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计算运营中心项目
监理交底
编 制 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XX工程监理站
XX计算运营中心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本监理交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北京市安全资料规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定》、和建委颁布的《京建施〔2007〕322号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编制,重点从“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关系协调)七个方面阐述我公司以在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方法、要求等,通过此次交底以使施工单位更加熟悉、了解、明确监理方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配合监理方开展工作,使本项目的建设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一、 工程质量控制
(一) 施工准备阶段
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报审
1.1 施工方必须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首先经本单位相关各级技术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之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1—3),报监理方审批通过以后实施;本项目现要求施工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降水工程施工方案》、《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临电施工方案》、《测量放线施工方案》、《钢筋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混凝土施工方案》、《雨季施工方案》、《塔式起重机安拆施工方案》、《施工升降机安拆施工方案》等。其它施工方案如有需要,监理方将另行提出要求。
1.2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方已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重大修改时,必须向监理方申报补充方案,经监理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3 《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审批,施工方案由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总监审批。
1.4 监理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一般为5—7天,审批《施工方案》一般为3—5天施工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考虑到审批及可能修改时间,提前安排编制工作,以免因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2 施工方编制《工程报验计划》、《材料试验计划》、《施工试验计划》
2.1 施工方应在开工前(或分阶段)编制《工程报验计划》或《检验批划分计划》,即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单位工程及施工流水段的划分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
2.2 编制《工程报验计划》的目的是在施工工程中动态地控制工程质量,坚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检验批工程质量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的整体质量;同时,《工程报验计划》还可以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及时按要求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报验,保证工程资料及施工同步完成。
2.3 施工方还应在开工前编制《材料试验计划》、《施工试验计划》,以指导施工作业人员保证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施工试验的取样、送检工作,及时通知监理方参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2.4 上述计划编制后,施工方应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1—3)报监理方审批。
3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3.1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发挥作用正常运转。
3.2 施工方应在开工前向监理方申报质量管理架构图,并附上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盖单位红章),申报时填写《工作联系单》(表B10)。
3.3 在施工过程中,当监理方认为施工方个别管理人员不称职要求更换时,施工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将新委派的人员资质报监理方审查备案。
4 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控制。
4.1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编制材料进场计划。
4.2 材料、设备进入现场要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后应及时按原材料试验计划进行取样复试,无证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4.3 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市建委、市规委联合颁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施工方所用C表按此规程执行)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将所需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备案书、复试报告等资料收集齐全后向监理方报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7);未经监理方审批的
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得用于工程中。
4.4 施工方应根据〔2009〕289文《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等,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经监理方考察后委托有见证试验业务,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通知监理方参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有见证试验不得低于总试验次数的100%。
4.5 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水泥复试报告必须有28天强度数值,同意施工方以7天强度数值作为质量控制指标进行材料报验,但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补齐资料(可不再填写报验单)。
4.6 对于重要材料、设备(即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要严格审查,经建设单位定价、定品牌、封样后方可定货。有关此部分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方应尽快提交《暂估价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5 定位测量放线
5.1 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应在监理方的见证下向分包方交平面、标高控制线。
5.2 分包方所使用的测量仪器需经指定单位年检合格,本工程使用前应向监理方出示有关证明材料。
5.3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进场后应将上岗证复印件报监理方备案(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填写《工作联系单》(表B10)。
6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6.1 施工方要从技术、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现场等几方面认真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要求后向监理方申报开工报告,填写《工程动工报审表》(表C1-5)。
6.2 监理方审查工程开工要点为: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经监理方审批通过;
●施工机具是否已进场就位,是否可正常运转;
●材料、设备、构配件是否已基本准备就绪;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已建立,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
●劳动力是否配备充足;
●定位放线是否已通过监理方复测;
6.3 若施工方不具备上述工条件,监理方将不批准动工,且工期不予顺期。
(二)施工阶段
1 巡视和旁站监理
1.1 在巡视和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方将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对施工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切活动,监理方有权提出制止和返工。
1.2 对所发现得问题,监理方将首先口头通过施工方改正,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表B1).
