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场承租人
图纸送审/现场点交
/施工/竣工撤场
作业办法
1. 目的:
规范各工程项目中有关商场承租人内装设计图纸送审、进场施工前的点交、进场施工申请和竣工申报及撒场之作业程序。
2. 引用表格:
2.1 装修审批表------------------------------------------------------------------------------------SFD15001
2.2 设施点交纪录表-----------------------------------------------------------------------------SFD15002
2.3 施工申请表------------------------------------------------------------------------------------SFD15003
2.4 施工保证书------------------------------------------------------------------------------------SFD15004
2.5 施工人员名册------------------------------------------------------------------------------- SFD15005
2.6 加班申请单-----------------------------------------------------------------------------------SFD15006
2.7 用电申请单-----------------------------------------------------------------------------------SFD15007
2.8 物品携出申请单----------------------------------------------------------------------------SFD15008
2.9 设施拆装申请单----------------------------------------------------------------------------SFD15009
2.10 设计变更申请单--------------------------------------------------------------------------SFD15010
2.11 竣工申请单----------------------------------------------------------------------------------SFD15011
3. 权责:
3.1 承租人装修工程设计图纸核准、进场施工前点交、进场施工申请与竣工验收之主办:商场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为”运营单位”)。
4. 作业内容:
4.1 阶段性程序:
4.1.1办法之适用:
A. 承租人在完成商场租用合同之签订后,若其承租区域或柜位属于由承租人自行雇用之内装修承包厂商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就适用本办法。
B. 为本办法适用之解释,本办法所称之”承租人” 包含承租人本身及其委托聘雇从事承租区域或柜位装修设计或施工之企业、个人,以及他们的雇员或代理人。
4.1.2 本程序依作业顺序分为下列四个阶段程序:
A. 阶段程序一
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送审程序。
B. 阶段程序二
进场施工前点交程序。
C. 阶段程序三
进场施工程序。
D. 阶段程序四
竣工申报及撤场程序。
4.2 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送审
4.2.1相关单位权责:
A. 运营单位:
针对装修工程整体形象、施工范围及工艺等进行审核。
B. 设计单位(系指本公司设计及环境控制处及本公司聘用之装修设计公司):
审核设计图纸是否符合政府法令规定及设计规范之要求。
C. 项目经理:
审核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工程及物业管理要求,掌握施工范围及工艺,以利未来施工管理。
4.2.1 作业流程:
4.2.2 基本规定
A. 承租人应配合各项设计送审规定,维持与室内整体建筑装修及其它承租人装修间之统一与协调。
B. 承租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之室内设计企业或人员进行规划与设计。承租人在首次提送设计图纸送审时,应一并提供该等企业或人员之资质证明复印件。
C. 承租人应依法令规章要求,自行办理设计、施工及营业所需之各式报建或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应证照。
D. 装修(含机电工程)设计图纸须事先提交本公司运营、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审核,经核准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倘有设计变更情况,如有影响邻近区域整体视觉效果或超过原核定容许机电、给排水、排污、通风与空调等设施容量时,承租人应提出修正施工图纸,并经核准后方得施工。
E. 承租人在提交设计图纸之前,须确认工地现场实际状况。对于不符合法令要求或未达本公司规定标准的设计,本公司相关单位或人员有权退件并要求修改,承租人应充份配合。
F. 承租人进行规划设计前,应至现场测量现况。承租人设计图纸送审之核准,并不能免除承租人应按照相关法令及本公司设计与施工规范执行之责任,因此产生之修改、返工与违法错失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G. 承租人如要求拆除或修改原有已竣工之工程或设施(包含瓦斯、给排水、供电量与控制盘面、载重量、送排风等),除另经核准外,应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
H. 除另经核准外,运营单位受理承租人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之审核时,应依下列收费标准,收取设计审查费。承租人应于首次提送设计图纸时一并缴纳设计审查费。
区域或柜内净使用面积A(㎡)
收费金额RMB
<200
5,000
200≦A<400
10,000
400≦A<600
15,000
600≦A<800
20,000
A≧800
30,000
4.2.3 送审程序
A. 承租人完成商场租赁合同之签订后,运营单位转交承租人比例1/50平面图及设计施工规范一份,以做为规划设计之依据。
B. 每次送审时,承租人应备妥图纸四份提交予运营单位,分送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参与审核。
C. 运营单位以「装修审批单」会签相关单位,汇整修正意见,转知承租人遵照办理,并重新提送。若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会签确认无误符合规范后,由设计单位在二份设计图纸之每页明显处加盖核准戳章后,一份退还运营单位转交
