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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湖湾二期(二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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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湖湾二期工程(二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编制人: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 武汉鸿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鹏湖湾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5年9月1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基础工程 本工程基础工程所涉及为深基坑支护、边坡的稳定性及对其相邻原有建筑物办公楼的安全性保护等,是建筑工程在基础施工中作为安全控制的重点,为此对该方面的安全控制主要为:  a、根据本工程深基坑基坑深度、与原有建筑物办公楼的距离,并结合设计对于建筑物持力层的要求及其地质勘测报告对于地质土层的反映深度、规范要求,对于基坑支护专项施工,基坑必需有专项支护设计方案,且其专项设计应报专家审批后方能实施,同时应按规定报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实施;  b、深基坑施工必须有通过审核含有安全措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监督严格组织实施,过程中其周边应设置稳定的防护栏,其材质、稳定状态、间距应满足安全规范要求,并应设置专用的上下通道,同时严禁攀登支撑和在坑壁上挖踏蹬上下; c、为减轻深基坑护壁的各种压力,其基坑周边材料的堆放至坑边的距离不得少于0.8M或高度不超过1.5M,同时对土质较差的地区则严禁近处堆放(并应符合基坑支护对于边坡安全稳定的系数要求),并要求在四周设置专用排水设施; d、土方开挖所使用的挖掘机在进场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运行,并不得带病作业,其司机必须是专业人员上岗,同进其机作业位置必需平稳,并在其半径范围办不得有人工作或穿行,在采用人工配全合时严禁采取挖空底脚的取巧施工方法; e、对折除固壁支撑设备时应按回填顺序从下而下逐步拆除,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f、配备专人负责加强对现场基坑及周围设施的监督监测及查看,掌握呲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的变化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沉降及位移的发生,同时根据本工程与原有建筑物相邻近的特点,需对其的沉降、位移作重点监测,且必需有可行的专项监测方案;按本设计要求基坑监测点应每10米设置一点,并设置在冠梁的顶部。各监测项目应测定初始数据、且不宜少于2次。开挖初期时间不宜超过5天,开挖中期不宜超过2天、开挖后期应每天观测。当测试数据接近预警值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出现事故征兆时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基坑监测预警值:最大变形值大于或等于3mm/天、沉降速大于或等于3mm/天。并连续3天以上地下水变化大于或等于500/天。 基坑开挖间歇期、必须趋向稳定时观测间隔时间5—7天、基坑运行维护阶段时间间隔10—15天。观测期限:从基坑开挖开始,至基坑回填止。 g、加强对作业环境的控制要求即: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的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和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满足光线不足和夜间施工的需要;同时基坑的分层开挖深度应满足护坡安全施工的要求。 h 地面硬化与地表水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I 土方开挖:严格按照土方开挖方案《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开挖方案》组织实施。按本深基坑要求、待冠梁施工结束后方可进行开挖。机械开挖分为三----四层开挖。第一层开挖深至地面下2.5米后,应进行锚杆施工、锚杆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周边地下管网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做出醒目标识。待锚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组织下层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时应随挖随运,不得随意堆置于基坑周边,施工材料必须放置于坑边时应均匀堆放,基坑边堆载不得超过支护设计规定的荷载值15KPa。土方开挖过程中施工机械严禁碰撞支护结构及降水井等支护结构。坑底应留置20---30cm余土人工清底,总之应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J 应急措施:承包单位必须做好应急预案。由于岩土工程中有许多难以预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可能会引发突发事件,承包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急措施则是为此而备。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准备抢险物资如:编制带、木条、钢管等物资。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 2、模板工程 该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主要存在于其对技术要求及施工作业的控制,结构设计与施工的不合理、强度或稳定性能不足、操作不符合要求等都是造成安全隐患的所在:  a、模板施工前,严格审核其施工方所编制在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及模板技术支撑设计,在满足工程的结构特点及图纸设计要求前提下方可实施执行;  b、模板支撑的设计计算应能满足各种施工所承受的总荷载,并在砼的侧压力、振捣和倾倒所产生的侧压力、风力等情况下保证模板结构形成空间稳定的结构体系,同时其设计应对模板的细部构造、材料的规格尺寸、拼缝接头的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均应作详细说明并符全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c、支撑系统的立柱在底部施工时,其立柱下端应按要求垫对拔木楔和通垫板,板下所在的地基应找平夯实同时需采取一定的防水措施,对其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0㎜立柱间距应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且各立柱应设水平拉杆和剪刀撑,对于水平拉杆的设定应在地面上0.2M及其上部每隔1.5M加设一道,在水平拉杆之间应用剪刀撑连接,当梁底距离地面超过6M时应安要求搭设排架支模,对于满堂模板支架的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且由底至顶部连续设置;  d、严格督促完成在实施模板拆除及安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书面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支拆板的操作顺序,模板结构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完成双方签字交底手续; e、在进行模板的安装及拆除时的高空作业时,其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当高度在超过3.0M以上进行模板施工作业时,四周应设斜撑并应有可靠的操作平台稳固的立足点,当模板有预留洞口时应督促予以将其掩盖;  f、根据本工程所采用商砼供应施工的工艺,其对于砼施工的输送泵的垂直架设应与主体作刚性连接并严禁与脚手架相连,而对于设置的水平输送管道不得与模板或板支架系统相连;   g、模板的支撑拆除,必须确认在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且且必须有相应的砼强度报告作为拆除的依据,并按要求在拆除区设置警界线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同时对于模板的堆放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0M,而对于所使用的大模板的存放必须应有稳固的措施;  