1.3 施工方在接到《监理通知》后应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1-14),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工作联系单一般不要求施工方书面回复整改结果。
2 测量放线报验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需在建筑物定位放线,垫层标高、各层轴线及50线等测量
放线工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C3系列施工测量记录表向监理方进行报验,未经报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检验批工程报验
3.1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事先与监理方确定的《工程报验计划》分别进行检验批的报验,报验时填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质量保证资料附于该表后。
3.2 检验批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等进行验收。如监理一次验收不通过,则第二次验收时施工单位项目生产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如二次验收仍不通过,则第三次检查时须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监理将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3)。检验批(或工序)未经监理方验收,施工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3 所有专业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施工前均须贯彻“样板先行”的原则,监理方将不予认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3.4 检验批报验,施工方应至少提前4小时将《工程验收预约单》(见附表1)上报监理部,以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准备,及项目部工作安排。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4.1 施工方在某一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施工验收完毕后,及时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并统计相关数据,进行分项工程报验,直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方。
4.2 分项工程的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质检员等进行验收。
5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5.1 施工方在某一分部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应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直接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所要求的资料报监理方。
5.2一般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
(三)工程竣工验收
1 施工方在单位工程完,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表C8-5监),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包括总包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及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其完善,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方复查,符合合同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验表。
3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评估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4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共同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5 竣工验收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表B9),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施工单位一份。
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按《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
规定》的要求向质量监督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施工方需要积极给予配合。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
1 施工方在质量问题发生后必须及时、如实地向监理方进行汇报,不得隐瞒任何真实情况。
2 施工方编制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应包括质量问题情况(必要时附图)、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及人员定岗定责情况等内容。
3 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施工方应拿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该报告除包括上述处理方案内容外,还应包括问题处理后所达到的质量情况、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以及监理方、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方面对质量问题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等内容。
4 监理方在质量问题发生后将采取不回避事实、严肃对待问题的态度,认真开展处理工作,必要时须向质量监督站通报情况。
5 监理方在质量问题处理工作过程中将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并拍摄处理前后的工程照片,必要时还应积累摄像资料。
二、进度控制
1 施工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总进度计划,该计划应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2 施工方每月25日应向监理方申报下月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表C1-4)。施工方编制的月进度计划应将工作内容分解到分项工程,结构施工阶段应分解到检验批。月进度计划除有形象部位外,还需有工程量、工作量、机械、劳动力安排等方面内容的进度编制说明,月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同时,施工方还应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表C1-7)报监理方。
3 施工方于每周三下午例会前将本周工作计划报监理方,其内容应涵盖上周进度完成情况、进度超前(拖期)原因分析、本周拟采取的措施、本周进度计划;在监理例会上施工单位要重点对上周进度超前(拖后)的原因及本周拟采取的措施进行阐述。
4 施工方应建立起计划保证体系,制定计划保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即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技术准备的落实,防雨、防冻措施的落实,将技术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5 对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监理方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将重点检查月/周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帮助施工单位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施工单位则应定期组织本部及相关分包单位人员召开生产例会,详细检查、落实施工计划。
