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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 1
第二章 委托监理的范围 1
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 1
第四章 监理目标及控制措施 1
第五章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2
第六章 监理主要任务及指导思想 6
第七章 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 6
第八章 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1
第九章 “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 23
第一章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环城西路道路工程(甸新路—书院街)
建设地点:甸新路起点,终点书院街,约1.15KM
建设规模:环城西路拓宽改造道路、桥梁、挡墙及配套管线工程,道路全长1100米、宽16-20米(其中沥青砼快车道宽12-15米、两侧人行道宽3-5米),桥梁3座、单跨最大跨度为13米,挡墙长约1030米,500米挡墙加高。
工程造价: 1556.50万元人民币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工 期:360 日历天
工程参建各方:
建设单位: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常熟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常熟市大通市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 委托监理的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及规章。
2、 有关建筑设计、施工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 城建规划批准书、基建前期有关文件、施工许可证。
4、 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等资料。
5、 工程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材料设备购货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
6、 现行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相应执行文件。
7、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8、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第四章 监理目标及控制措施
本公司一贯以“顾客至上”为宗旨,以“每位员工,做每件事,都要预防为主;每个工程,每项服务,都让顾客满意”为方针,以提高“工程合格率”、“顾客满意率”为首要工作目标。从成立至今,我公司在“工程合格率≥95%,顾客满意率≥95%”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稳定地向着这一目标迈进。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从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各方面进行详细规划、监控、落实。
1、质量控制目标
以施工招标中标质量承诺为依据进行控制。按相应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合格,并满足国家备案要求标准,争取获得优质工程。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组织施工:以规范化的方法和程序,完善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省、市的有关规定,项目监理部认真做好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的签认和监理的现场检查工作;要重视事前控制,防止质量通病,及时消除质量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达到质量目标。
2、 进度控制目标
按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严格控制。确保建设单位的要求工期。
监理将以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为监理进度控制目标,监督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不断根据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分析施工安排的合理性,查找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并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期或提前实现。
3、 投资控制目标
监理将以业主要求的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在设计概算要求内为监理投资控制目标,根据工程量清单、经监理验收的质量合格资料、技术规范及“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施工中按质按量按进度核定施工单位的施工工程量以及付款要求,确保业主的付款额不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限额。及时、准确地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和预算的审核,严把变更、签证关,加强审核,并报业主认定,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4、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重点监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第五章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委派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施工管理经验丰富、多次完成大型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完成工程的监理工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 章宇同志 担任。根据本工程特点,本工程监理部不设总监代表。
监理部人员名单、现场职务及证书编号具体如下:
总 监 理 工 程 师:章 宇 证号苏建工(苏)监工第0501664号;
市 政 专 业 监理工程师:姚利刚 证号苏建工(苏)监工第0600917号;
市 政 专 业 监理工程师:肖云开 证号苏建工(苏)监工第32001895号;
现 场 市 政 监 理 员 :陆 峰 证号苏建工监员(苏)第0801116号;
现 场 市 政 监 理 员 :罗 敏 证号苏建工监员(苏)第59009号;
本工程监理部的监理人员数量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按工程专业配备监理人员,各专业结构齐全,专业对口,年龄适当,并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资历。监理人员均持有监理资格上岗证。监理人员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项目监理部在总监领导下开展监理业务,总监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日常监理工作。各专业监理人员到位后,严格根据公司制订的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实际条件,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专业监理人员按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安排进退场。
1、 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的具体情况,本工程现场工程项目监理部,按专业职能分解的监理组织形式如下:
监理组织机构图:
2、 项目监理部各级岗位责任制
4.1.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其应履行的职责是:
4.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4.1.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4.1.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1.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4.1.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4.1.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4.1.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1.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4.1.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2. 总监代表(本工程不设置总监代表)
4.2.1. 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总监的日常工作。
4.2.2. 在总监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4.2.3. 不包括下列工作:
4.2.3.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2.3.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4.2.3.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2.3.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2.3.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3. 专业监理工程师
4.3.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4.3.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现场监理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3.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3.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3.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3.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3.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3.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3.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4. 监理员
4.4.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4.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4.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4.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4.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4.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5.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
