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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中学)》考点归纳(精编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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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统考《综合素质(中学)》考点归纳及考试大纲(汇总版) 说明:本文档为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中学)》考点归纳,内容详实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本文档内容含综合素质考点归纳及考试大纲,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最后预祝广大考生顺利的通关考试。 第一部分:考点归纳 第一章 职业理念 教育观 【高频考点提要】 1.素质教育观的基本要求;2.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高频考点速记】 素质教育观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观 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具体地说就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 (二)素质教育观 1.定义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2.内涵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全面发展,这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教育。它在承认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的基础上,从差异出发,以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实质上是一种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3.外延 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不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 (三)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发展 1.素质教育观的产生 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末提出的一个概念。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价值观念,其初衷在于纠正“应试教育”现象:中小学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大学教育过分专业化等。应试教育把教育活动的评价环节作为教育目的所在,把人的素质的某个方面作为全部,教育活动本身和教育培养对象被严重扭曲。因此,应试教育不仅背离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也不利于培养社会进步与发展所需的人才。素质教育观扭转了应试教育观,把教育目的重新指向人本身,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 2.素质教育观的发展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术和身体心理素质”。 1996年3月由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要“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的产生标志着素质教育观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思想。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 (四)中学素质教育 1.中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 中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是指国民素质教育的形式,与其他层次、形式相同的性质。中学素质教育强调教育的基础性,即中学素质教育培养受教育者作为国家公民的基础素质。中学素质教育应当对中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和面向全体中学生的教育。 2.中学素质教育的特殊性 中学教育包含初中阶段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中学素质教育是顺应初中学生、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 1.国家政策保障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 2.推进新课程改革 在素质教育背景下,新课改带来的教学转变可以总结为: (1)教学从“以教育者为中心”转向“以学习者为中心” (2)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3)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4)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3.学校管理、课外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 素质教育的途径除了课程之外,还包括学校教育活动中的管理活动,校外、课外教育活动及班主任工作。其中,班主任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1)学校管理 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需要学校管理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2)课外、校外教育活动 除学校的正式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外,还有各种课外、校外教育活动。 (3)中学班主任工作 在学校教育中,班级是有组织地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的基层单位。其中,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管理者。因此,班级素质教育开展的效果,取决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教育方法。 (二)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 1.发挥教师的作用 素质教育的成败,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教师要成为素质教育者,就必须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素质教育观,激励每一位教师以全身心的投入去实现自己的教学追求。同时要提高教师师德素养。 2.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课程改革的目标中,提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包括德、智、体、美等各育。 素质教育观的运用 (一)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受升学考试的影响,当前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仍以应试教育为主,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素质教育观与应试教育观存在着巨大差别。 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差别 (二)素质教育的实施障碍 1.对素质教育的误解 素质教育是面向所有学生的教育,但有观点认为学生个体存在差异,因此面向全体的教育是不可能的。这种观点也是违背素质教育观的,是对素质教育观的误解。 2.沉重的课业负担 国家之所以强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因为过重的课业负担会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影响学生的成长。当前课业已经成为学生的“负担”,阻碍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学生观 【高频考点提要】 1.“以人为本”的学生观;2.有差异学生的共同发展;3.构建良好师生关系。 【高频考点速记】 “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概念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 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一)“以人为本”的教育内涵 教育活动中的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1.