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一、常规维修及保养1. 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以上。2. 各类专用设备,如医疗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通知总务处安排维修及保养。3. 总务处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4. 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1. 总务处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
2、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2. 新建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3. 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三、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1. 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多媒体、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2. 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安排修理,总务处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3. 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总务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强制修
3、理,并可作出赔偿处理。四、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1. 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电工每周负责检修。2. 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总务处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水电工修理。3. 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4. 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5. 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五、其它维修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二)学校的财产及工具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及维护师生食、宿
4、的必要物质条件,凡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必须加强管理和爱护,妥善保管,充分发挥作用。1、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气,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2、所有校产校具都由总务处登记造册。3、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使用、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发放。4、实行使用保管责任制,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床铺等学习生活用品用具交班主任、各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定人定员管理,学期结束时经验收交还,教室、宿舍及其门窗玻璃也由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组用具实行包干
5、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5、食堂、舍务、各办公室及各实验室所有的学校固定资产、器材及其设备,由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定期公布情况。对认真负责、成绩显着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损坏或遗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损坏公物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6、总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校产校具的盘点和维修,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室提出消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修理。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期中期末总务处、班主任对教室、宿舍各检查一次,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公物按价赔偿。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仪器、图书、体育器材、乐器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遗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工作人员调出所借所用的公物要如数归还,不得带走或转借他人,缺少损失的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