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30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目 录1、交通管理制度 2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4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65、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7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7、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208、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 2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310、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231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512、防风管理规定 271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9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3015、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341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3617、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718、特种作
2、业安全管理制度 411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82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021、动土(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22、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64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使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规定了公司车辆(外雇车辆)安全教育、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内容。1.职责1.1安全环保部是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1.2生产中心负责公司车辆调度、维修、保养、管理。1.3 车辆所有权单位负责新车落户、车辆年检与保险、检查、修理等日常管理工作。2. 交通安全教育2.1 实行驾驶员和行驶
3、车辆的动态管理,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车辆所有权及使用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重点控制大型客车、长途车、零散车辆的安全检查,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2.2 车辆所有权及使用单位交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交通法规,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交通事故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等。2.3 交通安全教育采用会议纪要、事故通报、事故现场会、交通安全录像片、出车前安全讲话、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月度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3. 驾驶员管理3.1 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禁工作期间私自驾车。否则,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负责。3.2本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交通运管
4、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资格证。3.3从事拉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驾驶员,还必须持有”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3.4在公司从事机动车驾驶的人员,每年还必须与公司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目标书。3.5各有车辆单位应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正确地记录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安全行车公里,违章事故,考试成绩等。3.6外雇驾驶人员必须是驾驶经历在三年以上,年龄在22岁-50岁左右,身体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1)外雇人员必须有个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经领导申批,符合第一条规定。2)外雇驾驶人员还需有担保人,并交一定数量的押金。3.7驾驶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
5、定及实施条例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2)不准将车辆交给她人驾驶,(包括有照无照的人员)。3)不准公车私用,乱停乱放,酒后驾驶。4)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5)不疲劳驾车,不带病行驶。3.8驾驶员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审验不合格者取消驾驶员资格。3.9拉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货车和载人的大、中、小型客车及客货车的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安全行驶10万公里、本人综合素质较好等条件。3.10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应进行”一日三检制”(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可靠性。4.车辆管理4.1生产中心设备办和车辆所有权单位要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台帐。4.2 车辆所有权单位实行车辆等级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度,对车辆严格执行”三级检验制”。4.3 在用车辆按规定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检验,年检不合格的不得驾驶。4.4 执行长途任务的车辆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个人、车辆单位、生产中心调度室),调度室填写。4.5 冬季北京时间16:00以后,原则上不准派300公里以上长途车辆执行任务。特殊情况急需派长途车时,生产中心调度室填写,记录车号、驾驶员姓名、时间、执行任务、审批形式和审批人等内容。4.6 节假日、冬休期间停用的车辆,实行”三交一封”(交驾驶证、交行驶证、交车门钥匙、封车门)制度,需启用时,必须提出申请,报生产中心审批后实施。
7、5. 交通事故管理5.1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的同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中心领导,填写事故记录。5.2安全环保部、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快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协助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形成处理报告。5.3 轻微交通事故,由责任人自行处理;一般交通事故,由责任单位上报,处理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安全环保部协助交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实施。5.4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肇事者,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没受到教
8、育、没制定出预防措施、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除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外,依照执行。6.施工现场内车辆管理6.1施工现场进行运输的各类车辆应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6.2施工现场专(兼)职的安全员负责场内交通管理工作。6.3驾驶没有驾驶室车辆的驾驶员,还必须载安全帽。6.4在塔吊运行时严禁各种车辆在塔吊吊臂下行驶。6.5拉运危险易爆易燃物品进入场区,必须取得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和地点运行、停放。7.检查与考核7.1 生产中心、车辆所有权单位按规定定期对车辆安全检查与考核。7.2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 本公司每年应
9、至少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内容和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及要求。2. 公司各部门/单位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讨论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本单位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业卫生问题;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活动。3. 公司各部门/单位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4. 公司各部门/单位在每月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应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施工问
10、题;安全施工措施应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5. 项目开工前的合同交底会,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HSE作业计划书交底会等策划文件的内部交流会议。6.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项目质量、安全分析会,总结、分析本月的质量、安全目标实施情况,解决或提交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措施,布置下月工作,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7. 项目部应每周召开一次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的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分析、解决本周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安排。8.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并邀请同级工会参加。9.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