“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内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2.“以学生为本”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延展 “以人为本”思想贯彻在教育活动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因为教育活动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独立的个人。以人为本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一种学生观,也可以从三个维度去理解: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 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二)“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 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学生观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支配着教育者的行为,决定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或师生关系),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是在一定的思想认识基础之上展开的,而这种思想认识的核心就是学生观,换句话讲,有什么样的学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师生关系,教育者会依据已有的学生观来展开教育工作,并产生相应的教育结果。科学合理的学生观有助于建立和谐的良性师生关系,有助于高效地开展教学实践,自然也就会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 以人为本学生观要求把学生置于教育活动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主体性需求,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把学生真正的当做“人”来开展教育,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不以教师的个人意志去支配学生,按照学生的成长规律开展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时间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学生作为个体,具有主观的意志,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并非简单的被动接受知识,而是经过自己的考量之后做出的判断。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学生的主体性的根源在于个体需求与责权的统一,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认识的主体,因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具有学习的自主需求和动力,拥有享受相关需求的权利。 2.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质、量、结构方面变化的过程及结果,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学生作为发展的人,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学生发展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身心发展上,不同阶段的学生具有不同的身心特征。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以人为本学生观要求教师应当把学生看做是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 以人为本学生观不仅要求将学生作为一个整体来全面看待。而且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化成长。以人为本学生观,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更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 (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不等于各个方面的平均化发展,教育活动涉及到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与内容,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要求每个受教育者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个体,各个方面都能够获得应有的发展,同时也要承认人的各个方面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差异性,不能用同样的标准去衡量各个方面的发展指标。 (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教育的生机和活力,就在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它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落脚点和最终体现。 (三)中学生的发展特点 中学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所面对的学生是中学生,处于中学阶段的中学生具有其独特的发展特点,中学生的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身心发展、主体性发展和具体教育内容发展三个方面。 首先,中学生身心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 其次,中学生的主体性发展特点是指中学生自我意识的进步与提升。 最后,中学生在具体的德、智、体、美等教育内容方面也有着鲜明的发展特点。 (四)全面发展学生观的基本要求 中学生的全面的发展要求教育者必须根据中学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开展具体的教育活动,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应当着重从身心发展要求、主体性发展的要求、中学生社会文化素质要求三个方面去展开工作。 (1)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要求 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每一个教育者都应当关注的,全面发展的学生观对中学生身心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是,中学生生理健康要求得以实现,中学生的心理健康要求得到充分满足。 (2)中学生主体性发展的要求 中学的主体性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学生个性发展的关键,全面发展的中学生观对中学生主体性发展提出的要求是,建立正确的自我认识,培养起全面发展的人所需要的自觉发展、主动发展的意识。 (3)中学生社会文化素质发展的要求 全面发展是对中学生社会文化素养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在德智体美等方面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必要的准备和支持,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育公正与中学生的共同发展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来开展教育活动,要遵循“教育公正”的原则,处理好学生发展的“共同性”和“差异性”问题。 (一)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 所谓教育机会均等,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入学机会均等;一个是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二)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 1.学生的性别差异与共同发展 性别作为一种自然状态,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遗传基因的差异,会给不同性别的人带来发展的差异。 所谓不因性别而造成受教育者的发展差异,做到促进男生和女生的共同发展,就是要做到不要因性别而形成一种性别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另一性别学生发展的劣势。 2.