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 理 大 纲
一 、前 言
本公司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及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了该《监理大纲》,并以此作为本次投标文件之一,待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后再进一步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各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作为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现代****项目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设计研究院
工程概要: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计划投资:
工程地址:
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
监理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1、监理内容
(1)协助业主与城建商编制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帮助确认城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3)组织施工图纸的会审。
(4)审核城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城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6)审核城建商或招标人采购提供的材料、构配件的数量及质量、以及无定额材料的单价。
(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督促检查城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协调工程近外层关系。
(8)组织分项工程和落实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0)督促城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1)协助业主组织工程交工初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12)提出交工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3)参加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审查工程决算。
(14)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监理依据
(1) 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2) 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图集等。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
序号
类 别
名 称
代 号
1
国家规定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建设部建监(1995)737号
2
地方规定
**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市政府令第122号
3
国标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4
国标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5
国标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6
国标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7
国标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8
国家规定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63-89
9
国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0
国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1
国标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8076-87
12
行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13
行标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2003
14
国标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20242-2002
15
国标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J50303-2002
16
国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17
国标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18
国标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19
国标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20
国标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21
国标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22
国务院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23
建设部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81号
24
省建设厅
**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基本表式
省建设厅03年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
(4)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
(5)有关材料、设备的行业标准。
(6)**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单位估价表;**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地方造价信息。
(7)若中标,则本投标书与监理合同一起成为本工程监理依据。
(8)业主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四、监理组织及职责范围
(一)机构及人员组织
1、监理人员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土建监理人员:
安装监理人员:
造价控制:
安全监理:
合同及信息管理:
2、监理机构框图
业主
监理公司
业主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工程监理组
土
建
监
理
工
程
师
安
装
监
理
工
程
师
造
价
工
程
师
安
全
监
理
合
同
信
息
管
理
监 理 机 构 框 图
3、监理人员专业、职称、简历及资格证明材料情况表
见投标文件《监理人员名单一览表》及附件。
(二) 各级人员职责
1、总监职责范围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代表职责范围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人员职责范围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5、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标准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标准
项目
职 责 内 容
考 核 要 求
标 准
完成时间
工 作 指 标
1、工程投资控制
符合造价分解规划
每月(季)末
2、工程进度控制
符合合同工期机总控制进度计划
每月(季)末
3、工程质量控制
符合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工程各阶段末
4、合同管理
按合同约定
基 本 职 责
1、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单位负责和组织项目的监理工作
1、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组织监理活动的实施
2、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1、对项目监理工作进行系统的策划
2、组建好项目监理班子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3、审核各子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应符合监理规划,并具有可行性
各子项专业监理开展前15天
4、监督和指导各子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投资、进度、质量进行监控,并按合同进行管理
1、使监理工作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每月末检查
5、做好建设过程中有关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每月末检查、协调
6、签署项目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及报告
1、及时
2、完整、准确
每月(季)末
7、审核、签署工程的监理档案资料
1、完整
2、准确、真实
竣工后15天或依合同约定
(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标准
项目
职 责 内 容
考 核 要 求
标 准
完成时间
工 作 指 标
1、工程投资控制
符合造价分解规划
每月末
2、工程进度控制
符合控制性进度计划
每月末
3、工程质量控制
符合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工程各阶段末
4、合同管理
按合同约定
每月末
基 本 职 责
1、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熟悉工程情况,清楚本专业监理特点和要求
制定本专业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实施前1个月
2、具体负责组织本专业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有序,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每周检查
3、做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保证监理工作及工程顺利进展
每周检查、协调
4、处理好与本专业有关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及时、如实
问题发生后10天内
5、负责与本专业有关的签证、对外通知、备忘录,以及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的报告、报表资料
及时、如实、准确
6、负责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完整、准确、真实
竣工后10天或依据合同约定
五、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正确执行国家、省、市的建筑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熟悉掌握所承担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条款,依法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权益。
2、遵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职业道德。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独立、合法、科学地委托单位服务,自学地抵制不正之风。
4、监理人员必须专职从事本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有经营和隶属关系,不得承包施工和建材销售业务。
5、对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深入实际,坚守岗位,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及施工合同条款要求实施监理。
6、必须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完成所承诺的全部任务。
7、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主动帮助施工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解决施工、技术上的难题。
8、尊重客观实际,及时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妥善处理协调各类问题。
9、努力钻研监理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对工程以科学数据作为认定质量的依据。
