量人数及发放总额制造管理部、物流管理部负责人拟定发放明细表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发放。技术类人员发放绩效流程:由研究院、信息化部提出,营运部审核,经营单元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福利费(包括结婚、生育、丧葬、司庆、节假日、生日、洗衣、医药费、体检及其他费用)的支出流程:经办人提出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管理部付款。享受车辆定额补贴费的人员,应先填写“车辆补贴福利申请表”,部门及以上负责人由本人签字即可,其他员工(含部门副职负责人、技术人员有关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提出福利物资发放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17、由人力资源部核定人数。福利物资的采购由行政部实施,付款、发票入账由行政部负责人审批。人身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国外人身保险等)、住房公积金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4.5.3安措费及工伤费安措费支出由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报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工伤费用支出由工伤事故经办人提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4.5.4劳务用工费国内劳务用工费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外籍劳务用工费的审批按海外经营单元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4.5.5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支出由行政部提出,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审批。4.5.6培训费培
18、训部根据各需求部门的申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费用计划,经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培训的经营单元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培训劳务合同由培训部提出,培训工作的分管领导签订。委外培训费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培训的经营单元领导审批。计划内外请培训费由培训部提出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培训的经营单元领导审批。计划外外请培训费由培训部提出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培训的经营单元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培训采购资料由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培训的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其他培训费发票、付款,经培训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培训津贴的发放由培训部提出,培训部负责人审核后发放。5万元以下的项目咨询费,由
19、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培训部审批;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咨询费,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培训部审核,培训分管领导批准。4.5.7差旅费总经理的差旅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部长审批。其他公司领导为经营单元出差的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销,为公司出差的差旅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部长审批后报销。其他经营单元领导的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差旅费,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副职负责人的差旅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的差旅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4.5.8应酬费总经理的应酬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部长审批。其他公司领导为经营单元发生的应酬
20、费,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销;为公司发生的应酬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部长审批后报销。其他经营单元领导的应酬费,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应酬费,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副职负责人的应酬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营销系统人员(含营销公司本部、市场部、信用管理部、海外经营单元)单次应酬费在2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次应酬费在2000元以上(含)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系统其他人员单次应酬费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次应酬费在500元以上(含)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应酬费报销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在发票背面签字,签单结算的应附签单明细表;应酬费票据需按单次应酬分别粘贴,多次票
21、据累计粘贴或无法区分应酬时间与对应事项的不予报销;在长沙地区以外的业务应酬费需与差旅费用一并办理报销手续;零星礼品发票需附购物清单方为有效。4.5.9通讯费行政部制定经营单元各部门、人员的通讯费控制标准,报行政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建安室人员在实施项目时的通讯费按例外情况进行报批。部门通讯费的报销流程:行政部经办人员提出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财务管理部付款。个人通讯费的报销流程:标准内的通讯费,二级机构及以上负责人个人通讯费凭发票直接报销,其他人员的通讯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4.5.10礼品和烟酒需求部门提出礼品采购需求行政部审核后汇总生成礼品采购计划分管领导审批,策划部根据审批后的礼品采购计
22、划,进行礼品VI设计与选型。行政部负责经营单元礼品、烟酒的管理,礼品、烟酒采购、入库、领用按经营单元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发票入账由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营销系统人员(含营销公司本部、市场部、信用管理部)单次领用礼品在2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次领用礼品在2000元以上(含)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系统人员单次领用礼品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次领用礼品在500元以上(含)的,由分管领导审批。4.5.11广告费、展览费、市场推广费、特殊奖励、业务费、市场咨询费内销业务的广告费、展览费、市场推广费的费用预算由策划部提出申请,经策划部负责人审核后,由策划部
23、的分管领导审批。预算之内的费用报销,由策划部负责人审批,预算之外的费用报销,经策划部负责人审核,由策划部的分管领导审批。内销业务的特殊奖励、业务费由营销公司提出申请,经营销公司负责人审核后,由营销公司的分管领导审批。内销业务的市场咨询费由市场部提出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由市场部负责人审批,金额在3000元-15000元(含)由市场部负责人审核,市场部分管领导审批,金额在15000以上,由市场部负责人审核,市场部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国际业务的广告费、展览费、市场推广费、特殊奖励、业务费和市场咨询费,按海外经营单元授权的规定执行。4.5.12 低值易耗品各需求部门向低值易耗品归口管
24、理部门提出年度购置计划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计划外购置低值易耗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其中:办公类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归口管理,工装类低值易耗品由研究院归口管理,计量类低值易耗品由品质部归口管理。行政部负责办公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物流部负责其他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签订;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领用按经营单元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票、付款经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4.5.13修理费5万元以下的修理为一般性修理,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维修、仪器及工具维修、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维修
25、、房屋维修、房屋装修等。委托内部单位的维修,各资产使用部门应提出资产维修年度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委托外部单位维修,各资产使用部门制定修理方案部门负责人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实施时,属生产设备维修、仪器及工具维修的,由维修需求部门向制造管理部提出申请;属办公设备维修的,由维修需求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属房屋维修、房屋装修的,由维修需求部门向制造管理部提出申请;属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维修的,由维修需求部门向信息化部提出申请。顶用泵车的维理费,由营销公司、海外经营单元负责人负责审核。修理用配件的采购、入库、领用按经营单元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发票入账由物流部负责人审批。
