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一、单位应根据人员的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责任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2、火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整程序和保障措施;三、组织机构(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2、机构。(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有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信和联络;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4、救护:协助抢救、救护受伤人员;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火灾调查;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四、
3、预案实施程序1、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救初起火灾;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5、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6、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六、消防演练1、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2、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3、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4、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应至少没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6、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7、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8、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人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9、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10、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11、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