6 当月进度计划一旦拖期未能完成时,施工方应根据总控进度计划及时调整次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将拖期的进度尽快赶上。
7 施工方所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有关工期的条款必须与工程总体进度目标相符合,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总、分包单位为完成该分包项目工期要求各自应履行的责任,总包单位应就工程整体进度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当单位应就分包工程的进度向总包单位负责。
8 施工方应确保将所获得的工程款真正用于本项目的施工中,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分包单位将所获得的工程款真正用于本工程。
三、工程造价控制
1 用款计划
本项目要求施工方须在施工前编制一份《用款计划》报监理方,填写《工作联系单》(表B10),《用款计划》应根据施工总控制计划编制,应详细说明每月拟到达的工程部位。
2 月工程计量支付
2.1 施工方应根据监理方签发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单》统计当月完成工程量,严格按监理方要求填写有关月工程量的报表。
2.2 月工程计量工作以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工程月,施工方应于每月20日向监理方申报当月完成工作量,填写《()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表C1-9)、《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C1-12);监理方应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当月已完成量核定工作,即计量确认;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日内,建设单位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2.3 若监理方核定的工作量与施工方的申报量出入有较大时,施工方需重新申报,再次核定的完成时间顺延;若出入不大,以监理方核定量为准签认。
2.4 指定专业分包工程如需按月计量,则工程计量应每月20日前提交总包,经总包初审于每月20日通过总包单位与总包工程计量同时申报。
2.5 指定专业分包工程如按形象进度等其他方式计量,则工程计量也应在完成约定的进度当月20日前提交总包,经总包初审后每月20日通过总包单位与总包工程计量同时申报。
2.6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无论是按月计量还是按形象进度等其他方式支付,均需通过总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C1-12)。
3 洽商变更费用
3.1 施工方应在某项洽商或变更全部完成并经监理方验收签认后,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向监理方或业主方申报洽商及变更费用,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表C1-10)。
3.2 施工方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中变更费用增减的有关条款如实编制预算书,经监理方、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该项洽商变更费用将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
3.3 一般的洽商变更在办理时不需要施工方附预算,但如建设单位或监理方有要求时,施工方应配合编制预算供建设单位或监理方参考。
4 竣工结算
建筑工程总包的竣工结算应根据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执行。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工程的结算要经总包单位审核签字认可。
四、安全控制
1 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 监理方要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负责人的配置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和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的技术性能、状态、安全可靠程度等、安全协议书、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安全资料的管理规定等并报监理部备案。
3 分包单位进场后要与总包单位签订书面的《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该协议书应详细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以及违反后处罚办法,该协议书签订后需报监理单位备案。
4 监理单位将在每周三上午9:30组织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专业检查,每月对施工方的安全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问题向施工方发出《监理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施工方在接到《监理通知》后必须认真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向监理方提交《监理通知回复单》。
五、 合同管理
1 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
1.1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需监理方审核签字后交施工方执行。施工方的洽商变更需经业主、监理方审核同意后方能与设计办理手续,监理方将不迁就施工方因失误照成的洽商变更。
1.2 设计变更通知和工程洽商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表B11)、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工程洽商记录》(表C2-4)签字齐全,且应标明原设计内容、变更原因,图示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内容描述应清晰、准确,并付变更费用报审表和费用计算书;洽商和设计变更文件不得涂改,每个单位工程、每个专业(分部工程、子分部)的洽商变更要按办理日期的顺序排列,同一编号,妥善保管。
1.3 设计变更和洽商的办理均需在该部位工程施工前15天办理。洽商和设计变更的费用审查时间为7-14天。
1.4 施工方未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签认而变更设计内容,其工程量不得计入已完工程量。若此变更不符合规范或合同要求,监理方有权责令施工方返工拆除。必须时有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和停工指令。
1.5 分包工程的洽商变更应通知总包单位办理。
2 工程暂停和复工
2.1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规定,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施工方应向监理方提出复工申请,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表C1-8)并附上相关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后继续施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不得提出延长工期或索赔。
2.2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规定,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监理方将在施工暂停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
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审批。
2.3 施工单位须严肃对待复工问题,一旦接到监理方发出的暂停指令须立即执行,否则对暂停令发出后所完成的工程量,监理方将不给予计算。
3 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