学生的民族差异与共同发展 民族是历史形成的,不同的民族在语言、习俗等方面有差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在我国中学教育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注意到民族差异,做到不同民族的学生共同发展,特别要注意少数民族学生的发展。 3.学生的地域差异与共同发展 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地域发展的差异。坚持“以人为本”,也要做到不同地域的学生得到共同发展。 4.学生家庭背景的差异与共同发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然而社会中的家庭却千差万别。家庭有经济情况的差异,有家长社会地位的差异,有家长文化水平的差异,有家长性格的差异,有家长教育子女水平的差异,还有家庭结构的差异。家庭的这种种差异,可能会影响中学生的发展。 5.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与共同发展 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对待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要给予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的学生以同样的关注,以促进学生的共同发展。 教育公正与中学生个性潜能差异 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坚持教育公正,是“以人为本”对中学教育的本质要求,正确地对待所有的中学生,促进所有中学生的共同发展,并不是让所有中学生步调一致,而是让每一个中学生都能在自己发展潜能的基础上,个性能够得到充分发展。 (一)分阶段教育与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分阶段教育是指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按“好、中、差”分为不同的阶段,然后依据这种阶段,给予不同阶段的学生以不同的教育资源。而因材施教则是依据每个学生的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采用适宜的教育方法。分阶段教育同因材施教的根本区别在于教育观念的不同。分阶段教育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有才能高低之分,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才能的高低来分配。因材施教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的个性发展潜能不同,因而要给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最有利于其发展的教育机会。 (二)教育公正与中学生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在教育活动中。不因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和学生个人身心发展情况而歧视一些学生,给所有中学生提供同样的教育机会,这是教育公正的要求。 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一)师生关系的含义及功能 1.师生关系的概念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态度等。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过程中人与人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 2.师生关系的功能 (1)教育功能 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而结成的相互关系,其本身就孕育着一种教育任务。 (2)激励功能 良好的师生关系对师生双方都会产生重要的激励作用。对于教师而言,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使教师感受到教育教学过程的愉快和自身从事工作的价值,从而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心,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 (3)社会功能 良好的师生关系传递着一种关怀、信任的心理氛围,对于孩子们今后更好地适应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实现教学相长的催化剂;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满足学生的多种需要。 (二)师生关系的基本类型 师生关系可以分为放任型、专制型和民主型。 每一种师生关系都有其特征与不同的影响:放任型师生关系模式的特征是无序、随意和放纵。 专制型师生关系模式的特征是命令、权威和疏远。 民主型师生关系模式的特征是开放、平等和互助。 因此,新课程理念倡导的师生关系应当为民主型师生关系模式。 (三)辩证统一的师生关系 1.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学生主体地位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2.人格上的平等关系 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真正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与帮助的关系。 3.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师生关系从本质上讲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的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知识和智力上,而且体现在思想和人格上。 (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的基本要求 1.尊师爱生 尊师爱生就是学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应当关爱学生,师生之间彼此尊重,相互关爱。 2.民主平等 师生在教育教学中还要讲民主,这种民主不是表面上的你问我答,而是师生之间真正的对话关系。 3.教学相长 教学相长是教师与学生在一种良好的教学环境下的相互促进关系,是在尊师爱生、民主平等的基础上两者良好关系的进一步延伸和升华。 4.心理相容 心理相容是指教师与学生之间心理上的相互包容,情感上的相互支持。 教师观 【高频考点提要】 1.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观的转变;2.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 【高频考点速记】 中学教师职业的认识 (一)教师观及教师专业观 所谓“教师观”是指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观念,从广义上看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认识、看法和期望的反映。从狭义上看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1.教师职业与专业 教师工作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具有专业的基本特性。第一,教师职业具有一定的职业声望。第二,教师需要经过严格的职前专业训练。第三,教师具有专业自主性。第四,教师职业有自己的专业标准。第五,教师实践是现代教育科学重要的专业研究领域。 2.教师职业角色的特点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说来,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 (1)传道者的角色 (2)授业解惑者的角色 (3)示范者的角色 (4)管理者的角色 (5)朋友的角色 (6)研究者的角色 (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1.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首先,教师再也不能以传授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和目的,而应该把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组织管理和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作为自己工作的主要目标。 其次,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播知识和社会规范,更要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康成长与个性发展,真正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新课程要求教师具有强烈的课程意识和参与意识,改变以往学科本位的观念和被动实施课程的做法。教师要整体理解基础教育课程的结构系统,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理解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关系,理解课程实施中从“专家课程”到“现实课程”的转变过程,正确认识教材在课程中的地位和功能,变过去习惯的“教教材”为“用教材教”,创造性地使用国家课程教材,积极进行国家课程地方化、校本化的实践探索。