3、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也是安全稳患的重要设防区,因此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结合施工方所编制的安全设计方案、施工现场的环竟情况,本工程的脚手架所采用的按工程进度分三阶段脚手架进行,必须坚决做到按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关在安全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架设,以保证施工现场手架的安全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  a、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 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同时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钢管、扣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扣件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丝必须更换;  b、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时,必须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要求及全安全规定,同时必须报上级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且施工方案应考虑满足作业的要求,施工中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各杆件搭设要有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对地耐力的要求,对使用悬挑脚手架必须采用不小于14的型钢作为底部支撑点,并设置稳固的固力点; c、在搭设脚手架立杆时,杆底应设置槽钢底座或垫木,其长度不少于2跨,对于木底座迭制厚度不小于50㎜,并在立杆底部加设扫地杆并保证其基础不得被水浸泡,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面50㎜且应注意要求对脚手架四周进行排水处理; d、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配合实施,且其一次性搭设高度不尖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在施工至连墙件的构造时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着手设置连墙件,同时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e、纵向水平杆所设置的长度不和快步于3跨且其对扣件应交错布置,并不宜设在同步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另外在主节点处必需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并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f、连墙件的设置根据本工程高层的结构特点,必须采用钢性连墙与建筑物进行可靠连接并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妆,不应采用上斜连接,双排脚手架其数量的设置在满足方案计算要求的同时,尚应满足表一要求, g、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对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由至顶连续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每方不少于3道,面对高度超过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整个立面长度和高主搭设连续剪刀撑,其每道剪 表一 脚手架高度 坚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羡盖面积 (㎡) ≤50M 3 h 3 la ≤40 >50M 2h 3 la ≤27 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7根,且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0~600之间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钢管的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0M; h、作业层脚手板的搭设满铺并离开墙面120~150㎜并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采用对接平铺时头处必需设置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为130~150㎜,两块板的外伸总长度之和不就超过300㎜,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设置在横向水平撑上,其搭接长度应大于200㎜; i、脚手架拆除前应全面检查其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并要求施工方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有的拆除顺序的措施,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完成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其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而对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则应增设连墙件进行加固,并在拆除时设置安全区域,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督; 4、“三宝”和“四口”的安全防护 “ 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系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二者相互交叉,即有高处坠落,又有物体打击,为此对“三宝用品的使用必须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准用证》,否则在现场不得使用,同时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四口”的严加防护:  a、安全帽的各项性能忣须符合《安全帽》标准技术要求,并不得使用有裂纹、无帽箍、顶衬、后箍、下领带的不合格产品,同时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b、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行业管理标准,其每增平方米应达到2000目\10×10㎝的要求;  c、施工过程中凡在2M以上没有防护设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就应采取高挂低用或水平拴挂,同时对使用有3M以上的绳应增加缓冲器,并不准将绳扣打结,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用,必须挂在连接扣上;使用时安全带生根要牢固,防止假挂和脱钩,在走动时不得取下,并在悬空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督保护,使用有效期过后应注意对其质量的检测测,以保证其安全性能;  d、楼梯口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采用钢管搭设防护栏,其规格材质应满足Ф48×2.75~3.5的要求,防护栏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型式搭设立杆和斜杆,其要求为:上层杆距地面的高度为1.2M,下层栏杆的高芳距地面为0.18M,其立杆的搭设应牢固稳定;  e、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其高度为1.2M,下栏杆距地面为0.1M,同时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进行防护,;对于以上楼梯口、电梯井口的防护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和上述要求的视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设置不稳定或不固及求设安全网,则视为不严密,设置规范,材料混用各异混搭视为未定型化、工具化;      f、所有现场洞口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置防护栏杆或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待措施时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楼板、屋面和平台待面上短边尺寸汪于25㎝但大于2.5㎝的洞口 