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专线建设项目协议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为配合甲方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甲方信息化水平,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同时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_ 条_M的互联网接入电路,用于甲方_ 互联网接入。甲方电路专线由乙方负责建设提供,并保证互联网接入业务传输的通信顺畅。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连接端口,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数据的配置。(具体网络建设方案见附件一)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电路的调试和开通,并在电路开通后的使用期间内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甲方需按时缴纳互联网接入的租用费,于每月(当月月末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互联网
2、接入月使用费。当电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故障的诊断、测试和修复。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为甲方开通_条_ M bps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所需的传输电路由乙方负责提供解决。乙方负责提供互联网接入传输通道的开通。乙方负责提供互联网接入所需的光纤。乙方负责提供互联网接入所需的设备,并负责开通该互联网接入的相关工程和费用,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开通互联网接入供甲方使用。乙方应保证互联网接入传输的通信顺畅。如出现线路故障,乙方必须在约定内修复,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通信。第四条 收费标准开通互联网接入并能供甲方使用所需的一次性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租用电路的资费标准为_M bps
3、 _元/条/月。收费线路共计_条。甲方需 (月/季度/年)向乙方支付该笔费用。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互联网接入服务并对应收欠费予以追索(包括应收款每日万分之三的延期付款利息)。自首批专线网络全部接通并正式使用的当月开始进入结算(正式使用时双方共同书面予以确认)。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_年,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执行,协议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15天,双方如对本协议无异议,将顺延本协议。4、 对于日后新
4、增的区间电路和跨区电路,资费可根据线路数量多少在补充协议里详谈,补充协议和此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1、因乙方原因造成互联网接入故障,经甲方申告后,乙方未能及时修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当月10的月使用费(故障处理响应时间见附件一)。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
5、相当于当月使用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部分亦应一并解决。第七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以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前述事由的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 其它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对于本协议
6、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定日期:二一年 月 日 附件一:补充注意事项:一、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1、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乙方给予下列承诺: 产品等级承诺指标承诺项目电路可用率99%电路误码率1*10E-9故障修复时间8小时运行分析报告如用户需要,可定期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在故障解决后24小时内提供客户端网络测试如用户需要,可提供测试报告2、 在网络故障
7、处理过程中,服务方须及时告知需方网络故障原因,对于不同级别的故障,服务响应时间见下表(服务响应时间指:从服务方确认需方服务请求到服务方技术人员和需方经过交流达成共识,并开始进行下一步操作的时间,下一步操作可能为:成功指导需方排除故障、开始进行远程故障诊断或者承诺在某一时间内到需方现场进行故障排除)。3、故障级别及恢复时限:故障级别恢复时限零级故障24小时电话支持(恢复视具体情况而定)一级故障6小时二级故障3天三级故障7天四级故障(重大故障)15天技术服务联系人:张春松 电话:138991595554、故障恢复时限不包括路途时间,对于涉及须到县级或者偏远市郊地区现场处理的故障处理,需方须给服务方
8、一定的限度内的路途时间,具体见下表:距离范围路途时间50公里以内(包含50公里)4小时51公里100公里(包含100公里)6小时101公里150公里(包含150公里)8小时151公里200公里(包含200公里)10小时201公里以上第二个工作日5、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路由设备的完好,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甲方应负赔偿责任。二、设备归属1.乙方提供用于甲方专线设备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拥有该套设备使用权,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条款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不得擅自更换。2、双方解除合约后,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设备。附件二:开通电路明细表序号接入点名称电路2M线路条数地址接入方式 共7页,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