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运输车辆检验检定制度一、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危险品车辆要精心爱护,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二、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自检和互检相结合,查处隐患及时整改,不带隐患出车,积极参加每月车辆检查,做好车检记录。三、车辆归场,要接受检测员对车辆的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由检测员和司机共同签名确认。四、对进出场的车辆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五、每月车辆集中安全检查一次,三个月保养一次,出厂检测一次。六、每六个月到具有一类维护资质的指定修理厂二级保养一次,上线检测一次,出具二保单。没有参查的车辆,必须在当月补检,否则不准出车。七、每年车辆年检,
2、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上线检测检定,对车载容器进行质量检测检定。八、对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安全管理、专用防护设备、运输单证、运输质量和技术业务规范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和不符合危险品运输的事项,应及时消除和整改,使其符合危险品运输车辆国家一级标准。危险品运输车辆检验检定制度(二)1. 承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规定的技术等级符合CB725887标准的一级完好车况的标准车辆。2. 车辆必须经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年审合格,并经季度强保合格,手续齐全,且持有交通运输管理处颁发的危险品营运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路单、公安部门签发的准运手续。3. 车辆配置的危险品标志牌、标志灯齐全完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等机件必须处于良好状况,功能齐全有效。4. 车辆所配灭火器、防火罩必须符合安全要求。5. 拉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防雨、防晒、防滑设施齐全。6. 产品装车不准超高、超载,不准有混装或捎带燃油等禁忌物品。7. 装车产品必须与准运证相符,装车的产品箱、件数必须与押运单、交货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