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并应离止板移动;楼板边等长边处为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沿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封住洞口并应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对于边度在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燕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板,也可采用贯穿于砼板办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但其间距不得大于20㎝,对于边长大于150㎝以上的洞口其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而对于现场在墙面所留置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就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栏(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也可设置防护栏杆而下挡板,对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则面落差大于2.0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应予以盖设或加设防护,并有其固定的位置; g、安全通道的防护应按要求搭防护棚,其通道的宽度应大于门洞的宽度,度长度架为3.0M高架为5.0M,搭设高度为内空净距不小于2.8M且在顶层应搭设双层防护,其防护间距应不小于600㎜,而对于防护棚的立杆、大横杆和剪刀撑就按脚手架的方案搭设进行; h、临边的防护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的四周,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四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坊栏杆: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四周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我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临边防护与楼梯等防护的材质相同,并应以扣件或电焊固定,其防护栏杆的搭设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满足设计计箍算外,横杆的长度大于2.0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应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或40㎝的挡脚笆。板与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接料平台两侧的 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或满扎竹笆,对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i、督促完成现场根据安全规定的要求,对不同的位置悬挂明安全标誌及警示牌。 5、塔吊及外用电梯、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 塔吊作为现场施工作业的重要施工机械,其高度较大,所存在的危性也较大,其安全性生产也重点控制项目:  a、塔吊、外用电梯的施工,签於其安全作业专业性,塔吊的安装、拆除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实施方案,监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实施,并严格按施工机械所提供的基础设计图纸进行基础施工,同时其安装及拆除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施工单位(人员)进行; b、塔吊、外用电梯夺安装后必须监督进行由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上级专业部门完成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而在使用的视未验收,同时定期检查对机械的零部件及结构焊缝的损伤、磨损、腐蚀或其它变化情况、安全装置和制动装轩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内容於以检测; c、塔吊(含指挥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均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为此必须在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的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作业中必须作好交接班工作并写交接记录,对于塔吊的挥人员在塔吊工作中只允许一个人对司机的操作发出指挥有需配备对讲机,禁止其他非批指挥人员参与指挥; d、塔吊必须按要求安装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及保险装置,并定期督促检查其工作的灵敏性及可靠性,同时根据武珞路段高压线离施工现场较近的情况,在其作业时臂架、吊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其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誌,利用塔吊本身的限位装置加设可靠的机械阻挡装置,限制吊重的运动范围; e、严格控制塔吊及外用电梯的载重重量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禁在外用电梯内进行人货混装及分布均匀,同时为保证其安运行,要求必须将规定的承载量和人员数在醒目处标明,严禁超载运行; f、塔吊、外用电梯架体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更不能随意变动或中途拆除,其附墙装置必须严格按所提供的说明书进行,并不得与脚手架相连,同时对塔吊上人爬梯从平台上2.5M处始应设置护圈,护圈直径为0.65~0.8M两护圈的间距为0.5~0.7M,且在爬梯通道的护圈之之间应用三条以上沿护圈同向均布板条联系;   g、塔吊、外用电梯必须按要求设置保护接地装置,并符合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并严禁用接地连线作截流零线; h、所有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安全检验证书,并应在其传动部位设置相应的防护照,电气设备应采取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同时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i、施工机械作业区(如钢筋机械、对焊作业区等)、应按要求设置相应原安全防护区,冷拉作业时其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0M以外,焊接及易产生火花的械机作业时必须设置相应的有防火作用防护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j、现场外部使用的机械应要求置相应的防雨棚或防雨罩落地线必须采取穿套管於以保护,对于电焊机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另外对现场所使用的气瓶应根据气体的不同危害程度预以标记明确并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相互间的间距不少于5M,并应在气瓶外设防地震圈,并严禁碰撞; 6、现场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现场施工用电是建筑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的重要系统,在施工过程与各部位有相关联系和制约的关系,它是保证安全生产和重要环节,为此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用电方面作如下监控: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原则 a、为了加强配电系统安全 管理和维护,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必须规范要求、必须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毎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宜过长,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设备的距离不宜过长,与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0M; b、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位置和环境条件是关系到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问题,各施工单位要据自已的 