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投招标和合同管理过程对应标准条款审核要点审核提示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1组织是否明确顾客对工程项目的要求,包括对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期期间的要求;2组织是否明确对工程项目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承诺的内容及顾客没有明确提出但应满足的要求。l.合同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或议标接受工程信息时,是否通过适当的方式明确了建设单位要求,对建设单位口头提出的承包信息是否进行了确认;2参加答疑会过程中,是否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3是否明确项目所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1对上述内容组织是否进行了评审,以确定:工程项目要求得以明 确规定;在签订合同前
2、与投标或合同谈判过程中不一致的内容也已明确;组织具有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2.是否保存了评审记录,对评审后所做出的决定和引发的措施是否予以记录;1对工程信息是否按照规定的职责进行了评审,是否全面分析了项目的承包条件和施工难度;2是否对投标书与工程承包信息的响应情况进行了评审;3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是否明确建设单位要求,包括对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要求4是否对合同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了评审,包括建设单位未明确提出但必须满足的使用要求及本公司承诺的内容;5合同的有关要求是否准确传递到各有关部门6各相关部门是否明确参加评审活动的职责并按照规定的职责参加评审工作。7.2.3顾客沟通是否与顾客按照
3、规定的渠道及时有效地就工程项目投标进行了沟通并进行了相应的安排。1合同主管部门、项目部等是否就投标过程中、施工过程中及保修期间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有关质量的要求或其他信息,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并能及时获得顾客的要求:2合同主管部门是否明确记录,并在组织内有效传递了各阶段的评审结果及随后所确定的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措施。7.1产品实现的策划是否根据顾客的要求、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了策划,策划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是否根据招标信息编制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目标承诺;工程报价;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管理方法;资源配置方法(临时设施、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等);工程质量检查的安排及所依据的标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注:当遇有新的工法或施工工艺中含有难度极大的技术问题时,可以用73条款要求控制投标文件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