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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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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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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2、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3、领导所属班组每半个月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每月15日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积极开展安全文明达标活动、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尊章守纪、安全技术教育,对新工人入场进行三级教育;
4、督促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作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协助调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3、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项目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地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
2、负责对本工地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工地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4、参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5、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建议;
6、参加工地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书且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地工伤事故分析研究,建议和协助领导实现零事故、安全、文明达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不得发包工程。
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违章作业的班组(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并采用相应防范措施,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当现场施工作业与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冲突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先安全防护后施工作业,绝不能有侥幸、冒险心理和行动;
6、对工程项目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7、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协助调查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的有关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检测方法、质量合格的标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采购人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质量负有直接的安全责任,禁止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4、做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器具等入库的保养、保管、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到节约,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5、对采购的上述产品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安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推荐证,对批量产品(如安全网)要做抽检。
项目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手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3、组织全班组工人学习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
4、服从上级领导正确的安全检查和指导,接受改进意见,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
5、发动全班工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进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6、对全班工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负有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教育本班组人员要爱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挪用它用;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教育全班组人员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做到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准随带易燃易爆物进入施工现场;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她人违章作业;
4、正确穿戴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做好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她人、不被她人伤害)。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桩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6、各种缆风绳及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㈠、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用同样方式将报告内容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安全部门;
㈡、事故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㈢、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㈣、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劳动部门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工伤保险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尽快建立我公司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特制订本实施制度:
㈠、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启动我公司工伤保险制度。
㈡、部门职责
经理室:全面负责公司及各项目部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全公司工伤保险制度组织实施,负责全公司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财务科:负责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管理工伤保险财政专户基金,及时审批、拨付工伤保险基金;
安全科:具体承办公司工伤保险事务。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康复工作;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㈢、工作要求
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分散单位风险,减轻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为保证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公司顺利推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①树立法制意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工伤保险单项法规,对所有用人单位具有普遍强制力、约束力。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凡公司内用人,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各部门要不断进取,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部门间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精诚团结、紧密配合,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㈠、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①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②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③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①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②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③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②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①思想教育
②纪律教育
㈡、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㈢、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建造师、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上报培训。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50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规定
1.1专项施工项目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项目施工员将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1.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和其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4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各分项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交底;
1.5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1.6交底应细致全面、讲究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2、技术交底的手续
所有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
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3、相关记录
3.1附<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施工(分包)单位
交底内容: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部门:
签名:
部门:
签名:
技术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现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省、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施工现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0元罚款。
3.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罚款。
4.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5.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文明大检查制度
1、公司一级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科实施,安全大检查每月一次;
2、安全文明大检查以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标准为依据;检查结果将作为对该项目负责人的考评成绩;
3、安全文明大检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据节假日、季节性的特点增加安全检查的次数,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大检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建造师、安全员等到场听取整改意见,无故不到将给予相应的罚款;
4、检查范围为:
(1)软件:资料、安全验收、设备验收、检查记录、交底情况、对整改的落实情况;
(2)硬件:为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置防护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
5、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向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项目部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单,对提出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项目部,按公司的<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责任书>执行;
6、检查中对无故无理取闹、不服从合理批评处理的给予从严处罚;
项目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安全文明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实施,每周进行一次,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对于专项施工安全检查,每次都必须检查;
2、检查内容以住建部安全文明检查评分标准JGJ59- 为依据,所查问题记录在安全活动日记上,以备公司检查;
3、班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给予处理或上报公司,如发现对检查和事故隐患不关心的,公司将给予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造成事故将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4、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对问题责任者必须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处罚决定,如有不服或无理取闹者可上报公司,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严厉处罚。
班组检查制度
1、班组安全检查由施工班组长负责,每日进行;
2、检查内容为本班组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设备、有关的施工设施,本班组工人安全状况(如戴帽情况等)、身体状况等,所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工地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做好记录,并妥善处理;
3、班组长如不进行每日安全检查或发现事故隐患不汇报、不采取措施、违章指挥蛮干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造成事故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检查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一时不能解决的,班组长有权停止隐患范围内的生产,待报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处理;
5、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尊重班组长所提出的事故隐患和不文明状况的意见,并给予处理,不得借故推托或违章指挥。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经理、分管副经理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6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处理;
2.7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带班要求
3.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3.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3.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四、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
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300元。
安全目标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及目标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根本方针,在生产中确保企业职工安全和健康是各级领导责无旁贷的职责;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目标确定、安全生产各项实施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根据省、市、县建筑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安全生产应达到年内无重大伤亡和重大火灾事故,一般事故频率低于3‰。
第二章 制度
公司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施工程项目经理”三同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对重大安全事故及违反安全、文明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和限期整改工作;
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主要领导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领导对安全、文明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生产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具体指导单位工程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编制原则
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针对工程危险源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3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满足项目施工的总体规划要求;
2.4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部门责任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2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初稿;
3.3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3.4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由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4、施工组织设计的报批
4.1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自审,自审合格后报公司技术部门,公司技术负责人根据方案涉及内容组织技术、安全、计划、设备、材料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签章;
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但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交底
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种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发放范围及管理
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发放范围包括公司技术部门、项目部及其它有关部门;
7.2项目部资料员收到公司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列表登记发入,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7.3文件管理执行公司质量手册中的文件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
8.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表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
编号:ZF/JS-08-08 □初次评审 □修订(原审批表号: ) 序号:
工程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现报上下表中的技术管理文件,请予以审批。
类别
编制人
册数
页数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内容附后
申报简述:
申报部门(分包单位) 申报人:
审核意见:
总承包单位名称: 审批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结论:
审批部门(单位): 审批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表
工程名称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名称
施工(分包)单位
编制部门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意见:
部门: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部门: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部门: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部门: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部门: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㈠、专项方案的编制:
1、专项方案由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方案;
3、专项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专项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㈡、专项方案审批:
1、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交项目部相关部门初审签字,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专项方案认真审核,应避免一些明显的错误发生,修改后报公司安全科审核,盖部门章,公司安全科审核后再报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公司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审批回复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它公益,同时考虑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针对我公司施工面积较广、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特点,为提高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追踪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科要明确自己职责,在现场能够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开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2、在规定整改时间内,必须进行复查,并写出整改完成情况的意见;
3、被开出整改通知单的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应积极整改,结束后,由项目部通知安全科进行复查;
4、对开出整改通知单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消极怠工的项目部处理办法:
5、到期不通知安全科复查的,每超过一天处罚200元,直至整改结束;
6、整改复查依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科再次限期整改,并每日处罚200元,直至整改结束;
7、对拒不执行整改的项目部,职能科室将上报公司领导,视情节给予处罚。
8、此管理办法不针对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情况的发生,按上级部门及公司的有关文件执行;
9、所有罚款由项目部直接开收据交安全科,拒不上交由安全科移交财务科加倍处罚;
10、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1、质量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立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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