4.5.1. 进行规定的抽检试验。
4.5.2. 负责已完工程的计量。
4.5.3. 准备工地会议有关资料。
4.5.4. 详细填写监理日记提供施工情况。
4.6. 合同、资料管理员
4.6.1.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6.2. 及时处理文件和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解决。
4.6.3. 参加工程例会,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有关监理人员和有关各方。
4.6.4. 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所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电子信箱的通信联络工作。
4.6.5. 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资料、图书的收发、保管、借阅、传递等工作。
4.6.6. 对来自业主和承包商的文件、资料及时传递给有关监理工程师处理。
4.6.7. 收发、借阅、传递文件、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完备手续。
4.6.8. 管理项目监理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保管工程检测工具。
4.6.9.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勤。
4.6.10. 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3、 监理项目部人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5.1. 强调整体效益原则
监理工程师虽然经业主委托和授权开展工作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是围绕项目独立开展工作,而是着眼于项目的整体效益,不但对业主负责而且对社会负责。监理工作的有效性要达到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的有机结合和整体优化。因此,监理的每项工作都是在考虑项目的整体基础上而进行的,它包括从项目前期开始至项目整体运行的综合效益,从而达到项目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的统一。
5.2. 严格监理、立场公正原则
监理工程师的各项监理工作,一方面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监理要求;另一方面立场公正地处理各方面的事务。因此,监理工程师需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严密、细致、科学地开展工作,使项目的各相关单位要紧张有序、团结合作,共同为实现项目总体目标而工作,并努力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5.3. 预防为主的原则
不论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或投资控制,时间上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都是必须的,但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事前控制上。为此,监理工程师牢记预防为主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有超前的考虑和预测,并制订相应的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措施,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更早的时间内,做到“事前有预测,情况变了有对策”,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提高监理的工作效率。
5.4. 协调为主的原则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容易受本身思想方法和利益的限制,与监理的要求难免存在不一致。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行使监理职能时,事先晓之以理,以获得相互理解和认识一致的良好效果,即使在必须使用监理职权时,也需以说服协调的方法才能奏效。说服协调的方法是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监理艺术的一种体现。
5.5. 总监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公司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部,主持制定监理规划,组织监理活动实施等。对监理活动的效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这种组织制度与措施实施的重点,是健全项目监理部组织,完善监理的运行制度,并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第六章 监理主要任务及指导思想
监理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施工合同,监督承包商按设计标准、施工图纸、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使建设工作有序地进行,最终形成合格的具有完整使用功能的建设项目。
监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管理(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为中心,通过项目目标规划与动态的目标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七章 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
1、 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工程图纸审阅执行制度
1.1. 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图纸,作好记录,由监理工程师汇总后分发给相关单位,并在开工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施工图纸会审会议。
1.2.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申请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凡单位工程开工及停工、复工,均应遵照开工报告审批流程。
3、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检验与复验制度
3.1.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订货前,承包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签订进货合同。
3.2.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有疑问或极其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抽检或复检。
3.3.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各种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4、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管理制度
4.1. 混凝土、砂浆留置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检测应分别遵守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2. 两块试验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两块的取样、制作由施工单位的专人操作,并在监理单位见证员的监督下进行,取样制作完毕后应由监理单位的见证员进行封样,并送至检测中心。
4.3. 混凝土及砂浆标准养护试验强度是监理单位验收钢筋混凝土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未见标准养护试验强度报告,监理单位不签认质量等级。
4.4. 监理单位向业主报“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统计表”。
5、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5.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发出“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或通知单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记入监理日志。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工程暂停令”,指明质量缺陷的部位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必要时可向承包商发出“监理工程师备忘录”。
5.2. 旁站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和工序的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报验单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5.3. 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经检查合格后又长期停工的隐蔽工程,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4. 发现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工序质量报验单” 认定“核验未通过,整改后再报”,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按工程事故处理程序图进行处理。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发给《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竣工证书》。
5.5.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评自检记录上加盖监理专用章并签认验收意见。所签认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分工序的质量为评定工程竣工质量的依据。
5.6. 总监理工程师逐月填写“监理月报”。
6、 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6.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6.1.1.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工序作业者;
6.1.2.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措施而效果不好;
6.1.3. 擅自采用未经许可或批准的材料;
6.1.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6.1.5. 工程转包;
6.1.6. 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6.1.7. 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6.1.8. 其他严重情况。