现场平面布置图来综合考虑配电箱与开关箱放置,但是对于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周围空间条件,则应保证有足够的通道,不得在周围堆放有碍操作,维修和通行的障碍物及生长灌木杂草等; c、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安全要求: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一般为1.5㎜,金属箱体内必须设保护接零(室外设置不宜用木质材料制作,因为受潮和雨水浸蚀后,绝缘性能下降,增加了不安全因素);端子应安装牢固,决不允许将开关箱、配电箱随意置于地面拖拉;导线进出口是漏电事故的多发点,因此必须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所有进出口线应一律设在箱体下底板上,而不应设在上面、背面或侧面,更不应从门缝中引出导线;安装高度,固定式下底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3M,不大于1.5M,移动式下底距离地面高度以0.6~1.5M为宜;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均应在其箱门上明确地标、注明编号、名称、用途,并作分路标誌,这对于保证正确的停送电、防止误操作而造成意外事故的隐患;金属箱体、电器安装权及箱内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采用标准的绿\黄双色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区别,另控制配电箱、开关箱进出导线不得承受超过导线自重的拉力,以防导线在箱内的接头脱落; 2、配电线路 a、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导线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与导电能力,凡绝缘层严重坏损、老化禁止使用; b、档距弧垂: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的最大垂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施工现场一般情况一得小于4.0M,机动车道处不小于6.0M; c、架空导线的最小截面积:对于架空线的铝线截面积不利小于16㎜2,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0㎜2,线路档距内的架线接头数不得超过导线数的50%。 d、架空线相序排列:施工现场输电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即三根线(火线)一根工作零线,一根保护零线,同时五根零线必须水平架设在同一横杆上,导线顺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其上N为工作零线,PE为保护零线,只有配电线路有统一的、准确的、清晰的顺序排列,才能保证安全可靠的接线。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a、施工现场的电气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b、接地零线和工作零线从重复接地装置处开始分开,应各司其职,再不能混接,同时对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c、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复重复接地,即在施工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少于二处,每一处重复接装置的接地电阻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同时保护零线不得用铝线而应采用多股铜线; 4、现场照明 在施工现场的照明电气设备中,照明装置与人接触是经常的,为了从技术上保证人员免受伤害,照明装置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a、现场照明电配电应与动力配电分开设置,以不致于因动力配电故障而影晌照明,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向回路上,其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b、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外距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0M,室内距离地(楼)面不得低于2.4M;  c、地下室施工明必须架设专用线路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或使用漏电保护器),分多路设闸控制,以防止线路发生故障而引起照明全部发生事故;  d、照明线路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是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必须与相线联接,其螺口部分必须与工作零线联接;  e、在施工现场的临舍内,应敷设专用的照明线路,严禁在临舍内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严禁在室内乱搭乱接照明线路及室内不规范接线,经检查发现后中,采取重罚处理。 5、用电档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如下: a、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c、 技术交底资料 d、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 电气设备检验赁证和调试记录 f、 定期检查表 g、 电工维修记录 h、 易燃易爆品必须远离火源并派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保管制度和应急措施,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具。  7、安全管理 在按照安全技术实施控制的同时,而对于安全的管理同样是实施的基础,为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控制安全生产的第一步: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现场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是施工现场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1)、施工现场各级领导人员的明确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到生产管理工作之中,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有关职能机构在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生产工人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每年、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制度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3、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法规。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安全第一为指导思想,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机械、架设工具、设备、电气、特种作业、生产环境、季节影响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编制,审批手续齐全,有技术负责人签名,有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较充分的时间做准备,保证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作相应更改、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考虑全面、具体,把多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针对性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订出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是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等,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及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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