10、搞好内部、外部的团结与协作,虚心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六、监理工作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权代表监理公司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任务,总监理工程师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带领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全面履行。
2、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正式图纸会审前,监理项目部组织内部会审;正式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汇总填写入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由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单位主讲,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参加。是在工程施工或每使用一份新图纸之前由设计人员对建筑特点、结构特点、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作详细介绍,便于施工单位做到心中有数,从而科学地组织施工和合理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
3、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1)在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方应要求承包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包括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监理方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在符合开工条件下进行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经建设单位同意向承包商签发开工令。
(2)在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由监理方进行审批。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施工单位在每一个工程开工前都必须向监理申报施工组织设计,在每一个分部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和重要部位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施工时也应报审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必须是在承包商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的签字和承包商的公章)由承包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方。
(3)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返回承包商修改,直至监理方审批通过,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送建设单位备案。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到货后,及时将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参数资料报送监理审核;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6、隐蔽工程验收及技术复核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好隐检单(并附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位)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后方可进入一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应在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若发现其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等不符合,则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指令进行处理、改正、和返工。
技术复核是在该工程尚未施工前所进行的复核性的预先检查,如轴线、标高、预留孔位置、尺寸等。
技术复核主要范围
(1)建筑工程定位:预检和复核标准轴线桩及水平桩。
(2)砌体工程:检查和复核墙身轴线、楼层标高、预留孔洞位置尺寸、砂浆配合比等。
(3)混凝土工程:检查模板尺寸、位置、支撑锚固件、预留孔洞、预埋件、钢筋规格、型号、数量、位置、混凝土配合比等。
经检查、复核后证明其质量符合要求,则监理人员应予以书面确认:若发现与施工图纸、技术规程、标准等不符合,则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指令施工承包商改正和返工,并做好记录。
7、旁站监理和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对此施工旁站监理和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加以控制。
(1)对形成工程主体的主要工序及对工程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过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如柱梁节点钢筋绑扎、砼浇捣等。
(2)对其他一般工序执行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3)旁站监理及现场巡视检查均应有详细记录。
8、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人员由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该监理人员需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并已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具有授权书。见证人员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见证取样和送检数量不低于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样的30%,该30%由见证人在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并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30%样品送检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如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呈报出书面报告。承包商必
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应拍照或录象。对出现重大事故的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工程例会制度
工程例会是及时解决工程随时出现的问题的有效手段。总监定期(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召开由总监理方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设计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通过工程例会,加强项目监理部与各参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以便相互之间的经验交流,沟通情况,总结经验,并协助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会议形成纪要,其明确的事项是后阶段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11、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报建设单位。《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2、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监理业务学习。
(2)各岗位监理人员应经常熟悉图纸,学习技术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和有关文件,做到全面了解工程。
(3)组织分项工程专题讨论,弄清各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运用规范和检查、验收标准,以便在监理过程中准确、一致地进行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工作座谈会,各个项目部成员进行交流,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监理水平。
七、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主程序
项目监理组进驻现场
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第一次工地会议 邀请业主参加
监理人员名单通知 监理工程师权限通知 监理主程序通知 使用表格通知
施工现场调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图纸会审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投资控制
审核各种工程付款单
审核各类工程索赔、反索赔
总结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审批开工报告
督促承包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措施的落实
签发开工令
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督促承包商严格按规范、图纸及工艺标准施工,按规定及要求填表、报验
上岗人员素质控制
原材料预控及验收、复试
构配件预控及验收
设备预控及验收
分项分部工程跟踪及验收
参加质量事故分析
监督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监理组会议分析总结
质量控制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监理查明原因实施返工、返修
监理组织竣工预验
进度控制
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编写竣工验收评估报告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组会议分析总结
填写工程进度月报
参与建设单位
组织竣工验收
报备案机关备案并申报等级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监理总结,进入保修阶段监理
2、监理质量控制程序
补充文件加倍复试或责令材料退场
施工单位申报材料、构配件、设备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报告
施工单位申报分项
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整改
不合格 监 理 审 核 不合格
监理人员审批开工申请、下达开工令
整改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施工 整改
监理见证取样,监督施工试验
施工单位分项、隐蔽工程自检 不合格
附:
隐检资料
预检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
评定资料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报验单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审查试验报告
检验认可并在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下一道工序施工
整改 分部工程完成
附:分项(隐蔽)工程报验单和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评定资料
施工单位填写分部工程报验
监理人员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不合格 检查结果
签署分部工程检验意见
3、监理进度控制程序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工期总目标//承包单位、建设单位
根据工期总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单位
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
编制年、季、月计划//承包单位
审核年、季、月计划//监理工程师
按计划组织实施//承包单位
发生
偏离
无偏离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
签发偏离计划通知书//
监理工程师
纠正偏离//承包单位
继续施工//承包单位
实现工期总目标
4、工程款支付监理核签程序
工程项目施工合格
报表支付申请//承包单位 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及其他费用
确认计量项目合格 确认可计量部位 确认工程量及工作量
修改重报 不同意 是否同意支付?