6.2. 监理部下达的工程暂停施工指令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3.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暂停施工指令两小时之内,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报告并将文件送达业主。
6.4.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按相应程序处理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7、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7.1. 隐蔽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7.2.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藏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3.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8、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8.1. 总监理工程度师要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重点突出,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8.2.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8.2.1.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8.2.2.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付图纸、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8.2.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2.4.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8.2.5.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8.3.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9、 施工计划管理制度
9.1. 施工单位依据承包合同及工程协调会会同业主、监理进行协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施工计划,必要时编制旬施工计划,并将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9.2. 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排除落实生产计划中所遇到的技术、质量问题。
9.3. 监理单位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针对施工情况,制订必要措施,并督促实施。
10、 投资监督制度
10.1. 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概算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
10.2.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1、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1.1. 监理单位核验、量测的已完合格工程量是建设单位用作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依据。
11.2.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11.3. 施工单位每月将“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一式三份)连同“月工程量申报表”报监理工程师。
11.4.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负责核对“工程检验认可书”和现场量测签认量与统计表有差别的项目。
11.5. 由多个工序组合一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的签认原则,经监理单位质量验收的工序的工程量。
11.6. 对其它跨月施工或暂不能评定质量等级工序的工程量的签认。
11.7. 监理单位质监工程师及进度控制工程师根据已核定的工程量及质量目标要求和进度目标要求对工程款支付分别签署质检意见及进度意见,报总监签批后报业主付款。
12、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单。
13、 索赔签审制度
在施工阶段,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仔细地审查施工单位所提出的索赔文件,并依据原有的合同文件、技术资料(如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日记等,剔除不合理的索赔要求。
14、 工程竣工初验制度
14.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及各有关方面对竣工工程进行初验。
14.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的条件是:
14.2.1. 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并完成合同项目;
14.2.2. 施工竣工后自评完成,并达合格标准;
14.2.3. 质监资料齐全,各方面签证完备;
14.2.4. 监理单位提出竣工初验报告。
15、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5.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15.2.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15.3.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并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5.3.1.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15.3.2. 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15.3.3.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15.3.4. 工程监理总结;
15.3.5. 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6、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制度
16.1.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发送《建筑安装工程保修证书》。
16.2. 在于保修期内,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建设单位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或有关保修部门,说明情况,要求派人前往检查修理。施工单位和有关保修部门必须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16.3. 返修完毕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17、 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7.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7.2. 在必要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并签发会议纪要。
17.3. 监理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阶段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18、 工程监理月报制度
18.1. 监理单位每月26日之前将工程监理月报报送建设单位。
18.2. 工程监理月报的报告期为上月25日到本月25日。
18.3. 监理单位按规范化的工程监理月报报送建设单位。
18.4.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8.5. 监理月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监理合同确定。
19、 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9.1. 监理单位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19.2. 监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
19.2.1. 工程一览表;
19.2.2. 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的报审表、报验表、申请表、报告单;
19.2.3. 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通知、认证书、指令、指示;
19.2.4. 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台帐;
19.2.5. 工程计量台帐;
19.2.6.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台帐;
19.2.7. 砂浆、混凝土试块台帐及其它原材料复试台帐;
19.2.8. 监理抽查原材料试验及混凝土、砂浆试块台帐;
19.2.9. 监理日记;
19.2.10. 监理工程照片,包括质量事故照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监理工程照片,以施工次序装入相册,每张附有简要说明,相册编号,底片装袋保存。
19.2.11. 各类文件;
19.2.12. 会议记录。
第八章 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 施工图纸会审程序
施工图纸会审程序图
设计
施工
监理审核
变更或洽商
设计交底
问题汇总
专业人员审图
2、 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开工报告审批流程图
施工单位
与业主及各方面协调会
1、 施工组织设计
2、 机械型号及数量
3、 材料到场情况
4、 各项材料试验报告
5、 承包商及其人员的资质
现场监理工程师
总监
3、 订货审批程序如下:
否
附:
1、 材料构件报验单
2、 进场设备报验单
3、 材料构件质保单
4、设备出厂质保单
5、进场抽样试验单
施 工 单 位 订 货
设计单位
必要时进行考察
业 主
施工单位提出订货申请
投 入 使 用
监理工程师核验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
监理工程师审查
否
订货审批流程图
订货审批流程图
4、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审程序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签审图
不同意
报送
同意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
“施工进场材料报验单”
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上使用
对影响使用功能和感观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抽检或复检
检验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状况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施工进场材料报验单”
5、 工程事故处理程序图:
工程事故处理程序图
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
原因不清
发出复工令(监)
已停工
未停工
正常施工
不处理
发出《质量通知单》(监)
必要时
(一般事故每月汇总上报)