26、房屋维修、房屋装修完工后,由资产使用部门、审计部共同负责验收。各驻外合署办公机构的房屋装修由市场部向公司市场部提出申请,由分管市场部门的总监审核,公司负责实施房屋的装修。5万元(含)以上的修理为大修理,按以上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规定进行办理。4.5.14车辆运行费车辆运行费含过路费、过桥费、油费、车辆修理费等,公司车辆和私车公用车辆费用需严格区分。车辆运行费由营销公司提出,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车辆维修单次预计在3000元以上的(含),由维修需求部门向营销公司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4.5.15 运输费运输合同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运输费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批;物流管理
27、部、海外经营单元的空运费需由分管领导审批。4.5.16水、电、气费湘潭工业园的水电气费,由当事人提出,制造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培训部水电气费,由培训部经办人提出,培训部负责人审批。4.5.17科研开发费研究院提出年度科研开发项目及费用预算,经研究院负责人审核,由技术的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研究院提出联合开发项目计划及费用预算,经研究院负责人审核,由技术的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再经经营单元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新产品开发所需费用支出由研究院提出, 经研究院负责人审核,由技术的分管领导审批.新产品所需的设备、材料费用按固定资产、生产物资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4.5.18 劳动保护费领用工作服和
28、其他劳保用品(如:手套、毛巾等)、防暑费、防寒费和特殊岗位津贴属于劳动保护费。人力资源部制定经营单元劳动保护费用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标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支付防暑费、防寒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财务管理部发放。特殊岗位津贴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部负责劳保物资的采购,合同由行政部负责人签订, 付款和发票报销入账由行政部负责人审批。需求部门提出领用申请,行政部发放。4.5.19财产保险车辆保险合同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出口产品保险合同由海外经营单元负责人审核,分管海外市场的领导审批。其他财产保险合同由营运部负责人审核,营运的分管领导审批。
29、4.5.20会议费主持召开部门提出会议费方案及支出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报销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4.5.21资产占用费资产占用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支付。4.5.22税金和利息支出缴纳各种税金、教育费附加、支付银行利息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支付。融资租赁利息支出,由营销公司提出,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4.5.23诉讼费营销业务诉讼费由信用管理部负责人审核,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其他诉讼费由营运部负责人审核,营运分管领导审批。4.5.24租赁费海外经营单元的租赁费(含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车辆租赁费等)按海外经营单元授权的规定执行。生产用租房、租
30、地,由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4.5.25出国费用按照出国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4.5.26党团经费党团经费由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党团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4.5.27捐赠、赞助、环保支出捐赠、赞助、环保支出由经办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报董事长批准。4.5.28安全事故损失及其他事故赔偿5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损失及其他事故赔偿,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的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5万元(含)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损失及其他事故赔偿,由经办部门申请,安全的分管领导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由董事长批准。4.5.29劳务咨询费各部门对个人支付的劳务咨询费,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
31、总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财务管理部办理税金缴纳等相关手续。4.5.30餐饮支出湘潭工业园的餐饮支出由行政部经办人提出申请,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培训部的餐饮支出由培训部经办人提出申请,培训部负责人审批。4.5.31后勤支出湘潭工业园有关物业管理等支出(如:单身公寓,环境绿化、清洁用品购置),由行政部经办人提出申请,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培训部的物业管理、单身公寓支出,由培训部经办人提出申请,培训部负责人审批。4.5.32招聘费招聘用场地费、协会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部负责人审核。招聘用咨询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4.5.33人员安置费人员安置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
32、资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4.5.34其他费用(含其他办公费、物管费、招投标专家津贴等)其他办公费(含工具类书籍等)、招投标专家津贴等其他费用,一律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4.6归还借款、员工借款、代收代付款的审批经营单元归还公司借款由财务管理部提出,总经理批准。员工借款按经营单元资金管理制度的办理。营销代垫的运输费由营销公司提出,营销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管理部复核后支付。代垫客户按揭款、代付客户按揭费用由信用管理部提出,财务管理部复核后支付。工资代扣款,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支付。代收代付的工伤保险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理赔,到帐后通知员工凭工伤保险费领取通知单到财务管理部领取。
33、收取的押金及其他款项,经业务部门审批后支付。4.7财务手续的办理各类资金必须及时交财务管理部收取,各部门不得截留。收取现金,财务管理部应开具收款收据。通过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收取的款项,若对方单位要求开具收款收据的,财务管理部应按规定开具。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先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再按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每笔汇款或转账必须填写“汇款请领单”或“转账支票请领单”,严格按照“请领单”的要求填写,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的“请领单”上签字,出纳必须根据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的请领单才能签发支票或办理汇款业务,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当事人应及时取得对方的发票,并按本制度的要
34、求办理好报销手续。每笔现金支出按规定审批后,交财务管理部相应会计人员作好凭证,才能在现金出纳处提取现金,取得现金时应签上本人名字,现金结算限额为1000元。4.8其他事项 4.8.1本制度赋予审批权限人员,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和信任管理原则,经上级有权人批准,可将本制度赋予的审批权限书面授权给三级机构及以上人员,授权人负连带责任。4.8.2总经理外出公务时对分管领导的短期授权,由行政部以函件的形式通知财务管理部执行,总经理返回公司后,其短期授权自动撤销。4.8.3由于需要对经办事项进行特殊处理的,按事项的实质适用本制度的有关审批权限规定。5罚则5.1经办人员弄虚作假,业务不真实、不合法,由公司审计、督察部门处理;经办人员故意违规取得非法票据报销,按非法所得的10倍处以罚款,但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5.2业务经办部门管理不严,发生超标准、超预算、超规定结算而未按审批程序事先报告,每次处以业务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超过额度部份的1%、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5.3其他未严格履行本制度约定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赔偿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5.4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财务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