承租人,另一份由设计单位建文件保存。核准戳章印模如下。会签完成之「装修审批单」由运营单位建文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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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设计图纸原则同意核准,惟本核准不能免除贵公司及受委托之设计及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法令规章履行设计及施工之责任。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D. 承租人最迟应在进场施工点交前,提送业经核准设计图纸之计算机磁文件一份(以AUTOCAD R14以后版本绘制)及设计图纸一份予运营单位转交设计单位。计算机磁文件由设计单位留存,设计图纸由设计单位签认后交于项目经理,做为施工查核的依据。
4.2.4 设计图纸内容
承租人提送设计图纸时,内容应力求充足与完整,并备妥所有提送设计图纸的一览表,以利相关单位查阅。设计图纸内容依使用目的应至少包含下列:
A. 位置图:
注明装修地址、楼层及区域位置,其比例不得小于1/500。
B. 装修平面图:
注明各部份之用途、尺寸及材料使用,其比例不得小于1/50。
C. 天花板反射平面图:
注明各部份之用途、尺寸及材料使用,其比例不得小于1/50。
D. 装修立面图及3D效果图:
其比例不得小于1/50。
E. 店铺门面橱窗配置图:
其比例不得小于1/20。
F 装修剖面图:
注明装修各部份高度,内部设施及各部份之使用材料,其比例不得小于1/50。
G. 装修详细图:
说明各部份之尺寸构造及使用材料,其比例不得小于1/20。
H. 机电系统图:
应包含下列系统且比例不得小于1/50。
1) 电力纟统单线图及照明插座动力平面配置图。
2) 空调电力系统图及设备平面配置图。
3) 给排水管线及设备平面配置图。
4) 有变更现有消防系统时,应提供消防洒水、侦烟、紧急排烟、照明等图纸。
5) 厨房区排油烟罩、厨房设备、简易消防系统、瓦斯侦测、污水截油槽等设备之平面配置图。
6) 机电系统组件之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清单。
J. 材料板(含颜色色号说明)及政府规定材料证明文件。
K. 招牌细部立面及剖面图:
说明各部分之尺寸构造及使用材料,其比例不得小于1/20。
L. 设计单位要求的其它图纸。
4.3 进场施工前点交
承租人进场施工前,运营单位会同项目经理备妥点交予承租人各项设施之清单,并进行验收点交。双方人员于「设施点交纪录表」完成签认后,视同点交完成。经签认的「设施点交纪录表」由运营单位保存。
4.4 进场施工
4.4.1 承租人应在进场施工前七日,填具「施工申请表」、「施工保证书」,检附下列文件,送交运营单位核准后,方得进场施工。
A. 设计图纸经政府相关单位审批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B. 进场施工企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C. 施工保证金与施工管理费之缴交证明;
D. 施工期间临时消防医疗设施配置方案;
E. 施工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F. 施工人员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
4.4.2 施工保证金
承租人申办进场施工前,应向运营单位缴交施工保证金,以做为施工损害赔偿及保证履行合同义务之保证金。缴交金额详[租赁/专柜厂商进场施工规范协议书] 规定。
4.4.3 施工管理费
A. 承租人申办进场施工前,应向运营单位缴交施工管理费。以做为施工期间保安、水电设施使用及装修废弃物清运等费用。
B. 施工管理费以商场租赁合同所载面积,乘以预计施工天数再乘以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2元计算。此项费用待完工验收后,依实际施工天数多退少补。
4.4.4 施工人员车辆管制
A. 项目经理依承租人所提施工人员名册制发人员识别证,由运营单位转交承租人。识别证每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押金人民币20元,证缴回退还押金,遗失者押金没收。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并随时配戴人员识别证,以做为进出
工区之凭证。临时人员得以个人身份证明更换临时识别证后进入工区。
B. 工程车辆除经登记换证,方得进入工区外,其它车辆非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区停放。进入工区车辆内之人员亦须配戴人员识别证。
C. 保安人员于巡视工地时有权随时查验识别证件,承租人不得拒绝,无识别证者将被强制离开工区。
D. 任何识别证件遗失时,每份补发工本费为人民币50元。
4.4.5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A. 承租人应按工区各项施工管理办法及安全卫生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各项安全卫生事宜,并指定专人作为业务连络窗口。如因承租人过失影响工区安全或环境卫生时,一切损失与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
B. 承租人每日施工结束前,应自行清理施工区域,并将当日所产生之装修工程废弃物以塑料袋封装,并载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得任意弃置。承租人若不服劝阻的,工区管理单位得径自雇工处理,并由承租人负担全部费用。
C. 施工期间如发生紧急事故,有影响生命财产安全时,承租人得不经工区管理单位指示,径行采取适当行动以防止生命财产之损失。如管理单位有所指示,承租人亦应照办。
D. 承租人应于施工前办妥规定之各项保险,并保障业主及本公司免于因装修施工期间劳工伤亡、财物损失所引起之一切责任与损失。
4.4.6 施工配合作业
A. 加班申请
承租人如须于正常施工时间外施工时,最迟应于当日下午(例假日于前一日) PM 14:0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交项目经理核准后,方能进场或夜间延续施工。
B. 额外用电申请
承租人进场施工时,如须额外大量供电时,需于使用日前七天,填写「用电申请单」,提送项目经理核准,经协调调配并同意负担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施工;否则承租人应自备发电设备。
C. 动火申请
装修施工时,如有切割、烧焊等易燃工程施作,承租人需于施工前二日填写「动火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核准后,方准施工。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所需之资质。
D. 物料出场申请
承租人欲将剩余材料或大型工具运离工区时,承租人须于一日以前填写「物品携出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核准后方能出场。