3.1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规定,当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方应在7天内提出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报告。并认真收集有关延期或索赔资料,定期向监理方做书面汇报,以取得监理方对事实的确认,上述资料是监理方认定工程延期天数和计算费用索赔金额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3.2 工程延期(或索赔)事件中止,施工方应在7-14天内提出正式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申请报告,填写《工程延期申请表》(表C1-13)或《费用索赔申请表》(表C1-11),延期天数或索赔金额的计算须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以及北京市概预算定额等政府文件。
六、资料管理
1 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整理本工程资料,施工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2 施工方应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施工资料,施工方上级单位应指派城建档案管理员定期检查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整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 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规程中要求,将形成的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各承包单位应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规程的要求,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的,应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涉
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
七、协调工作(会议制度)
1 监理方将在每周三下午3:30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专业工长、质检员等、分包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劳务分包队)必须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施工方上级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所有应参加人员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请假。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必须于监理例会前将施工周报(主要发言议题内容、周进度计划等)打印到A4纸,会前发到建设、监理、咨询等相关参建单位,例会中审阅并备案。
2 每月末的监理例会为月监理会,施工方应汇报当月施工情况,下月施工安排等。
3 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是
●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
●工程进展情况;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施工方的人力、设备投入情况和实现目标措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分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问题;
●需业主、监理方协调的问题;
●设计变更、洽商主要问题;
●工程款的核定及财务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违约、工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其他事宜;
4 除监理例会外,监理方还将根据工程需要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专项问题。
5 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由指定的监理人员做好记录,并据此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6 施工方在接到会议纪要后应认真审阅,若对纪要内容有异议,则应在收到纪要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已确认会议纪要内容。
7 施工方如确认会议纪要的内容,则应组织有关人员按期落实会议纪要中明确应由
施工方解决的事宜。
8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有关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生产例会,通过生产例会协调解决总包方内部、总包与分包方(包括指定分包)之间的配合问题,必要时监理方也将列席会议。
八、收发文制度
1 分包单位报验、报审文件由总包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监理审查。
2 由监理部发出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等行文,各方应在监理部发文本上签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3 对监理行文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予以解释说明。
4 监理部所有往来函件由专人负责收发;涉及专业资料的直接交各专业工程师负责。
以上为我监理部拟在本项目开展工作的一些主要程序和要求,要求施工方在收到交底后认真学习熟悉,消化其中的内容,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在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对上述交底内容如有疑问,施工方可向监理方提出,我部将及时给与解答。
北京云湖工程监理站
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项目监理部
2013年6月20日
XX计算运营中心工程
监理安全交底
编制人:
审核人:
北京XX工程监理站
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项目监理部
2013年6月20日
一、工程特点:
工程名称
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东临天柱西路,北临天纬二街
工程性质
数据中心(丙类厂房)
建设单位
金汉王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XX工程监理站
设计单位
中鼎纪元(北京)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开工日期
2013年3月1日
竣工日期
2014年9月15日
工期天数
565天
质量标准
结构长城杯
合同价款
102304416元
承包方式
总承包
质量奖项
工 程 项 目 一 览 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
面积
(㎡)
结构
类型
地下/地上层数
檐高
(m)
基础
设备
安装
数据中心
53938.42㎡
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地 下 二 层
地 下 九 层
44.45m
板式筏形基础
给、排、暖、消、通、空智、梯
一、安全监理交底以据
以据北京市J1059-200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危险性较
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督促承建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3)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一、砼施工作业安全交底:
1.施工人员入现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振捣设备安全可靠;
4.泵送砼浇注时,输送管道头应紧固可靠,不漏浆,安全阀完好,管道支架要牢固,检修时必须卸压;
5.浇注框架梁、柱、墙时,应搭设操作平台,铺满绑牢跳板,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架上操作;
6.使用溜槽、串桶时必须固定牢固,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严禁站在溜槽上操作;
7.用料斗吊运砼时,要与信号工密切配合,缓慢升降,防止料斗碰撞伤人;
8.砼振捣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防止触电;