(重大事故在5日内上报)
(倒塌事故12小时内上报)
提出《质量事故
处理报告》(监)
补充调查
提出新方案
上报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申报(附:事故报告单)
自检并申请验收(施)
实施处理方案(施)
检查、验收(监)
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组织审查《质量缺陷调查报告》(监)
研究、制订处理方案
事故原因分析
提交《质量缺陷调查报告》(施)
发出停工令(监)
暂停施工
6、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
否 否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图
主管领导审批
监理审批(技术是否可行,质量能否保证)
认可
编制方案
7、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图
临时延期决定
否
事件具有持续性
承包单位最终详细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批延期
是
监理调查核实
承包单位详细报告
承包单位提出意向通知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
工程款支付签审程序图
提出支付申请
施工单位
业主付款
同意
总监会同施工单位现场核实确认
投资控制工程师
进度(计量)控制工程师
质量控制工程师
副总监或总监办
附:
1. 工程计量表
2. 质量、进度检验认可书
3. 计量计算表
8、 工程款支付签审程序如下:
设计变更控制程序图
设计单位 提出设计变更
监理单位审核
委托设计单位 提出变更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审批发出建设单位工程指令单
监理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单
承包单位实施设计变更
承包单位提交计量申请表
监理单位审定
建设单位审批付款
施工单位 提出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 提出设计变更
9、 设计变更控制程序图
10、 索赔签审程序图
索赔签审程序图
报送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业主
业主参与
否
调解或仲裁
索赔生效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认
起草索赔意见并签注批复
意见一致?
接受索赔报告并进行谈判判
索赔的计算正确?
索赔的依据完整有效?
索赔的理由成立?
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审核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11、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
12、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
施工单位
土建工程竣工、设备完成试车调试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工程交接
支付工程款
处理工程索赔
审核结算书
使用、保修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质监站质量认证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总监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含竣工图)、质量签证文件、工程结算资料
无质量问题
有质量问题
可
保修阶段监理程序图
责任期结束时的检验
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维修工程质量检查
鉴定质量责任方
定期对工程回访
13、 保修阶段监理程序如下:
14、 协调会议纪要签发程序
协调会议纪要签发程序
可
总监签章、行文外发
需修改
征求业主及有关方面意见并签字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核定
拟定会议纪要文稿
指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协调会
第九章 “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
1、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既对立又统一,为“三控制”的重中之重,所以监理人员必须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方针,严格执行PDCA循环(即: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把经营、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有机地联系起来,运用数据资料的定量分析和知识资料的定性分析进行质量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按设计要求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对施工方按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严格质量控制。
1.1. 质量的事前控制
1.1.1. 确定工程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1.1.2. 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专业证书。
1.1.3. 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1.1.4. 检查承包方开工准备情况,如人员到场、材料试验及进场等,签署开工报告。
1.1.5. 审核所有进入工地的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对重要设备、原材料、制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控制。
1.1.6.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如: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为工程特殊要求指出的质量指标及验收标准等。审核承包商制定的对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1.1.7.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施工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1.1.8. 查验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并在使用前进行校验或校正。
1.1.9. 协助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包括健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体系职能和岗位责任制;按ISO9001.2000质量体系作业文件进行工程的全方位管理体制;建立工程质量预控及检测程序;做出详细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及本工程材料试验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1.1.10. 对承包商试验室的资质进行考核;审核承包商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1.1.11. 检查承包商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1.1.12. 主动和当地质监部门联系,汇报对本项目开展监理的具体方法,争取得到支持和帮助;
1.2. 质量的事中控制
1.2.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质量控制要点,详细见监理细则。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关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程序见图一:
控制手段:
观察: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旁站: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等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量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通过试件、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或通水、通电、通气进行的试验等。
1.2.2. 施工场地测量检查
检查承包商测设的现场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的正确性和依据;检查建筑物、基础的定位放线。对测设的标桩,要经常验查并注意保护,不受扰动。
1.2.3. 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方到现场会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2.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在隐蔽前,先由承包商自验合格、认可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送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然后进行工程隐蔽。
1.2.5.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和处理,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1.2.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1.2.7.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2.7.1.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1.2.7.2.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1.2.7.3.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1.2.7.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1.2.7.5. 擅自将工程转包
1.2.7.6. 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1.2.7.7. 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症状者;
1.2.7.8. 其他。
1.2.8. 严格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位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按开工申请程序办理。
1.2.9. 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现场质量检验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审核签字后方有效。
1.2.10. 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以便树立监理的核心地位。
1.2.11.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2.12.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协调会后应印发会议纪要,并建立纪要的签发管理程序。
1.2.13. 定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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