E. 设施拆装申请
装修施工时,如须拆装既有设施设备,但未于设计送审时提报核准者,承租人应于施工前七日填写「设施拆装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核准后,方能施工。
F. 设计变更申请
装修工程进行时,承租人的施工内容若有变更时,应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提报相关变更设计图纸,送运营单位审核,
1) 若变更内容不影响邻近区域整体视觉效果及其它承租人装修间之统一与协调,及现有各项机电消防设施者,得于提报变更数据经运营单位核准后先行施工,再于完工后补提变更后完整之竣工图纸送审;
2) 若变更内容影响邻近区域整体视觉效果及其它承租人装修间之统一与协调或现有各项机电消防设施者,应按前述设计图纸送审流程办理,如有违反者,运营单位得勒令停工。
4.4.7 施工管理事项
A. 施工区域
1) 每日施工时间为07:00~18:00(含例假日),夜间施工需另行申请。
2) 除另经核准外,承租人之施工、使用区域为承租户租赁范围内之地区,不得任意超出。施工区域须以隔板或帆布围妥,以降低噪音及灰尘飞散。
3) 承租人应依计划之临时消防医疗设施配置方案,备妥相关器材,并于施工前教导施工人员使用。
B. 人员管理
1) 施工期间,承租人须指派常驻之监督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督导与安全事宜,并随时与工区管理单位协调各项事宜。
2) 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于工区内留宿。
3) 施工期间进入工区之所有人员,须配戴安全帽。
C. 水电使用
1) 承租人应使用承租区内或指定之水电源,严禁使用公共区域或非指定区域之水电源。
2) 任何使用电力供应之设备接头,均须使用插头,或使用螺丝固定在插座或线架上,不可悬空跨接。
D. 物料与设施管理
1) 物料进场应于指定区域内卸货,并于当天搬运至承租区内,所有物料仅能放置于承租区域内,严禁放置于公共区域。承租人若不服劝阻的,工区管理单位得径自雇工处理,并由承租人负担全部费用。
2) 施工期间,运送物料应使用指定之载货电梯与施工通道,不得使用客用
电梯及电扶梯。若须使用货梯,承租人应依工区管理单位规定之前置时间提出申请。
3) 施工区域内之消防设备,如喷淋系统、侦烟感知器、消防广播喇叭、消防栓箱、消防排烟管及排烟闸门、排烟手动开关等,未经同意不得自行拆除、遮蔽或移位。
4) 施工区域内凡有关本建筑物运营所需之设施,如建筑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电力、空调、消防、给排水、瓦斯等管路,承租人不得未经同意擅自打凿、破坏、拆除或移位,如自行修改使业主、本公司或其它承租人遭受损失时,所发生之一切损失与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4.5 竣工申报及撒场
4.5.1 竣工申请
装修工程完工后,承租人必须清理复原各项公共设施及承租区内外之装修与设备,填报「竣工申请单」,向运营单位申请竣工,以便安排工程验收日期及结算施工管理费。
4.5.2 竣工验收
A. 运营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将会同承租人依核准之设计图纸及公共设施之复原与功能动作状况,办理竣工验收。
B. 会勘及验收后,若无任何瑕疵或未完事项,由运营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于「竣工申请单」签认,完成验收手续。竣工日期以「竣工申请单」所载日期为准。若有任何瑕疵或未完事项时,则以完成重新复验之日为竣工日期。
C. 竣工验收合格不能免除承租人应符合相关法令规定与按本公司相关规范执行之责任,承租人仍应负责依法令规定办理其开业所需之各项审批作业,并取得许可或核准。
D. 经签核之「竣工申请单」正本由运营单位保存,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收执复印件。
4.5.3 施工保证金退还
承租人装修工程经本公司验收无误,结清施工管理费,且无下列任何事项的,运营单位即可会签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后,于承租人正式营业30天后且未造成本公司或业主任何经济损失时,方无息退还返还施工保证金。否则运营单位得由施工保证金中扣抵支付相关损失;如有不足时,承租人并应补足差额。
A. 损坏各项公共设施而未适时完全修复;
B. 损坏相邻承租人之隔间墙或装修与机电设备或财物等;
C. 任何未结清费用;
4.6 罚责
承租人如有违反下列规定的,本公司有权处以罚款;若有屡犯或不听指示更正时,并得连续处罚,罚款类别与金额如下表:
违 反 事 项
罚款金额(单位:人民币)
1. 未每日清理施工废弃物,致施工区域脏乱
每次1000元
2. 任意弃置垃圾或施工废弃物
每次500元
3. 任意大小便
每次100元
4. 擅自行走电扶梯
每次50元
5. 施工人员未配戴识别证、安全帽
每人50元
6. 擅自吸烟
每人500元
7. 擅自私接未经核准之电源
每次1000元
8. 任意停放车辆,且不听劝阻
每次100元
9. 未经申请核准,擅自动火或燃烧物品
每次5000元,情节严重者并得没收施工保证金。
10. 使用完毕未关闭水源,且不听劝阻
每次100元
11. 未经许可,人员擅自留宿工区
每人100元
12. 擅自打凿、破坏、拆除或移位建筑结构或各项设施、管路等
每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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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审批表
项目: 次审批: 日期:
楼 层
柜位号
面积
进店厂商
联系人
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人
电话
装修性质
□原地改造
□更地新装(替换品牌)
□新品入住(替换品牌)
运
营
单
位
意
见
楼层主管签章
设
计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签章
项
目
经
理
意
见
项目经理签章
总批
负
责
人示
总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注:1. 正本:运营单位 复印件:设计单位、项目经理
2. 本表栏位若不敷使用时,得另行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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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点交纪录表
承租人
区域楼层代号
设施名称
点交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数量
缺 失 说 明
备注: □ 除上列缺失于 年 月 日前改善完成,承租人同意签认点交。
□ 其它
承租人
日 期
运营单位
日 期
项目经理
日 期
本表所列各项缺失确经修整完竣
承租人: 日期:
AA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施工申请表