11、,并立卷存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参加每年年初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与考试。对新聘任的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考试。2.公司每年应组织一次有本单位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此项工作应由经理或主管施工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办,安全环保部配合。3.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4.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培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
12、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4.1公司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的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常识与上报等。4.2项目部:本项目部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及规章制度;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项目部施工区域
13、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有关事故案例等。4.3班(组)级: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有关事故案例等。4.4每日施工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由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及当日主要风险和防范措施,并做好安全
14、监护工作。4.5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复审、换证,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4.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4.7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由安全环保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4
15、.8培训的方式、内容及效果评价参见公司相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包括以改进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科研试验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实现项目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主要载体,应根据工程特性、设计意图、顾客要求、现场及环境、地质等信息及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等编制。2.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专项方案需针对工程实际和环境、职业的健康安全要求,制定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
16、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控制措施。经过选择具备资质的人员、具备满足生产的机械,确保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2.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应进行技术交底并记录。3. 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审职责:按照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编审权限的要求履行编审职责。4.实施与监督4.1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HSE作业计划书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4.2一般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标准、操作规程等由专业
17、工程师/技术员负责向班组长(工人)交底,质量、安全工程师监督实施。4.3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更改。4.4对相同的作业内容,技术人员应分阶段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执行。1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安全大检查:1.1检查施工现场目标、指标、制度、措施等制定情况;1.2检查防暑降温、安全制度、措施等的落实情况;1.3检查项目目标、指标实施情况;工程收尾阶段的安全防护;入冬前的防寒、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及电气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2.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3.生产班
18、组每日组织一次岗位检查。4.各操作人员负责上岗前的作业环境、机具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汇报。5.安全员负责每天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6.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应立即停工,组织整改。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7.一般隐患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的方式消除隐患,形成记录,备案备查。8.多发或重大隐患应追究其原因与相关责任,定人、定时、定措施的方式消除隐患,形成文件,备案备查。9.员工发现项目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向公司安全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
19、中消防安全特点和规律;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管理的业务建设,提高预防、灭火能力;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2.防火责任人安全责任制2.1依照”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单位第一责任人是防火第一责任人;2.2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3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2.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进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2.5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
20、织;配合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知识,提高灭火技能;2.6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2.7协助调查火灾原因;2.8负责本部门/单位/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明确掌握防火重点部位及灭火措施;2.9定期总结评比和布置防火安全工作,经常教育员工认真执行防火安全;2.10对本部门/单位每周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11配合查清本部门/单位所发生的火灾原因,并提供真实情况;2.12管理好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3.组织管理3.1 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特点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消防防火预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备案。3.2
2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3.3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向下一项目承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分清防火责任。3.4 施工现场实行层层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人和防火组长,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单项工程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防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防火内容的工作会议。3.5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职责,实行与工程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
22、性,懂得防火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处理事故苗头。3.6 施工现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每次培训应做好文字记录。3.7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其它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3.8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3.9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防火监督员
23、,各专业施工队(机电安装、装饰装修、消防安装等)配备不少于1名兼职防火员。3.10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以下制度3.10.1 员工上岗前和日常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附件1);3.10.2 防火检查登记制度(附件2);3.10.3 宿舍防火管理制度(附件3);3.10.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附件4);3.10.5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附件5);3.10.6 值班巡逻制度(附件6);3.10.7 动火作业制度(附件7);3.10.8 易燃杂物清理制度(附件8);3.1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3.11.1 掌握本单位的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
24、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3.11.2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有计划地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3.11.3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3.11.4 负责编制本单位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3.11.5 制定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3.11.6 抓好防火防爆区内的固定动火点的现场监护工作,组织所辖单位审查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动火措施,并按规定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11.7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3.11.