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一个研究者,在教学过程中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出现的教学问题进行研究,总结经验,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新课程特别强调学校与社区的互动,重视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角色不能再仅仅局限于学校和课堂,教师不仅是学校的一员.而且是整个社区的一员,是整个社区教育、文化事业建设的共建者。 2.教师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首先,“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为了实现这一理念,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尤其是对于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有缺点和过错的学生。 其次,尊重学生意味着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这就要求教师不能体罚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 最后,教师不仅要尊重每一位学生,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教师的本质在于引导,引导的特点是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引导的内容不仅包括方法和思维,也包括价值观和做人。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新课程强调教学反思,按教学的进程,教学反思分为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三个阶段。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重要因素,促使教师形成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新课程强调课程的综合,这种趋势特别需要教师之间的合作。 (三)中学教师的专业素质 1.中学教师的专业基础 中学教师专业基础是指作为中学教育专业人员成长的知识基础。 中学教师专业基础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中学教师的通识素养,构成通识素养的知识是一般专业人员世界观、方法论方面的知识。 另一个是与中学教师专业实践活动直接相关的学科知识。 2.中学教师的专业品质 (1)教育思想 中学教师的教育思想,是中学教师对自己所从事的中学教育活动的自觉认识。 (2)教育情感 教育是实践活动,只有将情感投入其中的人,才会积极地从事教育事业。 (3)职业道德 对待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对待学生:热爱学生。 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教育法律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教育也在国家法律体系范围之内开展活动。 3.中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作为专业人员,教师必须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教师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一般文化知识。本体性知识是指:特定学科及相关知识,是教学活动的基础。条件性知识是指:认识教育对象、开展教育活动和研究所需的教育学科知识和技能,如教育原理、心理学、教学论、班级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等。实践性知识是指:课堂情境知识,体现教师个人的教学技巧、教育智慧和教学风格,如导入、强化、发问、课堂管理、沟通与表达、结课等技巧。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性的核心因素。教师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包括:(1)信息能力;(2)教学能力;(3)表达能力;(4)组织能力;(5)教育科研能力。 中学教师专业发展 (一)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1.教师职前专业发展阶段 (1)专业教育 教师职前专业教育,是指培养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特别的专业素养的教育。 (2)专业实践 教师职业是在基础教育学校实践领域进行的专业活动。 2.教师入职专业发展阶段 教师人职专业发展阶段,是指经历过教师职前教育阶段的人,在刚获得的教职岗位上,进一步了解、学习和掌握岗位知识与能力的阶段。中学教师的人职专业发展,可包括三个方面: (1)岗位专业的学习 中学教师入职专业发展阶段上的岗位学习,就是中学新教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作全面地了解和学习,并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岗位知识,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2)团队活动的参加 教师的专业活动,不是教师个人的活动,而是团队活动。 (3)岗位经验的积累 岗位专业经验的积累,是一个新手教师在岗位实践,不断地对自己的实践情况进行反思的过程。“教育反思”是教师岗位专业经验积累是否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3.教师职后专业发展阶段 教师职后专业发展,是指经历了入职专业发展以后,教师专业的继续发展。教师职后专业发展可以用“终身”发展来表达,教师应坚持终身教育理念,使这个发展阶段持续到教师退休之时。 (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正规的专业教育 正规的专业教育,是指在专门的教师教育机构中进行的、全日制的、系统的教育,并且专业教育的结果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 2.非正规的专业教育 中学教师非正规的专业教育,是指不是由教师教育机构所提供的以最终获得学历、学位为目的的教育,而是直接谋求教师专业发展的教育。 3.校本专业发展 所谓“校本”,就是以学校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机构,在任教学校的教育活动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这就是中学教师的校本专业发展。 (三)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 1.专业知识学习 教师的专业发展,离不开专业知识学习。 2.教育反思 教育反思,就是教育者把自己已有的教育实践作为思考的对象,对已有的教育实践成败原因进行探求,从而获得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过程。 3.教育研究 教育研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是指教师将自己在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并运用相关教育理论开展系统的研究,从而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中学教师职业价值观与信念 (一)中学教师职业价值 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专业中学教育者,或通俗地讲,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教师,就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持有正确的中学教师职业价值观。教师职业的根本价值在于挖掘中学生的发展潜能和推动社会进步。中学生具有无限的发展可能性,每一个人身上都蕴藏着发展潜能。中学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正确引导学生,耐心回答学生的疑问,促进学生个体充分发展。中学教师所培养的人,不是单个与社会没有关联的人,而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一代新人,中学生的精神面貌将决定社会的面貌,决定社会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的职业就是决定社会未来面貌的工作,推动社会进步。 (二)中学教师职业责任 中学教师的职业责任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学生个人的,中学教师要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这是中学教师的首要责任。二是针对社会的,中学生是社会人,中学教师的责任在于推动社会进步向前发展。 (三)中学教师职业信念 职业信念,是对职业价值的坚定信念。具有职业信念的人,在实践自己职业信念时会产生强烈的幸福感。