承租人名称
负责人
公司地址
施工地点
(或租户编号)
施工人数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预定施工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 日
预定施工时间
每日时分至时分
施工单位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现场监督人员
姓名
行动电话
身份证字号
施工范围
检附文件:
□ 设计图纸审批证明复印件,□ 施工企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 施工保证金与施工管理费之缴交证明复印件, □施工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保险证明,□ 施工期间临时消防医疗设施配置方案。
核准
运营单位
会签
设计单位
会签
项目经理
主办:
AA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施工保证书
本公司 委托 装修位于 (以下简称本商场) 楼,编号 之室内装修工程,除愿遵守贵公司『施工管理规范』及缴交施工保证金50000元整。并切结保证如下:
1. 本公司及所委托装修公司之工作人员及车辆在本商场时,愿接受贵公司管理人员登记与检查。
2. 保证施工期间绝不破坏本商场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公共设施,愿接受罚款并立即予以修复。
3. 工程期间物料、废弃物不随意弃置,并负责每日将所有废弃物清运至指定地点。
4. 凡违反施工管理规范中之任何规定,同意由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应罚金额,如有不足,并愿予以补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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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保 证 书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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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名册
施工厂商: 第 页/共 页
施工地点:
姓名
(贴照片)
姓名
(贴照片)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贴照片)
姓名
(贴照片)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贴照片)
姓名
(贴照片)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贴照片)
姓名
(贴照片)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每位工作人员请准备2张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l份,1张照片贴于本名册上,另1张于背面注明姓名,以便办理识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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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申请单
申请加班单位
加班监督人员姓名
施工地点
(或租户编号)
加班人数
申请日期
年月日时分
预定施工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定施工时间
时分至时分
加班原因
核 准
施 工 厂 商
项目经理
说明:加班申请应于当日14:00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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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申请单
申请单位
使用地点
(或租户编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时分
预定使用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定使用时间
时分至时分
临时需求电力
电压 V
电流 A
容量 KVA
正式电力规格
电压 V
电流 A
容量 KVA
使用原因说明
核 准
施 工 厂 商
项目经理
用电申请应于施工前7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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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申请单
申请单位
施工地点
(或承租户编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时分
申请原因
核 准
施 工 厂 商
项目经理
物品携出申请需于一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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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拆装申请单
申请单位
施工地点
(或承租户编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时分
申请原因
核 准
施工厂商
项目经理
设施拆装申请需于拆装前7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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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申请单
申请单位
施工地点
(或承租户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变更设计原因
会签审查意见
核 准
承 租 人
运营单位
AA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竣工申请单
申请单位
施工地点
(或租户编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时分
申请竣工
项目说明
会勘验收单位
意见
核 准
承租人
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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