25、8 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火灾事故,分别报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消防主管部门。3.11.9 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防火档案(消防器材台帐和检查表)。3.12 依据消防法规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主要职责是:3.12.1 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3.12.2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3.12.3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3.12.4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3.12.5 组织队员轮流执勤。3.12.6 协助领导
26、制定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3.12.7 积极参加本单位或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3.12.8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4.火灾预防4.1 火源管理严格执行临时动火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等。4.1.1动火前”八不”:a.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d.盛装过油类等
27、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气质不动火;e.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f.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动火;g.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h.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4.1.2动火中”四要”: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b.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c.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d.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4.1.3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
28、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4.1.4高处焊、割作业时要有专人监焊,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4.1.5动火作业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注意观察。4.1.6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4.1.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的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4.2 电气防火管理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部JGJ 46- 和。4.2.1 电线架设应有隔离保护措施;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必须及时更换。4.2.2 严禁在
29、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直接固定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它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可燃物不少于5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4.2.3 临时建筑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a.电线必须与铁制烟囱保持不少于50cm的距离。b.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c.照明灯具50c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物。d.宿舍内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照明应按每10m2有一盏不低于40W的照明灯具。e.厨房、浴室的采用防溅型电器。易燃易爆场所采用防爆型电器。f.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4.3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施工现场
30、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必须做到下列几条:a.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b.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c. 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确需用火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批准。d. 易燃易爆物品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e. 严禁携带移动电话机、对讲机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f.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4.4 油气田
31、工程防火管理4.4.1油气田工程防火要求执行新疆油田公司相关规定;4.4.2熬制沥青场所与稀释沥青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油气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30m,熬制沥青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防止沥青溢出炉外。4.4.3油气作业场所内,必须使用有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和通风设备。4.4.4每个动火点配置不少于2具6-8kg干粉灭火器毛毡等相应消防器材。4.5 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4.5.1施工现场所有搭建临时设施都必须按(JGJ/T188)中有关防火要求搭建。4.5.2施工现场宿舍必须做好如下防火工作:a. 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b. 严
32、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c. 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d.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e. 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物资。f.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品。4.5.3施工现场有条件的要修筑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少于3.5m,保持通道畅通,夜间应有照明灯。4.6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与管理4.6.1施工现场应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在施工现场内修建消防水池,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配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4.6.2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维修保养,规定如下:a.
33、必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座地式高度不少于15c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月检查一次,按期换药,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为三年,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b.高层建筑、重点工程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要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c.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的部位,要按规定种类、规格(干粉灭火机为8kg、4kg)和数量配齐,其要求:(1)厨房:面积在10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机2个;(2)材料仓:面积在50 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灭火机不少于
34、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3)施工办公室:面积在100 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干粉灭火机不少于1个;(4)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 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5)电工房、配电房: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6)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机驾室: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7)油料仓:面积在5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干粉灭火机不少于1个;(8)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9)木制作场:面积在5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或设50100kg储水罐配
35、备消防桶不少于2个;(10)集体宿舍:每25m2配备干粉灭火器至少1个;(11)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干粉灭火机不少于2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12)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0m2增配干粉灭火机1个,非施工层内堆放物品复杂,且可燃物较多,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机器材。d. 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发现问题应予以维修、报废和更新配置。4.7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各单位应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作为本单位的防火重点加以控制。4.7.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36、4.7.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4.7.3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7.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4.7.5生活、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和携带火种入内;4.7.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检验的消防产品。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安全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4.7.7加强对装修、装饰、电器安装、紧急照明、紧急疏散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7.8各单位
37、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措施,做到检查时间、内容和组织领导”三落实”。凡单位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报请安全环保部解决。重大火险隐患,要建立立案和消案制度,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火险大,随时可能发生火灾的或抗拒严重火险隐患整改的可责令其停产整改,对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按情节给予处理。4.8 动火作业4.8.1动火作业审批a.油田动火按油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b.建筑施工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人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8.2安全操作规程a.动火作业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
38、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半径5米范围内无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并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特别是下方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39、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经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一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
40、浸湿。(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
41、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b.动火作业特殊要求(1)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要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监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2)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3)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危害辨识
42、,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一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特别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5.消防培训教育5.1安全环保部/单位/项目部分级负责义务消防员的培训。5.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5.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5.4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疏散或扑救。5.5消防培训的内容1)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
43、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2)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3)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5.6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5.7对新入厂及转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6.消防设施与装备6.1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6.2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6.3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
44、、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部门许可。6.4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6.5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6.6 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现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固定场所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6.7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6.7.1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