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 1、合同全部义务履行,租期届满而未续租;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如出租房屋未及交付即因地震而倒坍; 3、一方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包括: (1)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如出租方未按期交付房屋; (2)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换租或进行非法活动; (3)承租人无故空置房屋不用连续达3个月以上; (4)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 4、承租人不再需要租房而解除合同,如承租人已另购房屋或另租房屋; 5、出租房屋被出卖、赠与、继承(仅导致原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与新房主产生新的租赁关系); 6、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