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地址服务方(乙方): 地址: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位于 项目(在本合同后面条款中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以及环保竣工验收。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1、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2、代理并通过本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涉及本项目所有环保局要求提供的相关正确的基础资料给乙方(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立项位置四置图、项目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若因甲
2、方资料提供不齐而造成完成时间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2、甲方依照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环保影响报告书的评价及代理环保验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费;3、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保证本项目符合房地产环保验收必备的条件,主要包括实行雨污分流、植被恢复良好,发电机房的噪声达标等,并提供规划用地许可证、国土证、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下水道管网图等资料作为本项目申报环保验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1、咨询方式: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通过现场及类比调查,从而对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预测,并对照环境标准,论证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的对策;2
3、、工期要求:90个法定工作日,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首期款项(合同价的60%,即人民币 元)且甲方向乙方提供环保局要求提供的基础资料开始计算;3、咨询主要工作:乙方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认真完成报告书的申报、编制、环保部门对报告书的审批等工作。(二)环保竣工验收1、因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由乙方负责完成,故乙方必须保证环保审批手续及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如不齐全,由乙方负责完成补办相关手续及文件资料,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2、乙方在本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符合环评报告书批复的条件下,在45个法定工作日内代甲方完成本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工期从乙方收到甲方首期款项(合同价的
4、60%,即人民币 元) 且满足本合同第二条“一.3”条款开始计算;3、验收要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第三条 项目款项及支付方式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技术咨询与服务费为 元,代理竣工验收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两者合计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且全部均为含税价格;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服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天内甲方付给乙方编制报告书费用的60%,即人民币 元;余款即人民币 元在乙方完成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提交给甲方日起计7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3、环保竣工验收付款方式:甲方在本项目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并书面通知乙方日起计7天内,向乙方支
5、付代理环保竣工验收费用的60%即 元;余款 元在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并提交给甲方日起计7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4、如因甲方的开发需要,本项目需分期开发,且甲方要求分期验收的,因环保部门的收费也是按每期验收项目收费的,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环保竣工验收费用为 /期。相应地,有关条款按本合同有关环保竣工验收的条款执行。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的规定1、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即生效;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服务条款即时生效直至乙方完成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提交给甲方为止;3、乙方为甲方代办环保竣工验收时效的规定:从本项目正式开工日起计算,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保证按照本
6、合同条款内容全部执行。若超出此期限,且乙方必须向环保部门支付的相关费用因政策而提高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可另行协商价格,并签定补充协议,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有关环保验收的条款全部终止执行,甲方有权另行对代理环保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招标。如甲方另行进行招标的,因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评价由乙方负责完成,故乙方必须保证环保审批手续及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如不齐全,由乙方负责完成补办相关手续及文件资料,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不返还本合同已收款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总价款的60%的双倍
7、(即 元)返还给甲方;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应付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且乙方完成的工作时间可能顺延。同样,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完成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应付金额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逾期累计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行找其他公司代为完成余下工作,且费用由乙方支出。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关损失。第六条 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员的规定1、本项目名称暂定为“ ”,如甲方变更项目名称,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有关批复文件及验收合格证的名称要到环保主管部门变更名称的,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但费用
8、由甲方承担;2、本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甲方指定负责人为 ,共 人,联系电话为 ;3、本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乙方指定负责人为 ,共 人,联系电话为 ;4、如双方指定的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负有通知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第七条 免责条款若发生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可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予免责,互不追究责任。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东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盖章) 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