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区**镇**公路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庆市**区**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人:** 证书编号:**
审核人:** 证书编号:**
目 录
投标邀请函……………………………………………..2
确认函…………………………………………………..3
第一章 投标须知………………………………………………..4
第二章 合同条件……………………………………………….15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21
第四章 投标格式………………………………………………….25
投 标 函 通 知
公司:
1、我公司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重庆市**区**镇**公路改造工程”招投标事宜,现邀请你单位参与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2、请凭本函于2008年12月4日17时 00分前在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招标文件,地址:**区**D栋19号,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1000.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款。
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在2008年 12月24日10时00分至2008年12月24日10时00分前递交到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区**D栋19号)。
4、开标会时间:本工程于2008年12月24日10时00分整在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D栋19号)进行开标会;地址:**区**镇。
5、各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或其委托全权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人的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且须带本人身份证。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壹拾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若上述时间安排因故需延迟,招标单位将提前2天通知你单位。
8、请你单位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确认已收到此邀请函及决定参加投标的确认函。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确 认 函
致: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贵司发出的“重庆市**区**镇**公路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函,并购买了招标文书。经详细研究招标文书后,我司决定参加该工程投标,完全同意招标文书中的条件和要求。
同时,我公司完全同意本工程于2008年12月24日10时00分开标,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 总 则
1、工程说明
本项目名称为:重庆市**区**镇**公路改造工程,业主**区**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在**镇**,起于**社区**,止于**村委会办公楼。本工程已经重庆市**区**号批准立项,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完善报告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
2、招标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及工程规模:全长约18.9公里,总投资约 960万元。
1、**镇**公路:8980.048、**镇**公路(K0+000~K4+853.102)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沥清表处路面,厚3cm, 5%水泥碎石稳定基层,厚20 cm,碎石调平层厚8CM,路基宽5.5米,路肩采用C15片石砼,厚度25 CM,宽度50CM。
2、**镇**支路 (K0+000~K5+081.06)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 宽3.5米,路基宽3.5米. 碎石调平层厚8CM。
3、资金来源:国有
4、工期要求
4.1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4.2工程工期要求
该工程的工期为120个天。
5、投标人的资格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等资料,投标人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00元。
6.1.1图纸押金:500.00元.
6.1.1.1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交的图纸押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的五日内,将图纸完好无损退还给招标人时招标人如数返还图纸押金(但不计息)。
6.1.1.1.1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6.1.1.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单位必须在2008年12月19日以前,向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壹拾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此款转账交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支行 帐号:**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保证金缴款凭据带到招标代理公司换取收据,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已备查验)
7.2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5日内保持有效。
7.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按不符合投标而予以拒绝。
7.4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将尽快无息退还,其期限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0天。
7.5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转为投标违约金,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7.5.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7.5.2第一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8、现场考察
8.1招标单位将组织投标单位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投标单位
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有关资料。
8.2如果投标单位认为需再次进入现场考察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安排。
8.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9、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的3天内,书面(或传真方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据此做出澄清和解答。并通知各投标单位到 公司签领正式书面(或传真方式)答复(含补遗书)。
10、本工程的招标评委依法按有关规定组成。
B 招 标 文 件
12、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确认函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件
(5)投标承诺书及附件 (6)合同协议书
12.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不符合,投标单位应自负其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办理。
12.3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或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
12.4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单位,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以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传真方式或派人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以前(以发件时间为准),将正式书面答复(含补遗书)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招标单位可能会因任何原因或按某项询问或要求在投标单位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以发件当天起算),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4.2 补遗书以书面形式传真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每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都具有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的约束力。投标单位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方式或直接送达向招标单位确认收到。如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部份、商务部份、资格后审部份。
本工程不设技术标部份。
1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份、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6.1.1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简称投标函):内装以下资料,此资料用塑料夹条装订。
16.1.1.1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封面(格式见附件3)
16.1.1.2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4)
16.1.1.3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
16.1.1.4投标施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自报核验表(格式见附件6)
16.1.1.6 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
16.1.1.7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需将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装入本投标文件袋内(原件在开标会现场核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将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装入此投标文件袋内(原件在开标会现场核验)。
16.1.2商务标内容:
16.1.2.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16.1.2.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格式见附件1)
16.1.2.3工程造价预算书一份,要求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和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章,以及造价员(造价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内容,若本招标文件中有格式规定的,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投标单位不得修改。
16.1.3资格后审部分内容:
16.1.3.2资格后审封面
16.1.3.3资质等级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