当一种职业价值观成为一种信念时,这种职业者就会坚定地去实现职业价值。中学教师不仅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职业价值,还要将这种职业价值观发展为自己的职业信念。中学教师实践自己的职业信念时,一方面创造了中学生的幸福人生,另一方面也感受到了自己的职业幸福。以中学生为本的教育活动,必然带来中学生的人生发展,让他们感受人生的幸福。中学生的幸福感会回馈到中学教师身上,中学教师的满足感、价值感和幸福感也一定会得到提升。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高频考点提要】 1.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概念;2.教育活动中教育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速记】 教育法律法规概念 (一)教育法律 从广义的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从狭义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就是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本书的教育法律概念就是指狭义上的教育法律,即: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二)教育法规 从广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是指关于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由其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狭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本书所采用的教育法规概念,是根据我国宪法所区分的,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同时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范围内。 (三)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一个分支,是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中,教育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后,党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有《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党和国家制定的重要政策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法制条件下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一)教育关系 教育关系,是指在人们为实现一定教育目的、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关系。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教育活动中人们的交往便构成了教育关系。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教育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如:教与学的关系,学校教师与家庭、社会的关系等。教育活动目的的达成、教育任务的完成,关系到人们在教育活动中的利益。教育活动目的的达成、教育任务的完成要在教育关系中实现,那么在教育活动中人们结成怎样的关系,就对教育活动目的的达成和教育任务的完成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教育关系对教育活动目的达成和任务的完成有影响,决定了教育关系不是任意的,而是受到规范和协调的。 (二)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所规范的教育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关系的一种。教育法律关系与其他教育关系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由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所规范或调整的教育关系。 1.教育权利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就是法律所许可的行为,所谓“法授权或许可的行为模式便构成权利”。法律关系中主体所被许可的行为,有两个方面,即作为与不作为,通俗地讲就是可以做什么和可以不做什么。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教育法律所许可的行为,也是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法律对主体作为与不作为的许可。教育法律的授权行为,主体也具有选择权。 2.教育义务 “义务”与“权利”相对。义务,就是“法律关于权利主体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这种法律约束是具有强制性的。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义务”,是教育法律对权利主体所约束的行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人也不能拒绝或变更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也将受法律追究的约束,接受法律制裁的约束。 在法律关系上,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两者统一,不可分割。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依法享有教育的权利,但是也有保证教育对象得到平等教育机会的义务。教师不能随便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三)教育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主体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教育法律的规定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法律责任同法律义务、法律制裁相联系。主要表现在:受合法权利所需要的行为要求的约束,义务人不得拒绝或变更法定的义务;未履行义务受法律追究的约束,义务人不得推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的约束,义务人必须服从最终的法律制裁决定。教育活动中存在着法律关系,教师享有法律所给予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中学教育中的法律关系 中学教育中的法律关系,是法律所规范的教育关系。中学教师必须在法律规范的教育关系中开展教育活动。中学教师要依法从教,必须熟知中学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规范,遵守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教师来说,特别要关注教师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学教师既然承担着一定的法律义务,那么也就会发生一定的法律责任。中学教师要做到依法从教,且要加强自身的法制修养。中学教师的法制修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掌握教育法的基本知识。 中学教师应知道教育法律对教育专业工作者的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是整体把握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学教师要在法制条件下开展教育活动。 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高频考点提要】 主要教育法律法规分类解读。 【高频考点速记】 原则方针类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法14】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义务教育法22】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未成年人保护法53】 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54】 5.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3】 6.《纲要》中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战略】 7.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战略】 8.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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