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制度一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平安防护抢救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平安防护抢救的程序和措施。二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