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16.1.3.4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16.1.3.5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6.1.3.6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资格以上,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6.1.3.7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6.1.3.8主要管理人员:符合国家规定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原件核查。
16.1.3投标文件的密封
16.1.3.1投标文件袋使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制订的“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16.1.3.2 “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前述16.1.1的内容装入统一的“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前述16.1.2的内容装入统一的”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前述16.1.3的内容装入资料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6.1.1款和16.1.2款、16.1.3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17、投标价
17.1 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2条中所述施工图所列全部工程内容和范围的投标价。
17.2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市场情况和自己的
组织能力自行定价后确定投标报价和采购。
17.2.1为确保工程质量,该工程所有涉及建材、器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规格、质量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具有资质单位的质检单或检测报告单,并随货交甲方现场施工代表和现场监理验收签字。根据规定必须抽检者或现场需要甲方代表、工程监理、质监部门认为有必要抽检者,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7.3劳动保险费、人工费不纳入投标报价中,按规定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计入合同总价。
17.4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的规定单独计算列出,与中标价一起列入中标合同总价,该项费用不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17.5工程计价方式: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公路工程定额应用释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交通部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重庆市交通局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渝交委路[2008]31号)。
17.6本工程结算价:结算总价=合同价+设计变更(增减)+暂定价格料的价差调整
17.7设计变更或增减部份的工程内容,按以下办法结算:
17.7.1. 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公路工程定额应用释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重庆市交通局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渝交委路[2008]31号)。材料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信息价及现时市场价调整。
17.8结算方式:工程款在竣工时付清全部工程款的30%,余下工程款在竣工后两年内付清。
17.8.1本工程全额借资修建。
17.9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17.10各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和企业发展策略以及市场行情等自行编制的完成招标报价范围确定的全部工程和工作内容的综合价。该综合价系为完成该工程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施工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除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对工程情况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出的完备报价。
17.11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8、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23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19.2 投标承诺书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署。否则,招标单位将按不符合投标而予以拒绝,不予评审。
19.3 投标承诺书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单位在改动处加盖单位公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单位须将本须知第16条投标文件中内容装订成册。
21.1 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必须装袋密封,且密封处必须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签收。
21.2因密封不严造成失密等情况,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2、投标文件的提交数量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23、投标单位必须派专人于2008年 12月24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
件送到重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D栋19号),由招标单位签收。同时于2008年12月24日10时00分召开开标会。
24、迟到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办法
招标单位对在送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25、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25.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单位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须经投标承诺书签署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更改后的投标文件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派专人送达。
25.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和送达。
25.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再行更改。
25.4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将投标保证金转为投标违约金。
25.5 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邮递投标,投标文件必须派专人送达。
E 开标与评标
26、开标
26.1 本招标工程将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单位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全权代理人必须持法人的全权授权委托书)出席,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否则,招标单位对其招标文件不予评审。
26.2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在**区发改委专家库抽取5名评标专家。
26.3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分和定标等内容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的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6.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5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6.5.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5.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6.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5.4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报价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范围、依据、原则;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6)投标文件所报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5.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6.5.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价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标部分得零分;
26.5.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保密
27.1公开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本款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7.2 投标单位在上述工作过程中不得有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否则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审。
28、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确认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评标办法中有关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8.1.1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未设标底,最高限价在开标前3日公布。
28.1.2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28.2评标方法
分值计算
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底。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扣1分。以上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9、符合性的鉴定
29.1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单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对工程范围、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或工程实施等方面的重大改变,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业主权利或投标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限制等,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9.2 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单位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30、招标单位将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中标单位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中标人由业主当场宣布。
F 合同的授予
32、合同价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
33、合同价的调整
本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结算
34、中标通知书