总监签发支付证书并附监理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签字支付
5、原材料质量监理控制程序
材 料 进 场
复试// 承包单位按批量取样监理见证
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材质报告等
重
选
材料报验单//承包单位
料
源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未批准
合格
监理按抽检频率和现场发现材料有问题时进行抽检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通知禁止使用自费运出现场
合格继续使用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下令停产整顿或签发更换施工队伍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
整改后再次申请
监理工程师
隐蔽记录单上签字认可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自检人员签字认可后监理方申报《工程报验单》并附隐检记录、质评表及有关资料
6、隐蔽工程验收质量监理控制程序
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施工现场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合格
合格
合格
再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合格
不合格
下达不合格项目通知限期整改通知
监理工程师
整改后第三次申请
承包单位
合格
第三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单位
单位工程报验申请
单位工程完成
附:
竣工图
已初步整理的竣工档案资料
请业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负责人参加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
监理工程师
竣工图审核、评定
核查分部工程质量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报告》总监、业主代表签字认可
监理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业主在竣工验收前七日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竣工验收,质监站进行监督
不合格
不合格
合
格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并申报等级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发生质量事故
发出停止令(监理)
上报主管部门
发出事故通知单(监理)
组织事故调查组
上报监督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督机构责令整改
现场勘察、取证
暂停施工
(倒塌事故12h以内上报)
必要时进行检测
(重大、一般质量事故24h
内写出书面报告)
恢复施工
处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完成后的验收
事故处理实施方案审定
分析事故原因
设计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原因不清
补充调查
必要时专家审定方案
提出新方案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处理过程及检查
发出复工令
符合要求
9、工程变更(洽商)处理工作程序
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与建设单位协商
监理审查其合理性
由提出方办理变更文件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生效
承包单位执行变更
10、月工程计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监理工程师对工序、部位工程已签认
双方协商
承包单位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设计变更费
合同变更费
索赔费用等
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月支付汇总》
三方协商修改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11、工程竣工决算基本程序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提出
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结算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付款
保修阶段结束时
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
12、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承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索赔事件的详细报告
索赔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不一致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监理工程师签发
《费用索赔审批表》
13、工程延期基本程序
延期事件发生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不一致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控制措施:
上述程序由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实施,每个程序均落实到人,由各专业监理
工程师分工负责实施。总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程序的落实情况,发生问题按“不合格服务”处置。经常对照检查责任人与相应程序的适用性,发生问题属程序本身不完善、不适用的及时修改程序,属于责任人自身问题,要求责任人限期严格按程序执行,直至更换责任人。
八、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合理审查施工方案,对工序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和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确保该工程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
(二)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作为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工程质量控制是项目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的时候,监理组织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与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工程质量控制依据
1、建设单位与监理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四)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为主;
2、应按监理规划要求的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结果;
3、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4、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5、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五)工程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见《监理工作程序》)
(六)质量控制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事前控制)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督促承包单位按图施工,并对图纸中存在按图施工难、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图纸错误等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监理人员应了解的基本内容:
⑴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及有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
⑵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⑶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图意见和建议答复,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
(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的程序如下:
⑴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项目机构;
⑵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
⑶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⑷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⑸对规模较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展开阅读全文