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开发合同(3) 委托研制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研制内容:对制药车间二个一吨发酵罐,二个五吨发酵罐和二个三十吨发酵罐进行温度自动控制并记录,六套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安装在一个控制台上。 技术要求: ()冷却水在温度,供气温度在,空气相对湿度在百分之条件下要求发酵罐在整个发酵过程自动恒定在规定的温度中,并提供温度测量和监视。 ()控制台在自动调节的同时设置有手动调节。 ()控制台设置有温度失控极限报警装置(电铃和信号灯)。 ()控制台设置有温度自动记录和温度数字显示作为温度监视。 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万元。乙方按协议、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奖励
2、费元。甲方并同意按每提前一个月另支付协作奖励费元,提前二个月为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迟一个月,倒扣乙方项目费的。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先预付试制经费,其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付清。 协作方式: 乙方在研制过程中,甲方派员参加共同协作试验。甲方负责提供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乙方在控制台研制完成后到甲方生产现场调试。 试制进度: 控制台年年底完成,接着前往生产现场调试,总进度于年月结束。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退回甲方预付的试制经费,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预付乙方的试制经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争议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负有下列保密义务: 研制成果归方所有 研制工作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原因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责任由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