34.1开标结果经公式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3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5.1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35.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5.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6、投标单位只要参与了投标、开标的全过程,均视为对合同授予的预约条款的承诺。
第二章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补充
1.1 本招标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模式实施。由投标单位自行阅读该合同通用条件。对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即专用条件,将在以下条款予以明确或补充。
1.2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及地震等。
二、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下,以下述文件次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
4、合同专用款及数据表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三、本工程适用的有关标准、规范
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购。
四、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应提交的计划
承包人在进场前提交四份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得到业主或业主代表的批准。
六、工程变更
6.1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的数量、质量、形式和几何尺寸上带来的变化,这种变化仍应能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节约投资,也不得使合同失效。工程变更应得到业主或业主代表的书面批准。
6.2 重大的工程改变应得到设计单位确认。
6.3 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调整仍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27条规定执行。
6.4 工程变更应按程序办理,必须得到业主或业主代表、设计单位的批准和确认。
七、工期延误
7.1 由业主或业主代表原因
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超过该项目合同总工程量的10%。
不可抗力和山洪爆发。
承包人在7.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必须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或业主代表提出报告。业主或业主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承包人未提出报告或逾期提出报告,工期不予顺延。
7.2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某单项工程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或全部工程未能按竣工期限完成,而这些原因,如:
(1)投标时对该工程项目施工难度、风险估计不足。
(2)施工进度计划不完善、调整不及时。
(3)没有集中全力确保“关键线路”工程。
(4)承包人能力低劣、素质较差、设备不齐、工作失误、质量意识不强、返工多等。
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业主或业主代表有权向承包人提出警告、罚款、索赔直至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八、索赔
8.1索赔按合同协议书执行。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8.2若的确系业主或业主代表原因给承包人造成较大损失或使承包人无法开展工作。承包人在具有:
(1)索赔理由充分、依据确切、计算正确的手续或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向业主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报告;
(3)业主在接到承包人要求索赔的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超出14天未予答复,可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8.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可按8.2条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九、施工图纸
业主在开工前3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陆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应由业主代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自行复制图纸。
十、双方职责及监理工程师
10.1业主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将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10.2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施工监理规范”规定,拟定“监理工作大纲”、“监理规程”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运作表格式样,并按甲方授权范围,严格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进行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监理。
十一、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二年(自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暂停施工与复工
业主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后的48小时内,提出理由或处理意见。而承包人按其执行后,应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待业主批准后方能继续施工。除非业主未能在暂停施工的48小时内提出暂停理由或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同意承包人复工。
十三、检查与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质量要求以及业主代表或委派
的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指示、指令精心组织施工,随时接受业主代表或委派监理工程师的抽查检验,并为这些抽查检验提供方便条件。如经检验或承包人原因,须返工、修复、整改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业主不正确纠正引起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十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4.1凡工程具备隐蔽或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向业主或业主代表提出中间验收检查申请,经业主代表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设计、质监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验合格后,承包人方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须返工、修复、整改,并重新申请检验,直到达到施工规范要求,且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2凡经中间、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的分部(项)工程,参加各方均必须按有关规定签字确认。
14.3技术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以及工序检验、检测步骤等,将在第二卷和“监理规程”中予以明确。
十五、材料供应
15.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设备等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附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出厂(场)合格证和工程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发出的准用证书,即“三证”齐全,否则业主代表拒绝使用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如因材料供应困难而经业主代表批准,承包人可以使用替代材料,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3如因物价涨落等原因而引起材料价格变化,业主将不予调整。
十六、开工预付的支付:本工程不支付开工预付款。
十七、违约
17.1业主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
程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给承包人,但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17.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业主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赔偿业主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17.3其它违约按正式签订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处理。
17.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任意更换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否则业主有权扣罚承包人,具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
17.5承包人必须按时全额支付人工工资,办理竣工结算时必须提交班组长出具的已全额支付人工工资的证明。
17.6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否则业主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直到安全文明施工符合要求。
十八、保险
18.1承包人必须负责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费用。
18.2本工程建设施工所涉及的第三人保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支付费用。
18.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必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九、争议和其他
19.1双方若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而要求调解、仲裁、起诉者,可按下列顺序解决:
(1)向合同文件约定的单位要求调解;
(2)向业主的上级主管机关或部门要求调解;
(3)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等,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见招标范围及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见招标范围及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完工日期: 2008年 月 日以前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按中标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承诺书及其附件
4、合同条件
5、参照GF—1999—0201(通用条款)
6、投标须知(含补遗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文件及附表
10、工程质量保修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终止
除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条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协议书即告终止。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报 价 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合 计
备 注
一
土建工程
1
2
3
4
二
装饰工程
1
2
3
三
安装工程
1
2
3
4
四
设备费用
五
措施项目
六
其他
七
合计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小写: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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