9.夜间施工照明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行灯、流动闸箱不得放在墙模平台或顶板钢筋上,遇有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10.雨季施工要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雨、防潮、防触电;
11.浇注顶板时,外防护架搭设应超出作业面;
12.振捣棒使用前检查各部位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清洁;
13.作业转移时,电机电缆线要保持足够的长度和高度,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振捣器;
14.振捣工必须懂得振捣器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方法,保养、作业后及时性清洁设备;
15.振捣器接线必须正确,电机绝缘电阻必须合格,并有可靠的零线保护,必须装设合格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16.插入式振捣器应2人操作,1人控制振捣器,1人控制电机及开关,棒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
且不能多于2个弯,振捣棒自然插入、拔出,不能硬插拔或推,不要蛮碰钢筋或模板等硬物,不能用棒体拔钢筋等;
17.冬季施工如因润滑油凝结不易启动时,可用火缓烤,不准用猛火烤或沸水冲烫;
18.使用平板振捣器时,拉线必须绝缘干燥,移动或转向时,不得蹬踩电机,电源闸箱与操作点距离不得超过3m,专人看管,检修时必须拉闸断电;
19.泵送砼时,运行前检查各部件和连接是否完好无损;
20.臂架管与配管制的连接必须通过联接软管连接,严禁臂管与配管直接连接,软管前端砼出口处应与砼浇灌面保持一定距离;
21.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处理;
22.作业中,严禁充润滑油保养。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处理;
23.料斗上的方格网在作业中不得随意移去;
24.泵机运转时,严禁把手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若要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按点动按钮即可),并应认真执行工作前、压送中、停机后的各注意事项;
25.炎热天气要防止油温过高,如达到70℃或烫伤时,应停止运行。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冻坏机械;
26.输送管路要固定、垫实,严禁将输送软管弯曲,以免软管爆炸,当采用空气清洗管理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27.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不许吸空和无料泵送;
28.作业完毕后要释放蓄能器的液压油压力,严禁非司机操作,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29.泵车司机要持证上岗;
30.泵送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管道清洗,清洗输送管道的方法有两种:即水洗和气洗,分别用压力水或压缩空气推送海绵或塑料球进行。清洗之前应反转吸料,减低管路内的剩余压力,减少清洗力。(清洗时先将泵车尾部的大弯管卸下,在锥形球内塞入一些废纸或麻袋,然后入入海绵球,将水洗槽加满水后盖紧盖子。若水洗,打开进水阀,关闭进、扩气阀,若气洗,打开进气阀,关闭进水阀)清洗时,注意压力表,应不超过规定的最高压力限值,防止爆管。水洗和气洗不准同时采用,清洗 时,所有人员应远离管口,并在管口处加设防护装置,以防砼从管中突然冲出,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31.泵管往楼上人力运输时,运输人员要量力而行,搬运时要注意脚下及周围环境,以防磕拌,两人合作时要相互步调一致,轻拿轻放,严禁抛扔;塔吊吊运时,要放在吊斗中,严禁超出吊斗上口,以防坠落伤人;
32.泵管安装人员临边作业时,要挂好安全带,要将泵管拿稳抱牢,必要时将长泵管拴上安全绳,以防泵管脱落伤人,安装人员要精力集中,相互配合,安装时要放好各种连接件,严禁乱放乱扔,以防坠落伤人;
3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泵管的连接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修整,以防爆管伤
人;
34.严禁一切违章操作。
35.工作前应确认所有管接头及连接件完好、牢固;
36.布料杆工作时,四支腿底板必须固定,臂架下方不准站人并做好布料杆防倾倒措施;
37.在高空定点浇筑时,必须用止动销轴将回转锁定;
38.未加配重时不得打开或装上管梁;
39.布料时工作人员应看得见工作范围;
40.不准将管梁接长;
41.软管长度不得超过3m(带软管工作时,必须用5块280kg的配重);
42.经常检查钢丝绳是否破损,各部件的紧固是否松动,定期活动部位加注润滑脂;
43.定期检查输送管的磨损量,壁厚小于1mm时,应及时更换;
44.布料杆采用风洗时,端部橡胶管要拿开,并安上一个挡闸板,管端附近不许站人,以防砼残渣伤人;
45.经常检查布料杆弯头,软管接头等处是否牢固,以免脱落;
46.操作人员戴安全帽、口罩、手套等,临边、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7.地下室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低压电,非电工不得随便接电;
48.正确使用磨光机械,防止机械伤人;
49.在临边作业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50.接受交底人在背面上签字后,转交安全员存档
二、钢筋施工安全交底作业: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一、钢筋绑扎:
1.绑扎基础钢筋,应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橙,铺设走道板(脚手板);
2.在高处(2米以上含2米)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马道。脚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绑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挂安全网;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4.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6.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7.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
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9.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10.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钢筋加工:
(一)冷拉:
1.作业前,必须检查卷扬机钢丝绳、地锚、钢筋夹具、电气设备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冷拉时,应设专人值守,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钢筋两侧3米以内及冷拉线两端严禁有人,严禁跨越钢筋和钢丝绳,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
3.卷扬机运转时,严禁人员靠近冷拉钢筋和牵引钢筋的钢丝绳;
4.运行中出现滑脱、绞断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5.冷拉速度不宜过快,在基本拉直时应稍停,检查夹具是否牢固可靠,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控制伸长值;
6.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
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再装夹具;
7.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二)切断: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次只能切断一根;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
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口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在固定切刀一
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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